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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焊和气割的安全注意事项

【摘要】:4氧气、乙炔气瓶如果漏气应立即搬到室外,并远离火源。

9.7.1 氧气、乙炔气瓶的搬运、储存应按照10.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9.7.2 氧气、乙炔气瓶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气瓶应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应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或火源的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0m(高处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使用过程中,乙炔瓶应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应少于5m。

2 露天使用氧气、乙炔气时,冬季应防止冻结,夏季应防止阳光直接曝晒。氧气、乙炔气瓶阀冬季冻结时,可用热水或水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和用钢材一类器具猛击,更不应猛拧减压表的调节螺丝,以防氧气、乙炔气大量冲出而造成事故。

3 氧气瓶严禁沾染油脂,检查气瓶口是否有漏气时可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试验,严禁用烟头或明火试验。

4 氧气、乙炔气瓶如果漏气应立即搬到室外,并远离火源。搬动时手不可接触气瓶嘴。

5 开氧气、乙炔气阀时,工作人员应站在阀门连接的侧面,并缓慢开放,不应面对减压表,以防发生意外事故。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将瓶嘴的保护罩旋紧。

6 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有0.1~0.2MPa的剩余压力,乙炔瓶内气体也不应用尽,应保持0.05MPa的余压。

7 乙炔瓶在使用、运输和储存时,环境温度不宜超过40℃;超过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

8 乙炔瓶应保持直立放置,使用时要注意固定,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严禁卧放使用。卧放的气瓶竖起来后需待20min后方可输气。

9 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10 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产生接触,应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含铜量应低于70%。

11 氧气、乙炔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劳动部(劳锅字〔1993〕4号)《溶解乙炔气瓶监察规程》的规定,定期检验。过期、未检验的气瓶严禁继续使用。

9.7.3 回火防止器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干式回火防止器。

2 回火防止器应垂直放置,其工作压力应与使用压力相适应。

3 干式回火防止器的阻火元件应经常清洗以保持气路畅通;多次回火后,应更换阻火元件。

4 一个回火防止器应只供一把割炬或焊炬使用,不应合用。当一个乙炔发生器向多个割炬或焊炬供气时,除应装总的回火防止器外,每个工作岗位都须安装岗位式回火防止器。

5 禁止使用无水封、漏气的、逆止阀失灵的回火防止器。

6 回火防止器应经常清除污物防止堵塞,以免失去安全作用。

7 回火器上的防爆膜(胶皮或铝合金片)被回火气体冲破后,应按原规格更换,严禁用其他非标准材料代替。

9.7.4 减压器(氧气表、乙炔表)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严禁使用不完整或损坏的减压器。冬季减压器易冻结,应采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火烤,每只减压器只准用于一种气体。

2 减压器内,氧气乙炔瓶嘴中不应有灰尘、水分或油脂,打开瓶阀时,不应站在减压阀方向,以免被气体或减压器脱扣而冲击伤人。

3 工作完毕后应先将减压器的调整顶针拧松直至弹簧分开为止,再关氧气乙炔瓶阀,放尽管中余气后方可取下减压器。

4 当氧气、乙炔管、减压器自动燃烧或减压器出现故障,应迅速将氧气瓶的气阀关闭。然后再关乙炔气瓶的气阀。

9.7.5 使用橡胶软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氧气胶管为红色,严禁将氧气管接在焊、割炬的乙炔气进口上使用。

2 胶管长度每根不应小于10m,以15~20m左右为宜。

3 胶管的连接处应用卡子或铁丝扎紧,铁丝的丝头应绑牢在工具嘴头方向,以防止被气体崩脱而伤人。

4 工作时胶管不应沾染油脂或触及高温金属和导电线

5 禁止将重物压在胶管上。不应将胶管横跨铁路或公路,如需跨越应有安全保护措施。胶管内有积水时,在未吹尽之前不应使用。

6 胶管如有鼓包、裂纹、漏气现象,不应采用贴补或包缠的办法处理,应切除或更新。

7 若发现胶管接头脱落或着火时,应迅速关闭供气阀,不应用手弯折胶管等待处理。

8 严禁将使用中的橡胶软管缠在身上,以防发生意外起火引起烧伤。

9.7.6 焊割炬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工作前应检查焊、割枪各连接处的严密性及其嘴子有无堵塞现象,禁止用纯铜丝(紫铜)清理嘴孔。

2 焊、割枪点火前应检查其喷射能力,是否漏气,同时检查焊嘴和割嘴是否畅通;无喷射能力不应使用,应及时修理。

3 不应使用小焊枪焊接厚的金属,也不应使用小嘴子割枪切割较厚的金属。

4 严禁在氧气和乙炔阀门同时开启时用手或其他物体堵住焊、割枪嘴子的出气口,以防止氧气倒流入乙炔管或气瓶而引起爆炸。

5 焊、割枪的内外部及送气管内均不允许沾染油脂,以防止氧气遇到油类燃烧爆炸。

6 焊、割枪严禁对人点火,严禁将燃烧着的焊炬随意摆放,用毕及时熄灭火焰。

7 焊炬熄火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后关氧气阀;割炬则应先关高压氧气阀,后关乙炔阀和氧气阀以免回火。

8 焊、割炬点火时须先开氧气,再开乙炔,点燃后再调节火焰;遇不能点燃而出现爆声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并进行检查和通畅嘴子后再点,严禁强行硬点以防爆炸;焊、割时间过久,枪嘴发烫出现连续爆炸声并有停火现象时,应立即关闭乙炔再关氧气,将枪嘴浸冷水疏通后再点燃工作,作业完毕熄火后应将枪吊挂或侧放,禁止将枪嘴对着地面摆放,以免引起阻塞而再用时发生回火爆炸。

9 阀门不灵活、关闭不严或手柄破损的一律不应使用。

10 工作人员应配戴有色眼镜,以防飞溅火花灼伤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