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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布置缆机基础,确保牢固稳定

【摘要】:6.6.2缆机布置,应遵守下列规定:1基础应牢固,边坡稳定。

6.6.1 缆机在安装前,应编制专门的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安装工作应由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作业。应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运行。

6.6.2 缆机布置,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基础应牢固,边坡稳定。

2 主副塔架、缆索、吊物、运行空间等应符合6.5.2条的规定。

3 主副塔架、行走机构边缘与山体开挖边坡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4 应设有长、宽均不小于20m的拆装、检修场地。

5 缆机工作平台开挖后的边坡应设置排水沟,并进行浆砌石、混凝土挡墙或喷锚支护等防护。

6.6.3 缆机轨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轨道的外侧应设有宽度不小于1m的走道,走道外侧设有钢防护栏杆。

2 轨道纵向坡度不宜大于5‰,同一轨道及双轨之间高差在全长范围内不应超过2mm,轨道中心线弯曲度不应大于2mm。

3 应避免双轨的接头在同一断面上,错开距离不应小于1.5m,接头处应放在轨枕上,接头间隙不应大于4mm,接头处轨面高差应不超过0.5mm。

4 钢轨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5 距轨道终端1m处应设有坚固的止挡器,2m处设有限位开关碰块。

6.6.4 缆机安装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应设有从地面到缆机各机械电气室、检修小车和控制操作室等处所的通道、楼梯扶梯

2 所有转动和传动外露部位应装设有防护网罩,并涂上安全色。

3 应设有两套以上的通信联络装置,统一信号和指挥。

4 主副塔及小车运行、吊钩升降的各种相应控制、限制、偏斜显示等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符合相应安全规范。

5 应设有可靠的夹轨器和扫轨板;轨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在轨道及附近堆放物品。

6 应设有专用照明电源和可靠的工作行灯,主副塔的最高点、吊钩等部位应设有红色信号指示灯。

7 电气绝缘应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4Ω,避雷装置应可靠,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8 缆机的操作、值班工作室,应视线开阔良好,室内铺有绝缘垫,噪声不大于75dB(A)。

9 钢丝绳、吊钩等吊具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标准,并应经常检查。

10 主副塔机器房、开关控制室、值班室等处地面应有绝缘措施,并应配有足量有效的灭火器材。

11 多台缆机或缆机与门、塔机等平行、立体布置,应制定严密、可靠的运行措施,两机同时抬吊物件时,应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12 大件、危险及重要物件的吊运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6.6.5 缆机小车检修时,应将小车锁定于靠近主副塔处,并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6.6.6 缆机操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无高处作业禁忌性疾病,并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6.6.7 缆机上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应保持完整灵敏可靠,并应经常检查和维护,不应随意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