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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质安全评估与监测优化方案

【摘要】:(一)全省重点水功能区水质总体状况在水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对其水功能区的水质进行评价分析发现山东省水环境污染还比较严重。根据2013年山东省水资源公报,在全省监测的295个水功能区中,有137个水功能区的水质达标,达标率46%。总磷、总氮参评后,合格水库有6座,合格率16.7%。水源地主要超标污染物质有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

(一)全省重点水功能区水质总体状况

在水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对其水功能区的水质进行评价分析发现山东省环境污染还比较严重。根据2013年山东省水资源公报,在全省监测的295个水功能区中,有137个水功能区的水质达标,达标率46%。评价河长10253.4km,达标河长4340.5m,占42%;评价湖库面1772.5km2,达标面积1718.2km2,占97%。其中,保护区的达标率为70%,保留区的达标率为70%,缓冲区的达标率为29%,饮用水源区的达标率为73%,工业用水区的达标率为26%,农业用水区达标率为34%,渔业用水区的达标率为29%,景观娱乐用水区达标率的为17%,过渡区的达标率为0.0%,排污控制区的达标率为36%,见图1-5-4。水功能区较低的达标率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各水功能区水体正常功能的发挥,对于水功能区达标率不足60%的地区应核减其地表水用水指标,来保障各水功能区的水质达标率。

图1-5-4 2013年各类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

(二)供水水源地水质分析

1.地表水供水水源地水质评价

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共选用供水水库36座,全年期水质合格(指常规项目)的水库17座,合格率47.2%。总磷、总氮参评后,合格水库有2座,合格率5.6%。汛期水质合格的水库17座,合格率47.2%。总磷、总氮参评后,合格水库有6座,合格率16.7%。非汛期水质合格的水库16座,合格率44.4%。总磷、总氮参评后,合格水库有6座,合格率16.7%。水源地主要超标污染物质有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

2.地下水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评价

以我国《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为依据,对各地下供水水源地进行评价,并对水质类别超出Ⅲ类标准的项目进行统计。在统计到的地下水供水水源地中,济南市的西郊水源地、城区水源地和东郊水源地,青岛市大沽河下游水源地,泰安市肥城盆地水源地、宁阳沿汶水源地和泰山区旧县水源地,枣庄市荆泉水源地,临沂市西部水源地,济宁市中区水源地、泗水水源地、邹城水源地、曲阜单斜水源地,日照市的傅疃河水源地,聊城市牛角店水源地等15处水源地水质均优于地下水Ⅲ类标准。淄博市齐陵水源地和大武水源地均符合Ⅳ类标准,影响水质类别的项目分别为铁和挥发酚;泰安市新泰新汶水源地符合Ⅳ类标准,影响水质类别的项目为总硬度;枣庄市峄城水源地和金河水源地符合Ⅴ类标准,东王庄水源地、清凉泉水源地、十里泉水源地和滕西平原水源地均符合Ⅳ类标准,影响水质类别的项目分别为总硬度和高锰酸盐指数;德州市市区水源地符合Ⅴ类标准,影响水质类别的项目为总硬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锰。

总的来看,为确保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山东省水环境污染治理任务依然还比较严峻,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环境意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以确保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