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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资源及供水能力分析与展望

【摘要】:(一)山东省可利用水资源量水资源可利用量是从资源的角度分析可能被消耗利用的水资源量。山东省当地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208.8亿m3,其中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黄河流域、海河流域分别为163.4亿m3、15.2亿m3、30.2亿m3;全省水资源可利用率为68.9%,其中淮河、黄河、海河流域分别为67.8%、60.5%、81.3%。(三)供水量根据2014年山东省水资源公报,全省总供水量为214.52亿m3。黄河水仍为山东省治黄河各市的主要供水资源。

(一)山东省可利用水资源量

水资源可利用量是从资源的角度分析可能被消耗利用的水资源量。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是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在统筹考虑河道内生态环境和其他用水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可供河道外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的一次性最大水量(不包括回归水的重复利用)。

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按浅层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考虑。地下水可开采量是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在不致引起生态环境恶化的条件下,允许从含水层中获取的最大水量。

水资源可利用总量是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在统筹考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要求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在当地水资源总量中可资一次性利用的最大水量。

据2007年山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山东省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为105.7亿m3(预见期至2030年),其中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黄河流域、海河流域分别为91.5亿m3、7.8亿m3、6.4亿m3;全省地表水资源可利用率为53.3%,其中三个流域分别为54.8%、43.8%、47.1%。在满足河道内最小生态环境用水的前提下,全省地表水资源在可预见期内可利用率总体上已达到较高程度。

山东省多年平均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25.5亿m3/a,占总补给量的71%;多年平均地下水可开采模数为9.3万m3/km2·a。

山东省当地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208.8亿m3,其中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黄河流域、海河流域分别为163.4亿m3、15.2亿m3、30.2亿m3;全省水资源可利用率为68.9%,其中淮河、黄河、海河流域分别为67.8%、60.5%、81.3%。

(二)供水设施状况

山东省供水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地表水源工程、地下水源工程、其他水源工程等。

1.地表水源工程

目前全省地表水供水工程中共有蓄水工程(包括大、中、小型水库及塘坝)47314座,总库容168.64亿m3,兴利库容89.47亿m3,其中,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有蓄水工程35659座,总库容149.85亿m3,兴利库容78.08亿m3;黄河流域有蓄水工程4875座,总库容17.14亿m3,兴利库容10.06亿m3;海河流域有蓄水工程6780座,总库容1.66亿m3,兴利库容1.34亿m3

按工程规模分,全省共有大型水库32座,总库容83.66亿m3,兴利库容39.64亿m3。其中,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有大型水库29座,总库容79.43亿m3,兴利库容37.77亿m3;黄河流域有大型水库3座,总库容4.24亿m3,兴利库容1.87亿m3

全省共有中型水库152座,总库容40.48亿m3,兴利库容21.76亿m3;小型水库5450座,总库容33.51亿m3,兴利库容20.26亿m3;塘坝41680座,总库容10.99亿m3,兴利库容7.82亿m3

全省共有大型提、引水工程3处,中型提、引水工程21处,小型提、引水工程10715处。

黄河水是山东省的主要客水资源,引黄工程已具有相当大的规模,引黄范围达11个市的68个县(市、区)。在黄河两岸建有引黄涵闸63座,设计引水能力2423m3/s,已建引黄蓄水平原水库88座,设计总库容7.8亿m3

2.地下水源工程

全省共有地下水井105.43万眼,其中配套机电井为91.51万眼。其中,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共有地下水井74.51万眼,配套井数量为63.92万眼;黄河流域有地下水井7.55万眼,配套井数量为6.95万眼;海河流域有地下水井23.37万眼,配套井数量为20.63万眼。

3.其他水源工程

其他水源工程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回用、海水利用及集雨工程等。

全省2000年已建成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厂36座,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203万t/d。其中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32座,处理能力为193.5万t/d;黄河流域2座,处理能力为5.5万t/d;海河流域2座,处理能力为4万t/d。全省至2005年已建成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厂87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90万t/d。

全省2000年有海水直接利用工程113处,海水直接利用量22.6亿m3;海水淡化3处,年利用量30万m3。全省2005年海水直接利用量17.1亿m3,海水淡化利用量100万m3

全省共有集雨工程23803处,年利用量369万m3。其中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22676处,黄河流域891处,海河流域236处。山东省各流域供水设施情况见表1-3-6。

(三)供水量

根据2014年山东省水资源公报,全省总供水量为214.52亿m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21.26亿m3,地下水源供水量85.99亿m3,其他水源供水量7.28亿m3。全省海水直接利用量55.72亿m3。黄河水仍为山东省沿黄各市的主要供水水源,年内跨流域调水供水总量62.26亿m3,占地表水供水量的51.3%,其中黄河水62.06亿m3南水北调0.20亿m3。黄河水仍为山东省治黄河各市的主要供水资源。

表1-3-6 山东省各流域供水设施情况表

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以当地地表水资源开发率、浅层地下水开采率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和水资源利用消耗率四个指标来衡量。山东省实际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指标见表1-3-7。

表1-3-7 山东省实际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