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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体罐车操作员的工作职责

【摘要】:液化气体罐车属于储运容器,是一种具有爆炸危险的特种设备。3)液化气体罐车的操作人员应了解所装卸和运输介质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了解它们相互之间可能引起的物理化学反应,以便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做到判断准确,处理正确、及时。7)液化气体罐车的操作人员应经单位劳动部门和安全部门推荐,并应取得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合格证后,方能独立承担液化气体罐车的操作。

液化气体罐车属于储运容器,是一种具有爆炸危险的特种设备。其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均属于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国家明确规定了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属于特种操作人员。《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特种作业人员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资格审查、理论培训、实际操作技能及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对液化气体罐车操作人员的要求

1)液化气体罐车的操作人员要定期参加培训,学习压力容器基本知识,熟悉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法规、技术标准中有关安全使用的内容,要熟记罐车的装卸料工艺流程、安全运输的有关规定、有关容器的结构、类别、技术参数和主要技术性能。

2)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好罐车的充装、卸料操作程序和操作方法及对一般故障的排除技能,并做到认真填写操作记录,加强对罐车的巡回检查和维护保养。

3)液化气体罐车的操作人员应了解所装卸和运输介质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了解它们相互之间可能引起的物理化学反应,以便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做到判断准确,处理正确、及时。

4)液化气体罐车的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各种安全附件的型号、规格、性能及用途,经常保持安全附件的齐全、灵活、准确可靠。

5)液化气体罐车的操作人员还应熟悉和掌握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知识和灭火技能及发生事故的处理方法。

6)液化气体罐车的操作人员应年满18岁以上,并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必须是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和无妨碍本岗位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经医院医院体检合格。

7)液化气体罐车的操作人员应经单位劳动部门和安全部门推荐,并应取得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合格证后,方能独立承担液化气体罐车的操作。

(二)液化气体罐车操作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液化气体罐车的操作人员应执行国家液化气体罐车安全监察规程,认真负责、高度警觉、精心操作,随时防止突变事故的发生,同时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液化气体罐车的操作人员在装卸液化气体时,应认真填写罐车装卸记录,(见表2-6)。充装记录一式两份,一份由充装单位保存,另一份由罐车押运员交卸车单位。

2)罐车在进入液化气体充装单位时,必须严格遵守充装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充装单位有关人员的检查,听从充装单位有关人员的指挥,做好防火、防爆、防毒准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充装场地。

表2-6 罐车装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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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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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两份,充装单位保留一份,卸车单位保留一份)

3)罐车运输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除听从交通人员的指挥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按当地公安、交通部门规定的线路、时间和车速行驶。

②罐车在行驶时,车上应有押运员,同时车上严禁吸烟。

③不准拖带挂车;不得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有其他人员搭乘。

④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必须注意标高,限速行驶。

⑤应经常观察各种仪表及附件的情况,当罐内液温达到4℃时,应采取遮阳或罐外水冷却降温的安全措施。

⑥罐车输送液体时,要经常监视压力表的读数,严禁超过压力规定值。当压力表读数有异常升高时,罐车应开到人稀、空旷处,打开放空阀,排气泄压。排放氧气时,排放波及区内严禁明火。

4)罐车在连接充装输液管前,必须处于制动状态,防止移动;在斜坡处应设置防滑块。

5)罐车充装结束后应及时离开,如果充装工作中断时间过长(过夜或假日中断),应解脱输液管连接。

6)罐车在装卸作业时,汽车发动机必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