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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焊工考试程序及条件审查、考试规定

【摘要】:(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根据《细则》,申请特种设备焊工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细则》规定焊工考试机构应当在收到报名资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三)考试的基本规定《细则》规定,焊工考试机构在考试30日前公布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项目、时间和地点,并且通知申请人和考试机构所在地的质监部门。焊接操作技能考试不合格的,允许在3个月内补考一次。

焊工考试程序一般包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基本知识考试、焊接操作技能考试、考试成绩评定与通知。

特种设备焊工考试机构建立的焊工考试流程如图9-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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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1 某特种设备焊工考试机构建立的焊工考试流程图

(一)计划

每年度的特种设备焊工考试计划由考试机构自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1]9号)”规定:各考试机构应当建立焊工管理的信息系统,以便于焊工网上报名和申请事宜,并及时将焊工考核计划及其焊工管理信息进行公示。

准备参加考试的焊工应注意当地焊工考试机构发布的年度考试信息,以便及时报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根据《细则》,申请特种设备焊工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能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规程进行操作,独立承担焊接工作。

3)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根据《细则》,报名参加考试的焊工,应当向考试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申请表》(见表9-13)。

表9-13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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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用人单位(或者培训机构)应当明确申请人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并且确认申请人独立承担焊接工作的能力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正面近期免冠照片(2寸,2张)。

4)初中以上(含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者同等学历证明(1份)。

5)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含有视力、色觉等内容的身体健康证明。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或者培训机构签署意见,并且应明确申请人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及课时。

对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个人的资格审查中比较重要的是由用人单位或者培训机构签署意见,明确申请人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所申请考核作业项目的需要,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且一般至少有3个月以上申请项目的实习经历。

《细则》规定焊工考试机构应当在收到报名资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参加考试;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及时补正资料或者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理由。

(三)考试的基本规定

《细则》规定,焊工考试机构在考试30日前公布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项目、时间和地点,并且通知申请人和考试机构所在地的质监部门。

特种设备焊工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具体考试方式、内容、要求、作业级别、项目及范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相关作业人员考试大纲执行。

焊工考试实行计算机与视频管理,基本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答题方法,焊接操作技能考试采用施焊试件并且检验评定的方法,视频管理覆盖每个工位。

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基本知识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

焊接操作技能考试不合格的,允许在3个月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应当重新申请考试。

只有当基本知识考试与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均合格后,该焊工的考试项目为合格。

(四)基本知识考试

根据《细则》,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进行相应基本知识考试:

1)首次申请考试的。

2)改变或增加焊接方法的。

3)改变母材种类(如钢、铝、钛等)的。

4)被吊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焊工重新申请考试的。

《细则》规定焊工考试机构应建立试题库,金属材料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内容和范围如下:

1)特种设备的分类、特点和焊接要求。

2)金属材料的分类、牌号、化学成分、使用性能、焊接特点和焊后热处理。

3)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和气体等)类型、型号、牌号、使用与保管。

4)焊接设备、工具和测量仪表的种类、名称、使用和维护。

5)常用焊接方法的特点、焊接参数、焊接顺序、操作方法及其对焊接质量的影响。

6)焊缝形式、接头形式、坡口形式、焊缝符号及图样识别。

7)焊接缺陷的产生原因、危害、预防方法和返修。

8)焊缝外观检验方法和要求,无损检测方法的特点、适用范围。

9)焊接应力和变形的产生原因和防止方法。

10)焊接质量控制系统、规章制度、工艺纪律基本要求。

11)焊接作业指导书、焊接工艺评定。

12)焊接安全和规定。

13)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标准。

14)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有关焊接作业人员考核和管理规定。

基本知识考试实行计算机考试,出卷方式为计算机随机选择组卷,考试内容包含相关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题型一般为客观题,包括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基本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不低于60分为合格。

(五)焊接操作技能考试

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焊接操作技能考试。

1.考前技术交底

考前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考试人员了解考试工作的过程、内容和要求。一般是在考试开始前,由焊工考试机构焊接操作技能教师会同技术人员组织参加考试人员进行各专业各工种的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的内容一般如下:

1)考试的项目。

2)执行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则等。

3)考试执行的焊接工艺卡(示例见表9-14)或焊接作业指导书。

表9-14 焊工考试专用焊接工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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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试的时间进度安排。

5)操作技能的要领。

6)需进行的检验和试验项目和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

7)安全技术规定与措施。

8)其他或特殊的要求等。

焊接操作技能考试须按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指焊接准备、焊接方法、钢材、焊接材料焊接参数和焊接热输入、焊缝形式及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操作要求等)的要求进行,并应与实际担任的焊接工作相类同。

2.焊工操作技能考试的准备

1)焊工先根据所报考的项目领取试件,由监考人员会同焊工在考试试件上作好焊工考试编号和项目代号的标记。对水平固定的管状或管-板试件,应在试件上标注焊接位置的钟点标记。

2)考试用试件的坡口表面与两侧必须清除干净;焊条和焊剂必须按照规定要求烘干,焊丝必须去除油、锈。

3)焊条必须用焊条保温筒领用,考试之后剩余焊材应在监考人员确认后交回焊材库。每个考试工位应配备一个角向磨光机。考场备有一定数量的电焊面罩,以供考试与监考用。

4)焊工考试试件固定在特制的操作台架上,试件应固定到规定的位置;焊工可对台架进行调整,使试件固定在合适的高度上,以方便考试。

5)焊工根据焊接工艺的规定要求自行组装,考试试件的钝边、间隙一般由考试焊工自定允许试件在定位焊时预留反变形。

3.施焊要求

1)焊工应当按照考试机构提供的焊接工艺卡或作业指导书焊接考试试件。

2)手工焊焊工的所有考试试件,第一层焊缝长度中部附近至少有一个停弧再焊接头,焊机操作工考试时,中间不得停弧。

3)采用不带衬垫试件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时,必须从单面焊接。

4)焊机操作工考试时,允许加引弧板和引出板。

5)FeI类钢材(见表2-4)的试件,除管材角焊缝、对接焊缝试件和管-板角接头试件的第一道焊缝在换焊条时允许修磨接头部位外,其他焊道不允许修磨合返修,其他材料(使用镍质焊条除外)除第一层和中间层焊道在换焊条时允许修磨接头部位外,其他焊道不允许修磨合返修。

6)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时,试件的焊接位置不得改变。管材对接焊缝和管-板角接头45°固定试件,管轴线与水平面的夹角应为45°±5°。

7)水平固定试件和45°固定试件,定位焊缝不得在“6点”标记处。焊工在进行管材向下焊试件操作技能考试时,严格按照钟点标记固定试件位置,并且只能从“12点”标记处引弧“6点”标记处收弧;其他操作应当符合本条相关规定。

8)手工焊焊工考试板材试件厚度大于10mm时,不允许用焊接卡具或者其他办法将板材试件刚性固定,但是允许试件在定位时预留反变形量,厚度小于或者等于10mm的板材试件允许刚性固定。

9)对接焊缝试件、角焊缝试件和管-板角接头试件,均要求全焊透。

10)堆焊试件焊道熔敷金属宽度应当大于12mm,首层至少堆焊3条并列焊道,总宽度大于或者等于38mm。

11)螺柱焊焊接操作考试时,应当采用机动焊或自动焊焊接(手工引弧除外)。

12)试件尺寸与数量按表9-15的规定,不得多焊试件从中挑选。

表9-15 试件尺寸及数量(单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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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试件尺寸代号如图9-2所示。

① 管材堆焊试件最少数量应当满足取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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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2 试件尺寸代号

4.结果评定

焊工焊接操作技能考试通过检验试件进行评定,各试件按照《细则》规定的检验内容逐项进行,每个试件的各项检验要求均合格时,该考试项目为合格。

由两名以上(含两名)焊工进行的组合考试,应当分别检验与记录,如某项不合格,在能够确认该项施焊焊工时,则该焊工考试不合格;如不能确认该项施焊焊工的,则参与该组合考试的焊工均不合格;其他组合考试,有任一项不合格,则组合考试项目不合格。

具体评定项目及合格标准见本书第六章第三节中的“四、特种设备焊工焊接操作技能考核试件的焊接质量检验”部分。

《细则》规定,考试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成绩的评定。

《细则》规定,焊工考试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及时将相关信息输入特种设备人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