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部门行政规章简介

部门行政规章简介

【摘要】:部门行政规章这个层次包括国务院部门行政规章和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规章。

部门行政规章这个层次包括国务院部门行政规章和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规章。部门行政规章是以国务院行政部门首长如国家质检总局局长“令”的形式颁布、行政管理内容较突出的文件(相关办法、规定),如《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号,2001年9月17日起施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号,2001年12月29日起施行)、《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2号,2002年7月12日起施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2003年4月24日起施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40号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经2010年11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地方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