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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和技术协议书:有效管理合作关系的利器

【摘要】:在订货合同和技术协议中检验依据要十分明确,而且可操作性要强;特别是GB/T 19001—2008版质量管理体现标准,强调了对外包的控制要求,在外包的合同和技术协议中应明确过程监控和验收的要求;有些进厂验收检测条件不具备或不经济验收的情况下,要在合同和技术协议中明确供方地验收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这些都将成为检验验收的依据。技术协议与合同一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形成文件,经当事人双方商定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与合同一并保存。

在订货合同和技术协议中检验依据要十分明确,而且可操作性要强;特别是GB/T 19001—2008版质量管理体现标准,强调了对外包的控制要求,在外包的合同和技术协议中应明确过程监控和验收的要求;有些进厂验收检测条件不具备或不经济验收的情况下,要在合同和技术协议中明确供方地验收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这些都将成为检验验收的依据。

1.合同

合同中对质量要求的条款是产品质量检验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务必认真对待。

质量检验机构应参与合同评审,从中了解合同对产品质量和检验的要求,审查合同中不明确的质量要求和检验依据及检验方法条款,防止在执行中实现不了合同对质量的要求而违约,给组织造成损失。

2.技术协议

技术协议是供需双方对开发产品的水平、结构性能、适用的法规等要求而编制的文件,为合同的附件,是验收产品的依据之一。

技术协议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内容 当产品无可引用的相关标准而又需要约定的技术方面要求的内容,例如产品的材质、性能、外观、包装等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

(2)验收内容 当验收产品无可引用的相关标准时,则应对其具体的验收依据、验收程序、验收方法等作出相应的规定。

(3)其他内容 除合同不包括的以及上述技术、验收内容以外的,而又要双方约定的事项,均可作为其他内容写入技术协议中,例如售后服务、质量纠纷的仲裁等。

技术协议与合同一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形成文件,经当事人双方商定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与合同一并保存。

3.明示担保和质量承诺

(1)明示担保 担保是表示负责,保证不出问题或一定办到。明示是公开表示,所以,明示担保是公开表示负责,公开保证不出问题,公开表示一定办到。

明示担保表现的形式很多,例如,产品的合格证、说明书、产品执行的标准、产品标识、产品标志、展览的样品等都是明示担保,表示对这些公开东西的内容负责。质量检验机构应对本组织出具的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文件内容进行检查,看是否有与产品质量不相符的明示担保,若有,应建议有关部门修改。

(2)质量承诺 承诺是对某项事务答应照办,或者是承担应允别人的话。承诺一定要说到做到,这样才能体现诚信。

质量承诺涵盖了明示担保、产品说明书、执行的产品标准的条款,就是产品生产组织应允顾客的话,一定要做到。质量承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质量目标、《质量保证声明》、广告等,以及组织领导对顾客就产品质量方面的各种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