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执行创建块命令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工具栏 。启动BLOCK命令后,弹出对话框,如图5-1所示。可通过执行OOPS命令恢复图形显示,而不能利用撤销命令。因为执行撤销命令,实际是撤销了创建块命令。在框中输入块名“YGD”。图5-2单管荧光灯符号图5-2单管荧光灯符号
执行创建块命令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 绘图】工具栏
。
● 命令行:BLOCK↙。
● 菜单:【绘图】→【块】→【创建】。
启动BLOCK命令后,弹出【块定义】对话框,如图5-1所示。
(1)【名称】下拉列表框:输入新建块的名称,也可通过下拉列表选择已有的块名进行重新定义。

图5-1 【块定义】对话框
(2)【拾取点】按钮
:确定插入块时的基准点,也是对块进行缩放、旋转等操作的基准点。应根据图形的结构选择基准点的位置,如中心点、端点、角点等。可以单击该按钮,然后在绘图区内的图形上选择一点;也可以在X、Y、Z文本框中输入插入基点的坐标值。
(3)【选择对象】按钮
:单击该按钮,对话框暂时消失,用户可在绘图区内选择构成图块的所有对象(可以包括已有的块,即块可以嵌套),选择完毕按Enter键或单击鼠标右键返回【块定义】对话框。该按钮的右边是快速选择按钮,这里不再重复介绍。
(4)定义块后对源对象的处理方式:
● 保留:定义块后,源对象仍作为分立的对象保存在当前图形中。
● 转换为块:定义块后,源对象将自动转换为图块。
● 删除:定义块后,源对象将从当前图形中删除,但该块定义仍然存在并可随时被调用。可通过执行OOPS命令恢复图形显示,而不能利用撤销(UNDO)命令。因为执行撤销命令,实际是撤销了创建块命令。
(5)【块单位】下拉列表框:设置当用户从AutoCAD设计中心或工具选项板把该块拖入图形窗口时的单位。例如定义块时此单位设置为“厘米”,则插入该块时其尺寸自动放大为原来的10倍,因为公制图形的默认单位为“毫米”。
(6)【允许分解】复选框:指定插入块后,是否允许分解。
【例5-1】 定义荧光灯图块。
(1)绘制荧光灯符号,如图5-2所示,其中水平线长1500。
(2)单击创建块按钮
,弹出【块定义】对话框。
(3)单击拾取点按钮。
(4)拾取荧光灯符号的中心点为插入基点。
(5)单击选择对象按钮。
(6)用交叉窗口方式选择荧光灯符号。
(7)在【名称】框中输入块名“YGD”。
(8)选中【转化为块】单选按钮。
(9)单击【确定】按钮。

图5-2 单管荧光灯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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