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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次阶段验收汇总:项目验收过程分析

【摘要】:8.2.1.6河床电站4号机组启动阶段验收2005年5月25~30日,受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委托,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主持了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4号机组(末台)启动阶段验收。

8.2.1.1 截流前阶段验收

2001年11月17~19日,根据水利部有关通知,黄河水利委员会会同宁夏区水利厅在沙坡头水利枢纽工地,主持了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截流前阶段验收工作。验收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了《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截流前阶段验收鉴定书》。

验收委员会认为:导流明渠工程和美利渠临时引渠工程已全面完成,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合同条款的质量标准。导流明渠已具备通水条件;截流设计、截流实施方案已获批准,截流施工准备比较充分;截流后度汛方案及超标准洪水预防措施已经批准,措施基本落实;截流后壅高水位以下的建设征地已经落实。按照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规定,工程具备截流施工的条件,同意导流明渠通水,同意按监理批准的截流施工方案实施截流。

2001年11月22日实现黄河截流。

8.2.1.2 二期截流前阶段验收

2003年12月21~23日,按照水利部办函(2003)367号《关于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阶段验收有关问题的函》的要求,黄河水利委员会会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在沙坡头水利枢纽工地共同主持了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二期截流前阶段验收。验收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了《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二期截流前阶段验收鉴定书》。

经验收委员会综合评定:《宁夏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蓄水安全鉴定报告》(供二期截流阶段验收用)中要求二期截流前完成的工程内容已基本完成,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已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工程形象面貌满足二期截流要求,与本次验收有关的工程项目验收质量合格。截流设计、截流实施方案已经主管部门批准,截流施工准备充分。按照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工程具备二期截流施工的条件,泄洪闸具备过流条件,同意按已经批准的截流施工方案实施导流明渠截流。

2003年12月26日泄洪闸过流,12月28日导流明渠截流。

8.2.1.3 下闸蓄水阶段验收

按照水利部办函[2003]367号《关于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阶段验收有关问题的函》的要求,黄河水利委员会会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于2004年3月10~13日,共同主持了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下闸蓄水阶段验收。验收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了《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下闸蓄水阶段验收鉴定书》。

经验收委员会综合评定:《宁夏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蓄水安全鉴定报告》中要求下闸蓄水前完成的工程内容已完成,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已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工程形象面貌满足下闸蓄水要求,与本次验收有关的工程项目验收质量合格。下闸蓄水实施方案已制定,工程征地、库区移民安置已经落实。按照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工程基本具备下闸蓄水的条件,同意下闸蓄水。

2004年3月13日水库下闸蓄水。

8.2.1.4 首台机组(河床电站1号机组)启动阶段验收

按照水利部办函[2003]367号《关于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阶段验收有关问题的函》的要求,黄河水利委员会会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于2004年3月22~24日,共同主持了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首台机组启动阶段验收。验收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了《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首台机组启动阶段验收鉴定书》。

验收委员会经过综合评定认为:工程形象面貌满足首台机组启动运行要求,与本次验收有关的工程项目验收质量合格,按照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工程基本具备首台机组启动运行条件,同意验收。河床电站1号机组(首台)机组于2004年3月26日并网发电。

8.2.1.5 河床电站2号机组、3号机组、5号机组、6号机组启动阶段验收

按照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经宁夏水利厅批准,河床电站2号机组、3号机组、5号机组(北干机组)、6号机组(南干机组)启动阶段验收,由宁夏沙坡头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主持,并由有关参建单位,股东方代表,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电力公司、开发银行等单位的代表组成验收委员会分别对各台机组进行了启动阶段验收。

经验收委员会验收,河床电站2号机组、3号机组、5号机组(北干机组)、6号机组(南干机组)具备启动验收条件,同意验收,形成了各台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2004年12月29日河床电站2号机组并网发电,2005年3月10日河床电站3号机组并网发电,2005年2月27日南干机组并网发电,4月27日北干机组并网发电。

8.2.1.6 河床电站4号机组(末台机组)启动阶段验收

2005年5月25~30日,受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委托,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主持了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4号机组(末台)启动阶段验收。验收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了《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4号机组(末台)启动阶段验收鉴定书》。

经过综合评定,验收委员会认为:工程形象面貌满足4号机组启动运行要求,与本次验收有关的工程项目质量合格。按照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工程具备4号机组启动运行条件,同意验收。4号机组于2005年5月30日并网发电。占用门库,应尽快移出门库。临时封堵门已移出门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