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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流程的规划与实施

【摘要】:监理部组建后,按照DL/5111—2000《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建立正常的工作和文件处理程序,明确了处理期限,首先对监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对于每一道工序进行“三检”,并将“三检”结果送交监理工程师,并经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施工当中各类报表根据各监理单位规定按时报送。现场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承建单位应及时上报,任何质量事故(缺陷)和安全事故均不得隐瞒监理工程师而自行处理。

(1)监理部组建后,按照DL/5111—2000《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建立正常的工作和文件处理程序,明确了处理期限,首先对监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化管理。

(2)各参建单位应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开工,并于单位工程开工前将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工程开工前详细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审定,接到监理工程师开工指令后方可组织施工。

(3)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借鉴其他工程监理工作的经验,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在认真学习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要求和规程规范的基础上,制定各种现场管理表格和控制措施,力争规范有序地做好施工现场和内业管理的监理工作。

(4)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依据监理合同中业主的授权范围和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本着“预防为主”的质量控制方针,按照事前控制、过程监督以及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等阶段,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

(5)参建单位应于每道工序前进行施工交底。对于每一道工序进行“三检”,并将“三检”结果送交监理工程师,并经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每月完成工作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逾期不进行申报的,监理工程师不再受理。施工当中各类报表根据各监理单位规定按时报送。

(7)现场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承建单位应及时上报,任何质量事故(缺陷)和安全事故均不得隐瞒监理工程师而自行处理。

(8)分部工程完工后,由承建单位申请并准备报验资料,由监理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验收。

(9)实行监理例会制度,参加人:监理、业主代表、设计代表、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