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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同签订与管理优化建议

【摘要】:5.2.2.2C2标合同签订及管理中国水电三局于2002年4月1日签订合同,组建中国水电三局沙坡头施工局,承担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泄洪闸及南干电站土建工程施工标的施工。

5.2.2.1 C1标合同签订及管理

中国水电四局于2002年4月1日签订合同(合同名称: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河床电站及北干电站土建工程施工标,合同编号:SPT/C1),组建中国水电四局宁夏沙坡头项目施工局,承担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河床电站及北干电站土建工程施工标的施工。

河床电站及北干电站土建工程施工标(简称“主坝C1标”)的开工日期为:2002年4月6日,总工期29个月,合同金额178608962.74元。

工程分包情况:河床电站及北干电站土建工程施工标(SPT/C1标)根据工程特性,对通风及采暖、消防、建筑装修和“雁”形板进行了分包。在与业主签订SPT/C1标合同的基础上,把待分包的工程项目拆分组成新标书,新标书与原合同标书工程内容保持一致。分包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程序进行。招标过程邀请监理、业主单位派人参加,并对所施工的项目派人现场考察,共同选择确定专业队伍。

5.2.2.2 C2标合同签订及管理

中国水电三局于2002年4月1日签订合同(合同名称: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泄洪闸及南干电站土建工程施工标,合同编号:SPT/C2),组建中国水电三局沙坡头施工局,承担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泄洪闸及南干电站土建工程施工标的施工。泄洪闸及南干电站土建工程施工标(简称“C2标”)的开工日期为:2002年4月6日,总工期29个月,合同金额7688.2080万元。

工程分包情况:C2标工程分包单位为两个单位,分包单位宁夏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分包工程范围为南干电站部分、泄洪闸下游海漫结构混凝土;另一个分包单位为西北岩土工程公司,分包工程为C2标范围内的帷幕灌浆、固结灌浆及喷锚支护工程。这两个分包单位与施工局虽为合同关系,施工局在管理方面将其与局属施工单位一样做二级单位进行管理。所分包的工程项目按C2标合同文件要求施工,分包单位自主经营,对施工局负责并对所分包的工程项目负责。

5.2.2.3 C3标合同签订及管理

宁夏水电工程局在2003年11月签订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12109828.00元。

5.2.2.4 M4标合同签订及管理

中国水电七局2002年4月接受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有限公司邀请,参与本工程机电设备安装的投标,并于6月12日中标。

5.2.2.5 AC标合同签订及管理

中国水电三局承担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砂石混凝土系统建筑安装工程及生产管理标[合同编号:SPT(2000)/AC],主要分为砂石骨料筛分生产和成品混凝土拌和生产两大内容,按生产进度分为建筑安装施工阶段和生产管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