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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0.5级互感器:合成误差满足0.2级的要求

【摘要】:注此处的0.5级电压互感器和0.5级电流互感器,在正常工作电压、负荷电流及实际的二次负载下,如其合成误差符合对0.2级互感器的要求时,也可以选用0.5级。

5.1 使用条件

a)环境温度:-5℃~40℃,且24h内平均温度不应超过+35℃。

b)相对湿度:+20℃时,不应高于90%;+40℃时,不应高于50%。

c)海拔高度:对0.38kV~35kV整体式电能计量柜,不应超过2000m。

d)倾斜度:对柜(箱)壳体不应超过3°;对电能表不应超过1°。

5.2 特殊使用条件

下列任一情况均作为特殊使用条件,订货时应向制造厂家提出:

a)与5.1规定的条件不相同。

b)环境温度和空气压力剧变时,在柜内、外会出现异常凝露。

c)有可能被尘埃、烟雾、盐雾、水蒸气、腐蚀性(或放射性微粒)气体严重污染。

d)易受毒菌或微生物侵蚀。

e)安装在有可能受火灾、爆炸、剧烈震动、外力冲击的危险场所和地震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地区。

5.3 外壳

外壳应采用金属材料的封闭式结构。

a)整体式电能计量柜,可以由单个柜(箱)或以几个柜(箱)并列组合而成。其外形及结构应与其相邻的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协调配合。

b)分体式电能计量柜,可以由单个或几个柜(箱)组合而成。当与高、低压开关成套柜(箱)并列安装时,其外形及结构应与相邻的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协调配合;分离安装的计量仪表柜,宜采用定型的柜(箱)作外壳。

5.4 防护等级

不应低于GB 4208规定的IP20级。

5.5 安装方式

柜式应落地固定安装。箱式可以采用墙挂或嵌墙安装。

5.6 额定电压

a)整体式电能计量柜和计量互感器柜,以其主电路的额定电压标示。有:0.38kV、6kV、10kV、35kV。

b)计量仪表柜,以电压互感器的额定二次电压(100V)标示。

c)辅助单元控制、信号额定电压。

交流为220V;直流有:48V、110V、220V。

5.7 额定频率

为50 Hz。

5.8 额定电流

a)整体式电能计量柜和计量互感器柜,以其主电路的额定电流标示,分:630A、800A、1000A三档。

b)计量仪表柜,以计量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电流标示,1A或5A。

5.9 绝缘水平

应符合7.3.7和7.3.8的规定。

5.10 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温升

应符合7.3.3的规定。

5.11 计量电流互感器

a)额定一次电流有

20 A、30A、40A、50A、60A、75A、100A、(150A)、160A、200A、(300A)、315A、400A、500A、(600A)、630A、750A、800A、1000A。

注:括号中的电流为旧型号产品的规格。

b)应具有两组二次绕组,其中一组用于计量,为电能计量绕组;另一绕组用于其他功能。

c)额定二次电流

1 A或5A。

d)准确度级别

电能计量绕组有:0.2级、0.2S级、0.5级、0.5S级;另一绕组为0.5级。

e)额定输出

有:10VA、20VA、30VA、50VA。

f)二次绕组的负载功率因数

为0.8(感性)。

g)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

应满足7.3.9的规定。

h)其他,应符合GB 1208的规定。

5.12 计量电压互感器

a)额定一次电压

有:6kV、10kV、35kV。

b)额定二次电压

为100V。

c)准确度级别

电能计量绕组有:0.2级、0.5级;另一绕组为0.5级。

d)额定输出

有:15VA、20VA、30VA、50VA。

e)电能计量绕组负载功率因数

为0.3~0.5(感性)。

f)其他,应符合GB 1207的规定。

5.13 电能表(特种电能表)的配置、规格及接线,应符合GBJ 63及DL 448的规定,误差应符合DL 460的规定。电能表的选型宜采用

a)宽过载长寿命的电能表;

b)直接接入式电能表的最大电流选用:10A、20A、30A、40A、60A、80A;经电流互感器接入式电能表的标定电流选用0.3A、1A、1.5A、3A。

5.14 计量互感器与电能表准确度级别的配合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计量互感器与电能表准确度级别的配合

注 此处的0.5级电压互感器和0.5级电流互感器,在正常工作电压、负荷电流及实际的二次负载下,如其合成误差符合对0.2级互感器的要求时,也可以选用0.5级。

5.15 电能计量装置综合误差

应符合7.3.10的表11规定。

5.16 二次电路

5.16.1 计量电流互感器电路

a)电能表及其他设备,应分别接于各自专用二次绕组。

b)二次负载不应超过额定输出,且不应低于额定输出的25%。

c)计算电路,应先经试验盒后再接入电能表。

5.16.2 计量电压互感器

a)电能表及其他设备,应分别接于各自专用二次绕组。

b)二次负载不应超过额定输出,且不应低于额定输出的25%。

c)整体式电能计量柜计量互感器的二次侧不应装设熔断器(自动开关)和串接隔离开关的辅助触头;计量互感器柜的出线侧可以装设快速熔断器(自动开关),但不应串接隔离开关的辅助触头。

d)计量电路,应先经试验盒后再接至电能表。

e)计量电路不应作为辅助单元的供电电源

f)计量电路中应装设失压计时器

g)电能表在负荷电流0.2Ib~Imax或0.2Ib~Ib范围内,计量电路电压降所引起的计量误差应符合7.3.10的表9规定。

5.16.3 二次电路铜导线截面积

a)计量单元的电流电路导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电压电路导线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2

b)辅助单元的控制、信号等导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5mm2

5.16.4 二次电路导线外皮颜色应采用

A相为黄色;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零线为淡蓝色;接地线为黄和绿双色

5.16.5 二次电路导线的线中间不应有接头,多股导线的端头应搪锡。

5.17 整体式电能计量柜应装设防止误操作的安全联锁装置。

5.18 电气接地应符合GB 3906、GB 7251及JB 5777.2的规定。

5.19 电气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GB 3906、GB 7251、JB 5777.2和7.3.6的规定。

5.20 信号灯和按钮的颜色应采用

合闸为红色,分闸为绿色。

5.21 电能计量柜(计量仪表柜除外)的外壳面板上,应按JB 5777.2的规定,设置主电路的模拟图形。

5.22 计量电压互感器的隔离开关操作机构上应装设机械型弹子挂锁。

5.23 电能计量柜的门上应装设机械型弹子门锁和备有可铅封的设施。

5.24 仪表观察窗应采用厚4mm无色透明的玻璃,面积应满足抄表和监视的要求。

5.25 电能计量柜(计量仪表柜除外)内应设置观察和检修用的照明灯具

5.26 电能表应固定安装在电能表夹具上。

5.27 可移动部件与固定部分间的连接导线中间不应有接头;经常需要拆卸部件的连接导线,应留有适当裕度。

5.28 电能表安装高度及间距

a)电能表距地面不应低于600mm;

b)电能表与电能表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80mm;

c)电能表与试验盒之间的垂直间距不应小于40mm;

d)试验盒与周围壳体结构件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40mm。

5.29 壳体和机械组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在储运、安装、操作、检修时不应发生有害的变形。

5.30 柜中各单元之间宜以隔板或以箱(盒)式组件区分和隔离。

5.31 柜式结构的电能计量柜顶部应设置吊装用挂环。

5.32 电气设备及部件应选用符合其产品标准要求经鉴定合格的产品。应按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和接线。

5.33 电能计量柜应做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