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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容器电容量标注方法优化

【摘要】:和电阻器类似,电容器的电容量标注方法有直标法、代码法和色码法。如图3.2-5所示,电容器上标注着104,表示该电容器的电容量为10×104 p F=100nF。

和电阻器类似,电容器的电容量标注方法有直标法、代码法和色码法。

一、直标法

用数字和文字符号在电容器表面直接标出标称电容量的方法称为直标法,其允许偏差直接用百分数或文字符号表示,若元件上未标注允许偏差,则均为±20%。

如图3.2-4所示,电容器上标注着6.8μF±5%250VDC。6.8μF表示其电容量为6.8μF,±5%表示其允许偏差为±5%,250VDC表示其额定电压为直流电250V。

图3.2-4 直标法

图3.2-5 三位数字的代码法

二、代码法

在电容器上用3~5个字符表示出电容器标称电容量的方法称为代码法,这些字符包括若干个数字和一个字母,也可以全部是数字。

当3个字符全部为数字时,则前两位为有效数字,第三位为10的次方数,容量值的默认单位为p F。如图3.2-5所示,电容器上标注着104,表示该电容器的电容量为10×104 p F=100nF。

当字符包括若干个数字和一个字母时,按表3.2-4和表3.2-5所示,用字母p、n、μ、m和F分别代表以F为单位的电容量的乘数10-12、10-9、10-6、10-3和100

表3.2-4 容量代码标志示例(最多有效数字三位)

备注:用四位有效数字表示容量值时,应按表3.2-5所示示例进行代码标志。

表3.2-5 容量代码标志示例(有效数字四位)

三、色码法

用不同颜色的色带在电容器表面标出标称电容量、允许偏差的方法称为色码法。采用色码法的电容器称为色码电容器或色环电容器,常见的色环电容器为四环电容器和五环电容器。

色环电容器的色码应符合以下规定:第一色带应靠近电容器的一端,各色带的位置和间隔应使其在读色码时不致出现混乱;使用的任何附加代码不应与电容量和允许偏差的代码相混淆。

采用色码法时,不同的色码位置和颜色代表的意义不同,详见表3.2-6。采用色码法时,电阻器默认单位为Ω,电容器默认单位为p F,电感器默认单位为μH。

表3.2-6 色码颜色的意义

当色环电容器为四环时,第一、二环为有效数字,第三环为乘数,第四环为允许偏差;当色环电容器为五环时,第一、二、三环为有效数字,第四环为乘数,第五环为允许偏差。

如图3.2-6(a)所示,假设四环电容器的第一、二、三、四环的颜色分别为红(表示数字2)、黑(表示数字0)、黄(表示乘数104)、金(表示允许偏差±5%),则该电容器的电容量为20×104 p F=200nF,允许偏差为±5%。

图3.2-6 色环电容器的色码标注法

如图3.2-6(b)所示,假设五环电容器的第一、二、三、四、五环的颜色分别为蓝(表示数字6)、灰(表示数字8)、黑(表示数字0)、橙(表示乘数103)、棕(表示允许偏差±1%),则该电容器的电容量为680×103 p F=680nF,允许偏差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