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瓶(本章一般指瓶体)材料的选用,应当考虑材料的力学性能、化学性能、工艺性能,及其与介质的相容性;(2)气瓶应当采用具有成熟使用经验并列入本规程协调标准的材料;材料的强度、冲击韧性、化学成分、弹性模量,以及高分子材料的聚合量和密度等技术指标,应当满足协调标准的要求;(3)采用未列入气瓶国家标准的材料,应当经过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的型式试验验证,并且按照本规程1.5进行新材料技术评审......
2023-06-20
6.2.1 监检依据
制造监检依据本规程以及相关产品标准进行。
6.2.2 监检内容和要求
6.2.2.1 技术文件和资质审查(C类)
技术文件和资质审查,包括制造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查,气瓶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和产品质量计划审查等。
6.2.2.1.1 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查
(1)审查《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或者《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是否符合要求;
(2)审查无损检测、焊接作业人员等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6.2.2.1.2 设计文件和型式试验报告核查
(1)核查气瓶设计文件是否齐全,设计总图等图样上是否有设计鉴定印章,设计总图上注明的无损检测要求、热处理要求、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等是否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2)核查《气瓶设计文件鉴定报告》是否有效并能够覆盖所监检的产品;
(3)核查设计变更是否经设计文件鉴定单位审核确认并且符合相关规定;
(4)核查气瓶设计采用的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及其比对结论是否满足本规程的基本安全要求;
(5)核查气瓶型式试验报告是否真实、有效。
6.2.2.1.3 工艺文件审查
(1)审查焊接、热处理、收口、收底等工艺文件的批准程序是否符合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2)审查焊接工艺规程与其依据的焊接工艺评定的符合性;
(3)审查无损检测工艺(通用、专用)规程是否齐全。
6.2.2.1.4 质量计划审查
(1)审查产品质量计划的审批是否符合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2)审查材料验收、制造过程质量控制项目和要求、检验与试验项目和要求、无损检测、热处理、外观与几何尺寸检验、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等是否符合本规程要求;
(3)审查质量计划是否覆盖了本规程规定的监检项目。
完成质量计划审查后,监检人员根据本规程的规定,在质量计划中明确监检项目和类别。
6.2.2.2 材料、零部件审查
6.2.2.2.1 瓶体材料(C/B类)
(1)审查气瓶瓶体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有效性;
(2)材料有复验要求的,审查气瓶瓶体原材料复验报告等与本规程以及相关标准的符合性和正确性,在相应的复验报告上签字确认;对复验报告有异议时,监检人员应当要求进行验证;
(3)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或者纤维缠绕气瓶钢内胆,还应当审查瓶体材料检验报告中实际硫、磷等化学成分含量和热处理后的实际抗拉强度,是否超出硫化氢应力腐蚀试验报告中试样材料的硫、磷含量以及抗拉强度控制范围;
(4)审查气瓶材料无损检测报告是否齐全(有材料无损检测要求时);
(5)使用境外材料以及新材料时,审查是否按照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技术评审,相应的工艺试验和工艺评定是否满足本规程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6.2.2.2.2 材料标志(C类)
(1)检查瓶体材料标志是否具有可追溯性;
(2)审查材料发放记录、材料标志移植记录以及现场材料标志移植是否符合要求。
6.2.2.2.3 气瓶阀门、爆破片(C类)
审查气瓶阀门(包括安全阀)、爆破片的产品质量证明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其制造单位是否有相应的制造许可证,气瓶瓶阀是否具有相应型式试验报告和证书。
6.2.2.3 焊接(限焊接结构气瓶)
(1)审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与本规程以及相关标准的符合性和正确性,在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上签字确认(A类);
(2)抽查施焊记录,审查是否符合本规程、相关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每批气瓶抽查比例不小于3%(B类),并且不少于2只;
(3)焊接绝热气瓶,还应当检查产品焊接试板的材料、规格以及焊接记录、产品批号,审查产品焊接试板力学性能试验报告是否符合要求(B类)。
6.2.2.4 无损检测记录和报告审查(B类)
(1)审查无损检测记录和报告是否齐全、结论是否符合要求、责任人员签字手续是否齐全等,并且在无损检测报告上签字确认;
(2)对于焊接结构气瓶,审查射线检测底片(或数字化底片)的质量和评片的结果是否符合本规程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每批产品抽查 X射线底片或者数字图像比例不少于10%,并且不少于2只;
(3)采用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时,应当确认成像设备以及图像的分辨率、灰度、畸变率、几何放大倍数等参数是否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4)采用在线自动超声(UT)或者磁粉(MT)检测时,应当现场抽查检测设备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
6.2.2.5 热加工和热处理审查(B类)
(1)审查热加工和热处理工艺评定报告的符合性和正确性,并且在热加工和热处理工艺评定报告上签字确认;
(2)核查热处理设备自动记录装置的工作状态,温度记录仪表是否符合计量检定要求,审查热处理报告以及热处理温度、时间自动记录是否符合本规程以及相关标准、热处理工艺文件的要求,并且在热处理报告、热处理温度、时间自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6.2.2.6 气瓶性能试验审查
6.2.2.6.1 无缝气瓶
(1)抽取批量检验项目的力学性能和水压爆破试验用样瓶,记录样瓶编号(A类);
(2)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压扁试验用样瓶,记录样瓶编号(A类);
(3)审查拉伸、弯曲、压扁试验过程,并且在相应的试验报告上签字确认(B类);
(4)审查金相组织检验报告,并且在金相组织检验报告上签字确认,对检验报告有怀疑时,应当核查金相组织照片(C类);
(5)现场监督样瓶爆破试验过程,审查试验数据、记录和报告,并且在试验报告上签字确认(A类)。
6.2.2.6.2 焊接气瓶
(1)抽取批量检验项目的力学性能和水压爆破试验用样瓶(产品公称容积小于或者等于150L时),并且记录样瓶编号(A类);
(2)确认产品焊接试板的材料、规格以及施焊记录、产品批号(产品公称容积大于150L时)(B类);
(3)现场监督拉伸、弯曲、冲击等试验过程,并且在相应的试验报告上签字确认(A类);
(4)现场监督样瓶爆破试验,审查试验数据、记录和报告,并且在试验报告上签字确认(A类)。
6.2.2.6.3 纤维缠绕气瓶
(1)审查气瓶内胆力学性能试验报告(C类);
(2)抽取疲劳和爆破试验用样瓶,并且记录样瓶瓶号(A类);
(3)现场监督样瓶爆破试验,审查试验数据、记录和报告,并且在试验报告上签字确认(A类);
(4)审查样瓶疲劳试验数据、记录和报告,并且在试验报告上签字确认(B类)。
6.2.2.6.4 焊接绝热气瓶
(1)审查真空检漏试验报告(C类);
(2)审查静态蒸发率试验报告,在相应的报告上签字确认(B类)。
6.2.2.6.5 溶解乙炔气瓶
(1)审查多孔填料(以下简称填料)主要原料的种类、产地、规格(C类);
(2)审查填料原材料理化检验复验报告(C类);
(3)现场抽取填料批量检验样瓶,并且记录批量检验样瓶瓶号(A类);
(4)现场监督批量检验样瓶的填料孔隙率测定、肩部轴向间隙检验,在相应的检验报告上签字确认(A类);
(5)审查乙炔瓶填料肩部轴向间隙逐只检验记录和报告,并且在相应的检验报告上签字确认(B类)。
6.2.2.6.6 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
(1)现场抽取压扁试验样瓶,并且记录样瓶瓶号(A类);
(2)审查压扁试验报告,在相应的试验报告上签字确认(B类);
(3)现场监督水压爆破试验(包括爆破片试验),审查试验数据、记录和报告,并且在水压爆破试验报告上签字确认(A类)。
6.2.2.6.7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气瓶
(1)实物检查气瓶试验环,确认气瓶试验环与气瓶瓶体为同一炉罐号材料,确认气瓶试验环热处理工艺与气瓶热处理工艺相同(A类);
(2)审查力学性能和压扁试验报告,并且在相应的报告上签字确认(B类);
(3)审查金相组织分析报告,对报告有怀疑时,应当核查金相组织照片(C类)。
6.2.2.7 水压(气压)试验(A类)
现场见证水压(气压)试验过程,核查水压(气压)试验自动记录装置对气瓶试验情况的记录,对相应的水压(气压)试验报告进行确认并签字。
监检机构可以采用对水压(气压)试验现场进行视频监控,并且确认受检单位上传试验记录的方式,实施现场见证。
6.2.2.8 气密性试验(C/B类)
审查气密性试验记录和报告,并且在相应的试验报告上签字确认。
6.2.2.9 气瓶附件和可拆卸气瓶附件
(1)审查安全阀、爆破片或者易熔合金塞以及其他可拆卸气瓶附件的有关装配记录,检查选用是否与设计文件相符(C类);
(2)溶解乙炔气瓶,应当审查易熔合金塞检验报告是否完整(C类);
(3)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应当审查瓶阀是否为非重复充装结构,以及瓶阀与瓶体是否采用焊接形式(B类)。
6.2.2.10 出厂检验(B类)
(1)审查出厂气瓶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并且在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上签字确认;
(2)抽查瓶体外观、标志内容、气瓶颜色和色环(必要时),确认在气瓶的规定部位是否打上或者标注“TS”监检标志;检查核实气瓶制造信息平台公示内容,并且上传监督检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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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0
注L-2:无缝气瓶和缠绕气瓶为枪击试验,焊接气瓶为爆炸冲击试验。L2气瓶阀门型式试验项目表L-2气瓶阀门型式试验项目表L-2(续)注L-10:分类中的PF1-1专项指“工业气体用瓶阀”;PF1-2专项指“燃气瓶阀”;PF1-3专项指“消防灭火用瓶阀”;PF2-1专项指“车用气瓶阀”;PF2-2专项指“绝热气瓶用瓶阀”;PF2-3专项指“非重复充装用瓶阀”;PF2-4专项指“呼吸器用瓶阀”。......
2023-06-20
(1)制造钢质气瓶的材料,应当是电炉或者氧气转炉冶炼的无时效镇静钢;(2)钢质无缝气瓶的材料,应当选用含碳量不大于 0.38%的优质碳锰钢、铬钼钢,其硫、磷含量应当分别不大于 0.010%和 0.015%,硫、磷总含量不大于0.020%;(3)钢质焊接气瓶用钢板,应当具有良好的压延加工和焊接性能,其含碳量不大于 0.20%,并且碳当量不大于 0.50%;硫、磷含量应当分别不大于 0.020%和0.......
2023-06-20
3.8.2 无缝气瓶的瓶体结构无缝气瓶的瓶体结构型式和尺寸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凸形底与筒体的连接部位圆滑过渡,其厚度不得小于筒体设计厚度值;凹形底的环壳与筒体之间有过渡段,过渡段与筒体的连接圆滑过渡;开孔处于凸形端部的中心线上。......
2023-06-20
K1样品抽样规则K1.1气瓶样品抽样基数与样品数量K1.1.1 首次制造的型式试验持有相应品种气瓶特种设备许可证或者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的制造单位进行首次型式试验时,其抽样基数见表K-1。K1.2气瓶阀门样品抽样基数和样品数量气瓶阀门进行型式试验时,抽样基数为1000只。超过保存期的样品,型式试验机构应当通知制造单位取回样品,制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取回样品又未提出处理意见的,由试验机构按照本规程K2.3的规定进行处理。......
2023-06-20
A1气瓶分类A1.1按瓶体结构划分气瓶按照瓶体结构分为:无缝气瓶;焊接气瓶;纤维缠绕气瓶;低温绝热气瓶;内装填料气瓶。A1.2按公称工作压力划分气瓶按照公称工作压力,分为高压气瓶、低压气瓶:高压气瓶是指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的气瓶;低压气瓶是指公称工作压力小于10MPa的气瓶。A2气瓶结构、品种及代号气瓶结构、品种以及代号见表A-1。......
2023-06-20
E3进口气瓶的监检进口气瓶制造过程应当由经过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的监检机构进行监检,监检机构在完成监检工作后出具监检报告。E3.1监检依据进口气瓶的监检依据为本规程、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贸易合同中约定的建造规范和标准。E4临时进口气瓶临时进口气瓶,指境外的气瓶进口至境内充装后再出境,或者在境外充装气体进口使用完后再出境的气瓶。......
2023-06-20
2)气瓶充装单位、车用气瓶产权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气瓶使用登记,领取《气瓶使用登记证》。③自文件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登记、办理使用登记证。⑤超过定期检验周期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气瓶。11)气瓶需要过户时,气瓶原使用单位应当持《气瓶使用登记证》、“气瓶使用登记表”、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和接受单位同意接受的证明,到原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注销手续。......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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