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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气瓶的公称压力及试验

【摘要】:消防灭火用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应当符合有关消防标准的规定。表3-1盛装常用气体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3.2.3 试验压力试验压力包括耐压试验压力和气密性试验压力,耐压试验压力和气密性试验压力不得低于表3-2的规定。

3.2.1 气瓶设计压力

气瓶设计压力一般为气瓶的耐压试验压力。

3.2.2 公称工作压力

3.2.2.1 公称工作压力确定原则

(1)盛装压缩气体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是指在基准温度(一般为 20℃)下的气瓶内气体达到完全均匀状态时的限定(充)压力,一般选用正整数系列;

(2)盛装高压液化气体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是指 60℃时气瓶内气体压力的上限值;

(3)盛装低压液化气体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是指 60℃时所充装气体的饱和蒸气压;低压液化气体在60℃时的饱和蒸气压值按照本规程附件B或者相关气体标准的规定确定,附件 B或者相关气体标准没有规定时,可以采用气体供应单位提供并经过气瓶制造单位书面确认的相关数据;

(4)盛装溶解气体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是指在 15℃时的气瓶内气体的化学性能、物理性能达到平衡条件下的静置压力;

(5)低温绝热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是指在气瓶正常工作状态下,内胆顶部气相空间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可在0.2MPa~3.5MPa范围内选取;

(6)盛装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 60℃的液体以及混合气体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按照相关标准规定选取;

(7)消防灭火用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应当不小于灭火系统相关标准中规定的最高工作温度下的最大工作压力。

3.2.2.2 公称工作压力选取

气瓶公称工作压力优先选取表 3-1中的压力等级系列。用于特殊需要的气瓶,允许其公称工作压力超出表 3-1规定的压力等级,但是应当满足本规程3.2.2.1的规定。消防灭火用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应当符合有关消防标准的规定。

表3-1 盛装常用气体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3.2.3 试验压力

试验压力包括耐压试验压力和气密性试验压力,耐压试验压力和气密性试验压力不得低于表3-2的规定。

表3-2 气瓶试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