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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管理有机肥水,预防环境污染

【摘要】:使用前对有机肥进行风险评估,考虑有机肥的来源、特性和预期用途。通过风险评估,来识别水源、输送系统、灌溉和作物清洗用水的环境影响。风险评估每年进行评审,且当系统发生变化或发生污染时,及时更新评估。风险评估应确定配水系统中潜在物理和化学危害,以及危害控制程序。根据风险评估的不利结果,在下次收获周期前应有纠正措施和文件资料,作为水质风险评估和现行部门特定标准管理计划的一部分。

生长基质或土壤为作物提供营养,通常施肥也很有必要。遵循正确的优化措施施用肥料,以避免损失和污染。由有能力和资质的人员提出科学施肥建议。

1.施肥记录

所有施用的土壤肥料和叶面肥(有机和无机)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耕地的信息,包括所在地理区域及耕地。

(2)施肥日期。

(3)施用量:记录施肥的重量或体积,单位面积或植株数量,每个灌溉施肥单位的时间。

(4)施用方法:如果方法/设备始终相同,可以只详细记录一次。如果有不同设备单元,则需要单独记录。方法可能是,通过灌溉或机械施用。设备可能是,手动或机械等。

(5)操作人员的情况:如果同一人进行了所有的施肥,可以只记录操作员一次。如果是一组工人进行施肥,应列出所有人员。

2.有机肥

生产者应避免使用人类生活排放的污水淤泥。使用前对有机肥进行风险评估,考虑有机肥的来源、特性和预期用途。有文件化证据证明进行了有机肥料使用的食品安全环境风险评估,并且至少考虑到了下列因素:有机肥料的类型;获得有机肥料的处理方法;微生物污染(植物和人类病原菌);杂草/种子含量;重金属含量;施用时间、有机肥料的施肥位置(如直接接触作物的可食用部分,作物间的地面等),同样适用于来自沼气工厂的物质。

有机肥应以适当方式贮存在指定区域,以降低环境污染风险。了解施用的无机肥料的主要营养成分(N、P、K),有文件化证据/标签详细说明所有过去2年在水稻种植上使用肥料的主要营养含量(或公认的标准值)。购买的无机肥带有化学成分(包括重金属)含量的文件说明。

3.用水管理

稻田灌溉前,通过合理预测做好计划,使用节水的灌溉设备。

通过风险评估,来识别水源、输送系统、灌溉和作物清洗用水的环境影响。当已知信息可用时,风险评估应考虑自身农业活动对于农场外环境的影响,风险评估应是完整的且完全实施的。

建立用水管理计划,明确水源和确保使用效率的措施,应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识别水源、永久固定装置和水系流动(包括持水系统、水库或任何其他截留供再使用的水的地图)、照片、图纸(可以接受手绘图纸)或其他方式。

永久固定装置(包括井、闸门、水库、阀门、返回装置和其他构成完整灌溉系统的地上特征)应以合适方式记入文件,以便可以在田地中对其定位。计划还应评估维护灌溉设备的需求。对负责监督或实施相关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或再培训。包括改进的长短期计划,连同对不足之处的改进时间表。

保留水稻灌溉/施肥灌溉的用水记录,之前单个作物周期总用水量的记录。根据用水管理计划和年度总用水量,保留每月更新的作物灌溉/施肥灌溉用水记录,包含日期、周期时长、实际或预计流量和体积(按照水表或按照灌溉单元)。或是定时流量系统的运作小时数。

根据风险评估证明在稻米收获前使用的处理后的污水是合理的,禁止使用未经处理的污水进行灌溉/施肥。

如使用处理后的污水或回收水,水质应符合农田灌溉水的要求。若有理由怀疑灌溉用水可能来自受污染的水源(如上游有村庄等),生产者应通过分析证明水质符合关于灌溉用水的法规要求。

完成对于收获之前的用水(如灌溉/施肥灌溉、清洗、喷洒)的物理和化学污染的风险评估,评估应至少考虑到下列因素:水源的确认和(如适用)历史检测结果;应用方法;用水时机(作物生长阶段);灌溉用水与作物的接触;作物特征和生长阶段;用于PPP使用水的纯度。PPP必须与不得影响使用效力的水进行混合。水中有任何溶解的土壤、有机物质或矿物质,都可以中和化学物质。生产者必须从产品标签、化学品生产商提供的说明或向合格农学家咨询,以获得所要求水的标准。

风险评估每年进行评审,且当系统发生变化或发生污染时,及时更新评估。风险评估应确定配水系统中潜在物理(如过多的泥沙通量、垃圾、塑料袋、瓶子)和化学危害,以及危害控制程序。

稻米收获之前的用水水质分析频率应符合风险评估的要求,要考虑现行部门的特定标准。水质检测应成为用水管理计划的一部分,包括取样频率、取样人员、取样地点、样本收集方式、测试类型和可接受标准等。

根据风险评估和现行部门特定标准,实验室应分析化学和物理污染,并且由获得ISO17025认可的实验室或由国家主管机关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水质检测。如果根据风险评估和现行部门特定标准,存在污染的风险,实验室应分析提供已识别的物理和化学污染物的记录。

根据风险评估的不利结果,在下次收获周期前应有纠正措施和文件资料,作为水质风险评估和现行部门特定标准管理计划的一部分。

法律有要求时,所有农场的水抽取、蓄水基础设施、农场用水和向河道或其他环境敏感区域排水,均应有主管当局发放的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