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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官评价方法及评分规则记录表

【摘要】:品评感官各个指标,并将品评结果记录下来。每组品评份数:每组试验品评试样需包含一份标准样品和不超过4份测试样品。最后以综合评分的平均值作为该稻米食味的评定结果。表5-1米饭感官评价评分规则和记录表(续表)

品评感官各个指标,并将品评结果记录下来。

1.感官评价过程

(1)趁热鉴定米饭的气味。

(2)观察米饭的外观(包括米饭色泽、饭粒完整性,同时用筷子挑一下米饭,判断粘结性和松散性)。

(3)通过咀嚼,品评米饭的适口性(包括口味、黏度)。

(4)观察各品种米饭的冷饭质地。

(5)将各项得分相加,即得综合评分。

2.感官评价要求

(1)品尝地点:保证洁净卫生、宽敞明亮、空气流通、无异味的环境,做饭、盛饭与品尝隔离。

(2)品评人员:必须经过一定的鉴定筛选,挑选感官灵敏度高的人员作为评价员。

(3)每组品评份数:每组试验品评试样需包含一份标准样品和不超过4份测试样品。

(4)品评试验编号:将每组试样按照顺序编号,防止弄混。

3.品评结果

根据各个品评人员的综合评分结果计算平均值,品评误差大者(与平均值相差10分以上)可舍弃,再重新计算平均值。最后以综合评分的平均值作为该稻米食味的评定结果。评定结果在60分以下者,即为大多数消费者所不能接受的品种;60~65分者,说明该品种食味品质一般;66~75分者,说明该品种食味品质略好;76~85分者,说明该品种食味品质较好;85分以上者,说明该品种食味品质优良(表5-1)。

表5-1 米饭感官评价评分规则和记录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