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普士和嬉皮士是人们经常谈论的两个词汇。嬉皮士选择自身的生活方式,搜寻新的生活含义。图6.18嬉皮士嬉皮士总是轻装旅行。图6.19嬉皮士尽管两者都是反文化群体,嬉普士不愿意跟随主流文化规范,而嬉皮士反对传统价值观和规范,希望从社会的限制中获得自由。嬉皮士穿喇叭牛仔裤,而嬉普士穿紧身牛仔裤。嬉皮士大多来自穷苦阶层,而嬉普士来自中产阶级,花费大量的钱使他们看上去像穷苦人。......
2023-06-19
嬉普士通常是艺术和文化人士,文化资本是他们的本质特征。无论是音乐、时尚、电影还是食物,他们对所消费的事物非常谨慎,似乎每一个美元都是一张选票,要花费在最不时尚的地方。大众喜欢的,他们都不喜欢,他们鄙视主流中的一切,崇尚独特性,例如,从未听说的乐队,不时髦的服装,犄角旮旯的旅馆。要想成为嬉普士就必须停止使用一切正当时的事物,一旦使用就不是嬉普士。他可以梳理成18世纪麻风病人的发型,但如果他是一位饭店老板,他永远不能成为一名嬉普士。
1960年代,嬉普士群体主要包括设计师、诗人和作家,在当代嬉普士似乎没有偶像人物,也没有任何人能够主导嬉普士潮流,或者指令某个潮流。Jennifer Baumgardner认为,嬉普士没有真正为他们自己的群体创造什么,他们倒像是批评家。总体上说,他们是21世纪的惰性人物。这种批评的隐含意思是嬉普士有自我骄傲和傲慢的意识,没有实际创造或取得成就,他们能够告诉人们什么是好的或不好的艺术。他们享受音乐、书籍、绘画和雕塑,发现新艺术,并且采纳它们,甚至据为己有。Lanham认为,嬉普士使用文化上的偏爱,作为个性化的指示器,将对音乐的品位看成是个性的文化象征。
嬉普士根据个人偏好而不是个性来识别他们彼此,他们的个性不是他们所说或所做的,而是他们所穿和所享受的。嬉普士酷爱电影,但又骄傲地藐视好莱坞影星,例如众所周知的好莱坞明星:梅格·瑞恩(Meg Ryan)、朱莉娅·罗伯茨(Julia Roberts)、汤姆·汉克斯(Tom Hanks)和罗宾·麦罗林·威廉斯(Robin Williams)都是藐视的对象,即嬉普士不喜欢大众喜欢的。根据Lanham的研究,嬉普士喜欢的电影包括:水牛城66(Buffalo’66,USA 1998),阴风阵阵(Suspiria,Italy 1977)和奥菲(Orphée,France 1949)。他们喜欢的文学作品包括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撰写的《在路上》(On the Road),这本书以描写垮掉一代而著称。
嬉普士十分重视着装,他们的个性都可以从着装上体现出来。嬉普士时尚是重新使用过去样式和过时的潮流。Gracie Mercedes认为嬉普士时尚是怀旧或旧的,其风格彻底远离规范,即嬉普士所喜欢的,一般人不喜欢。
《时代》杂志记者Dan Fletcher认为,嬉普士所穿的T恤,胸前丝网印刷的文字来自电影,但人们从未听说过这些引文。他们佩戴西部牛仔帽、贝雷帽和太阳镜。每一件服饰都极其精确地释放“不在乎”的意蕴。嬉普士的“不在乎”态度似乎向社会声明,反叛社会中存在的主流文化。出于这种目的,另类的穿着方式就是一种反抗的工具,所穿的每一件服装都要达到反抗的目的。除了服装,嬉普士还使用身体艺术,尤其是纹身和胡须,以达到鹤立鸡群的目的,其他装饰配件也是经过仔细挑选。总之,就是通过创造性的着装样式将自己与大众区别开来。
嬉普士穿着的服装或多或少地相似,但仔细观察发现细节有所不同。事实上嬉普士只是回归过时了的时尚而不是产生时尚。加拿大《Adbusters》杂志的记者Douglas Haddow认为,嬉普士只会使用先前的时尚,缺乏创新能力,停滞新事物的诞生,是一种不连贯的文化,是西方文明的终极。Douglass Haddow于2008年写给《Adbusters》的文章,题目为《嬉普士:西方文明的末路》(Hipsters: The Dead End of Western Civilization)。他写道,“嬉普士人为地挪用不同时期的不同样式,代表了西方文明的结束——一种迷失在过去年代的表面,不能创造任何新的含义”。Haddow认为,自从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产生了大量反文化群体,只有嬉普士亚文化,是混合先前的各种文化,是将跨大西洋的风格、品位和行为混合起来的大熔炉,因此增添了定义嬉普士的难度。
图6.5 嬉普士着装样式
嬉普士不仅借助服装呈现视觉形象,还借助很多小配件或电子装置,证明他们具有识别时尚的能力。“死飞”自行车(fixed-gear bicycle),也称为“fixie-bike”,是嬉普士的一件重要物品。死飞与正常自行车的差别在于没有实际刹车,重量很轻。很难解释为什么在嬉普士群体中,流行这种自行车。“死飞”自行车在过去被邮差使用,它速度快,为投递邮件带来了方便。由此看来,“死飞”在现在具有了怀旧特征,似乎这是吸引嬉普士的原因。此外,由于它没有刹车,在很多国家遭到了批评,甚至有些国家将它视为非法。这种“非法”身份使骑“死飞”的人认为这样可以反叛现有法律,或者表明“我不在乎”。很多非主流服装品牌被嬉普士群体接受,还有IT制造商生产的产品也成为嬉普士的必需品。
图6.6 嬉普士戴的手表
图6.7 嬉普士风格的时尚发布会
图6.8 嬉普士喜欢阅读
图6.9 嬉普士喜欢老式打字机
图6.10 很酷的嬉普士发型
图6.11 涂抹发油的嬉普士发型
Greif认为,嬉普士时尚已经进入主流。如果这种论点成立,那么问题就产生了。首先,又回归到这样的问题,当代嬉普士是否已经死去,还是成为了主流?其次,嬉普士时尚实际上起源于何处?从商业角度看,嬉普士似乎是完美的广告工具,是时尚的指引者。他们传达什么是时尚和什么不是时尚的信号,如果消费者采纳他们的意见,嬉普士就起到了广告的作用。美国服装品牌American Apparel的流行就是因为嬉普士的助推作用。
在发型上模糊性别界限也是嬉普士文化的一部分。嬉普士认为涂抹发油是一种好的行为,但不意味非得这样做,还有一些嬉普士喜欢染发,认为很醒目。
图6.12 完美的嬉普士发型
图6.13 嬉普士打扮:胡须和法兰绒格子衬衫,卷起袖子露出纹身
图6.14 伦敦街头展示手臂上时髦纹身的嬉普士
图6.15 嬉普士着装要点:(1)面部胡须;(2)外套像披风一样穿;(3)卷起裤脚;(4)不穿袜子;(5)男式大拎包里面放极少物品
图6.16 嬉普士元素:上翘八字胡须和眼镜
图6.17 嬉普士的关键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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