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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与艺术在艺术体制中的交汇

【摘要】:对此,丹托把艺术品获得资格的体制性环境称为“艺术界”,具体而言就是“一种艺术理论的氛围,一种艺术史的知识”[17]。[18]从以上国内外学者对于艺术体制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在当下的艺术体制中,由艺术史家、评论家和理论研究者为主组成的专家共同体成为公认的立法者,当然更是理论氛围的制造者。

对于艺术体制问题,必须明确的是,不同时代存在着不同的艺术形式和艺术观念,所以也存在着不同的艺术体制。根据社会学家鲍曼的看法,文艺复兴以来,美学家们曾风光一时。他们一度作为艺术家的“立法者”出现,之所以这样是由于他们在理论上论证了艺术的正当性和合法性,确立了艺术和非艺术的边界,厘清美的价值标准和批评的原则,建构良好趣味的准则等。[16]康德、黑格尔等人就是早期艺术体制的制定者。那么在21世纪的今天,谁又是艺术的立法者,谁又为艺术设定边界、对艺术品进行资格认定呢?对此,丹托把艺术品获得资格的体制性环境称为“艺术界”,具体而言就是“一种艺术理论的氛围,一种艺术史的知识”[17]。国内有学者认为,在19世纪中期,艺术界共同体主要由批判的公众和个性化的艺术家组成,他们共同建构了批判性的文学公共领域。20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艺术共同体主要来自中产阶级学院派阵营,同时也与商业化的资本逻辑逐渐渗透到作为公众的私人领域有关。[18]

从以上国内外学者对于艺术体制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在当下的艺术体制中,由艺术史家、评论家和理论研究者为主组成的专家共同体成为公认的立法者,当然更是理论氛围的制造者。这个专家共同体代替批判性的公众,不仅成为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代理人,更重要的是他们作为业界权威人士承担着编撰艺术史、阐释艺术法则和理论的责任,从而也成为艺术规则的制定者和艺术品资格的审查者。丹托明确指出,“在艺术的后历史阶段,没有什么东西是艺术,也没有什么东西不是艺术,其中起决定作用的不是艺术自身,而是艺术意识、艺术态度、艺术解释,是一些与艺术有关的、无法用感官来识别的“理论氛围”。[19]所以,时尚是否被纳入艺术范畴,和当前艺术体制中的理论氛围有很大关系。作为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时尚在艺术界遭到的冷遇由来已久,笔者翻阅了国内外近年来出版的艺术学研究著作,绘画、雕塑、音乐、舞蹈、建筑电影书法摄影、设计都被归入了艺术门下,但没有一本书将时尚作为一个艺术门类或者艺术形式进行讨论,最多将其放在艺术设计的次门类中一笔带过。事实上,这与当下时尚在艺术界的地位是很不相符的,本文开头就已经提到,国内外很多艺术院校或者一些综合大学都开设有与时尚相关的专业。这就难怪珍妮弗·克拉克将矛头直接指向当下艺术体制对时尚的漠视。当然不容忽视的事实是,随着博物馆——这一艺术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向时尚敞开大门,时尚被当下艺术体制完全接纳或许也指日可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