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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在时尚中的构造作用

【摘要】:在时尚与主体交互构造的过程中,使用和穿戴时尚的主体会赋予时尚以鲜活的生命。在阶级身份日益弱化的现代民主社会中,主体的内在气质是成为时尚领袖的必要条件之一,时尚的光辉需要生命主体多种形式的滋养。换言之,是众多生命主体共同努力的结果。从间性理论的视角来看,无论是时尚对主体的构造,还是主体对时尚的构造,都不是单独发生的事件,而是彼此交织在一起的。

在时尚与主体交互构造的过程中,使用和穿戴时尚的主体会赋予时尚以鲜活的生命。但不是每个人都能驾驭时尚,都能把时尚穿成时尚,与时尚相搭配的首先是合适的身体,其次是拥有这个身体的主体气质(或者说气场)和精神风貌,后者同样决定了这件服装能否称之为时尚。多数情况下,主体的精神气质都是后天培养的。在时尚发展初期,贵族和上层阶级的穿搭能够影响时尚潮流的发展方向,其中不可忽视的原因还包括贵族和上层阶级拥有优越的社会地位、精致的生活方式、无上的权力,这些都决定了他们是充满自信和强大个人精神意志的存在,这种强大的气场无形中赋予他们的服饰以权威性和先进性,从而有资格成为时尚领袖。所以,一个拥有强大自信心和意志力的生命主体更容易够赋予时尚强大的生命力,从这里也能反映出昔日时尚领袖的诞生机制。在阶级身份日益弱化的现代民主社会中,主体的内在气质是成为时尚领袖的必要条件之一,时尚的光辉需要生命主体多种形式的滋养。一个人内在的学识教养、言谈举止会影响到他的外在气质。“腹有诗书气自华”说的就是内在气质对主体外观形象的影响和塑造作用。对于时尚使用者和穿戴者来说,穿戴和使用这些时尚之物的过程就是时尚展示其意义符码和价值的过程,不管是夏奈尔小黑裙的性感魅惑,还是迪奥“新风貌”的优雅动人,抑或中国风的内敛含蓄,都离不开穿着者身体、相貌、内在精神气质对时尚风格的演绎与赋值

如果把时尚的“生命”理解为时尚从诞生到消亡的整个过程,那么这个过程也绝对离不开时尚设计者、制造商、分销商、广告商以及消费者的设计规划、生产制造、营销管理、推广传播、发现认同、追逐拥有等一系列过程,这一过程也可被视为时尚意义从文化世界到商品世界,然后再回到文化世界的流动过程。在时尚发展初期,时尚设计者是时尚意义的领导者,继而时尚的制造商、分销商、广告商纷纷加入,将各自对于时尚的理解注入到时尚产品中,成为时尚意义生产群体中的一员。当代社会,时尚设计师的工作已经和制造商、营销商密不可分。在这一过程中,时尚传媒起到了重要作用,首先是以时尚刊物、报纸、影视及各种时尚教育机构为主体的较为传统的传播媒介;其次是以手机电脑为主要载体的各种新媒体时尚传播网络,如网红和各种时尚资讯平台等。目前,后者的作用和影响似乎已经大大超过前者。随着全媒体时代信息源的多样化和泛化,不仅以往的时尚精英,如时尚媒体编辑、时尚记者、时尚撰稿人、时尚观察家和评论家及研究时尚的专家学者们能够在阐释和研究时尚产品、时尚风格、时尚潮流的过程中把自己对于时尚的文化和审美内涵、意义、价值等观念渗入到相应的时尚产品和时尚潮流中去,而且来自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网红、流量明星、时尚达人也在发挥同样的作用,最终时尚的意义流动到消费者群体,影响到他们对于时尚产品的选择、时尚意义的接收与理解,同时在社会上呈现新的时尚文化、时尚潮流,完成时尚意义的生成、流动和转化,并在潜移默化中达到塑造时尚主体的目的。可以说,时尚的商业化传播在时尚意义流动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时尚意义被不断丰富的过程,也是其文化和审美价值被不断赋值的过程。没有这一过程中众多主体的参与,时尚流行周期以及时尚的各种文化表征、意义内涵、审美价值都无从谈起。在这一过程中,时尚不是被动的、等待命运安排的孤儿,而是不断提出问题、需要被精心照料、细心打理的公主。总之,时尚主体的构成既是一个主体不断自我赋值的过程,也是一个众多主体不断为其赋值的过程。换言之,是众多生命主体共同努力的结果。

对于时尚个体来说,时尚主体的构成离不开其他主体身份的作用和影响,是多重身份主体共同作用下的产物。前文中说过,使用和穿着主体对时尚的发现、选择、追逐和遗弃是主体构造时尚的主要途径和方法,然而这种选择与追逐又不全是主体自由意志的选择,而是社会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众所周知,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生命主体,这个生命主体从诞生之日起就有性别、种族、国别及阶级差异,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中接受不同形式的培养、熏陶、教导,从而形成不同的气质、性格和身份,所有这些都使得他们在成为一个时尚主体之前,就已经拥有了其他主体身份,其他主体身份对于时尚主体身份的构造不会无动于衷,而是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对这一过程施加影响。苏珊·凯瑟在《时尚与文化研究》一书中对此进行了多方阐释,认为时尚主体的构成是个体通过“风格—时尚—装扮”来驾驭交叉性的过程。[5]交叉性指不同的主体地位,如性别、种族、国别、阶级、性取向等因素之间相互交织、彼此互动的关系。这种观点充分考虑了主体构成的复杂性,是对本质主义者只关注一个主体地位、忽视其他主体地位做法的纠正。在苏珊·凯瑟看来,时尚主体是多重身份主体共同作用下的产物,唯一不同的只是在不同情境或社会环境下,各种主体身份发挥作用的程度不同而已,不仅具有含混性,而且彼此之间始终处于不断商讨协调、交织缠绕的较量中。总之,对于时尚个体来说,其时尚主体身份是不同主体身份之间交互作用和影响的结果。

综合前文中时尚与主体之间的交互构造作用,我们可以将其总结为:时尚在技术、商业、文化和审美等因素的联合作用与支撑下帮助生命主体远离平庸、克服焦虑感,赋予生命主体以充满魅力和自信的外观气质、精神风貌以及不竭的生命活力,激发主体勇于突破和改变现状的勇气;而生命主体则以其内在的知识、气质、技艺及生命力滋养时尚、支撑时尚,赋予时尚以生命和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尽管时尚主体只是主体众多身份中的一种,而且会随着其他主体身份(如年龄、性别等)的改变而发生变化,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主体对于时尚的选择权常常能够左右时尚潮流的发展方向。所以,为了满足主体的需求,时尚必须不断更新、变换形态,以适应不同时代主体态度和需求的改变,继而表现为一个又一个时尚周期的更替。从间性理论的视角来看,无论是时尚对主体的构造,还是主体对时尚的构造,都不是单独发生的事件,而是彼此交织在一起的。时尚与主体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相互蕴含、相互奠基的关系。时尚主体的诞生是两者交互构造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