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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之象的存在方式:呈现自我美学

【摘要】:[20]笔者认为,时尚之象的动态显现更类似于气氛式显现和交互式显现的对应。所以,时尚之象的显现与时尚的交互主体性有关,依赖于时尚主体的在场,也依赖他人的关注、模仿与追逐,否则只能是时尚之物而非时尚之象。

在庞朴先生对中国传统形而上学的分析中,对于事物本体论的区分是一分为三的“道、象、器”,三者中“象”并非一个实体性存在,而是介于“道”和“器”之间的一种动态显现,具有很强的居间性,既可以指居于心灵之外的物理对象,也可以指居于心灵之中的想象对象、意识对象,换句话说,既可以是“眼中之竹”,也可以是指“胸中之竹”。彭锋教授曾经在绘画艺术的研究中解释过这个极具模糊性的“象”的概念,他认为这里的“象”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形象、形式或者轮廓。“象”不是事物本身,不是我们对事物的认知或者事物在我们的理解中所显现出来的外观。“象”是事物的兀自显现、兀自在场。“象”是“看”与“被看”或者“观看”与“显现”之间的共同行为。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可以说“象”即“显现”(Appearing)”[18]

“显现”是德国美学家马丁·泽尔在《显现美学》一书中提出的一个美学概念,彭锋教授认为这个概念与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中的“象”最为接近。泽尔用“确在(Being-so)”强调事物的不变性,即可以用概念来描述,从而形成关于事物的命题知识;用“显现”一词表示不能用概念来描述,从而不能形成关于事物的命题知识;用“外观(Appearance)”一词表示一般人朴素地认为事物确实存在的那种样态。这三个概念中,前两个是最重要的,这两个词表明事物有丰富的特征,其中有些特征是可以确定下来用概念来描述的,有些是不能确定因此不能用概念来描述的。这种区分有点类似于洛克所说的事物的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的区分。“确在”属于事物的第一性质,“显现”属于事物的第二性质。第二种情况不是对事物的性质做平行的区分,而是对事物的状态做层次的区分。事物在未被我们认识的情况下可以说是“确在”,事物透过概念显现出来就成了“外观”(表象或者知识)。“显现”处于“确在”与“外观”之间,是事物在被概念固定为“外观”之前的活泼状态,是事物处于“显现”为“外观”的途中。正因为“显现”是在途中,因此它是动态的过程,而不是最终的结果。“确在”和“外观”都可以被当作结果,但“显现”总是处于幻化生成之中。“确在”和“外观”都可以不依赖观察者而存在,但“显现”依赖观察者的在场。一旦观察者缺席,事物的“显现”就蜕化为“确在”或者“外观”。[19]这就是马丁·泽尔的“美在显现”这一美学命题的基本内容。在笔者看来,“显现”不仅是一种美的存在方式,也是时尚之象的存在方式,换言之,时尚之象是一种动态的显现,始终处于从某种确在之物到成为时尚之象的途中,而不是最终的结果,因为时尚之象一旦成为某种常在的、普通人习以为常的外观或形象,就意味着这种时尚的生命周期行将结束。

由于现实中的审美经验往往超出当下,会出现幻觉、想象、理解与反思,为了应对现实中复杂的审美经验,马丁·泽尔将美学中的显现进一步分为三种:纯粹显现、气氛式显现与反思。又以另一组概念来应对这三个概念:凝神式显现、交互式显现和想象性显现。当然这两组显现概念之间具有对应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其他概念之间没有交叉存在的可能性,在同一种对象身上,三种显现都有可能发生,而且三者之间也完全可能相互交叉、重叠,从而显示出审美的开放性。[20]笔者认为,时尚之象的动态显现更类似于气氛式显现和交互式显现的对应。首先,时尚之象的显现是时尚之象与时尚主体交互建构的产物,与身体的具象性、直观性以及主体的精神性存在有关,是前面诸多因素叠加、交汇以及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时尚之象动态显现的过程中,时尚主体会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时尚感(或称为气场、氛围、气氛),这种时尚感类似于中国传统诗词、书画中讲求的“气韵”以及西方古典绘画艺术中追求的“灵韵”,能够在时尚个体周围形成强大的气场。这种气场不仅为主体增添魅力,而且具有吸引力和传染性,能够被周围的人感知和效仿,会影响到周围人的心情与对待时尚主体的态度。于是时尚主体无形中自带“主角光环”,相较其他个体,会得到更多关注、艳羡或追逐,从而极大地满足个体虚荣心、增强自信心。所以,时尚感是时尚之象动态显现过程中散发出来的独特气韵,具有强大的魅力、生动性和生命力。随着时间的推移,时尚感会因时尚之物材质的褪色、磨损以及主体精神气质的变化逐渐消散。不过不用担心,这时自会有新的时尚之物取而代之,继续履行时尚的使命,与时尚主体结合一起散发时尚感,形成新的气场和神韵。

其次,时尚之象的显现需要主客体的在场,或者说时尚是一个主客体交互存在的场域,一个需要参与者在场的场域。没有人追逐艳羡的时尚,就如同无人路过的池塘中自开自落的荷花、少女独自“对镜贴花黄”的落寞,只是时尚之物或是时尚的外观模样。只有在众人欣赏和追逐的目光中,时尚才显现自身,称之为时尚。所以,时尚之象的显现与时尚的交互主体性有关,依赖于时尚主体的在场,也依赖他人的关注、模仿与追逐,否则只能是时尚之物而非时尚之象。

由于“显现”是一种不能用概念描述,从而不能形成关于事物的命题知识,也从侧面说明了为什么时尚是一个非常难以定义的概念,所以有人干脆说时尚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概念,充满各种可能性。时尚之象这种“显现”的存在方式让我们看到了时尚之象的居间性特征——承载着时尚之道,没有前者它就没有意义;同时依赖于时尚之器,没有前者它就无法显现自身。时尚之象在时尚之道和时尚之器之间发挥着媒介和桥梁作用。从狭义的服饰时尚的视角来看,时尚之象包括时尚设计过程中设计师大脑中的想象,设计过程中电脑或设计图纸上呈现出来的图像,生产营销、宣传推广阶段呈现的物象与形象,消费者使用过程中呈现和塑造出来的形象,最后是以元图像为基础模仿、想象、创造和建构而成的生命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