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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产生的基本条件

【摘要】:布鲁默提出的这六个时尚产生的基本条件中,第四条最受争议,留给时尚研究者讨论的空间也最大。这意味着在布鲁默看来,时尚是一种非理性的存在,但是这种非理性的存在方式有助于时尚机制的运作,使得基于相同时尚趣味的集体选择成为可能。

布鲁默在文章中提出了产生时尚的六个基本条件:第一,时尚出现的地方一定是充满运动变化的领域,这个领域中的人们已经做好准备要改变或者摒弃过时的习惯、信仰及其附属物,并接受新的社会规范;第二,这个领域一定是一个开放的领域,尤其对那些周期性重复出现的、符合新的社会规范的样式或者建议持开放的态度;第三,在各种相互竞争的样式之间存在相对自由的选择机会;第四,由于时尚并不受制于功利主义或者理性的思考,所以相互竞争的样式不能通过公开和明确的考核测试表现出来。也就是说以客观有效的测试为基础无法在相互竞争的样式之间做出选择;第五个条件是众多权威人士对某种竞争样式的支持。支持相同流行样式的权威人士组织在一起,能够极大增加大众接受该样式并成为时尚的可能性;第六个条件是这个领域必须对新趣味和新趋势的出现持开放态度。[15]综合起来,这些条件有一个基础的出发点,那就是时尚的产生需要有一个相对宽松、开放的时代和社会环境。这个社会环境中,人们对各种新的社会规范、思想信念、趣味、流行趋势等持开放的态度,鼓励个人竞争和自由选择。

布鲁默提出的这六个时尚产生的基本条件中,第四条最受争议,留给时尚研究者讨论的空间也最大。他认为时尚不是由功利性或理性考量来引导的。因为时尚不是根植于实用、科技科学等断言所有的说法都可以被证据证明的领域。[16]换言之,时尚无法用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测试或者验证。这意味着在布鲁默看来,时尚是一种非理性的存在,但是这种非理性的存在方式有助于时尚机制的运作,使得基于相同时尚趣味的集体选择成为可能。这和他在文章开头提出的观点是相互矛盾的。他在文章开始批评了社会学领域中时尚研究存在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认为时尚是一种古怪滑稽、无常易变、模糊含混、难以厘清和把握的非理性存在,不值得深入研究,而这里作者却主张从无常的时尚中发现有常,从无序的时尚中发现有序。那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考量使作者能够改变自己的思路,勇于承认时尚的非理性特征,并将其视为时尚运作的基本条件之一呢?

国内有学者认为这一点依然和布鲁默的符号互动理论有关,布鲁默对时尚非理性特征的论述和他本人在符号互动理论中提出的非符号概念是一致的。早在1936 年,布鲁默就认为影响社会态度形成的因素中,除了符号因素外,还有非符号的因素,如情感、感觉等。这些非符号的因素虽然无法用意义解读的方式加以对待,但对态度形成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如一个人喜欢用铅笔或不喜欢用铅笔等现象,并不是单一由社会环境予以决定的。[17]布鲁默明确指出符号互动主义包括非符号之间的互动。[18]因此,在这里将时尚的古怪滑稽、无常易变、模糊含混等非理性特征理解为一种非符号的表现形式就可以理解了。遗憾的是,布鲁默在文章中并没有明确指出时尚的这种非符号特征,但是这种思想的暗示已经足以拓展时尚研究者对于时尚符号的理解,为我们深入理解和把握个体行为与时尚之间的互动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