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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的构成要素之分析与优化

【摘要】:产品设计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目的、用途和功能构成的设计内容要素;以形态、色彩、光、运动构成的设计形式要素;以材料和加工技术等构成的设计实质要素。产品设计师应站在使用者、制造者的立场,以便满足使用者需求,便于生产和销售为目的去从事产品设计。(二)用途与功能用途是指产品的作用和功能,即产品的使用性,或指产品可应用的方面或范围,用途是“体”的外在表现。

产品设计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目的、用途和功能构成的设计内容要素;以形态、色彩、光、运动构成的设计形式要素;以材料和加工技术等构成的设计实质要素。

以下是产品设计的内容要素。

(一)目的

目的是想得到的结果,为终极的因果关系。产品设计师应站在使用者、制造者的立场,以便满足使用者需求,便于生产和销售为目的去从事产品设计。所以没有明确目的的设计是毫无价值的。同时,设计制造的产品随时间的推移免不了被销毁,因此设计师应把产品使用后的处理方法等问题作为第二设计目的加以考虑。

(二)用途与功能

用途是指产品的作用和功能,即产品的使用性,或指产品可应用的方面或范围,用途是“体”的外在表现。那些不相关的物品是不存在用途的,即使考虑一种东西的用途,也须联系工具、设备和所处的环境等。在强调产品的使用性的同时,一方面应注重追求物品使用状态时的形式美,另一方面物品在不使用状态时也不应该妨碍人们的生活,而同样以美丽的形态充实环境,使之融于生活空间之中,这便是设计使用性上应考虑的间接效用。

功能是指产品的结构性效能,功能寓于合理的结构当中,功能决定了产品形态的创造,具有一定功能的形态应该是美的。

美国雕塑家霍拉修·格林诺斯(Horatio Greenough)于1793年首次提出“形式追随功能”的主张。一百年后,芝加哥建筑学派大师路易斯·沙里文(Louis Sullivan)把这句话作为其设计的标准,建立了自己的设计体系和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