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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年旅游者形成条件与特点

【摘要】:国际短途旅游者,是指利用目的地国家的接待设施少于1夜的游客。在我国,对出入境旅游者的界定有特殊情况。2.国内旅游者对于国内旅游者的定义目前尚不完全统一。国内短途旅游者是指基于以上任一目的并在目的地逗留不足24小时的人。

第二节 旅游者的形成条件与特点

旅游活动就其体系构成而言,包括旅游者、旅游资源和旅游业三大要素。从事旅游活动的人被称为旅游者,旅游者是旅游活动的主体,旅游资源是旅游的客体,而旅游业是为旅游主体和客体的有效连接,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其中,旅游交通、旅行社和旅游饭店共同构成旅游业的三大支柱。旅游景区则是旅游活动开展的场所,是旅游活动各要素的集中区域。现代旅游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为旅游管理与服务提供了有效的手段。

一、旅游者的基本概念

旅游是人的活动,旅游者是旅游活动的主体。可以说,没有旅游者就没有旅游活动,更谈不上有旅游业了。简单地说,旅游者就是离家外出到异国他乡旅行和访问的人。根据旅游者的活动范围,一般可分为国际旅游者和国内旅游者两类。

1.国际旅游者

国际游客指到一个国家并且其目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

(1)出于娱乐、医疗、宗教、探亲、体育运动、会议、学习或过境的目的而访问他国的人;

(2)中途停留在该国的外国轮船或飞机乘客;

(3)逗留时间不到一年的外国商业或企业人员,包括安装机器设备的技术人员;

(4)国际团体雇用不超过一年或回国短暂停留的侨民。

为移民或获得一个职业而进入其他国家的人;以外交官或军事人员身份访问该国的人及其随从;避难者、流浪者或边境往来工作人员;逗留时间超过一年的人都不属于游客。

国际游客又分为国际旅游者和国际短途旅游者两类:国际旅游者,是指在目的地国家的接待设施中度过至少1夜的游客。国际短途旅游者,是指利用目的地国家的接待设施少于1夜的游客。也包括那些居留在邮轮上仅上岸游览的乘客,但不包括那些虽落脚于他国但未在法律意义上进入该国的过境乘客(如乘飞机在某国中转的乘客)。

在我国,对出入境旅游者的界定有特殊情况。从严格意义上讲,无论是港澳台地区的居民前来大陆地区旅游,还是大陆地区居民赴港澳台地区访问,都不应属国际旅游者。但是在目前中国台湾地区与中国大陆尚未统一,中国香港、澳门地区虽已回归,但作为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的情况下,所以迄今为止,港澳台同胞来大陆地区旅游仍被视为“入境旅游者”。

目前在我国来华旅游人次统计方面,界定如下:凡纳入我国旅游统计的来华旅游入境人员统称为(来华)海外游客。海外游客是指来我国大陆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其中,华侨是指持有中国护照但侨居外国的中国同胞;港澳台同胞是指居住在我国香港、澳门地区和台湾省的中国同胞。

来华海外游客是指因上述原因或目的,离开其长住国(或地区)到我国大陆访问,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且在我国大陆活动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取报酬的人。

按照在我国大陆访问期间停留时间的差别,海外游客划分为以下两类:①海外旅游者:即在我国大陆旅游住宿设施内停留至少1夜的海外游客,又称为过夜游客;②海外一日游游客:即未在我国大陆旅游住宿设施内过夜,而是当日往返的海外游客,又称为不过夜游客。

应邀来华访问的政府部长以上官员及随从人员;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外交人员及随行的家庭服务人员和受赡养者;在我国驻期已达一年以上的外国专家、留学生、记者、商务机构人员等;乘坐国际航班过境,不需要通过护照检查进入我国口岸的中转旅客;边境地区往来的边民;回大陆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已经在我国大陆定居的外国人和原已出境又返回我国大陆定居的外国侨民;归国的我国出国人员等均不属于海外游客。

2.国内旅游者

对于国内旅游者的定义目前尚不完全统一。世界旅游组织认为:国内旅游者是指在本国某一目的地旅行超过24小时而少于一年的人,其目的是休闲、度假、运动、商务、会议、学习、探亲访友、保健或宗教。国内游客被区别为国内旅游者和国内短途旅游者。国内短途旅游者是指基于以上任一目的并在目的地逗留不足24小时的人。

中国国家统计局对国内游客的界定是:国内游客是指为休闲、娱乐、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而离开长住地到我国境内其他地方访问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6个月,并且在其他地方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取报酬的人。国内游客包括在我国境内长住一年以上,离开长住地到我国境内其他地方访问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

国内游客分为两类:一是国内旅游者,是指我国大陆居民离开长住地在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住宿设施内至少停留1夜,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国内游客;

二是国内一日游客,是指我国大陆居民离开长住地10千米以上,出游时间超过6小时,不超过24小时,并未在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住宿设施过夜的国内游客。

我国同时规定,到各地巡视工作的部长以上领导;驻外地办事机构的临时工作人员;调遣的武装人员;到外地学习的学生;到基层锻炼的干部;到境内其他地区定居的人员;无固定居住地的无业游民等不在国内游客统计之列。

在我国的国内游客统计中,并未将在亲友家过夜的国内旅游者包括进去。

二、旅游者的形成条件

1.客观条件

(1)足够的可自由支配收入。旅游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是一项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社会活动。因此,某一国家或地区的富裕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往往就成为这个国家或地区是否能够产生旅游者的首要条件。确切地说,是一个人的可自由支配收入或家庭的收入水平和富裕程度,决定着一个人的旅游支付水平,影响着一个人能否成为旅游者,并影响着旅游者的消费水平及其消费构成。

消费支出可分为日常生活必备支出、纳税及社会消费等。可自由支配收入是指一年个人或家庭总收入扣除掉上述部分后剩余的部分,这部分开支是能够由个人意愿所自由支配的。可自由支配收入越多,人们选择旅游的可能性越大。当一个家庭的收入不足于购买生活必需品时,该家庭很少会出外旅游;但其收入超过这一临界点,则该家庭用于旅游的消费就会逐步增长。当然,这一收入临界点在各国是不同的。

此外,收入水平不仅影响着人们的旅游消费水平,而且会影响到人们的旅游消费构成。如家庭富有的旅游者会在食、宿、购、娱等方面花较多的钱,从而使交通费用在其全部旅游消费中所占的比例较小;而在经济条件次之的旅游者消费构成中,交通费用所占的比例肯定较前者为大。其原因在于食、宿、购、娱等方面节省开支比较容易,相比之下要想在交通方面省钱则较为困难。当然,可自由支配收入水平只是经济条件方面的影响因素,并不是成为旅游者的唯一因素。

(2)足够的闲暇时间。在影响人们能否外出旅游的客观条件中,闲暇时间也是旅游者产生的另一个重要条件。一般讲,人的时间可以划分为六个部分:一是用于满足生理需要的生活时间,如吃饭、睡眠等;二是必要的工作时间;三是用于家务或杂事等时间;四是必需的附加工作时间,如必要的加班加点、必要的第二职业;五是必需的社会活动的时间,如必要的社交活动和会议;六是闲暇时间,也称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即完全由个人意愿支配的时间。

在上述时间中,只有闲暇时间对于旅游才有意义。闲暇时间,通常指扣除正常工作、生活、家务、社交以外的时间。“闲暇”,使人们能够放松身体,欣赏艺术和大自然,丰富人们的业余生活。“闲暇时间”又可分为每日闲暇时间、每周的周末公休、公共假日、带薪假期和其他法定的休息时间等。闲暇时间并不是都可以全部用于旅游的,其中周末公休和公共假日时间较为集中,天数较长,是可以进行旅游活动的时间。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是进行旅游活动的好时机。其他的法定休息时间,主要指从事某些行业的人群,如教师的寒暑假,海员、铁路和航空工作人员的休假,这些较长的休闲时间,可以用来进行旅游活动。

(3)其他客观因素。第一是健康状况,也就是说身体状况必须能够符合外出旅游的要求。尤其对于中老年人来讲,即使有充裕的经济条件和闲暇时间,在自己身体状况欠佳时,不能贸然参加旅游活动,尤其是路途较远、时间较长的旅游活动。

第二是家庭状况,也就是说家庭状况必须能够允许外出旅游,没有后顾之忧。

此外,旅游目的地的社会环境(尤其是安全因素)及政府对旅游的重视程度,国家(或民族)之间历史和文化的渊源关系、汇率情况,国与国之间的政治关系,客源地的城市化程度和旅游业发展程度等,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旅游者形成的规模、流向和流量。

2.主观条件

(1)旅游动机。旅游动机是推动人们参加旅游活动的内在动力和原因。动机产生于人的需要,人为了满足或实现某种需要就产生了行为的动机,动机是激励人去行动以达到一定目的的内在原因。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提出了人类需求层次学说。他将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第一是生理需要,第二是安全需要,第三是社交和友谊的需要,第四是受尊重的需要,第五是自我实现的需要。

在这五个层次中,前三种需要是人们较低的需要层次。人们在经济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就会去追求高层次的、满足享受性的精神生活。所以,人们外出旅游的动机与后两种较高层次的需要有密切的联系。

(2)旅游动机的类型。旅游动机是人对旅游需要的一种期盼,它能使人产生旅游行为,决定旅游行为的方向。旅游动机可以分为以下四种基本类型:

第一,健康方面的动机。人们希望通过旅游得到精神的放松,消除紧张和烦躁的心理,获得身心健康。这些旅游活动主要包括度假、登山、疗养、泡温泉、游泳、森林浴、日光浴、休闲、养生、娱乐等。

第二,文化方面的动机。人们希望通过旅游了解欣赏异国他乡的情况,进行文化交流,增长自己的知识。主要包括音乐、舞蹈、绘画、艺术、语言、民俗、宗教、武术、建筑、美食等。

第三,交际方面的动机。人们希望在旅游中接触异国他乡的人民,并与他们广泛交流,摆脱工作、生活的压力和繁杂的家庭事务。包括探亲访友,结识新朋友等。

第四,地位和声望的动机。通过旅游,人们希望实现自己受人承认、引人注意、受人赏识、获得声誉等愿望,这些关系到个人成就被社会承认和个人的发展,如研讨、会议、考察、出差、求学等。

当然,人们还有宗教朝圣、购物等方面的旅游动机等。其实,人们外出旅游的动机往往是多方面动机的叠加。

三、旅游者的类型及基本特点

1.旅游者类型的划分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旅游者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旅游者出行目的划分,可分为观光型旅游者、休闲养生度假型旅游者、公务型旅游者、家庭及个人事务型旅游者、文化型旅游者、宗教型旅游者、购物型旅游者和特种旅游者等。

(2)按旅游者旅游地域划分,可分为国际旅游者和国内旅游者。

(3)按旅游者组织形式划分,可分为团体旅游者、家庭旅游者和散客旅游者。(www.chuimin.cn)

(4)按旅游者的年龄划分,可分为少年旅游者(6~16岁)、青年旅游者(16~40岁)、中年旅游者(40~60岁)和老年旅游者(60岁以上)。

(5)按旅游者的消费来源划分,可分为公费旅游者、自费旅游者和奖励旅游者。

(6)按旅游者在目的地逗留时间长短划分,可分为过夜旅游者和不过夜旅游者。

2.不同类型旅游者的基本特点

(1)观光型旅游者的特点。观光型旅游者是指以观光旅游为目的而外出旅游的旅游者。他们希望通过参观、游览异国他乡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增长见识,扩大视野,获得一些美、特、新、奇等精神感受。观光型旅游者有以下特点:

一是观光型旅游者在世界旅游人数中所占的比例最大,观光旅游已成为普通劳动大众旅游的首选。

二是外出旅游的季节性强。一方面,旅游目的地的地理环境和旅游资源存在着季节差异,各个旅游景点在不同季节的吸引力不同。另一方面,世界各国的节假日相对集中,客观上形成了旅游的旺季和淡季。

三是对旅游目的地的选择自由度较大。旅游者在选择旅游目的地时,既要看旅游景点的知名度和吸引力的大小,又要看旅游产品的质量,同时还要考虑旅游活动过程中的安全、方便等因素。对于旅游时间,观光型旅游者的选择余地也较大。

四是对产品价格较为敏感。观光型旅游者大多是自费旅游,一般对价格较为敏感。观光型旅游者除了在食、住、行、游等方面的开销外,在购物、娱乐等方面消费较少。

五是重游率低。观光型旅游者一般在一地停留时间比较短,在一定的旅游费用和时间内,希望能多看一些旅游景点,一般不会到已去过的旅游景点观光。

(2)休闲养生度假型旅游者的特点。休闲养生度假旅游者是指人们利用一定时间或假期,到环境优美的旅游地进行休闲养生和消遣的旅游者,他们大多为了放松身心、增进健康、延年益寿。相对于观光旅游而言,休闲养生度假的地点较为固定,一般活动范围不大,要求有更多的体育、休闲养生、娱乐设施。休闲养生度假型旅游者的特点主要有:

一是停留时间较长。度假旅游的目的主要是休养身心、恢复体力,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见效。消费较高、活动范围较小。

二是重复率高。有很多休闲养生度假型旅游者习惯到某地去度假,有的旅游者一辈子就认准一个地方,甚至每年要去多次。

三是差异性大。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民和不同民族在性格上的差异,度假的取向也不同。如德国人度假就是悠闲;美国人的休闲度假就是玩,什么刺激玩什么;法国人度假,喜欢参观博物馆。中国多数度假旅游者以复合型为特点,目前以观光为主、度假为辅;以后会转换成以度假为主、观光为辅;最后发展到典型的度假型旅游。

四是对交通的便利程度要求高。他们有较好的经济条件,消费水平高,在交通上最好能一站到达目的地。

五是有一定季节性。一方面,休闲养生度假旅游受到气候条件的限制,所以世界各地的热带海滨和岛屿成为度假型旅游者的天堂。另一方面,度假旅游者的假期也有一定的集中度,人为地造成了客流的季节性。

(3)公务型旅游者的特点。公务型旅游者是指出于工作的需要而外出的旅游者,他们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同时,在工作之余从事一定的旅游活动,奖励旅游也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型旅游者的特点主要有:

一是对价格不太敏感。公务型旅游者一般具有一定的身份、地位,其本身收入较高;这些人外出主要是公费,因此他们具有很强的支付能力。为保持公司形象,他们一般不会选择廉价机票,会选择较高档的饭店住宿。

二是对旅游服务要求较高。公务型旅游者注重生活舒适、方便、快捷,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不受季节影响。公务型旅游者的出行是出于工作或业务的需要,因此不受假期的限制和季节的影响。

四是对目的地的选择自由度小。这部分旅游者的出行很多是出于固定的业务联系,没有选择旅游目的地的自由,并常常会到某地作多次旅行。

五是出行次数频繁。公务型旅游者虽然人数较少,但出行次数频繁。

(4)家庭及个人事务型旅游者的特点。家庭及个人事务型旅游者指的是以探亲访友、出席婚礼、参加开学或毕业典礼等涉及处理个人家庭事务为主要目的而外出的旅游者。该类旅游者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外出季节性较弱。由于这类旅游者外出的目的是涉及处理个人家庭事务,主要是根据家庭和个人事务的需要来确定出游时间。所以,外出的季节性较弱,但有相当多的人会选择传统节日与亲友团聚。

二是没有选择旅游目的地的自由。由于这类旅游者外出的目的是涉及处理个人家庭事务,其目的地相当明确,所以没有选择目的地的自由。

三是对价格较为敏感。这类旅游者主要是自费,大多对价格比较敏感,他们追求物美价廉的服务。当时间允许时,他们会选择较经济的交通工具。

四是通常不使用目的地提供的住宿以及其他服务设施。尤其是探亲访友者,基本上由亲友提供食宿。但他们的重游率较高。

(5)文化型旅游者的特点。文化型旅游者是指为追求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而外出的旅游者。他们外出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旅游观察社会,体验民族风情,了解异域文化,以丰富自己的文化知识。主要包括历史文化旅游、民俗文化旅游、建筑文化旅游、宗教文化旅游、文学艺术旅游等。这类旅游者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旅游者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如果不具备相应的文化修养,旅游者就不大可能了解其中的精髓。

二是旅游者具有专业特长或有特殊兴趣。旅游者具有某种专业特长或具有特殊的兴趣爱好,才会去参加一些与自己专业和爱好相关的专业旅游项目。

三是对旅游线路的选择要求较高。这类旅游者为了能达到文化旅游的特殊要求,对旅游线路,尤其是参观考察地点的选择要求较高。

四是季节性不明显。除野外考察外,文化型旅游景点大多在室内,旅游者不大会选择旅游旺季,所以他们外出旅游的季节性不明显。

(6)宗教型旅游者的特点。宗教旅游者主要是指以朝觐、礼佛、祈福、取经、到寺院做法事,或以宗教考察为主要目的的旅游者。宗教旅游者有以下特点:

一是旅游目的地十分明确。一般都是各教派的宗教圣地。

二是出行时间比较固定。一般都是根据宗教规定的节日,按时进行朝觐活动。

三是接待要求特殊。对宗教旅游者的接待,必须根据宗教教义的规定,以相应的宗教礼仪加以接待,使宗教旅游者在精神上获得归属感。

四是消费较低。宗教旅游者除了对自己所信仰的神灵慷慨捐献外,一般较为节俭,有的朝觐者收入不高。

(7)购物型旅游者的特点。购物旅游者是以到异地购物为主要目的,结合购物观赏都市风情的旅游者。这类旅游者的特点是:

一是旅游者不仅关注商品,也关心景观。购物型旅游者不仅关注旅游目的地商品的丰富程度、特色品种和低廉价格,还关注是否有便利的交通、出入境手续的简便等购物的社会环境,也关心旅游目的地是否有优美的景观。

二是消费水平高。购物型旅游者大多来自经济发达或比较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具有一定的经济支付能力。他们的消费水平高,对旅游目的地经济贡献较大。

三是季节性不强。购物型旅游者全年都可进行购物旅游活动,购物旅游的季节性不强。

(8)特种旅游者的特点。随着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日益丰富,导致旅游活动更趋多样化,有些旅游者崇尚和追求新、奇、险的旅游项目。特种旅游者包括探险旅游者、海底旅游者、登山旅游者、太空旅游者等。这类旅游者表现出很强的个性特征:

一是旅游环境的原始性。他们选择的旅游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文化环境,具有浓郁的原始性。通常为边(边疆)、古(古老文明)、荒(沙漠或人迹罕到之处)、奇(地貌奇特)、险(地势险峻)、少(少数民族)地区。

二是旅游消费高。因为这些地区人迹罕至,交通极为不便,必须要有专门的安排和特种装备,消费相当高。

三是对旅程的安排和组织要求高。旅游者往往通过冒险、感官刺激或面对一个全新的环境,得到一种精神上的享受与满足,对旅程的安排和组织都有较高的自主性、能动性和适应性。

四是对旅游者素质有较高要求。由于特种旅游是一种高层次、文化内涵较深的旅游,对参加者的专业要求相对较高,需有一定知识修养和良好的素质,同时必须有健壮的体魄和坚强的意志与毅力。

五是旅游者要有环保意识和法规意识。旅游者必须具有较强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规意识,要有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既要防止在旅行中发生破坏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的行为与事件,又要使自己的旅游活动尽兴。

在现实生活中,旅游者的出游目的往往以一种为主,其他为辅。有时甚至多种目的同时存在,很难将他们归入到某一种类型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