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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关于东方社会的跨越问题与现代性论域

【摘要】:其实,马克思晚年关于俄国社会乃至于整个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看法,既不像前者所说的那样“积极”、“乐观”,也不像后者认为的那样“消极”、“悲观”。

第二节 马克思关于东方社会的“跨越”问题

作为处于现代化过程中的中国人,我们研究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和东西方社会发展的理论,显然应当重视马克思关于东方社会的特点以及在“世界历史”时代发展的种种可能性的论述。于是,一度被人们“炒”得很热的马克思晚年关于俄国社会有可能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设想,又进入我们今天的视野。联系马克思之前的一系列著述,人们似乎感觉马克思的认识发生了一个转折性的变化:在创立唯物史观的时期,马克思认为东方社会避免不了资本主义的征服,而西方资本主义强行把东方国家纳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到了晚年,他却“主张”资本主义发生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只限于西欧各国,俄国的农村公社有可能避免资本主义的一切可怕的后果,而径直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于是,有论者认为,马克思晚年的设想是对他早年世界历史思想的巨大突破,是对他过去提出的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的改变,东方社会完全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这个历史发展阶段。与此相反,另有论者认为,马克思晚年放弃了早年对东方世界的冷静解剖,他好像没有了早年那种决断的勇气,在有意无意地规避社会发展中的灾难与罪恶,试图找到一条迥异于西方但又能将人类引向光明未来的大道。不管是褒还是贬,总之都认为马克思晚年的设想是对他早年关于东方社会发展道路观点的一个很大的改变。

上面的两种相反的观点自然不是空穴来风。对于包括东方社会在内的人类社会发展道路的探寻,在马克思那里其实一直没有间断,其间也不乏迷惘与困惑。即使在晚年,从马克思给查苏利奇的信四易其稿这一事实中,就可以觉察到他思索这一问题的艰难与下结论时的审慎。马克思晚年之所以花费巨大的心血研究历史学和人类学文献,就在于他清楚地意识到,资料的欠缺总是影响着他对许多问题和现象的具体而深入的理解,影响着他的论点和论据的全面性和正确性。在进一步了解了包括俄国在内的东方社会的特殊性之后,在看到东方社会由于资本主义不断侵蚀致使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的情况下,马克思对东方社会的发展问题作出新的解释,是十分自然的。——然而,即使如此,我们仍然不能赞同上面两种相反观点中的任何一种,因为这两种观点都未能正确地把握马克思观照问题的“世界历史”观点,因而都很不适当地夸大了马克思晚年认识上的变化。其实,马克思晚年关于俄国社会乃至于整个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看法,既不像前者所说的那样“积极”、“乐观”,也不像后者认为的那样“消极”、“悲观”。

所谓马克思晚年关于东方社会发展的理论,主要由马克思给查苏利奇的信以及此前马克思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构成。我们有必要再来认真地研究一下这些信的写作背景及其具体内容。

查苏利奇是俄国“劳动解放社”的成员。1881年2月16日,她写信给马克思,请求马克思谈谈他对俄国历史发展的前景,特别是对俄国农村公社的命运的看法。查苏利奇在信中谈到马克思的《资本论》在俄国极受欢迎和该书在革命者关于土地问题及农村公社问题的争论中所起的作用。她说:“你比谁都清楚,这个问题在俄国是多么为人注意……特别是为我们的社会主义党所注意……最近我们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见解,认为农村公社是一种古老的形式,历史、科学社会主义,——总之,一切不容争辩的东西,——使它注定要灭亡。鼓吹这一点的人都自称是你的真正的学生,‘马克思主义者’”。“因此,你会明白,公民,你对这个问题的见解是多么引起我们的注意,假如你能说明你对我国农村公社可能的命运的看法和对世界各国由于历史的必然性都应经过资本主义生产各阶段的理论的看法,给我们的帮助会是多么大。”(10)

马克思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是在该杂志于1877年10月登载了俄国民粹派思想家尼·康·米海洛夫斯基的《卡尔·马克思在尤·茹柯夫斯基先生的法庭上》一文后不久写的。米海洛夫斯基的这篇文章反驳了茹柯夫斯基在《欧洲通报》上对马克思的攻击。但是他是站在民粹派的立场上“捍卫”马克思的。他认为,《资本论》的理论是“严谨的、完整的,因而是有诱惑力的”,正因为如此,他警告说在它的面前不能完全“把门敞开”。他认为俄国不存在资本主义,因此,《资本论》的结论不适用于俄国(11)

查苏利奇的信和米海洛夫斯基的文章都牵涉到当时俄国革命者内部发生的关于俄国社会发展前途的争论。19世纪中叶的俄国由于农民运动高涨和克里米亚战争的失败,封建农奴制度已无法维持。沙皇亚历山大二世在1861年被迫颁布法令实行农奴制改革。但是改革不彻底,农奴制残余被保留下来。尽管如此,俄国资本主义毕竟获得了有利的社会条件从而发展起来。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以先进的平民知识分子为主,产生了坚决反对沙皇专制制度的民粹派。民粹派得名于他们1874年发动的“到民间去”的运动。民粹主义者们认为资本主义不仅是残酷的、野蛮的,也是退步的、没落的,而俄国的农村公社则是公平合理、朴素自然的社会形式,是社会主义的天然土壤,农民是最健康、最革命的阶级,因此,只要发动农民推翻沙皇统治,就能够直接在农村公社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主义。民粹主义者也很尊重马克思,对他的学说表示了极大的兴趣。但他们大都不理解马克思学说的真谛和意义,并认为马克思的经济学说只适用于西欧资本主义国家而不适用于俄国。后来,以普列汉诺夫为首的一些民粹派成员由于愈来愈信奉马克思的学说,便脱离民粹派并与其他俄国先进知识分子一道,成立了以马克思主义为宗旨的“劳动解放社”,其中坚分子认定俄国的农村公社抵御不了资本主义的瓦解,俄国只有经过资本主义才能过渡到社会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民粹派是理解的,他们认为,民粹派思想上的不成熟是当时俄国比较落后的经济和政治发展水平的体现,他们赞赏民粹派同沙皇制度的奋不顾身的斗争及其客观上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但也不止一次地批评民粹派理论上的空想主义及其观点的错误。马克思明确指出:“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的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12)马克思的这一重要结论,打破了民粹派的幻想。

然而,马克思不能仅仅作出这样的回答,因为他所面对的问题是多层次的,又是很困难的。这里面有如何看待俄国农村公社以及俄国社会的现状与前途问题,有选取何种理论作为认识坐标的问题。马克思需要解释自己的理论并将其应用于俄国社会的分析,同时纠正业已出现于俄国革命者中间以及报刊上对他的理论给予的片面的简单化的理解。因此,回答必须全面。

我们可以把马克思的回答以及相关论述加以概括,并相对地区分为宏观的基本观点和微观的具体论点这样两个层次,然后再分别考察这两个层次的内容。

属于宏观层次的基本观点主要指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点。如前所述,这个观点在马克思早年和晚年的思想中,始终得到贯彻。所不同的只是,在早年,马克思强调的是开创了世界历史时代的资本主义正在磅礴于全世界,更为优越的“世界历史性的共产主义”,只能是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必然产物。在晚年,马克思在充分考虑到东方社会的特殊性以及由于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全球化而导致东方社会不可避免地发生民族民主革命的前提下,认为东方社会有着不同于西方式发展道路的可能性,社会主义有可能在充分吸收资本主义一切肯定成果的前资本主义社会率先诞生。因此,我们说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点在晚年更为丰富和完善了,却并没有根本的改变,因为马克思不仅没有否定开创了世界历史的资本主义仍然发挥着侵蚀和改变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作用,而且不认为社会主义的建立能够不以资本主义创造的文明成果为基础。至于以马克思提出俄国社会有可能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设想,就认定马克思突破了他早年提出的“世界历史”思想,主张东方社会不必经过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云云,是很难站住脚的。我们知道,即使在这之前,马克思也并没有主张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东方各国都要走西欧各国的发展道路。到了晚年,马克思所强调的仍然是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资本主义正在侵蚀东方社会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至于东方社会能否避免跟在西方资本主义后面爬行的命运,则是以各种社会力量在斗争中谁胜谁负,人们能否选择出一种更合理更人道的发展道路(这样的选择在现实中并非没有可能性)为转移的。

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点以及关于人类发展普遍规律的论述,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模式。在写于1877年11月左右的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马克思严肃地指出:我的批评家“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马克思在举例说明了这个道理后,进而指出:“极为相似的事情,但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出现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如果把这些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都分别加以研究,然后再把它们加以比较,我们就会很容易地找到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但是,使用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把万能钥匙,那是永远达不到这种目的的,这种历史哲学理论的最大长处就在于它是超历史的。”(13)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点不是这种超历史的“历史哲学理论”,它并没有武断地肯定东方社会必定要走资本主义道路或必定跨越资本主义阶段。因此,认为马克思晚年从根本上改变了他早年提出的世界历史思想以及东方社会发展的看法并给予赞扬或批判,是未得要领的无的放矢。

属于微观层次的具体论点主要是马克思关于俄国农村公社发展前途的一些看法。马克思关于俄国农村公社发展前途的看法,既涉及客观必然性,又涉及价值必要性,由一组相关的论点构成。(www.chuimin.cn)

首先,不管俄国农村公社在世界历史时代如何发展,都不能否定就整个人类社会而言,或者说在世界范围内,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因此,“如果俄国是脱离世界而孤立存在的,如果它要靠自己的力量取得西欧通过长期的一系列进化(从原始公社到它的目前状态)才取得的那些经济成就,那末,公社注定会随着俄国社会的发展而灭亡这一点,至少在我看来,是毫无疑问的”(14)。俄国农村公社的两重性本身,也表明了私有制原则逐步取代公有制原则的趋势。这样,如果俄国脱离世界孤立存在时是否迟早走向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马克思虽未言明,但那答案是相当明确的。

其次,在资本主义所开创的世界历史时代,前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失掉了独立地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某些历史条件与最好的机会。它们面临着殖民化的威胁,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资本主义在西方崛起时可资利用的内外部环境。民族工业已不能自由发展,民族资本也难以迅速积聚。强大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要把自己的意志加诸这些落后国家,从而也加剧了这些国家的原有矛盾并引发了新的内外矛盾。俄国农村公社虽然未遭到西方资本主义的直接侵蚀,但却有来自于俄国国内的种种因素的破坏:国家的压迫以及渗入公社内部的、也是由国家靠牺牲农民培养起来的资本家的剥削,此外还有地主的剥削与商人的劫掠,等等。可以说,俄国农村公社已经走到一个历史的十字路口,处境相当危险。

最后,从理论上说,正因为俄国农村公社和资本主义生产是同时代的东西,所以就有了它能够不通过资本主义生产的一切可怕的波折而吸收它的一切肯定成就的可能性。并且,西方资本主义制度本身也经历着危机,西方一些资本主义生产最发达的民族,正力求破除它的现有的形式,虽然导致的是它的调整与修补。从实践上说,俄国农村公社几乎被推向灭亡的边缘,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俄国革命。“但是,俄国政府和‘社会新栋梁’正在尽一切可能准备把群众推入这一灾祸之中。如果革命在适当的时刻发生,如果它能把自己的一切力量集中起来加以保证农村公社的自由发展”,那么,它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吸取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这样,“农村公社就会很快地变为俄国社会复兴的因素,变为使俄国比其他还处在资本主义制度压迫下的国家优越的因素”(15)

应当说,马克思关于俄国农村公社发展前途的论点和论据,相当完整、周密。既有理论的支持和论证,又考虑到实践经验;既充分正视现实,又估计到了各种可能;既看到了掌权的敌对势力的强大,又未排除民主势力发动革命的可能性。然而,被一些人极力渲染的所谓马克思关于“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理论,在马克思正式给查苏利奇的复信中,却大部分删掉了,包括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一类的话。只剩下这样两个论点:其一,资本主义作为从一种私有制形式变化来的另一种私有制形式,其“历史必然性”明确限于西欧各国。在俄国农民中,则是要把他们的公有制变为私有制。其二,俄国农村公社是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但要使它能发挥这种作用,首先必须肃清从各方面向它袭来的破坏性影响,然后保证它具备自由发展所必需的正常条件(16)。由此可见,马克思的态度是多么的慎重!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马克思去世的前一年即1882年1月21日,马克思与恩格斯合写的《共产党宣告》的俄文版序言,在简略地说明了欧美和俄国新的社会发展情况之后,再一次论述了马克思历史理论的意义和俄国农村公社的命运。他们指出,《共产党宣言》的任务,是宣告现代资产阶级所有制必然灭亡。但是在俄国,除了迅速盛行起来的资本主义狂热和刚开始发展的资产阶级土地所有制外,大半土地仍归农民公共占有。那么试问,俄国公社这一已经大遭破坏的原始土地公共所有制形式,是能够直接过渡到高级的共产主义的公共所有制形式呢?或者相反,它还须先经历西方的历史发展所经历的那个瓦解过程呢?“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唯一可能的答复是: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17)显然,序言中的这些话与马克思给查苏利奇正式复信中的两个论点,原则上是一致的,只不过这里更为明确地把“革命”列为俄国农村公社走向新生的前提条件,并且措词也更为严格。

从上面的引述中,我们哪里能够看到马克思对他早年提出的历史理论尤其是社会发展规律理论的“巨大突破”、“根本转变”?哪里能够得出马克思晚年无条件地主张东方世界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而走一条与西方完全不同的道路的结论?哪里能够说明马克思惮于社会发展中的灾难与罪恶而宁可让他的冷峻理性迁就他的人道感情?我们所能体会到的只是,马克思不赞同将东西方的社会历史差别或一概抹煞或一味夸大,而导致两种非历史的简单化看法,主张根据人类历史过程出现的新特点,亦即“世界历史”时代东西方的互相作用、互相贯通,具体地分析东西方社会发展的可能性及其实现的条件。总之,我们所能体会到的马克思思想的发展,是他的“世界历史”观点的深化和具体化,是他对整个人类社会的整体相关性以及由此产生的落后民族利用先进民族的积极因素超“常规”发展的可能性的重视。不言而喻,马克思晚年关于俄国农村公社的现状与前途的思考,其具体结论未必符合其他东方国家的情况,但是体现在其中的基本原则,也完全适合于其他东方国家。

这里的疑点仅仅在于,俄国的农村公社与未来的新型公有制社会,虽然都姓“公”,但其性质一样吗?如果说未来的公有制社会是原始公有社会“回复”的话,这种“回复”难道意味着后者可以成为前者的直接“起点”吗?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到底是与资本主义社会更为接近呢?还是与原始性质的公社更为接近?在这里我们似乎感觉到马克思在一定程度上将社会的生产力方面与它的生产关系方面分割开来了,或者说将社会的物质条件与它的所有制性质分开来考虑了。所以他才认为,一方面,俄国农村公社可以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而另一方面,它又必须吸收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肯定成果”才能使之成为现实。

的确,社会的生产力及其发展有着相对于所有制形式、生产关系的一定独立性和自主性,它更具有全人类的意义,因而能够为社会性质不同的民族吸收和利用。这正是人类文化成为人类“获得性遗传”的机制,是人们能够通过向前人学习以及相互学习而加速发展的原因。认为“要在俄国使用机器,它必须先经过机器生产的孕育期”,的确是无道理的。然而,问题在于,在有着浓厚原始性的俄国农村公社所有制的基础上或结构内,能否安置一个属于现代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农村公社能否直接发展出社会化程度和个体化程度要高得多的现代社会组织形式?我们今天“事后诸葛”地提出这些问题,当然是基于后来历史发展的大量实践经验。然而,这里面也有一个理论上的缘由。这个理论上的缘由就是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对上面这个问题的内在限定。

按照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原始社会连同后来的奴隶制和封建制社会,属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在这个历史阶段,不仅生产力水平很低,而且人们的关系还是自然发生的依赖关系,是以自然血缘关系和统治服从关系为基础的地方性联系,因此个人没有社会的独立性。只有到了第二大形态,即到了商品经济时代,人们才能以交换价值为媒介建立起多方面的普遍的社会关系,个人才能确立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独立性、自主性。而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三个阶段则要以第二个阶段为前提。由此看来,属于第一大社会形态的原始社会与属于第三大社会形态的共产主义社会,其差别是根本的、巨大的,两者仅仅在作为私有制的对立面这一点上有相似性。原则上说,人类要从第一大社会形态进入第三大社会形态,必须经过第二个历史阶段。在特定的“历史环境”即在周围世界处在第二个历史阶段的情况下,个别地域中的个别民族即使可以由原始性质的公有制直接向共产主义形态的公有制过渡,也不能仅仅靠吸收第二个历史阶段所创造的物质条件,它还必须从根本上改变人的依赖关系,形成个人的社会法权关系,变人的“原始丰富”为个人的“全面发展”。然而,正如马克思所说,这“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18)。吸取其他民族在第二大社会形态创造的物质条件,固然有助于自己的全面发展,但是,这种属于人自身在其历史发展中逐步形成的普遍的全面的关系和能力,既不简单地等同于以客体形态存在的物质条件,又不能直接地从别人那里移植过来,而只有通过自身的社会变革创造相应的条件加以建设和培养。这种相应的条件,就包括以交换价值为媒介和标志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其法律形式。

我们知道,在马克思那里,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历史就是这样显示的,它并没有提供与此相反的例证。所以,“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可能性也就是“跨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可能性;而资本主义在其发展中创造的“文明成果”,既然不包括资本主义制度,自然也就不包括市场经济体制。这样就留下了不通过市场经济,因而不通过第二大历史形态,人们能否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能否以原始的土地公共所有制为起点直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理论疑点。

当然,尽管有这个理论疑点,也并不影响马克思关于“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思想的正确性,以及他关于在世界历史时代人类发展的新的可能性观点的正确性。落后国家通过学习和利用先进国家的文明成果并超越在先进国家那里日益成为桎梏的社会制度,最大限度地减轻社会发展中的痛苦与灾难,虽然未能在19世纪末的俄国农村公社实现,却在20世纪初期和中叶的苏俄、中国等属于东方社会的落后大国先后实现,业已证明马克思晚年的设想的巨大历史价值和理论意义。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特别是中国在20世纪末期所进行的改革开放的实践,正在雄辩地证明,在资本主义率先促成的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时代,某些原来较为落后的国家和民族,可以不照搬西方的社会制度,亦不必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走过的老路重走一遍。但是,却不能跨越市场经济这一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不能不利用“资本”的生产方式、社会关系。确切地说,只有大力发展市场经济,这些国家和民族才能真正超越资本主义制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将资本主义在其发展阶段中所创造的“肯定的成果”“资本的伟大文明作用”,充分地加以吸收和转化,从而为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社会的到来,准备物质的、制度的和文化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