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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国家是主体

【摘要】:第四章世界经济运行的主体——国家本章要点1.国家是世界经济运行的主体。要使国家对经济过程的介入最有效,只能在中央集权的国家中才能做到。由此可以推知,宏观调控就是调控主体对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态的调控,其着力点是经济总量。国家为调控宏观经济而采用的政策是宏观经济政策。

第四章 世界经济运行的主体——国家

本章要点

1.国家是世界经济运行的主体。国家对经济发展和运行过程的介入是20世纪的普遍现象。在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新兴工业化国家曾经采用“国家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为了克服市场机制的缺陷,弥补市场之不足,国家必须干预经济

2.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贸易政策已经成为国家(政府)公共政策的重要内容。而国家(政府)如何正确处理国与国之间在经贸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于两国之间经贸关系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3.世界经济领域内的竞争首先表现为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随着独立自主意识的增强,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竞争格局中日益显示出其强大的力量。经济全球化正在把人们引进一个世界经济发展的新时期,经济全球化会导致民族国家(国家)的权力逐渐削弱,而跨国公司在世界经济中的作用和影响日益增大

第一节 国家在经济发展和运行中的作用

一、国家对经济发展的介入

在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后起工业国要尽快追上先进工业国的时候,国家以主体身份粉墨登场的现象很常见。国家(作为其实际形态的政治权力和官僚机构)对经济过程广泛介入的现象,不仅限于当今的发展中国家。在国家主导经济发展过程中,日本曾经是这样的典型。与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相比,日本自上而下实行资本主义化的国民经济形成模式,可以称之为国家资本主义。因此可以说国家对经济发展的介入是20世纪的普遍现象。

(一)“国家主导型”(“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

在20世纪后半期的各新兴工业化经济体(特别是在其发展过程的初期阶段)都可以看到国家对经济的广泛介入,这种现象可以称之为“国家主导型”(“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这些国家的体制被称为“发展独裁”或官僚的权威主义体制。在东亚的“发展独裁”就是独裁政权在尽量限制民众参与政治的同时让技术精英层担当经济发展决策者的一种体制,国家经济功能的中枢由官僚机构来担当。在发展过程的初期阶段,国家对经济过程进行广泛介入是有理由的。在今天的新兴工业国中,强烈的民族主义增强了政治与经济结合的愿望,因此国民经济调整是当政者为了稳固其权力基础而采取的措施。与19世纪后起工业国相比,在新兴工业化经济体中国家在资本积累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得到了强化。

尽管如此,国家的作用在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和欧美工业化国家中有着明显的差别,被称为“国家主导型”(“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的新兴工业化经济体中国家(政治权力、官僚机构)对发展过程广泛介入的现象并非是单纯的政府介入的总和。这种现象与二战后普遍实行的为了补救“市场失败”而实行的“凯恩斯主义”式的国家介入是有区别的。新兴工业化经济体中常见的国家广泛介入发展过程使国民经济具有国家资本主义的性质。这种国家介入不是作为政策选择的结果,而是当时各种各样的历史条件(民族主义、冷战格局、殖民体系崩溃后的资本主义体系)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这种国家介入是作为“市场不存在”的结果而被普遍化的东西,国家对经济过程的介入与资本家的培养及资本的积累有直接关系。所以说,这些国家中的国家介入不是“市场失灵”的对症疗法,而是作为创造市场的能动力量而存在的,是作为引导发展和资本积累的主体而粉墨登场的。

(二)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典型——韩国

这种国家对经济发展过程的全面介入,由于推动了惊人的经济增长而被誉为“东亚奇迹”。要使国家对经济过程的介入最有效,只能在中央集权的国家中才能做到。东亚国家对经济过程的介入是通过中央集权的官僚机构发挥效果的。

韩国被认为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发挥领导作用的典型。在发展的初期阶段,国家(政治权力、官僚机构)对经济的介入是全面的。在韩国,1961年“5·16军事政变”后成立的朴正熙政权确立了官僚的权威主义体制。朴正熙致力于经济政策的变革是连续性的,而且很彻底。处理财阀不正当财产的政策是使那些商业资本积累的财阀向产业资本财阀转化的一个大转折。朴正熙政权使他们最大限度地动员到国家发展战略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来,因此韩国的目标是“有指导的资本主义”。对资本家而言,融进国家项目是保障其积累资本的唯一道路。这样的体制在1973年的“重化工业化宣言”以后也基本没有变化。对于以出口为目标的重化工业,政府不仅选定战略扶持的产业种类,为了避免国内竞争还制造了垄断体制。

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韩国在强化政府的产业援助的同时,为了推进产业合理化还成立了产业政策审议会。随着海外投资热的结束,建筑公司纷纷破产,为此韩国建设部提出在建筑业界整编不良企业的方案。经过整编后,在相互竞争的企业之间实行合并。

因此,在韩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超越了为资本积累准备环境的作用,而是作为资本积累过程中的一个主体直接介入,从而超出了经济政策的范围。

二、国家对经济运行的调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调控经济的必要性源于客观存在的“市场失灵”。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深刻说明市场并非是万能的。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使“市场失灵”难以避免。为了克服市场机制的缺陷,弥补市场之不足,国家必须干预经济运行。由市场缺陷导致的“市场失灵”既存在于宏观经济层面上,又存在于微观经济层面上。因此,以克服“市场失灵”为出发点的国家调控,既有对宏观经济运行状态的调控,又有对微观经济活动的调控。

(一)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

国家对宏观经济运行状态的调控称为宏观调控。宏观经济指的是国民经济整体的运行及其状态,以经济总量的变化表现出来,也就是通过国民生产总值、总储蓄、总投资、总消费、货币供求总量、价格总水平、总就业率等的变化表现出来。由此可以推知,宏观调控就是调控主体对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态的调控,其着力点是经济总量。

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可以概括为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或政府对经济增长状态的调控,调控的重点是经济增长速度,以实现持续的适度增长;二是对经济稳定状态的调控,调控的重点是经济总量的平衡,以避免严重的通货膨胀和失业;三是对收入分配的调控,调控的重点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国家为调控宏观经济而采用的政策是宏观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

国家对微观经济活动的调控称为微观调控。微观经济指的是个别经济单位的经济活动,其运行状态表现为经济个量的变化,即通过某种产品的产量或价格的变化,以及利润率等的变动表现出来。微观调控是调控主体对个别经济单位的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的调控,其着力点是经济个量。

国家对微观经济的调控,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垄断行为的限制。国家主要通过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来限制垄断,保护竞争。例如,1984年美国把形成垄断的美国电报电话公司(AT&T)拆散成许多家独立的公司。西方国家还通过具体规定专利产品的生产年限,来避免专利产品生产可能导致的市场垄断,以促进技术进步。

二是对某些产品产量的调控。首先,国家对公共产品负有组织供给的责任,对公共产品的产量拥有直接的调控权力。其次,国家也对关系到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某些竞争性产品的产量进行调控,以保持市场稳定,进而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例如,美国为保持农产品市场的稳定,保护农业生产者的利益,曾由政府和农民协商休耕和/或限耕一定的土地面积,以此调控农产品的生产量,促进农产品市场供求平衡。

三是对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的调控。几乎所有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对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控制。例如,西欧国家直至目前仍对少数重要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实行直接管理。其中主要是部分基本食品、部分药品、公共交通、公共服务等的价格和收费。西欧各国控制物价的具体办法有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和命令,如物价申报、确定最高限价、规定商业利润最高幅度及必要的物价冻结等等。此外,还通过带有强制性的各类保证和协议进行调控,如政府同行业签订“限制物价上涨”协议等。

四是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国家对产业结构的调整,是以个别行业的经济活动作为调控对象的,所以属于微观调控。许多市场经济国家,都由国家承担了产业结构调整重任。在发展中国家,为了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国家与政府一般都遵循产业结构变动的规律性,承担产业结构调整的任务。即使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如美国,也实行对农业的价格支持政策、对工业的刺激和对工业企业科研开发的支持,使国家实际上对产业结构发生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日本则更是通过“产业结构设想”确定应扶植的战略产业及相应的保护扶植政策。

国家对经济的调控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出现的,但也同样存在着失灵的可能性。国家调控是为了纠正“市场失灵”,那么国家调控的范围、力度和方式的选择就要以能否克服“市场失灵”为标准。当国家调控的范围、力度和方式选择不足以纠正“市场失灵”时,或者当国家调控的范围、力度和方式选择超过了纠正“市场失灵”的需要时,国家调控必然会对市场运行产生不良影响,就会出现“国家失灵”。为了避免这种失灵,应该尽可能减少国家调控。

第二节 国家在协调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作用

一、国家与国际经贸环境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贸易政策已经成为国家(政府)公共政策的核心内容。拓展海外市场,提高国际竞争能力,是一国政府各项经济政策的重点之一。

(一)国家制定合适的贸易政策,指导企业开展对外经贸活动

国际贸易政策就是指其政府当局在一定时期里对进出口贸易活动所制定和推行的相关政策和基本措施。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一国对外贸易的根本政策。它的制定和实施取决于本国国民经济总体状况、长期经济贸易发展战略及其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实际地位等基本经济因素,并在较长的时间里起着战略性的导向作用。可以说,它是代表该国整个对外经贸政策的基本立足点。例如,它必须明确选择究竟是实施以进口替代为主的保护贸易政策抑或比较开放的自由贸易政策,并进一步确定一段时间内这种保护和开放的程度为多大。二是指进出口的具体政策。它们的制定、实施、完善和调整,都必须依据上述的总政策,结合本国经济结构和外贸商品结构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各类商品在国内外市场的供求变化以及同其他国家经贸关系的变动趋势等众多重大情况而作出。例如,对某种进口商品,有时会使用高税率和数量限制等手段加以阻挡,有时又实施比较宽松的做法以允许它有较多的进口。三是指具体的国别政策。一国的国别政策是根据世界政治经济局势等以及同相关国家经贸关系的发展变化来制定的。它是在不违反国际经济规范的前提下,对不同国家采取有所不同的政策、策略和做法。例如,一国有时出于实际需要,就可能有意地多从某些国家进口商品,并相应地推行一些鼓励政策。

一个国家的外贸发展战略具体表现为三种基本形式:一是初级产品出口战略。这种战略主要是凭借本国某些资源型产品的天然优势,用本国廉价的劳动力和原材料去开发和出口各种初级产品,再换回外国制成品,以达到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本国工业化的基本目标。二是进口替代战略。其主要目的是大力发展本国工业制成品来代替原先需要进口的产品,以减少商品进口和尽快实现工业化。该战略的实施一般先是发展消费品工业以取代进口消费品,而后再大力发展国内所需的资本品即生产资料。这种战略比较简便易行,一度在发展中国家占据主导地位。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前30年所实施的就是这种发展战略。三是出口导向战略。这是一种全方位出口众多工业制成品和适当进口外国商品,以推动本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其主要标志是,通过比较全面和彻底的对外经济开放(包括外贸活动比较自由地开展),达到本国经济高速增长和全面工业化的基本目标。目前它已经成为多数发展中国家追求的发展战略模式。我国沿海地区实施的外向型发展战略,自然就是指这种发展战略。

一个国家(经济体)在制定其外贸发展战略时,总是尽量考虑本国企业的利益。而一个企业在制定自己的国际市场战略时,也总是顺应和符合本国外贸发展的总体战略。

(二)国家开展经济外交活动为企业搭台

两国在经济与非经济问题上的摩擦与分歧常常会对它们之间的经贸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国家如何处理国与国之间在经贸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于两国之间经贸关系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时代,国家间在经济领域内的竞争已经成为各国外交活动的中心。在驻外使馆中,收集所在国的经济信息,为本国公司到驻在国开展经贸活动提供便利,已经成为各国驻外官员的主要日常性事务。例如,中国驻南非使馆就为中国厂商到南非发展贸易及进行投资提供各种信息及便利措施。

政府领导人和高级官员在对外活动中也常常围绕经济这个中心而展开。例如,1996年9月韩国总统金泳三访问了危地马拉、智利、阿根廷、巴西和秘鲁等国。这是韩国为开拓拉美市场、推动对拉美的投资、扩大与拉美的经济关系而开展的一场声势浩大的“经济外交”。在访问期间,金泳三总统反复强调,要大力加强韩国与拉美国家的伙伴关系,要通过建立合资企业把双方的经济合作扩大到造船、采矿、冶金和通信等领域,从而为今后双边经济关系的稳固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访问中,韩国与阿根廷签署了在能源和航空领域技术合作的协定,与巴西签署了发展旅游、技术转让和提供签证方便等多项议定书,与智利签署了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与秘鲁签署了南极科技合作和渔业协定。随同金泳三总统访问的40多位韩国大企业负责人与当地企业界广泛接触,为寻求贸易机会和合作伙伴,也取得不少具体成果。可见,韩国通过高层访问加大向拉美投资力度,与拉美国家建立了具有战略意义的经济关系。

(三)国家加入国际经济组织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环境

经济大国在经济发展中,一方面利用双边、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维护自身利益;另一方面,通过世贸组织在多边范围内更广泛地发展自己。例如,美国通过北美自由贸易区保护好自己的“后院”以对付欧洲联盟一体化的压力;也通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更好地维护在亚太的利益需要;另外,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经合组织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发挥自己的影响,维护自己利益。如果这几方面仍难以满足需要时,则通过制定较为严厉、综合的国内贸易法,对贸易伙伴施加双边压力达到自己的目的。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目标就为国内企业的长远发展创造一个合适的国际经贸环境。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道路之漫长、问题之复杂是绝无仅有的,但是我国政府关于积极加入世贸组织的态度从未有过改变。这是因为,成为世贸组织的一员将会给我国带来多方面的利益。

从宏观经济方面来看,其好处是不容质疑的:第一,带动国民经济增长。国外经济专家的量化分析表明,加入世贸组织可以使我国的GDP增加两个百分点。以GDP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可以带来500万人的就业机会计算,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可以创造出1 000万个就业机会。第二,提高我国在世界“经济联合国”的“参政议政”能力。已于1999年下半年开始的世贸组织新世纪多边贸易谈判肩负着未来世纪贸易规则的制订任务。我国只有置身于其中才能参与决策,使我们的民族利益得到充分的体现。第三,我国可以借助世贸组织这个全球最大的贸易论坛及其争端调解机制解决中外贸易争端。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不仅可以提高磋商的效率,而且可以减少对我国的不公正待遇,有利于进一步维护我国的经贸权益,化解发达国家通过双边关系给我国带来的压力。

从微观方面来看,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长期实行的对某些产业的高保护制度将受到影响,但是这有利于刺激我国企业加速改革和加强管理。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国国内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这必将刺激企业进行制度创新,改善管理,提高竞争力。激烈的竞争固然会使一些企业衰落、破产,但更会使一大批符合市场要求的企业脱颖而出。加入世贸组织后,企业还要走向世界,到国际市场参加竞争,这对我国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迫使我国企业改变其在对外经济合作中长期存在的短期行为。因此,只有开放市场才能使我国的产业逐步达到国际水平。

二、国家保护本国对外经贸

国家保护本国经贸的措施很多,传统的是关税壁垒或贸易补贴政策,而现在流行的是反倾销措施或环保标准等。例如,发达国家实施的农业补贴种类繁多,形式各异。从生产领域看,农产品过剩国家(如美国、欧盟成员国中的大部分)把补贴主要用于控制和调节农业生产。农产品不足的国家(如日本)则主要用于扶持和发展农业生产。从流通领域看,农产品过剩国家把补贴主要用于保护生产者利益,农产品短缺国家则主要用于保护消费者利益。

反倾销是指进口国政府对进口的倾销产品依法进行调查并征收反倾销税的法律制度。反倾销法律制度从本质上讲是消除价格歧视,维护公平竞争和正常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的有效措施;是WTO唯一允许其成员国采取的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的法律手段。随着市场开放,关税壁垒与非关税壁垒逐步被打破,反倾销制度越来越被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和广泛运用。据统计,自1969~1995年全世界范围内发生的反倾销案件已达3 108件,其中约有1/3以上的案件发生在90年代,以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国采用最为普遍。全球遭致反倾销的产品种类已经超过3 000种,涉及的贸易额达1 000亿美元。

纵观20世纪,二战前,发展中国家只是发达国家反倾销的被动接受者,但发达国家的反倾销对发展中国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二战后,发展中国家开始关注反倾销问题。20世纪80年代,发展中国家成为发达国家反倾销的主要对象国,而发展中国家大规模地对外国进口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则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

(一)20世纪80年代前的国际反倾销

1.二战以前的国际反倾销

国际反倾销可追溯到20世纪初。当时,几个欧洲国家(主要是英国和荷兰)拟对外国倾销的进口食糖加以限制,并于1902年签署了一项抵制食糖倾销的协议。世界上最早的反倾销单行法规是加拿大国会于1904年制定的反倾销条例;美国在其《1916年税收法》中也首次直接提出倾销问题,将反倾销视为保护本国工业、抵御和防止域外不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可见,发达国家是国际反倾销的始作俑者。美国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1921~1945年,美国共对34个国家(地区)提起了289起反倾销和反补贴案(反倾销案居多)。

2.二战结束以后至70年代末的国际反倾销

1946年11月在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国际会议筹备委员会举行的会议上,巴西、古巴、印度、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对拟议中的国际反倾销规则发表了意见。1964年5月~1967年5月,在日内瓦举行了关贸总协定第六轮多边谈判,关于反倾销问题的谈判是在“反倾销政策组”(Group on Antidumping Po1icies,GAP)的主持下进行的。1973年9月~1979年4月GATT第七轮回合(“东京回合”)所制定的《反倾销守则》也考虑到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这种国际贸易环境有效地抑制了发达国家滥用反倾销措施的行为。

(二)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国际反倾销

20世纪80年代后,发达国家经济呈“滞胀”状态,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发达国家在采取名目繁多的非关税壁垒措施的同时,也积极利用反倾销来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如美国在1980年1月~1986年(即GATT第八轮回合谈判开始的这一年),共发起了301起反倾销案,已超过了70年代美国全部反倾销和反补贴案数量的总和(228起);而一些新兴的工业化国家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其工业制成品的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因此这些发展中国家也成为发达国家反倾销的对象国,包括中国、韩国、新加坡、巴西、墨西哥、委内瑞拉等。发达国家的反倾销措施无疑严重影响了发展中国家出口贸易的发展。因此,发展中国家也开始积极参与制定国际反倾销规则,借以维护自身的利益。在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期间,发展中国家就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发展中国家提出的意见在乌拉圭回合最后达成的《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的协定》中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体现。在乌拉圭回合谈判期间,发展中国家在反倾销问题上已成为自身利益的积极维护者。

更多的发展中国家是在20世纪90年代才颁布其反倾销法,也是在那时才对外国进口商品实际课征反倾销税。包括墨西哥、巴西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90年代成为反倾销措施的积极使用者,甚至在某些年份(如1993年、1996年)使用的频率(即发起的反倾销案数量)超过了发达国家。总之,至20世纪90年代,由于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引入了反倾销机制,反倾销——这种贸易自由化的“例外措施”——就成为一般性的贸易保护主义工具。由于至今世贸组织(WTO)成员国在是否以竞争法取代反倾销法的问题上意见不一,因此可以相信反倾销仍将是未来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最近20年来,反倾销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越来越大。反倾销主要是维护“国内产业”的利益。在目前情况下,对我国来说,以反倾销来保护受到倾销损害的民族工业、抵制他国对我国出口商品滥用反倾销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三)我国的反倾销

运用反倾销法律措施对因受进口倾销产品冲击而陷入困境的企业摆脱困境具有重要意义。反倾销是保护我国幼稚工业、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及易受重大冲击损害但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高新技术产业的最有效便捷的手段之一。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国内诸多产业都处于刚刚建立或正在兴建之中,产业结构欠完善,生存能力脆弱,许多民族产业极易被国外尤其是高度工业化的发达国家为抢占正在开放的巨大的我国国内市场而进行的倾销所挤垮。反倾销能直接并有针对性地保护国内产业,惩罚国外在中国的倾销行为,从而维护整个国家的长远利益。有效利用反倾销措施规范进口秩序,对因受倾销进口冲击而陷入困境的企业实现扭亏具有特殊意义。

反倾销作为热门话题由来已久。然而,在改革开放的前20年里,我国只是作为被动受害国,而很少充当主动应用国。欧盟是世界上执行反倾销诉讼最频繁的贸易体之一,而中国作为一个“非市场经济国家”是它的最大反倾销诉讼对象国。反倾销问题已经成为中欧经贸关系中最具争议性的问题之一。1998年4月欧盟理事会批准了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把中国从“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中除去的建议。

199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以下简称《反倾销条例》),从此开始了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反倾销立法实践。1997年11月吉林造纸(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内9家企业代表中国新闻纸产业向外经贸部提出申请,要求对来自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新闻纸进行反倾销调查。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等部门经审查立案后通过调查,分别于1998年7月9日、1999年6 月3日作出“初步裁定”与“最终裁定”。1999年6月,历时18个月的我国第一例反倾销案——新闻纸反倾销案——完成了最终裁定,对被控的加拿大、韩国、美国的进口新闻纸征收税率9%~78%不等的反倾销税。终裁公告后,相关三国新闻纸的倾销行为基本停止,我国新闻纸厂生产下降趋势得到遏制,新闻纸产业出现了转机。表明我国新闻纸产业利用反倾销法律手段维护其正常发展产生了实效。至此,我国首例反倾销调查案——“新闻纸”案——以征收反倾销税告终。

我国反倾销条例的出台,迈出了我国反倾销立法的第一步,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既可以有效地保护我国国内产业免受进口产品的冲击,又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威慑西方国家对我国的歧视性反倾销调查,同时,也可创设并维护一个公平竞争的国内市场经济竞争秩序,从而为促进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从我国反倾销条例的具体条款看,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反倾销规则有高度的一致性,符合国际反倾销惯例的基本要求,说明了我国反倾销规则确立的起点较高,标志着反倾销作为国际自由贸易竞争的规则为我国所接受,这将会对我国企业经营观念和竞争意识的更新并与国际惯例接轨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三节 国家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国家竞争优势理论

世界经济领域内的竞争首先表现为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当今参与国际竞争的不仅有发达国家,而且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也成为一股强大竞争势力。随着独立自主意识的增强,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竞争格局中日益显示出其强大的力量。中国可以作为这方面的典型。

如何才能在世界经济竞争中取得优势,“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比较好地回答了这一问题,因此首先对它进行简单介绍。与其他国际贸易理论相比,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有多方面的重大突破。它不仅对当今国际经济和贸易格局进行了理论上的概括和总结,而且对国家未来贸易地位的变化有一定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为国际经济贸易理论研究及其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全新的思路。

(一)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的内容

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呼唤着更具统一性和说服力的国际贸易理论的出现。美国哈佛商学院的迈克尔·波特(Michae1 Poter)在其1990年出版的《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了“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的中心思想是一国兴衰的根本在于在国际竞争中是否赢得优势,它强调不仅一国的所有行业和产品参与国际竞争,并且要形成国家整体的竞争优势。而取得国家竞争优势的关键在于以下四个基本要素和两个辅助要素的整合作用。

1.资源与才能要素

资源与才能要素是指一个国家的生产要素状况,包括熟练劳动力以及在某行业竞争所必须具备的基础设施条件。波特把这类要素按等级划分成基本要素(如自然资源、气候、地理位置、人口统计特征)和高级要素(如通讯基础设施、复杂和熟练劳动力、科研设施以及专门技术知识)两大类。高级要素对竞争优势具有更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在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方面的投资(通过提高人口的普通技能和知识水平,通过刺激和鼓励在高等教育与科研机构中的高级研究)将极大地提高国家的高级要素质量。日本通过国民教育投资,创造了丰富的高级才能要素,这就是日本在许多制造行业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2.需求要素

需求要素是指对某个行业产品或服务的国内需求性质。波特十分强调国内需求在刺激和提高国家竞争优势中的作用。国内需求的特点对塑造本国产品的特色、产生技术创新和提高质量的压力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因为成熟复杂和苛刻的消费者会迫使本国企业努力达到产品高质量标准和产品创新,从而有助于该国企业赢得国际竞争优势,欧洲斯堪的纳维亚地区成熟复杂和苛刻的顾客促使本地一大电信设备制造厂商——芬兰的“诺基亚(No k i a)”——早在其他发达国家对移动电话需求形成之前就开始大规模投资移动电话技术。结果,“诺基亚”以及“摩托罗拉(Motoro1a)”成为当今全球移动电话设备行业的两大巨头。

3.相关和辅助性行业

它是指国内是否存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供应商和相关辅助行业。在国内拥有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供应商和相关辅助性行业,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贸易能够取得国际竞争优势的重要条件。相关行业和辅助性行业在高级生产要素方面的投资将在行业之间产生“溢出效应”,从而有助于这些行业取得国际竞争的有利地位。例如,美国的电脑产品的全球竞争优势,得益于美国世界领先的半导体工业技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行业如此发展,其结果必然是具有竞争优势的相关行业趋向集中,形成竞争优势行业群。

4.企业战略、结构与竞争

它是指一国国内支配企业创建、组织和管理的条件。例如消费资料部门,为了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赢得竞争优势,企业的组织结构必须精干灵活;而制造大型机械或精密仪器的生产资料部门要赢得竞争优势,企业就必须保持组织管理上的严格有序,形成规范的组织结构。国内同行业中的激烈竞争是该行业产生竞争优势的重要条件,必须抛弃政府提供的特殊关照,否则企业将走不出“政府保护→不思创新→竞争无力→进一步保护”的怪圈。国内竞争给企业带来创新、提高质量、降低成本、通过投资提升高级生产要素等一系列压力,这一切都有利于产生具有世界竞争力的企业。正是国内激烈的竞争迫使企业向外部扩张,力求达到和超过国际先进水平从而占领国际市场。

5.机遇和政府的作用

除了上述四个基本因素之外,机遇和政府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对国家整体竞争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例如包括重大技术革新在内的一些机遇事件会产生某种进程中断或突变效果,从而导致原有行业结构的解体与重构,给一国企业提供取代另一国企业的机会。政府部门通过政策选择,能够削弱或增强国家竞争优势,例如通过反托拉斯法能够影响行业内竞争的程度等。

(二)国家竞争优势的提高有赖于政府作用的发挥

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系统地阐述了政府在提高竞争优势中所发挥的作用。波特认为,政府在提高国家竞争优势中应起一种催化和激发企业创造欲的作用。政府政策成功的关键在于为企业创造一个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国家竞争优势理论对于政府制定政策指导意义深刻。

(1)政府不仅要承担一些基本、公用事业的职责(例如初级和中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民医疗保健等),同时还应特别注重对国内专门要素的培育。这里的专门要素是指那些高级的与特定产业关联并对形成竞争优势有特殊意义的生产要素,如一些专门性高级技工、与新兴工业直接接轨的科研机构等。

(2)政府要致力于营造一个市场化的宏观环境,要让生产要素市场和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地运行。那些以种种理由故意压低生产要素价格和本国货币汇率,甚至冠之以各种名目的政府补贴,试图以此来提高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的政策,最终往往是事与愿违。

(3)政府要强制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与环境标准,促使企业技术创新及产品质量创新,更好地满足顾客和全社会的需要。相关措施应当赶超国际标准,从而使得本国企业有可能在国际竞争中捷足先登,处于有利地位。

(4)政府要制定并有效实施反垄断法,防止国内同产业的企业间的合谋垄断。在观念上必须抛弃“合并、兼并必然有益”的理念,认识到垄断可能严重损害企业活力。甚至在鼓励国内大企业之间搞合作研究开发这类问题上,政府也要谨慎,因为企业独立的研究开发有利于增强企业技术和产品的独特性,促进企业发挥创造力。

(5)政府要放宽对于国际贸易的管制。贸易政策的重点,是促进贸易各国相互开放市场,而不是相互设立配额和提高关税。

二、中国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地位

世界经济领域内的竞争首先表现为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当今参与国际竞争的不仅有发达国家,而且有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也成为一股强大竞争势力。所谓“一超多强”的竞争格局正在形成。“一超”即美国,“多强”指除了西欧、日本以外,中国、东盟、巴西、印度、俄罗斯等随其经济实力的壮大,也已经或正在成为新的竞争对手。在这种竞争格局中,美国凭借强大的经济和技术实力居于优势地位。但是西欧及日本也不甘在美国势力面前示弱,力图在美国国内和国外市场上与美国展开争夺。当然,发展中国家为了争取生存空间,发展和壮大自己,一方面加快发展民族经济,另一方面也要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随着独立自主意识的增强,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竞争格局中日益显示出其强大的力量。中国可以作为这方面的典型。(www.chuimin.cn)

(一)中国应该而且有可能成为世界经济的第四极

20世纪90年代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生的西欧货币危机、墨西哥金融危机和东亚金融危机都表明,金融和经济危机对于一个经济大国而言,不会产生致命伤害。1992年西欧货币危机爆发,但对于有较强实力地位的英国,也就是暂时退出欧洲货币汇率机制,经济并未受到大的冲击和损害;对于世界经济之一极的西欧,经济运行和一体化进程也未受到大的干扰和震荡。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骤起,日本尽管受到很大震动但并未翻船,强大的经济实力发挥了作用。中国只有抓住时机,加快发展自己,在讲结构、重效益的前提下保持经济高速增长,才能在21世纪初成为一个世界经济大国(经济规模大、实力强),进而向经济富国(经济水平发达)迈进,才能在经济全球化面前自立于世,在任何危机面前站稳脚跟。

世界经济多极化是一个趋势,就现状而言表现为美、欧、日三极,现在似乎还没有够资格的第四极。随着发展,在21世纪初叶将会出现除了现有三极之外的新极。作为一个世界经济大国(极)至少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每年1万亿美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的经济总量规模;二是要有年5 000亿美元以上外贸总额的国际经济联系。若无巨大的经济总量规模,就谈不上在世界经济中的份量;若无国际经济密切的联系,就谈不上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力。从实力地位现状和发展势头看,中国是最有可能成为第四极的国家。1997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为74 772亿元(人民币),约9 000亿美元,进出口总额3 251亿美元,尚未达到世界经济大国(极)的标准。在世界经济中,1998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占3.1%(按当年汇率折算,以世界国内生产总值1998年的295 000亿美元为基数)。此外我们还应当看到,在衡量一国的国际经济地位时,除了首先要重视以一系列数量指标反映的国家经济实力之外,人们还必须考察该国在世界经济科技中的先进度、对国际经济组织的影响力、对制订国际经济规则的参与度以及该国制度模式对世界其他国家的吸引力。今后,我国要在日益全球化且不平衡发展的世界经济格局中继续提高自己的地位。如果我国能在未来的若干年内以7%~8%的年均经济增长率和外贸增长率发展下去,21世纪初就会使经济大国的两个条件都具备,从而成为多极世界经济中的一极。

(二)影响中国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地位的因素

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原因,世界各国在世界产业结构中,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地位是不同的,从而各国参与国际分工、经济全球化得到的利益也是不同的。发展中国家重要的在于找准、正视自己在世界产业结构、国家分工体系中的地位,并在这个位置上发挥自己的比较有势、创造竞争力并获得比较利益。就中国而言,劳动力优势(劳动力充裕且劳动成本低)是目前我国比较优势中的重要一点,而总体技术水平还不高则是一个弱势。这种情况决定了目前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层次、位置,主要是劳动力密集型和部分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

对外经济关系是体现一国在世界经济中地位、身份的另一个重要方面。东亚金融危机折射出来的世界经济格局中各种经济类型之间、各个国家之间此长彼消的新变化,要求我们更好地把握、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全球化且两极分化的世界经济决定了我国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重点对象是拥有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优势,在世界经济、世界市场中居主体地位并主导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发达国家。因为这样做既符合客观的世界现实,又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国家利益。发达国家经济规模巨大,资源国际流动规模巨大,与之发展经济关系扩大我国对外经贸规模的机会也多;发达国家经济发达、技术先进,与之发展经济关系能促进我国经济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更迅速地提高。强调要把同发达国家之间的关系放在一个重要地位并不是可以忽视同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关系。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领域和“新兴工业化经济体”类型,是已经显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势头的两个突出方面。因此,我国与发展中国家间经济关系的发展,也应更多地着眼于这两点。

第四节 全球化时代国家地位和作用的变化

一、全球化削弱国家经济主权

经济全球化正在把人们引进一个世界经济发展的新时期。经济全球化之所以会导致民族国家的权力逐渐削弱是一系列作用的结果,其中包括国际资本日益增强的流动性、跨国公司跨越国界的经济活动、市场全球化、地区和国际经济一体化、国际经济组织的功能以及日益加剧的国际竞争。所有这些都使国家(政府)逐渐意识到其宏观经济政策的可行性正在受到侵蚀。

(一)经济全球化可能削弱国内经济政策措施的有效性

经济全球化常常会使国内经济政策措施的有效性减弱,甚至起着相反的作用。当某个影响较大的国家实行扩张性货币政策,通过降低利率以刺激经济时,而另一个国家则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提高其利率水平,这样就会引起低利率国家的资金流向高利率国家,使得本想通过扩张性财政政策来刺激经济的政府计划落空。20世纪80年代,美国政府为了抑制通货膨胀而实行的高利率政策,引起西欧和日本的资金大量流向美国,因而遭到这些国家的强烈反对;90年代初德国为了抑制通货膨胀而坚持高利率政策,遭到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的反对,都说明了这一点。尤其是当出现周期性世界经济危机,世界市场急剧缩小时,有些国家就会通过贸易政策、汇率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变动,向其他国家转嫁危机,以致引起连锁反应,加剧世界经济危机的严重性。

(二)各国经济主权的独立性正面临日益严峻的考验

关于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家主权受到限制的问题,即使在西方学者那里也是有争论的。其实,即使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国家主权的核心部分也并没有受到严重侵蚀。但是,国家的作用的确比以前变得更加复杂,更加矛盾了。在新的时期,国家的任务就是要在日益具有国际性的环境中执行“民族”政策。现代国家的任务就是要解决这一矛盾。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是一场全球化与本土化之争。全球化与本土化两个动力之间的紧张关系构成了当今世界经济事务的核心。世界各国大多数经济专家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正在侵蚀国家经济主权。经济全球化过程使民族国家受到威胁。第一,国家之间的竞争使民族国家推行本国政策的能力受到削弱。第二,国际经济组织的影响。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的作用有时候就是强迫发展中国家经济服从于偿还国债的命令等。第三,国家间的贸易谈判涉及一些国家行为,贸易外交的风险已经远远越过国界,谈判涉及国家内部的制度。第四,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地域正被网络取代。

欧盟经济发展的历程表明,随着一体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各成员国经济主权独立性则不断下降。从早期的关税同盟、统一农产品价格、汇率联合浮动,到单一货币“欧元”出现以后的统一金融政策(1999年1月欧元启动),无不说明各成员国的财税和货币主权已逐渐让渡给超国界的欧盟协调机制。而这种经济主权的让渡曾经使许多成员国付出不小的代价。对于欧盟以外的世界其他国家来说,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其经济主权(特别是在财税和货币政策方面)的独立性,同样面临越来越严峻的考验。这种考验大致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经济主权的主动让渡。从关贸总协定(现为世界贸易组织)的历次减税和贸易自由化谈判,到发生金融危机的国家为了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援助被迫进行的经济调整,都是一定程度上的主权主动让渡。总体而言,这种让渡对于有关国家来说是有利的,因为它们能够从中得到期望的各种回报。另一种是跨国私人经济力量对经济主权的侵蚀。其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跨国公司。由于跨国公司的战略目标很少会同东道国的经济发展目标完全一致,因而它们对于东道国为了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采取的许多政策措施经常表现出一种本能的抵抗和规避。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大量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国家在这方面付出的代价是应当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

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随着各国资本账户的逐渐开放,不少国家(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的货币政策独立性受到严重挑战。在资本流动日益自由化的形势下,这些国家感到了在保持货币政策独立性和维持汇率稳定之间的激烈冲突,同时也深深感受到了保持货币独立性的艰难和巨大代价。1992~1993年的英镑危机、1994年的墨西哥比索危机、1997年的泰国铢汇率危机以及巴西雷亚尔汇率动荡,十分清楚地表明了这种冲突和由此产生的连带反应。在上述危机过程中,几乎每个国家最终都勉强保持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但同时都在汇率动荡方面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由于资本的自由流动不可避免地会成为一种基本经济现象,因此,一国要想保持汇率的稳定,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向跨国私人资本让渡货币主权,或者必须以汇率的经常性动荡换取货币主权的独立。

(三)全球化与国家利益原则

1.国家利益原则仍是当今主权国家处理国内外关系的最高原则

国家利益是一个国家维护和创造本国大多数居民共同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各种因素的综合,是一个主权国家的生存与发展的全部需要与意志的集中表现。在全球化进程中,由于世界市场的形成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全球推行,一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和限制了主权国家的主权行使;另一方面,也许正是意识到国家主权所遭受的挑战,发展中国家的主权意识不仅没有减弱,反而更加增强,这表现在主权范围的扩大和国家利益观念的增强。从前者看,过去仅仅强调政治和外交方面的主权,而现在扩大到经济主权、文化主权和意识形态主权等各方面;从后者看,发展中国家正在积极加入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斗争,最大限度地谋求全球化过程中国家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平等权。当然,发展中国家维护国家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一些变化,但变化的仅仅是方式,维护国家利益的原则从来就没有改变。

从全球性问题的解决来看,也无不包含为维护国家利益原则而发生的冲突和斗争。发达国家是全球性问题的始作俑者,它们在经济发展中给人类环境和人类社会带来了严重的破坏,现在却需要发展中国家来共同负责,这本身就是不合理、不公平的;同时,发达国家还为了自己的国家利益,不惜损害别国的生态环境。因此,在全世界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发展中国家必须既合作又斗争,积极维护本国利益。总之,国家利益原则仍是当今主权国家处理国内外关系的最高原则,只有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才能积极主动地顺应潮流,既享有全球化时代带来的机遇,又不会丧失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2.跨国公司与国家利益的冲突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迄今,跨国公司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正逐渐取代国家成为世界经济结构的主体。跨国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超越国界的,往往会通过政治方式处理经济问题,也可能同各国政府之间发生利益冲突。由于国际因素的制约,民族国家因素有所淡化。为了达到跨国经营的目的,跨国公司必须通过政治影响、政治压力和政治优势,才能取得和保持有利于其首先扩张、降低成本的国际性网络,以实现全球战略。各国政府目标与跨国公司的利益冲突,是跨国经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出于对本国经济安全的考虑,国外投资引进国(东道国)为防止国外资本对本国经济发展的冲击乃至控制,必然要制定相应的政策监督和限制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经营范围。而跨国公司往往通过政治手段达到经营目标,甚至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影响母国政策和干涉东道国的内政。

跨国公司与母国(以美国为例)的国家利益。尽管美国跨国公司的利益和美国外交政策目标在许多情况下是抵触的,但美国公司和美国政府之间也存在着利益的互补性。美国公司的对外扩张是为美国重要的国家利益服务的。美国政策鼓励公司向国外扩展,并且往往对公司加以保护,在几个地区早已存在这种利益的结合。美国公司在海外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扩展也符合国家利益。对外直接投资是美国得以在世界上维持它的相对地位的一个主要手段;跨国公司的海外扩张是美国在其他经济发达国家维持左右世界经济地位的一个途径。美国政府通过努力操纵或控制美国公司的活动,吸引或迫使其他国家政府对它唯命是从。尽管跨国公司在美国整个经济和政治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十分突出,但其他国家也越来越把它们自己的跨国公司作为国家政策的工具。例如,由于贸易壁垒林立,政府鼓励本国的跨国公司到国外投资,帮助保持本国的世界市场份额。

跨国公司和东道国的国家利益。跨国公司和东道国之间的冲突在不发达国家里曾经非常激烈。跨国公司的政策可能会对东道国经济福利和发展产生消极后果。在某些国家中,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使不发达国家经济畸形发展,歪曲这些国家经济发展的性质。这种联系性或“依附性的发展”会产生几个有害的经济后果。跨国公司在不发达国家建立分厂,使得小型低效的公司无法全面发展。当地分公司只是跨国公司的附属品,在东道国中仅仅是一块肥地,而不是它们自力更生的经济发动机。跨国公司常常引进阻碍本地技术发展的不合适的技术,并且利用资本密集型生产技术造成东道国人民失业,妨碍它们本国技术的兴起。另外一方面,跨国公司牢牢控制最新技术,不肯按合理的价格把它转让给不发达国家。此外,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增加了不发达国家收入分配的不合理性,通过汇回利润以及企业获得当地融资,跨国公司榨尽了东道国的发展资金,阻碍了当地企业人才的涌现。跨国公司在不发达国家的直接投资可能而且已经产生了对不发达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不幸的效果。1985年印度博帕尔事故和联合碳化物公司的疏忽就是例子。

跨国公司和不发达国家之间关系的实质问题是投资条款,投资收益将如何分配的问题必然会使跨国公司和不发达国家政府发生意见分歧。在20世纪70年代,首先是石油,其次是其他采矿业的力量平衡已经无庸置疑地有利于东道国了。在制造业甚至高技术工业里,许多发展中国家成功地执行了从外国投资中增加本国利益的政策。不发达国家对外国投资实施行为准则,使投资条款变得有利于东道国,这些改变包括当地人更大程度地参与、建立更多合资企业,扩大技术转让,出口当地制造的产品,增加当地零部件在最终产品的比例,限制跨国公司汇回的利润等等。不发达国家作为一个整体来说它们还没有获益,也没有成功地贯彻可能使投资条款朝有利于它们方向转变的跨国公司条例。不管新出现的不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关系处于什么样的具体条件之下,这些条件可以通过跨国公司和东道国政府双边谈判并按照双方相对实力和讨价还价做出限定。

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使得跨国公司在世界经济中的作用和影响日益增大,而民族国家边界的限制作用却在逐渐缩小。尽管出现跨国公司与国家利益不一致的情况和国家权利分散的现象,但在总体上跨国公司与母国利益仍然是互补的、可协调的。对于东道国来说,跨国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更具有利益上的一致性,因此双方的可协调性更大。

二、全球化与国家经济安全

经济全球化对世界各国都提出了经济安全问题。特别是由于金融市场具有天生的不稳定性,国际金融市场就更是如此。

(一)引进外资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亚洲金融危机向人们提出了一系列严峻的问题,它们涉及到恰当地确定利率、处理泡沫资产、银行监管不足和金融信息的匮乏等问题。对于中国来说,人们担心经济全球化可能会损害国家经济安全。这大体上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对外开放步步深入,进入世界贸易组织可能会冲击我国一些产业部门,由此还可能发生相关联的失业等社会问题;第二,经济全球化既传导经济景气,也传导经济衰退,因此,它会增大有关国家经济的波动性;第三,国际金融市场巨额资金的流动性、投机性和风险性,一方面有益于世界经济,另一方面又使世界经济增加了发生大危机的可能性;第四,由于对外经贸关系的发展,有人担心我国的经济生活和某些经济部门可能被外国人控制,至少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人。

对外开放中处于最重要地位的是引进外资,因此以下从引进国外生产资本的角度来论述扩大对外开放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关系的问题。引进外资可能危及国家经济安全,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我国很多企业为了摆脱资金、技术上的困难,在没有合理补偿条件的情况下,就把支配权让给外商,使跨国公司获得低成本的企业经济支配权。从表面上看,外商投资企业成为新产品、技术人才就业岗位、上缴赋税的主要提供者,不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但实际上,如果我国过去为产业发展付出的代价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今后的产业发展必定大受影响。而且低成本获得企业经济支配权,将刺激外商不顾市场约束对中方企业实行收购或控股,把中方企业作为实现自己经营意图的廉价工具。一些外资公司控制中方企业不图投资回报,只想让它成为自己原有公司的配角,就是因为这笔投资太便宜。

二是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现有经济资源难以靠单纯的市场机制组合成世界先进产业特征的结构。国家的产业发展战略就是为了弥补这一不足。然而,外国资本只愿意服从市场机制,不会自动服从东道国产业发展战略。如果东道国经济基础发达,凭市场机制可以使外资自动追求产业结构升级,那就不会有妨碍东道国产业发展战略目标实现的问题。但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基础没有那么发达,这样,外国公司一旦对东道国的国民经济起举足轻重的影响,就会成为东道国实施自己产业发展战略的异己力量。如果让跨国公司低成本获得企业经济支配权,由于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这种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情况就会发生。

(二)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观的转变

经济安全的提出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是分不开的。以往,在国家经济相对封闭的情况下,国家只要守住大门,经济就可以不受干扰地运行。现在,任何国家的经济与世界市场都有密切的关系,它的运行要受到许多国家的影响,这种情况下仅仅守住国门是不够的,还要保证国内的经济不受任何外界不利因素的打击,因而经济安全问题就提出来了。

1.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意义

经济全球化时代经济利益上升到国家利益的首要位置,竞争性的经济安全利益在冷战后调整的国家利益中占据重要位置。体现在国际组织中的国家利益在内容上主要表现为:从以安全领域的合作为主转向以经济领域的合作为主。经济安全对国家对外政策有两个后果:一是国内经济利益日益卷入对外政策的过程中,对政府形成强大的国内政治压力;二是政府中的经济部门日益卷入国家安全政策的制定,使国家在进行经济合作与交流时更加小心谨慎,甚至附加更严格的条件。经济因素在制约世界格局的作用中已占主导地位。

许多发达国家将经济安全作为对外政策的“首要支柱”,外交政策亦是经济政策,经济政策亦是外交政策,国家安全比任何时候“更与经济紧密相联”,经济安全和经济利益已经被确定为外交的中心任务。冷战后经济安全的地位空前突出。在新的形势下,随着经济成为重点,经济安全被大大加强,地位日益突出。两极格局解体后,以经济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竞赛已被置于前位,经济实力成为决定各国国际地位的主要因素。因此,各国在决策时优先的是经济利益,政治利益以及外交、情报等,也都要更多地为经济利益服务,维护经济安全的斗争已成为国际间竞争的主要内容。

当今的国家战略,归根到底是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经济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决定性因素,能否在世界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直接决定着国家的命运和民族的前途。无论是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区域集团及集团内部各成员国之间,矛盾几乎均以经济为中心而展开,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成为各国对外战略的根本选择。

2.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

经济安全威胁来自于国际合作中彼此付出代价的差异性引起的利益冲突。国力有限的发展中国家因其较大的依赖性在冲突中往往成为遭受损失的一方;发达国家在利用相互依存的态势扩大自己的权力,制约发展中国家。高度发展并日益深化的相互依存把各国连在一起并纳入一体化的体系,这使各国的安全,尤其是经济财富必须依赖于其他国家,使得一国要做的事情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别国的行动和政策。

对经济安全的直接威胁来自各种国际经济渠道,如贸易、投资、金融等。国际经济相互依赖的不断深化,一方面为一国经济的繁荣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也加重了一国经济的对外敏感性和脆弱性。国际贸易方面,经济安全问题产生于过度进口对民族工业的威胁,国际投资领域的安全问题主要牵涉到一国经济的长期独立地位。经济安全不是产生于相互敌视的国家,而往往是产生于相互依赖或国家利益互补的国家之间,有时相互依赖越深,相互造成损伤的机会就越大,潜在的安全问题就越严重。

民族国家政府的开放政策和行为推动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双重效应对国家的经济安全产生了威胁,因此也对民族国家的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要充分发挥能动作用,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如加强金融管制、制定合理的国际竞争战略、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探索合作安全的新模式等,以确保国家的经济安全,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

第五节 20世纪政府部门作用的变化

一、政府部门作用的扩展

国家的经济作用在20世纪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政府部门作用的扩展可以通过公共开支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来表现(参见表4-1)。在欧洲国家中这个比例的增长最快,公共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已经上升了四倍以上,到20世纪末期平均超过40%。虽然这个比例在比较贫穷的国家总地说来比较低,但也比20世纪初富有国家中的比例要大得多。包括与福利国家的增长紧密联系的政府的转移支付的扩张对于这个巨大的增长起着重要的作用,虽然其他大部分开支项目也有直接作用。除了在财政开支中所反映出来的政府部门的活动外,政府部门对经济的干预也增强了。而许多财政预算外的活动则很难用资料来表明。

表4-1 政府部门的开支所占的比例:开支总额与社会转移(占GDP的%)

续表4-1

资料来源:Vito Tanzi和Ludger Schuknecht:《工业化国家中政府(作用)的增强和国家的改革》;OECD:《经济展望》(Paris,OECD,1999)

二、国家作用的极端

1917年,俄罗斯布尔什维克革命以后,形成了国家对经济更加激进和完全的掌握。新生的苏联采用了中央计划来管理经济,一个社会—经济实验在全球意识形态的竞争(这一点占去了20世纪大部分时间)中登上了舞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苏联在东欧国家扩展它的政治影响,极大地扩大了实行苏联模式的经济管理的国家的数量。在1949年,随着共产主义革命的胜利,占世界人口1/ 5的中国也加入了这个实行中央计划国家集团。

但是,在20世纪的最后25年中,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中政府部门对经济的卷入已经急剧地削弱了。随着苏联的解体,这些国家的中央计划体制已经被放弃。这些国家现在正处于重新建立它们的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这种转变在中国显得不那么具有破坏性,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就通过对外开放(对私人资本,最重要的是包括外国私人投资),并强调经济激励从而开始改革中央计划经济。

实际上,在20世纪经济史中最重要的教训是中央计划体制的失败。虽然这个观点我们回过头来看显得很平常,但我们应该记住,在20世纪的近3/4的时间中,接近世界人口的一半是生活在中央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中。在60年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受到来自于左翼的激进派与多数知识分子的严重的政治方面的攻击。特别是在那时候的知识分子中间,“一个有计划的直接的经济体系的吸引力”,不仅仅是以各种各样的现实世界的变革方法的缺陷为基础的,同时也是对于政府在预测未来、知道现在以及提高市场决定的结果这方面的能力的过度乐观,还有就是乌托邦信仰——人类的本性能够变得“完美”。

中央计划体制最终按照经济标准来看还是失败了,由于它拒绝(并且不能够)利用运行良好的竞争市场来产生有价值的信息以引导资源分配(通过对非中央化的决策单位之间的竞争),并给每一个生产者施加压力使其提高效率和创新。随着技术进步的加速,公司部门在竞争过程中应该反应更快,在资源分配方面非中央化的信息处理和决策的优势变得更加重要。它也通过赋予经济更强的弹性以适应变化的环境。

毕竟,中央计划体制在前苏联实施了差不多70年,在其他许多国家中实施了近一代人的时间。为什么过这么长时间才能使它的缺点得到认识?其中一个原因是,在经济发展的开始阶段,它的确在取得印象深刻的增长率方面以及为了经济发展动员资源方面取得了成功。在俄罗斯和中国的例子里,在一代人的时间里从开始的农业经济时期(大部分国民都是文盲)转变到一个大致工业化的(受过教育的)社会。然而,一旦这些经济体进入发展的中级和高级阶段,资源分配的选择就变得更复杂了,这种体系就难以应付。它在如何面对加速发展的技术转变过程以及另外一些外来的冲击方面也有很大的困难。

三、西方国家政府作用的变化

(一)西方工业化国家中政府部门作用的扩展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早期繁荣之后,西方工业化国家中政府部门作用的扩展在20世纪30年代获得了动力。在经济萧条时期,许多国家的政府部门试图通过公共工程和福利支付来阻止不断增加的失业率和贫穷。这一点部分地反映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由于投票权的扩展而引起的政治权力平衡的变化。这种作用的扩大也得到了凯恩斯思想的支持(他支持积极地使用财政政策遏制经济萧条)。第二次世界大战使得交战国政府对更多的资源拥有支配权,这种影响在战争结束以后也没有得到完全消除。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不管是在许多欧洲国家里还是在新独立的前殖民地国家中,对关键产业的国有化变得非常流行,这极大地扩大了政府部门作为经济活动的积极参与者的作用。然而这些行业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表现相当令人失望,导致了在20世纪的最后25年中广泛的(重新)私有化。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高速的劳动生产率增长时期,公共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的大规模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对价格效应”。在私营部门中快速的劳动生产效率的增长,而在公共部门中较低的(或趋于0的)劳动生产效率的增长,这种对比将提高公共部门的相对产品价格。如果在两部门中的收入和价格弹性会同比例地增长对各自产品的实际需求,这将导致政府部门开支比例的增长。其效果就更明显地表现为:对于公共产品的需求具有较高的收入弹性(或较低的价格弹性)。也就是说,如果它们是“优等品(superior goods)”的话,对它们需求的增长比收入的增长更快。同样的现象有利于私有部门在所有的产品中份额的扩展。

然而在20世纪,政府部门作用的大多数扩展可以解释成政府部门有了全新任务。在这些新的任务中,最重要的是各种各样形式的社会保障(包括收入的重新分配),以及政府部门在提供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方面作用的巨大扩展。与政府部门开支和税收方面上升的趋势不一样,政府部门管制的趋势已经变得模糊起来。从一个方面来讲,在主要是关系到劳动市场和消费者以及环境保护的国内管制方面已经出现增长的势头。然而,在国际贸易领域(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框架下)和国内以及国际资本市场中却发生了巨大的自由主义化,纠正了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曾经被广泛使用的高度保护主义的政策。最后,20世纪出现了需求管理政策,这一点并不一定会增强政府活动的平均水平,但它们肯定构成政府部门对经济管理的卷入的一个重要部分。

在20世纪的最后25年,虽然在关于是否应该削减政府部门的开支问题上出现了大量的政治方面的争论,但是,在前苏联集团以外的所有国家中都没有减少政府部门开支的比例(与它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最高点相比而言)。

(二)政府在提高市场效率方面的作用

竞争的市场在提高经济效益以及促进创新这方面的优势现在已经被普遍承认,大部分国家试图利用它们来促进经济增长。然而,运行良好的有竞争的市场并非是自发形成的,它需要一个精确的社会基础设施和强有力的体制以避免对市场权力的滥用。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在创造条件方面扮演一个必要的角色,使市场能够发育并有秩序、有效率地运行以及保持竞争。在这些条件中最重要的是确立明晰的产权(这里涵盖个人和公司部门,也包括如何转移产权并解决破产问题的有效规则),以及对所有公民而言保证平等的法治体制(以独立的司法体系和客观有效的法律实施作后盾)。这些要求只有在稳定的政治体系内才能达到。

即使在那些存在持久的社会基础(包括完善的金融政策和体制)的国家中,由于大量的市场不完善,自由市场在提供有效的结果方面也可能会失败。这些问题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成本昂贵的信息不对称,由于规模经济(“自然垄断”)形成市场特权以及各种形式的外部效应。从原则上讲,这些市场不完善给政府的干预提供了改善市场的结果的机会。然而适当的干预(税收、管制或者由政府部门提供产品)必须通过深思熟虑以及对问题有一个精确的分析(包括可获得的技术知识,因为技术的转变可能会改变规模经济的性质并可能使各种各样的外部效应内部化)才能决定。

对于市场失灵(market fai1ure)的关心也许是在20世纪大部分时间中政府部门对经济的干预更加频繁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从这里我们应该记住的一个重要教训是:不仅存在市场失灵,也存在着政府失灵。这对于政府的纠正型行动会产生影响。证明政府干预的必要条件是必须表明政府部门有能力修补已经被确定的缺陷,而且它的干预的结果会造成社会福利的净增长。有效的(也就是社会福利的增长)与无效的政府干预之间的分界线实际上在哪里,到现在为止还是一个争论的焦点。

两个政府部门卷入的领域——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基础教育——看上去是非常有利的,可能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在这两个领域内政府部门的卷入是基于重要的积极外部效应而被证明是有道理的,这意味着如果其提供完全留给私人市场的话,它的提供将会太少。运输和通信基础设施与经济发展以及市场的良好运转有着紧密的关系。而基础教育对于使人们利用由市场提供的机会以获得有成果的活动方面而言非常重要。

(三)政府部门在使周期性波动变得平滑方面发挥作用

政府部门在提供社会物质的和体制的基础设施使得竞争性市场能良好运作并解决市场不完善问题方面发挥着作用,这很久以来已经得到了承认。与此相反,政府部门在使得周期性波动变得平滑方面发挥作用的历史相对比较短,也很容易引起争论。作为对市场经济缺乏稳定的反应的稳定化政策和宏观经济措施是20世纪的创新。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经济萧条时期所产生的政府部门在使用财政政策使商业周期变得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一点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在学院和政治家中间已经得到广泛认同。然而,财政稳定政策后来的结果却比人们原来预想的要差得多。

准确诊断商业周期形势并在适当的时间执行财政措施的难度是很大的。阻碍成功的需求管理的另外一个困难是政治家们没办法对称地使用它。虽然在经济萧条时期急于使用扩张性的政策,但是政府部门非常不愿意在繁荣时期使用收缩性的政策。其结果是财政政策存在着严重的通货膨胀倾向,从而导致在20世纪的后50年中一个史无前例的和平时期的政府债务和物价水平方面的增长。能够对经济实行微调的观念(特别是就财政政策而言)已经越来越多地受到疑问,而内建的平衡机制的作用得到了广泛承认并受到普遍欢迎。与政府部门的人员积极地寻求反周期的货币政策相联系的是,内建的稳定机制可能会有助于这样一个事实:现代经济中的周期性波动与19世纪自由经济时代相比会变得更不激烈。

(四)政府部门在社会保障和收入重新分配方面的作用

虽然修正市场不完善的努力可以解释20世纪大部分时间里政府作用的增加,政府部门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比值的巨大增长主要是由于政府部门作为社会保障提供者的出现以及它通过税收和转移体制重新分配收入的努力。政府部门在大部分社会保障计划中卷入的理由常常是基于市场失败使得私人保险市场无法良好运行或者无法运行的论点。与此相反,收入重新分配是根据规范经济学的观点。各种各样计划的实际执行常常会导致预期不到的负面效应(包括缺乏效率和滥用)。

虽然差不多所有发达国家现在都接受了这一原则——政府部门在社会保障和收入重新分配方面应该起一定的作用,但是这种作用应该扩大到多大范围,在不同的国家表现相当不一样。例如,转移支付(以及相应的税收)在许多欧洲国家里比美国和日本要高得多。政府干预的强弱程度反映了不同的国家偏好以及优先考虑对象。最佳程度的收入重新分配以及提供社会保障基本上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而不可能通过实证经济学来加以判断。不管怎么说,关系到所有国家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在产生最低的负面效应基础上提供必需的收入重新分配和社会保障。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快速增长的资本及高级技术劳动力的流动能在多大程度上削弱政府部门为其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计划提供资金而征收税收的能力。

四、经济体制的重要性

回到体制的重要性方面上来。一个稳定的交换中介(货币)是市场良好运作的基础性先决条件。寻求一种稳定货币以及适当的支持机制是20世纪经济史中重要的一部分,也可能会在21世纪继续下去。这种寻求面临三个主要困难:①在金融市场中技术的快速变化和创新趋向于使一个合适的体系成为一个变动的目标,从而要求在持久的政府部门的管理之中常常进行修改;②银行在金融市场运营中的关键性作用,获得适当程度的和形式的银行管理;③依靠国家的发行官方货币的垄断权力进行的政治干预使得任何不可兑换货币体系在被滥用来实行短期的政治目标方面变得非常脆弱。

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考的结果就是一个免于直接的政治干预的独立的、有明确的责任和能力的中央银行,以及一个精心监管和管制的银行体系很可能达到稳定的货币的目标。许多国家已经采纳了货币局制度以加强它们对于稳定货币的责任的可信度,另外一些国家已经放弃了其发行货币的主权并采用一种超国家货币以满足其需要。

作为对20世纪70年代货币的不稳定和过量的反应,在20世纪80年代和9 0年代变通性的运营战略——以货币量和通货膨胀率为目标,两个支柱体系(包括通货膨胀率也包括货币量目标),以及“泰勒规则”(包括通货膨胀率和产品差价)——得以采纳。但这些体制性的和观念的发展已经慢下来而且处于停滞中。然而这些变通措施仍然从发达工业化国家向发展中世界扩展,随着信心的增长,一些货币市场动荡的因素将会消失。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金融市场(包括汇率市场)的活跃多变将会持续下去。

此外,第三世界国家的民主化已经使得在对内和对外目标之间的冲突变得明显。既然那些影响广泛的失业率和分配政策可以通过投票来决定,那么对于政府部门而言,使所有的政策目标从属于稳定汇率的目标就变得更困难了。由于汇率政策与其他优先考虑事项发生冲突,它就失去了可信度。但随着它们对民主获得了经验,越来越多的社会已经开始得出结论:经济决策的政治化可能会导致巨大的成本,而这本来由一些政府部门采取措施是非常合理的。国际社会已经依靠体制改革对这一危险作出了反应——例如,加强它们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采用财政规则(例如西欧的《增长与稳定公约》,阿根廷的《财政转换法》)——试图使政策和外汇市场更好地免于经常性的政治压力。另外一个例子是作为对浮动汇率的一种变通手段的货币局已经获得了追随者,这在某种程度上讲是对于19世纪以金本位制的回归。

本章小结

本章介绍了国家在经济发展和运行中的作用。以韩国为例说明了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是如何发挥领导作用的;在全球化时代国家的作用发生着显著的变化,国家在协调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作用日益上升。

关键术语

政府主导型 国家竞争优势理论

思考练习题

1.什么是“国家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

2.试论反倾销措施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3.什么是“国家竞争优势理论”?

4.简述全球化会对国家经济主权产生的影响。

5. 20世纪西方国家的政府部门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经历了哪些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