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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匠心:探索历史风貌的补全指南

【摘要】:关于历史风貌的一种查漏补缺撰文/刘荣● 平江路逐步将“文化”和“商业”结合起来。苏州平江路,是古城风貌保护的一个代表性实验。价值评估是指对这一街区的历史文化价值的认定,包括对街区的整体格局、风貌特色和历史街巷空间特色等等的评估。而可持续性评估则包括对历史建筑的保护状况、现有居民的生活水平及现有居民基本诉求等等。

关于历史风貌的一种查漏补缺

撰文/刘荣(本刊记者)

● 平江路逐步将“文化”和“商业”结合起来。 供图/全景图片

在本刊记者进行不完全抽样历史文化名街和街区的调查中,这些名街和街区,往往更重视对文物单体建筑的保护。而今日依然存在的,过度开发、过度修缮和商业利益至上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都源于对一个概念的误解与忽视——“何为历史风貌”。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释义,历史风貌是指反映历史文化特征的城镇、乡村景观和自然、人文环境的整体面貌。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中,1983年首批入选的苏州,是全国著名的文化保护大市。虽然,古城也走过了大拆大建的弯路,也修建过假古董。值得庆幸的是,2500年的古城墙至今保留,枕河人家、龟甲状的水乡风貌不曾改变。

苏州平江路,是古城风貌保护的一个代表性实验。2006年,江文友大学毕业和室友住进了平江路的一套民居。在他心目中,平江路是老苏州文化的缩影,“一口井可能是西施用过的,一个铺子可能是沈万三当年的产业。满街都是名人故居,而且还特别家常。”

对照南宋《平江图》及明末《苏州府城内水道总图》,平江路基本延续了唐宋以来的城坊格局,1996年,阮仪三主动承担了这个古老街区的保护规划。他三天两头去施工现场,反复强调要保持建筑的原汁原味,并且保留街区的整体风貌。阮仪三对于平江路整体风貌改造的思路,是历史文化街区,首先忠于历史,次要有文化,然后才是名气,最后才是商业街。

在阮仪三看来,忠于历史,意思是原样修复,绝不乱拆,也不胡乱修缮。他说:“山墙高高低低,就让它高高低低,只是不让它倒塌,房子有新有旧,就让它有新有旧,不拆掉修仿古建筑。”在实施中,他再三强调破房要拆,古老的房屋、地基不能乱拆乱挖。基于这一理念,明代老牌坊的残柱,天花板里的老结构和明代的壁画在这里被发现,并完整地保留下来,他在惊喜之余,更明白了这项工作该如何拿捏分寸。

平江路历史街区内,分布着无数的名人故居、博物馆、会馆、牌楼和商铺。阮仪三保留了一半以上的文物建筑——这些都是完全不能改动的,是历史街区的灵魂所在。对于大部分民宅,他采取不动外观,只改造内部居住设施的方法,把空调、自来水和马桶等引入。所有住宅不沿河的居民,都安然地生活在老房子里。

对于平江河两边的沿河民居,阮仪三采用一种可逆性的手法,打通墙体,沿街开店。邀请有志于开店的居民,共同规划符合苏州文化特质的商品。就这样。平江路逐步开出了古琴乐器店、音乐茶楼、民间工艺室、摄影写真馆、概念书店、老宅民居客栈、背包族旅馆、文化陈列馆等等,将“文化”和“商业”结合起来。

在苏州市电视台工作的周天麒是个80后,他这样评价自己从小长大的平江路:“我的父母还住在这里。周边还住着很多老苏州,依然在饭后来平江路散步,遛狗遛娃,平江路依然是苏州人生活的一部分。”

周天麒的话,实际上一语道破了阮仪三对古城风貌保护的核心:“历史文化的保护,应该动态、整体地去看。文化的变迁和传承是一种流动的、全过程的美”。

资料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2015年4月3日

制图/虎妹

关于历史街区你不可不知道

撰文/刘荣(本刊记者)供图/全景图片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屯溪老街历史文化街区。

哪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对历史街区的保护

1986年,中国正式提出历史街区的保护——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文件中指出:“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等也应予以保护,可根据它们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公布为当地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在这个文件中,建立了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分层次的保护体系。

2002年10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式将历史街区列入不可移动文物范畴,具体规定为:“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四条)。

相关法规还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具体规定为:“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行分类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历史文化街区如何评估?

历史文化街区是一个整体。除了“风貌完整、传统建筑集中、历史遗存丰富”。相关评审部门评定一个历史文化街区的时候,更看重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和可持续性进行评估。(www.chuimin.cn)

价值评估是指对这一街区的历史文化价值的认定,包括对街区的整体格局、风貌特色和历史街巷空间特色等等的评估。

而可持续性评估则包括对历史建筑的保护状况、现有居民的生活水平及现有居民基本诉求等等。

修缮时如何维持历史风貌?

对单个建筑或文物的修缮,要坚持“五原”的原则。即:原材料,原工艺,原结构,原式样,原环境。

从整体修缮上看,历史街区的历史建筑不必像文物那样一切维持原状。外观上,要按原样修缮,对过去的修缮中,那些改动不合理的地方,可恢复原貌或原风格,对有悖于历史风貌的新建建筑可以适当改造,恢复原来的风格。内部则可以进行室内的更新改造,改善生活设施,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

从修缮的过程来看,开发商主导建筑修缮是误区。正确的做法是由政府主导,按着规划的要求制定相关政策,并且实施。政府出资为主,居民出资为辅。同时,要注意采取逐步整治的方式,尊重居民的意愿,保护居民利益,调动居民的积极性。

修缮过程中的可逆性原则

在具体修缮过程中,除了“五原”原则之外,还有个“可逆性”原则。

在修缮时,因为实际需要,不得不增加或者减少某部分,比如在古老的建筑之间搭建竹子做的廊桥,或者在墙上打一个洞,原有的结构不变,还可以拆掉或者填上,原样复原回来,并不对文物或者建筑本身构成破坏性伤害。

又或者,因为实际需要,不得不暂时移动文物的位置,比如寺庙里的一块石碑,原本在后院,后来被移到大殿外了,原有的格局不变,还可以移动回去。

在修缮时,工艺和材料不变。尽可能使用传统材料和历史材料,比如修复一段老城墙,不用水泥,不用钢筋混泥土,不用化学漆,只用泥巴、石灰和砖瓦等等。

● 苏州山塘街历史街区。

修缮中的落架大修

落架大修是古建筑修缮的一种方式。指的是当建筑构架中主要承重构件受到破坏,需要彻底整修或更换。先将整个建筑大到屋面、柱子,小到屋顶上的瓦片拆下来,由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分类、编号和保管。接着,对整个建筑的主体结构进行加固处理和技术修复,待结构修复完成后,再将拆下来的构件进行技术维护,再逐一按原样归置安放。

落架大修不是破坏古建筑。历史建筑的修缮中,偶尔会使用这种方法。日本神社保持着二十四年就“落架大修”一次的传统。

不过,落架大修难度很大。只适用于木构架的建筑。许多近现代建筑是砖混结构的,拆掉不可能恢复原状,很容易引发“不可逆”的破坏。

什么能拆,什么不能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古建筑“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在修缮过程中,要保留原构件和原质地,尽可能按照原来的营造法式和样式。

但什么才是“原状”?业内大致三种看法:第一种:古建筑的原状是指它始建时的状况,因此在进行修缮时,应该把后人改变或增加的部分取消,再按原来的面貌恢复。——这种做法,往往会造成对建筑的毁坏。而且难以实施,现存的大部分古建筑都经过历次的维修和改动,早已改变了古建筑的原状。

第二种看法是古建筑的原状就是现存的状况,应以现存实物的鉴定年代为准;有的历史遗存虽然不是初建时的原状,但本身留下了对各朝代历史的记录,现存的古建筑上保持的各个历史时期的修建痕迹都是历史记录,增加了古建筑历史内容的丰富性,这部分历史遗存应该加以重视,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日常的保养加固,维修时应予以保留。

第三种看法是尽可能要保存现状:如果重建的条件合适,比如确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当下的和实际需要,赞成恢复始建时的面貌。对那些后来加入的非传统材料和做法的构件,必须坚决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