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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信用担保实践及风险管理

【摘要】:信用担保业务经营风险是指在信用担保业务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引起担保机构损失产生的不确定性。担保风险有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但没有必然性。

第三节 信用担保业风险管理与防范

信用担保业是社会公认的高风险行业。信用担保业务经营风险是指在信用担保业务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引起担保机构损失产生的不确定性。承担一定的风险是担保机构运营活动中不可避免的事,如果以避免一切风险作为经营原则,那么担保机构将无业务可做,也无收益可言,但是,如果承担太多风险,或者不知道风险的存在,或者知道风险存在却不知道存在程度,是十分危险的。然而,担保风险并不等于担保损失。担保风险有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但没有必然性。所以必须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念,认识信用担保经营风险的内容和产生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并加强对风险的衡量、分析、控制、处置等管理,保证信用担保业的健康发展。

一、现状与趋势

根据甘肃省担保协会2005年统计,截止2005年12月末,全省累积代偿金额5358万元,其中2005年代偿3633万元,比上一年度代偿金额988万元增加了2645万元,代偿率为2.1%,比上一年度代偿率0.93%增长了1.17%。发生代偿的担保机构为8家,占开展业务担保机构的33.3%,其中代偿金额最大的为2834万元,最小的为4万元,按发生的代偿企业数计算,平均代偿额454万元。

统计数据还显示了以下几点事实:第一,能够有效开展业务的担保机构由2004年的30家降低到了2005年的24家;第二,代偿率由0.93%增长到2.1%;第三,发生代偿的担保机构由6家增加到8家;第四,户均代偿额由287.5万元增加到454万元。

以上数据表明,担保行业的风险在扩大,并且随着风险的释放,部分担保机构已被淘汰出市场。

二、原因探析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现象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回顾一下担保机构所面临的风险。归纳起来,有政策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和担保机构内部风险。

在中国经济持续高速稳定增长的客观背景下,政策性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以及国家风险并未构成风险的主要释放源泉,那么,信用风险和担保机构内部风险有可能是造成目前现状的主要原因。

担保的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还款能力是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与其盈利能力、运营能力、资本结构和净现金流量等因素密切相关;还款意愿是信用风险的一项重要内容,实际工作中,不少债务人不是没有能力偿还债务,而是“有钱不还”、“赖账不还”,偿债意愿差。

担保机构内部风险主要是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信息不灵,决策失误;风险意识淡薄;规章制度不健全,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以权谋私,内部人员贪污受贿,提供人情担保。

三、对公司层面的建议

信用担保业是高风险行业,为了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必须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一)加强内控建设,完善内控体系

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信用担保业务审查与决策的部门分离制度;集体审批制度;担保业务“三查”制度,即办理担保的事前调查、决策担保的认真审查、担保期间的跟进检查;建立信用担保业务管理责任制。如果担保机构不能有效地自我完成以上功能,借助于社会中介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二)反担保措施的设定

担保机构作为专业担保人,其业务发展和延续,风险防范及化解必须依靠反担保来实现。

首先要考虑反担保环境,包括担保品种、担保对象和社会环境。其次要考虑反担保措施,例如信用保证,财产物品抵押、质押等。在实践中,担保机构可用反担保措施的质押品主要是:债务人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这是一种风险投资的理念;债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权益,如有价值的著名商标、专利权、专用权、著作权、冠名权、专营权、独家代理权、承租权、管理权、未来收益权等等,代偿后可以转让、拍卖或直接使用,都可以质押设置为反担保措施。

反担保措施设定原则也是担保机构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如何在形式各异、评判标准参差的反担保物中合理准确地把握价值,是信用担保机构十分关心的问题。反担保措施设定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市场定价原则,封闭循环可流通原则,执行可操作原则,法律可追溯原则,债务人利益可触动原则。

四、重在执行力(www.chuimin.cn)

通常人们往往会把失败的责任归咎于战略决策失误,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战略本身并不是原因,策略也没有错,就拿信用担保机构来看,风险控制体系不是不完善,反担保措施不是不健全,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失败呢?

相信所有人对下面的说法都有同感:光说不练,流于“口号管理”。许多担保机构管理常常粗而不精,只是按照一些规章制度机械的程式化的进行,例如,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担保机构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10%;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得超过10倍”的规定往往被一些机构所忽视。第十一条“担保机构应建立严格的担保评估制度,配备或聘请经济、法律、技术等方面的相关专业人才,采用先进的项目评价系统,提高评估能力,加强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审查”,对此,有许多机构对执行的深度和力度缺乏准确的定位。

然而作为银行转移风险承担者的担保机构,其核心竞争力来自于比银行更深入的细节落实和企业分析,而这一竞争力的形成要靠人才,人才是保障,市场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不是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也不是停留在纸上、口头上的高深理论,必须物化到每个员工的具体业务活动中,只有这样,执行力才能得到保障。

五、对行业层面的建议

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目前担保机构的规模和人员素质都处于较弱的阶段。让每一个担保机构按照现代企业的标准去设计显然是不现实的,而发挥行业协会优势去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风险共担将有实现的可能。基于前期的调查和意见反馈,建议行业协会可在以下几个方面为担保机构提供服务:

第一,争取与银行合作中的话语权。各个担保机构与银行协作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保证金比例设置,风险承担比例设置和客户的选择上,究其原因在于担保机构规模小,运作成本高,谈判的专业化程度较弱。那么,行业联合,利用人才与资源共享与银行协作谈判可期望消除这种局面。

第二,建立风险共担机制。信用担保风险分散的最基本的一点就是担保金额分散,即实行授权授信制度。担保机构对某一客户的授信控制在一定的授信额度之内。要避免担保对象的过度集中,对担保额度大或风险较大的担保项目,应实行多个担保机构分保或参加再担保的形式。

第三,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代表担保行业积极向政府争取风险补偿金和组织管理行业自提风险准备金。

第四,发挥专业人力资源优势。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在于人才,建立可共享的调查和评估专业人才库,人才共享将会使各个担保机构在成本降低的情况下提高调查和评估的质量。

第五,建立预警机制。担保业务出现风险时,如地震有前兆一样,也会有预警信号出现。担保机构通过对债务人经营状况的透析,可以发现端倪,及时加以控制、防范和消除。预警的内容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管理状况。同样,行业可以利用其人才和信息优势,帮助受保企业完成这一任务。

六、当务之急

快速地建立一个风险预警机制是当务之急。风险预警是指根据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其他渠道信息,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采用专家判断和时间序列等分析方法,对风险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和早期预警。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部分:定量指标由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五项指标组成;定性指标由管理层评价、经营环境、治理结构、风险管理与内控、信息披露和重大危机事件等组成。最后,按照一定的风险转换矩阵,分别给出正常、蓝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信号。

要完成此项工作,协会和各担保机构必须要执行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有完备的市场信息统计分析体系,这是整个机制有效运转的根本保证。这就要求每一个担保机构、每一个月将被担保对象信息状况通报给协会。

第二,对受保企业内部风险源进行风险评级,建议由协会专家委员会执行。

第三,发布风险信息,让市场参与者及时了解潜在的风险,通过担保信息网或内部通报将风险信息传递给各个有关部门。

第四,对进入高风险区的主体发出预警,引起管理层和投资者的警觉。

第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为避免突发事件爆发时出现群龙无首和处置突发事件时政出多门、市场无所适从的混乱局面,建议由协会牵头组织政府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参与的应急委员会,全权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