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甘肃省中小企业“融资难”综合因素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既有政策体系不完善的因素,又有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的因素,既有融资渠道狭窄的因素,也有外部环境的因素。与甘肃省中小企业生存期低水平延长相伴随的是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持续盈利能力的缺乏。......
2024-09-03
第二节 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与建议
通过对2006年《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现状调查问卷》和2010年《平凉市中小企业融资现状调查问卷》两次调查资料的深入分析研究,尤其是对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及其“融资难”因素的综合分析,我们认为,在创新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化解“融资难”的瓶颈中,应着眼于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1.立足甘肃省实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精神,如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兴办金融机构,在调整存量和扩张增量的基础上做大地方金融产业,不断增加普惠中小企业的社会资本。
2.面对甘肃省社会资金流动尚有过剩的现象,如何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使中小企业融资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形成适度竞争的金融市场环境。
3.充分考虑到甘肃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点以及经济结构、投资结构的特殊规律,如何使融资体系的创新实践更有区域特色。
为此,其对策和建议是:
一、重视企业内源融资的基础作用
一般规律而言,企业成立之初,难以获得外部资金或很难承担社会融资的高成本,在创业的初期阶段,依靠自身积累解决资金需求,在发展到有一定债务承受能力阶段,再寻求以银行贷款为主的外源融资,实现资本扩张和跨越发展,这是一种理性选择。目前的问题是,中小企业一方面依赖外部融资但频频受阻;另一方面是普遍效益低下,缺乏内源融资的能力。所以,企业内源融资能力是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研究发现,中小企业目前资金结构呈现明显的“双倚重”现象,过分倚重外源融资(占66.9%),外源融资又过分倚重银行贷款(占85.9%)。部分企业扩大再生产甚至于简单再生产所需流动资金都要来自外部负债,承受很高的融资成本和债务负担,企业难以形成自我积累的融资机制。但是调查的典型案例表明,处在发展初期的中小企业提高内源融资能力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也是必须跨越的积累过程,其思路和办法有:
(一)健全企业制度,规范治理结构
调查表明,企业制度以单一业主制(家族制)和合伙制为主,占74.6%,这种以“人和”为基础的企业制度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要完成由“人和”到“资和”的变迁,由“无限责任”到“有限责任”的转变,实际上是确立了企业融资信用的主体地位,为积聚更多的资金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重视企业的发展战略
找不准发展的市场定位,经营缺乏战略,无序竞争和重复建设已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缺陷,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省区的经验证明,中小企业和本区域的优势产业、骨干企业建立稳定的分工、协作关系,成为纵向产业链的配套部分,有利于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拓展融资渠道,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静宁县《优势产业与企业融资》的调查资料深刻地揭示了这一规律。静宁县苹果产业的48家龙头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只有44.5%,也就是说,龙头企业一半多的资产是依靠企业自身积累和直接融资形成的。由于企业内源融资能力也比较强,已成为吸引多方投资苹果产业的融资平台,果品优势产业的大市场开拓了多元融资的大空间。
目前,中小企业财务信息虚假现象比较普遍,一是为避税,二是为了争取贷款,但往往事倍功半、劳而无果,成为中小企业融资严重的制度障碍。因此,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势在必行。
虽然企业的财务会计体系十分复杂,规范中小企业的会计行为需要一个过程,但是挖掘内源融资的内涵,提升企业的理财能力,应该积极引导、主动推进,一要加快企业成本的内控制度建设,硬化内部费用的财务约束;二要建立强制性的折旧提成,合理使用折旧基金;三要加大企业提取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增补资本金;四要积极争取税收利润直接转增资本金。
(四)不断注重塑造银企关系
中小企业从内源融资到外源融资的过程,始终离不开外部金融环境。着力改善这种环境就要不断塑造长期稳定的银企关系,塑造银企关系的基本任务是建立两者作为独立法人的信用契约关系和建立在这种关系基础上的“谁也离不开谁”的行为准则。在当前金融体系背景下,中小企业更应以管理优势和良好的外部形象昭示于世,从启动内源融资机制开始就要不断理顺银企关系,实现从内源融资到外源融资的跨越。
二、积极发展地方中小金融机构
中小金融机构一般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它以“立足地方、服务中小”为宗旨,在地方融资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2010年平凉市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占平凉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同类总量的80%和自身当年新增贷款的80%用于中小企业,充分证明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要靠地方银行”。世界范围内也呈现出中小金融机构服务地方、服务中小、服务社区、服务“三农”的趋势和规律。中小金融机构具有三方面优势:一是通过长期的合作关系对地方中小企业的运营状况相对了解,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经营管理费用较低,有利于消化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融资成本;三是有较为主动灵活的定价机制,在国家基准利率指导下,便于控制风险,保证自身收益的利率浮动空间。因此,应该在坚持金融监管体制的前提下,重视中小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积极作用,思考和实践地方融资体系的创新与改革。建议:
1.充分发挥地方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创新服务的成功模式和管理优势,鼓励资本重组和增资扩股,支持其向县(区)延伸。
2.农村信用社要围绕为县域经济服务,为“三农”服务,不断扩展小额贷款的主营业务,强化内在素质,用管理制度来保证为中小企业和“三农”服务的市场主导作用。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快在有条件的县(区)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组建县(区)地方农村商业银行。
4.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吸引省外中小金融机构在省内开设分支机构。
三、创新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中小企业的方式
调查显示,全省83%的中小企业偏好的融资途径仍是以银行贷款为主。又据平凉市银监分局提供的数据,2010年末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3.1亿元,仅占平凉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6.8%,全部余额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余额1.6亿元,仅占12.2%。说明发挥国有商业银行的融资优势,服务中小企业的潜力巨大。
近年来,省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创新服务品种、改进服务手段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在调查研究中也发现,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运行层面上由于老体制的“惰性”和旧理念的束缚,在落实中小企业贷款的“六项机制”中仍缺乏制度保障和内在动力,实现调整转型任重道远。有四个问题值得商榷:
(一)专业化经营
国有商业银行应从发展战略上把培育发展中小企业业务予以确认和固化,在市场定位、组织形式、管理制度、产品体系、营销方式、差异定价、激励机制、团队建设上都要从现有的“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客户、重点区域”的“四重”框架中全面彻底独立出来,一心一意地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二)培育优质客户
国有商业银行由于长期从事大企业、大公司业务的局限性,缺乏对中小企业优质客户的了解,对其评估缺少基本信息,现行的评价体系和技术也不适应中小企业个性化的特点。因此,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利用社会资源和适用评价技术开发培育优质客户是国有商业银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三)积极开拓动产担保物权融资
《调查问卷》表明,75.9%的中小企业将“融资难”归结于抵押不足和找不到担保人,在以往的法律和政策的背景下,银行贷款都盯着不动产抵押,抵押贷款的路越走越窄。因此,建立一种简单、高效、低成本的不动产交易的法律制度和管理体系,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瓶颈。《物权法》在第四编担保物权中,明确借款人可以通过提供他们现在和未来获得的资产,如原料、半成品、产成品和应收账款等作为担保品种取得贷款。目前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应收账款抵押、仓单抵押等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效果明显。应该成为今后改进融资服务、创新融资模式的新办法。
(四)重视专营团队建设
加强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需要第一线专门的客户经理来支撑,而且这个团队还必须具备了解当地区域经济特点、掌握当地市场目标客户及其金融需求,熟悉中小企业贷款的必备操作技术等方面的独特知识以及上门服务、不计回报、乐于付出的工作作风,才能实现“六项机制”的转变。
四、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
民间借贷是一种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自愿达成借贷交易的融资机制,在国家推行一系列农村金融新政的推动下,已成为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的主要方式。据《平凉市中小企业融资现状调查问卷》251家样本企业调查显示,有28%的中小企业把民间借款作为融资方式的首选。在样本企业近3年发生的199笔融资记录中,民间借款共发生25笔,仅次于农村信用社的66笔和中国农业银行的53笔,居第三位,而且实现对所有县区的全覆盖。其中100万元以下的19笔,占76%,体现了小额贷款的经营特征。
近年来,县域经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覆盖不足的缺陷仍未得到有效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仍使中小企业、“三农”无法就近享受普惠金融服务,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由于增量有限并没有延伸到急需金融服务边缘化的领域,使得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进入民间金融,使民间借贷成为一种合理的社会存在,并呈现出以下规律:
(一)一个地区民间借贷规模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程度密切相关
2007年通过省级验收的“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与融资研究”课题成果中民间借贷规模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程度的相关系数临夏州为71.4%、天水市为52.4%、武威市为60.7%,平凉市为68.3%。
(二)借贷行为日趋公开、透明与规范,明显超越了传统的“高利贷”认识误区
课题组调查表明,即使在较为敏感的利率水准方面,91.6%的借贷利息都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4倍以内,应受相应的法律保护。
(三)借贷总量明显高于金融机构的信贷总量
调查研究表明,县以上民间借贷总量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总量之比为0.7:1,县以下“三农”则为1.6:1。(www.chuimin.cn)
(四)社会上存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强烈冲动,设立民间借贷组织的积极性很高
进一步明确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政策界限,规范民间借贷资本的认定标准,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
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势必面临融资成本和借贷利率等敏感问题,在认识上也存在“高利率加重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利率”就是“高利贷”的“误区”。有研究资料表明:由于中小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相对于大型企业少,每增加一个单位的资本,能获得比大企业高的边际利润,而国有商业银行单笔中小企业贷款,需要支付高于大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影响银行的盈利水平。因此,努力推进贷款利率的市场化,使中小企业承担相对较高的融资成本,不仅能有效地提高银行负债资产管理的能力,也能加大中小企业的违约成本,约束中小企业按期还本付息,化解和防范信贷风险。在认识上不应该简单地把高利率与高利贷画等号,借款人能够在偿还本息之后仍有利润空间,就不是高利贷。同时商业银行对基层支行的中小企业借款主体实行更加灵活的利率定价机制,进一步扩大定价权限,细化利率执行档次,放宽公平合理的定价区间,努力使借款人、贷款人都有实惠,也应是融资体系创新的机制所在。
五、提升三类新型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地位和作用
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是近年来国家力推的改革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新政的产物,也是我国金融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因此,应将三类新型金融机构作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的组成部分,调查发现三类新型金融机构在甘肃省虽然尚处于试点发展阶段,但已显示了强劲的活力和前景,并在制度上具备以下功能:
1.作为载体吸纳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吸引外地金融资本与本地资本的融合与重组,便于发展地方金融产业,更好地支撑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2.在县域大型商业性金融机构尚处空白、农村信用社“独占鳌头”的背景下,三类新型金融机构的出现,可以引导各类金融资本(包括民间借款)有序竞争,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融资成本,方便客户需求。
3.从组织形式来看,三类新型金融机构基本以公司制和合作制为主,虽然在规模上都是小机构,但作为一级独立法人,扁平化管理使其具备决策链条短、信贷审批快捷、发放贷款便利、经营机制灵活的独特优势。
4.三类新型金融机构特定的范围,例如专业合作社、社团组织、乡村辖区和熟人圈内发展客户,开展融资服务,知根知底,信息对称,便于把握和化解信贷风险,运营成本较低。
因此,三类新型金融机构对于满足地方各种融资需求,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和谐,无论现在和将来都将会发挥积极作用。因此建议:
1.面对传统金融理念的束缚,加大三类新型金融机构的宣传。由于各方面原因,社会对其有不同的误解,更谈不上参与和投资,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服务不能同步,使三类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存在明显的“孤岛效应”。因此,正面引导宣传,提升社会公众的认知度是十分重要的。
2.用足用满政策,不断扩大资本实力。鼓励引导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投资入股三类新型金融机构,以此为平台实现工业资本、商业资本和建筑业资本转变成金融资本。三类新型金融机构也要善于应用增资扩股、委托经营、对接基金、商业银行“批发”贷款等方法,提高自身的融资能力,壮大自身资本实力。
3.要制定一套政策激励机制,调动三类新型金融机构服务县域“三农”、社会创业、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在同样服务“三农”市场定位的前提下,三类新型金融机构应该获得农村信用社享受的再贷款的优惠利率、财政贴息和支农定向费用补贴,适量减免营业税、所得税和税前计提风险准备金以及呆坏账准备金等政策扶持。
4.突破条块分割体制障碍,使三类新型金融机构能进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大小额支付系统,应用信息化、电子化、网络化的现代金融手段,提高竞争力。
5.着眼于解决三类新型金融机构“孤岛效应”的实际,搭建服务于三类新型金融机构的公共平台。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组建、相关方面参加的服务机构,以培养和造就一批地方金融人才团队为己任,对三类新型金融机构进行团队建设、政策解读、技术引进、业务咨询等方面的指导,建立人才与技术基础,使其可持续发展。
六、拓展非银行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融资按来源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大类,同时把外部直接融资和自身积累统称非银行融资。根据全省的实际和可能,简要介绍几种融资模式。
(一)租赁融资
租赁融资是指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的融资方式,具有融资融物双重功能,它主要涉及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三方当事人。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要求和选择,与供货方订立购买合同并支付货款,与承租方订立租赁合同,将购买的设备出租给承租方使用。在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按合同规定,分期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该设备享有使用权。在租赁期满时,设备可以由承租方按合同规定留购、续租或退回出租方。
(二)风险投资基金
风险投资基金又叫创业基金,是当今世界上广泛流行的一种新型投资机构。它以一定的方式吸收机构和个人的资金,投向那些不具备上市资格的中小企业和新兴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基金无需风险企业的资产抵押担保,手续相对简单。它的经营方针是在高风险中追求高收益。风险投资基金多以股份的形式参与投资,其目的就是为了帮助所投资的企业尽快成熟,取得上市资格,从而使资本增值。一旦公司股票上市后,风险投资基金就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转让股权而收回资金,继续投向其他风险企业。
(三)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市场就是在证券主板市场之外的证券交易市场,它的定位是给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融资服务,成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它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宽松的上市条件。创业板市场的主要对象是创新型中小企业,因此上市标准相对较低,企业股本规模较小,上市企业经营年限相对较短,在公司业绩要求方面也较为宽松;二是较低的上市费用,上市费用的高低,对企业尤其是高新企业的市场选择有重要影响;三是较高的市场风险。创业板市场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与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相比,具有资本规模小,发展不确定性强等特点,风险较高;四是现金的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可以降低创业板市场的管理与运行成本,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增加了市场的公开性、流动性与有效性。
(四)典当融资
典当是一种以财物作为质押而定期偿还的借贷行为。它是人类社会有史以来最为古老的金融活动,也是现代银行等金融行业的雏形与源头。典当行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经营,尤其适用于中小企业金额小、时间短、速度快的资金需求特点。典当行具有两个基本功能:一是融资服务。只要典当物在当期内不发生绝当(即不再赎回),典当就在发挥融资功能;二是商品销售服务。事实上,随着中小企业大规模发展,在我国的许多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典当行更多体现的是第一个功能,商品销售功能次之。
(五)国内保理
国内保理是指保理商(通常是银行或银行附属机构)为国内贸易中以赊销的信用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而设计的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卖方(国内供应商)将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六)产权交易
是指通过企业改制重组,使部分资产变现或出让部分股权增资的融资行为,这种模式不仅实现了股权换资金,还能有效地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素质,有利于企业制度的战略性调整。
(七)中小企业集合债
中小企业集合债,俗称“捆绑发债”,由一个机构作为牵头人,几家企业一起申请发行债券,是企业债的一种。开创国内捆绑式发行企业债券先河的是2003年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债券,由国内不同高新区的12家企业采用“统一冠名、分别负债、分别担保、捆绑发行”的方式发债。“中小债”是一个创新,它直接的价值在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难题多年无解的情况下,这种模式较好地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中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问题,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新途径、新模式。
(八)互助基金会
在商会、协会、专业合作社及中小企业聚集区,引导发展各种形式的互助基金会,发挥互助基金会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
课题组在调研时发现以上各种融资方式中,租赁、典当、产权交易、国内保理尚有少数企业在运作,应进行总结和推广。同时,建议在发行中小企业债券、创业板上市、引进风险投资方面给予关注,其思路是:筛选“种子”、选好中介、孵化指导、争取突破。
七、培育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
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更多地在于提供制度性的公共产品,这里就有一个载体和平台的建设问题,和其他要素一样,需要加快建设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来实现这个转变,就中小企业融资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需求急待解决:
1.中小企业的自身制度不稳定,资产状况质量差,使投资人(银行)难以获得投资的信用保证而疑虑重重。国内外通行的做法是建立信用担保体系来提升信用能力,使其获得准入条件,这在甘肃省已得到验证。因此,信用担保体系是中小企业融资可以借助的主要社会力量。
2.企业信用信息不顺畅、不对称。限于目前我国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和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条块分割的现实,投资人(银行)无法全面、客观、及时获得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因此,需要整合社会各方面的信息资源,建设一个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和供社会共享的网络查询系统。
3.中小企业财务状况缺乏真实性,影响自身的资信状况和信用等级,企业不具备社会认可的资信“身份证”,也是“融资难”的成因之一。这就需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基础管理,由资深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实施对中小企业资信调查和信用评级,孵化培育一批成长性强、信用能力高、经济效益好的优质中小企业群体。
4.中小企业自身素质不能适应融资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尤其在创业上市、风险投资、产权交易、资产重组等多种融资途径方面,更是一个“盲区”。因此对中小企业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融资培训、咨询“孵化”也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手段。
5.中小企业单打独斗难以实现“走出去”战略,无法实现与国际国内各类资本市场的链接,不能充分利用市外资金,需要有一个市级的对外开放平台来推进中小企业的招商引资。
因此有必要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组建各类中小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途径。其主要任务是:协调对地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源的整合与重组,做强做大信用担保机构;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能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推广中小企业的资信调查和信用评级,培育信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成长性强的优质群体;征集中小企业各类信用信息,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中心与数据库,供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主体共享;启动中小企业信用与融资培训工程,对中小企业提供培训、咨询等多方面的技术支持;承担有关融资与担保的课题研究和技术开发;加强对外开放与交流,着力组织中小企业走出去战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实施中小企业创业上市的指导与“孵化”;以及受政府部门的委托承办其他与中小企业融资相关的工作。
有关甘肃信用担保实践与发展的文章
第一节甘肃省中小企业“融资难”综合因素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既有政策体系不完善的因素,又有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的因素,既有融资渠道狭窄的因素,也有外部环境的因素。与甘肃省中小企业生存期低水平延长相伴随的是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持续盈利能力的缺乏。......
2024-09-03
截至目前,世界上已有48%的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继日本于1937年建立世界上第一个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后,美国、德国和加拿大也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相继开始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同时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进行宏观管理及定期监督检查。......
2024-09-03
第六节信用评级在信用担保业务中的应用为规范信用担保机构的经营管理,提高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信用能力,逐步建立信用担保机构规范发展的监管机制,在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的推动下,甘肃省启动了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评级结果已成为政府监管、银行合作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2024-09-03
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甘肃省信用担保的发展历程表明,只有坚持这个经营方向,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政府的支持,这既是准入的条件,也是业绩考核的标准。甘肃省多数县级信用担保机构一般采用这种模式,成立较早、运行较好的有兰州市城关区、陇南市徽县和张掖市山丹县、高台县。......
2024-09-03
第二节甘肃省中小企业融资状况一、融资难成因分析《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现状调查问卷》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行了多项选择的调查,数据显示67.7%的样本企业认为是自身规模小,难以落实贷款的抵押和担保;30.3%的样本企业认为是自身经营状况欠佳,贷款有较大的市场风险;24.7%的样本企业认为是企业财务状况欠佳、企业信用等级低;有16.7%的样本企业认为是银行融资贷款品种、手段和服务不适应,手续过于繁杂。......
2024-09-03
第五节天水市“以市带县”信用担保制度的实践天水市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是2000年11月经天水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天水市投资担保中心与甘肃省信托投资公司两家共同发起设立的专业投资信用担保机构,公司隶属于天水市财政局。......
2024-09-03
第五节国内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历程与现状一、发展历程我国信用担保行业是一个自身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状况紧密联系的新兴行业。回顾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发展历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对担保机构减免3年营业税。各省级政府根据中央政策,陆续出台了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文件,明确了监管部门。......
2024-09-03
这也说明甘肃省商业信用不发达,信用市场体系亟待完善。这为在甘肃省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建立健全企业资信评价体系指明了方向。......
2024-09-0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