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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经贸合作取得丰硕成果

【摘要】:鉴于此,笔者结合多年的个人研究及参与标准互认谈判的经验,对当前清真食品国际认证的特点略谈一己之见。笔者认为当前的清真食品国际认证有以下特点。首先,国际上目前尚未形成一个具有绝对权威的清真食品国际标准。目前,各国清真食品认证活动的目的已经超出了简单的国际贸易范畴,逐渐演变为实现国内食品安全、贸易壁垒、获取评估资源、争取国际清真食品纯洁性权威、获取国际认证收入等的工具。

浅谈当前清真食品国际认证的特点

宁夏大学 李自然

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定义,认证“是指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证明一个组织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规范(TS)或其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1]。由此,清真食品认证也就是由国家认可的机构对清真食品符合清真食品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即对清真食品的宗教纯洁性的评定。由于真正意义上的清真食品认证活动在我国起步较晚,加之国际经贸的不断发展,目前我国学界、政界和伊斯兰教界在此方面的认识尚显不足。鉴于此,笔者结合多年的个人研究及参与标准互认谈判的经验,对当前清真食品国际认证的特点略谈一己之见。

清真食品国际认证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进入80年代后逐渐被世界各主要贸易国家所采用,从而成为国际贸易和国内食品安全与贸易的重要平台。时至今日,其作用显得更加突出。笔者认为当前的清真食品国际认证有以下特点。

(一)多元性特点突出

清真饮食文化是伊斯兰文化不断传播发展的产物,在文化发展基本规律的作用下,它不断与传入地的生态和社会环境相适应,从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清真饮食文化。同时,由于清真食品认证的自身功利性,从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清真食品标准,也就因此造成了清真食品认证的多元性特点。

首先,国际上目前尚未形成一个具有绝对权威的清真食品国际标准。当今各国只是在清真食品禁忌成分的内容上基本达成了一个共识,形成了较为公认的国际粮食和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所属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通过的《“清真”用词的使用准则》(1997)。然而,在具体加工方式、程序、采用技术等方面,各国之间却存在较大差异;并且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各国都会尽量夸大其权威性。例如:马来西亚强调其清真食品认证世界领先,但却并没有得到中东地区认可;而新西兰虽然其清真食品认证为世界最早,且为马来西亚认证的渊源,但却又得不到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认可。

其次,各国认证机构的组织形式也是多元的。有的认证机构属于政府组织,有的属于民间组织,有的则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例如:澳大利亚国际清真认证管理局(Halal Certification Authority Australia)、马来西亚伊斯兰教发展署(JAKIM)、埃及标准化管理局、迪拜市政府秘书处以及中国宁夏清真食品国际认证中心,都属于政府组织;美国伊斯兰食品和营养协会(The Islamic Food and Nutrition Council of America)、美国清真基金会(AHF英文全称为American Halal Foundation)、美国清真食品理事会、新西兰的伊斯兰教协会(FIA)等,都属于民间组织;而马来西亚清真产业发展局(HDC)(英文全称为Halal Industry Development Corporation),新西兰伊斯兰肉类产品和清真食品认证中心(New Zealand Islamic MeatManagement Limited,and NEW ZEALAND Islamic Processed Food Management Ltd.简称NZIMM)等则是有限责任公司。甚至在一个国家内都存在多种形式的认证和标准,例如:在新西兰就有三家主要的认证机构,即NZIMM、伊斯兰协会联盟(FIA)和另外一个公司(名称不详);再如:马来西亚除了国家标准MS1480外,各州都有自己的标准。在我国,现今也存在认证多元的情况。目前,国内主要认证机构有:(1)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经营许可制度)。(2)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体系CIA(China Islamic Association)(监制)。(3)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清真经贸工作委员会,简称“清工委”(ICCC),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是由国家民政部批准设立的国家一级协会。(4)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国际认证中心。(5)部分省区伊斯兰教协会与马来西亚公司合作认证。(6)国外公司的认证,如上海的安士杰、天津的伊斯兰食品研究中心(香港)有限公司(实为美国清真食品理事会(Halal Food council International简称HFCI)。(7)进口国权威机构或委托大使馆认证。

(二)功利性特征明显

清真食品国际认证最早兴起于新西兰,认证活动出现于1973年。此前,新西兰为保障与中东伊斯兰国家的畜产品贸易,一直向这些地区出口活畜。后来由于动物人道主义运动的高涨,活畜出口活动不断受到动物福利倡导者的干预,甚至运送船只都无法出港,严重影响了新西兰的畜产品出口和经济发展,同时也影响了中东地区的食品进口。在此情况下,新西兰政府为解决问题,开始委托其埃及移民穆罕默德博士着手通过认证的方式,达到其屠宰后的肉食产品被中东国家接受认可的目的。此后,严重依赖转口贸易的马来西亚,也在20世纪80年代聘请穆罕默德博士编制了马来西亚清真食品的国家标准,并开始了认证工作。与此同时,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也开始了此项工作。

目前,各国清真食品认证活动的目的已经超出了简单的国际贸易范畴,逐渐演变为实现国内食品安全、贸易壁垒、获取评估资源、争取国际清真食品纯洁性权威、获取国际认证收入等的工具。因而,起源于国际贸易的国际清真食品认证活动,其功利性特征日益明显。目前,马来西亚通过HDC、中国台湾及其香港的下属公司,在我国河南、山东、青海、甘肃、宁夏等地积极推广其认证标准,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而美国的认证机构,如上海的安士杰、天津的伊斯兰食品研究中心(香港)有限公司——实为美国清真食品理事会(Halal Food council Internationai简称HFCI),也在积极推进认证工作。一些后起国家,如约旦、沙特、伊朗、中国的认证活动,也都是为了保护本国利益和出口的需要而开始的。可见,清真食品国际认证的功利性是愈发明显的。由于自身利益的驱动,各国、各类机构达成完全的一致性便显得十分不现实,只能通过标准谈判、协商、互认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三)清真食品认证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深入、扩大

早期的清真食品认证的内容,主要是肉类或涉及肉类的食品,偏重于屠宰。例如:新西兰最初只是对肉类进行认证,后来才发展到加工食品,而近期则要扩展到乳制品。在美国,清真认证已经涉及食品原料、配料、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及营养品。在马来西亚,其认证范围也已涉及到类食品和化妆品。在我国,对清真食品的认证也已经超越原来的主食、副食、肉食的动物性产品范围,对其加工也超越了对人员资格的限制。现在,宁夏清真食品国际认证中心对清真食品的认证,涉及动物、植物、水质性食品和整个“从农场到餐桌”过程的各个环节(即环境、饲料、屠宰、企业资质、产品名称、形状、商标、包装、运输、标签、生产加工过程等),其认证的内容更加全面。

(四)认证工作需要更加全面的知识支撑

由于清真食品认证的内容、范围不断深入和扩大,从而对认证人员的素质和知识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代清真食品认证需要教法学、国际经贸法律、饮食文化学、食品加工、食品化工、精细化工、食品安全、食品营养、药理学、宗教学等学科的知识,因而,以往单纯的教法知识已经无法解决认证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例如:新西兰FIA只是偏重对肉类(屠宰)的认证,所以其影响力就没有认证较为全面的NZIMM(包括肉品和加工食品)大。再如:目前宁夏清真食品管理的立法和管理中,由于只关注了企业资质和管理人员的民族成分,而导致一些食品的纯洁性无法确定,从而引发一些争议。由此,笔者在亲身参与编制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国际认证中心认证规范》中规定:评审专家组成员包括伊斯兰教界权威专家、清真食品方面的专家、清真食品管理的官方代表;清真食品方面的专家、清真食品管理的官方代表必须有三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这不仅是对各方利益的关注,同时也是对其知识水平和素质的要求。

(五)国家与政府的参与不断增强(www.chuimin.cn)

由于清真食品认证关系到国际贸易和清真食品安全问题,目前各国都在加强对其认证工作的管理;同时,一些国家也开始更加看重国家担保的问题(因为公司和民间组织在问题出现后的纠错和理赔等承担责任能力较弱)。例如:约旦等国近年来明确提出不接受公司的认证,沙特也在2008年提出只接受政府性的认证,2009年马来西亚也将认证权收归JAKIM直接管理。[2]再如:2009年新西兰政府为解决肉类公司不能解决的清真问题,也开始规范清真食品认证市场。2009年11月24日,新西兰食品安全局(NZFSA)宣布,给出口肉类产品颁发清真认证的机构将受到政府的监督,目的是规范清真认证市场,促进和保证贸易伙伴关系。在2010年初,其食品安全局又开始通过立法要将清真食品认证纳入到国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3]

(六)国际国内一体化趋势明显

清真食品国际认证的最初目的,是为了搭建国际贸易平台,但是在实践中却又不可能不涉及国内贸易,所以,主张自由贸易的国家早就将其纳入到本国的商贸法律体系当中。例如美国、马来西亚等国。近年来,由于国际社会一直努力消除商品歧视、贸易壁垒等问题,这就要求各国国内贸易标准与其国际贸易标准保持一致性。与此同时,各国也对清真食品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加重视,从而清真食品认证及其标准出现国内、国际一致性的趋向。而这种国内、国际一致性的状况,不仅便于管理、减少内耗,而且还有利于取得贸易伙伴的信任。新西兰将其纳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笔者认为是有这方面考虑的;在我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认证通则》的编制中,也有这方面的考虑。[4]

以上是笔者在个人研究和实践中对当前清真食品认证特点的一点看法,鉴于以上诸种情况,我们在开展清真食品认证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开展国际认证合作与互认时,我们要充分考虑到各国的真实利益所在。

2.充分考虑各国认证机构的多元性质,适合国家间合作签署国家间的互认协议,适合企业和民间组织的签署组织间的互认协议,关键看其社会影响力。

3.在认证工作中既要考虑到民族宗教因素,更要考虑现代社会的特点和科技文化的要求,以及产业的发展。

4.加强政府对认证工作的管理监督,充分肯定政府性认证机构的权威与地位,更好地发挥其特有的公信、权威优势。

5.肯定清真食品认证标准的国内地位,以此推进企业的标准化、国际化、集约化、规范化建设。

【注释】

[1]百度百科名片“认证”,http://baike.baidu.com/view/24399.htm.

[2]尽管马来西亚政府在“瘦身”和依然以公司认证的方式为主,但是其国家干预的意思还是比较明显的。

[3]新西兰政府开始规范清真认证市场,中穆网,http://bbs.2muslim.com/viewthread.php.

[4]原定名为《国际认证通则》,但考虑到国际和区内的,以及名称可能出现误解,遂改为《认证通则》,其适用范围也就扩大为进出口管理和区内生产加工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