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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发布,加强用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

【摘要】:8月中旬,国务院正式公布《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要求公共机构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为了将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落实到实处,《条例》规定了公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2008年8月1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531号令,颁布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已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专门性行政法规,是《节约能源法》的配套法规。《条例》的实施,对于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低公共机构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出台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能源紧缺成为阻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瓶颈。2008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节约能源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使用节能产品、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法》实施以来,对于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长期以来,公共机构的能源利用效率偏低。尤其是近几年,随着公共机构办公环境和条件的改善,能源消耗量不断增加,能耗水平虽然有所下降,但仍高于国际先进水平。我国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也表明,公共机构的节能潜力很大,通过运用各种管理和技术手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公共机构节能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

公共机构作为节能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自身节能工作的好坏对全社会有着广泛的影响。长期以来,部分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现象和问题比较严重,这不仅直接导致能源消费支出偏大,行政成本偏高,而且也在社会上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对引导和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具有重要的表率示范作用,有利于引领和推动全社会节能工作走向深入。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公共机构能耗总量偏大、能耗增长速度较快、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因此,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公共机构节能的力度,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水平。

2008年6月中旬,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对2008年中央和国家机关节能下达硬指标:节油20%,节电5%。8月中旬,国务院正式公布《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要求公共机构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短短几个月内,政府机关的节能已经从口号变为行动,从倡导变为强制。《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实施,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通过法律手段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开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新局面。

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遵循的原则

《条例》的制定主要遵循了三项原则:一是有关制度和措施相对从严,以促使公共机构节能真正走在全社会的前列,充分发挥其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二是注重制度和措施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各项规定明确、具体、有力,同时又切实可行,便于操作。三是坚持约束与激励相结合,既明确规定公共机构节能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又确立节奖超罚的激励措施,增强公共机构节能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管理体制

为了有效地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的职责,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切实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条例》分三个层次规定了既有统一监督管理,又有相互协调配合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

(一)明确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管部门

《条例》首先明确了公共机构的概念,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家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事业单位包括上述的国家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相关公益性行业以及事业性单位。团体组织包括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有关组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在中央政府层面,根据国务院部门职责分工,主管全国节能工作的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时负责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等宏观管理工作,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省级以下,根据各地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一般由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同时为做好与节能主管部门的配合,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推进、协调、指导、监督本地区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规定了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强管理的实现方式

推进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指通过指导、协调、监督,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各公共机构共同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节能工作,切实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三)建立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管理体系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密切相关,单纯依靠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来监督管理有一定的难度,必须发挥教科文卫体等行业系统现有管理体系的作用。为此,《条例》规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指导下,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合理分配管理责任和权限。另外,税务、海关、人民银行等实行垂直管理的机构所属单位很多,而且分散在全国各地,为加强对这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管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机构也应当分别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开展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这种体制不仅有利于明确工作职责,实现了责任落实、管理到位,也有利于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监督,提高工作效率。

关于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和管理体制的规定,不仅明确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管理体制。同时还明确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是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体现。为了将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落实到实处,《条例》规定了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制度。

各级公共机构应当建立本单位的节能目标责任制,明确节能工作各个环节的岗位目标责任,并根据各个岗位所分解的目标责任进行严格的考核的评价。《条例》规定公共机构建立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公共机构负责人政绩考核和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惩。目前,部分省、市已经出台了当地的《公共机构节能评价考核办法》,国管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评价考核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节能评价考核办法》。

四、节能规划

制定和组织实施好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对于规范和引导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增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保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条例》首先明确规定了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的制定主体、制定依据以及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即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由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应当包括指导思想和原则、用能现状和问题、节能目标和指标、节能重点环节、实施主体、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为保障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的实施,《条例》还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将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本级公共机构。公共机构应当结合本单位用能特点和上一年度用能状况,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节能管理或者节能改造措施,保证节能目标的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备案。

五、管理制度

针对当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存在的责任不明晰、规章制度不健全、能耗底数不清、监督和约束不力等问题,条例规定了八个方面的基本管理制度:

(1)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公共机构负责人考核评价的依据。

(2)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3)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加强对本单位能源消耗状况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4)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5)公共机构应当在有关部门制定的能源消耗定额范围内使用能源,加强能源消耗支出管理;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做出说明。能源消耗定额在《条例》的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制定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6)公共机构应当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完善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优先将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列入政府采购名录。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7)规定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公共机构的建设项目应当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情况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或者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统筹兼顾节能投资和效益,对建设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

(8)实行能源审计制度,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对本单位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及能源使用情况进行技术和经济性评价,并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能源审计的内容包括:

①查阅建筑物竣工验收资料和用能系统、设备台账资料,检查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

②核对电、气、煤、油、市政热力等能源消耗计量记录和财务账单,评估分类与分项的总能耗、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③检查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状况,审查节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④检查前一次能源审计合理使用能源建议的落实情况;

⑤查找存在节能潜力的用能环节或者部位,提出合理使用能源的建议;

⑥审查年度节能计划、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核实公共机构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说明;

⑦审查能源计量器具的运行情况,检查能耗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六、具体措施

针对公共机构用能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条例》从七个方面规定了公共机构节能的具体措施:

一是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

二是规定公共机构应当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并在重点用能系统、设备的操作岗位上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三是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www.chuimin.cn)

四是规定公共机构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考虑其节能管理能力,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载明节能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五是规定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应当进行能源审计和投资收益分析,并在节能改造后采用计量方式对节能指标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

六是规定了公共机构办公设备、空调、电梯、照明等用能系统和设备以及网络机房、食堂、锅炉房等重点用能部位的节能运行规范。

公共机构应当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第二十九条);公共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改进空调运行管理(第三十条);公共机构电梯系统应当实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第三十一条);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第三十二条);公共机构应当对网络机房、食堂、开水间、锅炉房等部位的用能情况实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第三十三条)。

七是规定公共机构的公务用车应当按照标准配备,并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

公共机构节能采购是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也是从源头上控制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的重要环节。公共机构的公务用车应当按照标准配备,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并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制定节能驾驶规范,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公共机构应当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接下来,我们共同学习一下几个节能案例。

【案例1】国务院办公厅加大科技投入,厉行节约

在新建建筑中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近几年改造和建成的三座办公楼全部进行系统化节能设计综合评审和节能全过程监管。

对设施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结合基建改造,先后对既有建筑能耗大的重点部位更换了塑钢窗和铝合金窗,降低热传系数;空调系统安装了温度控制阀,并控制开机率,年节电150万度;照明系统98%改装了节能灯具,部分场所还采用了红线感应开关,照明电耗所占比重远低于同类建筑;安装了358平方米的太阳能集热板,年产热水1.5万吨,占机关热水用量的一半;7000平方米草坪更换了耐旱的丹麦草,铺设了透水砖新建了雾化节水洗车房,更换了各类节水喷头1500余个,职工住宅区锅炉采用了全自动温控装置,燃煤节省20%至30%,极大地提高了节能效果。

将节能减排融入工作生活细节。在节电方面,严格遵守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的规定,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下班前半小时提前关闭主机。要求人员下班后及时关闭复印机等用电设备,将计算机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休眠状态,减少待机能耗和大型电器的无功耗。在节油方面,组织人员传授节油技巧,减少了10台后勤用车,报废了28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汽车,目前国办机关公务车百公里平均耗油已降至11.4公升。在节水方面,积极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卫生洁具采用节能产品。在办公用品方面,减少重复清印次数;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充分使用网络办文;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提倡双面用纸,注重信封、复印纸再利用;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约型设备或产品,杜绝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消耗、低效率设备和产品,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

【案例2】改造照明系统节电效果明显

某地下车库停车位使用面积3115平方米,层高3.5米,设计停车位80个,照明系统配置40w日光灯85套,照明用电功率为3.4KW,照明功率密度1.1w/m2。其中每天24小时常明灯具27套,夜间关闭灯具58套。对地下车库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后,拆除了原来的照明灯具和供电线路,使用了LED照明灯具,并对灯具的位置进行了重新布点。在车辆通道上布置了100盏2w常明灯具、100盏0.9w声控灯具。在停车位上布置了428盏0.9w声控灯具。总配置功率为675w,照明功率密度0.22w/m2,配置功率比改造前降低了80.15%。

从改造前后的实际使用效果看,节电率超过80%,之所以节电,主要是配置功率大大降低了,另一方面是非长明灯控制方式科学了。改造前非长明灯每天要工作16小时,改造后非长明灯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因此从总体上看达到了节电效果。而且虽然改造后照明配置功率大幅度降低,但照明效果却优于改造前。改造前照度仅为17LX,照度不均匀。改造后当仅有长明灯工作时照度为12LX,满足了监控系统所需的照度要求,如果有车辆进出,声控灯具也工作时照度达到了20LX,由于灯具布点增多,照明均匀度大大提高。另外,这种灯具使用寿命可达5万小时,是标准日光灯的四五倍,其抗震动、抗冲击力强,还具有防水、防尘、防爆功能,灯具工作时表面温度不会超过40度。而且启动时间短、启动无频闪、频繁启动不减少使用寿命。每盏灯具自己形成一个声控系统,当有车辆进出时只有车辆周边非长明灯工作,这种自控方式,不会出现由人控制忘开忘关而影响使用或浪费能源问题。

这次节能改造,因原有电气线路全部拆除,改造成本确实很高,但预计5年仍可收回改造成本。从单项造价来看,LED灯具费用达14元/m2,是三防日关灯的4倍多,但从节能效果、使用寿命、供电线路布置简单等综合因素对比分析,经济效益十分理想。如果新建车库采用这种照明方式,经济效益更加理想。

【案例3】建设节能减排示范建筑

科技部节能示范楼(以下简称节能楼)为科技部下属战略研究院、20世纪中心等事业单位使用的办公楼,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建筑密度22%。在充分考虑性价比因素后,节能楼将多种节能技术、绿色技术综合集成,有效地降低了建筑物的运行能耗,是目前国内节能成效突出和绿色示范效果明显的办公楼之一。

节能楼在节能减排方面具有以下特点:

(一)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

节能楼采用了“十字形”的平面和外形设计,楼顶对角突出,通风效果好。计算机模拟结果显示,在充分利用自然光照以及春秋季节采用自然通风的条件下,这种设计比其他任何一种外形设计至少节约能源5%。在围护结构设计上,节能楼充分满足保温节能和采光的要求。一是外墙采用两侧空心砖中间加聚氨酯发泡的舒布洛克复合外墙,实现了围护结构的有效节能。2005年春节期间,全楼在无人使用的情况下曾停止供暖7天,室外环境温度为-10℃至7℃,各楼道和有窗的办公室降温只有2℃至3℃。二是节能楼采用铝合金反光板,做到遮阳反光,达到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的目的。三是亚光型的浅色外墙,以乳白色为主,兼以浅灰色的铝合金线条,既反射了阳光,减少了外墙的吸热,又避免了对周边环境的光污染。

(二)选用先进的节能设备和技术

一是采用先进的制冷、热系统。节能楼采用了双螺杆多级中央制冷机组加变风量空调机组的形式,并加配除湿系统,适应不同制冷量的需要,避免了“大马拉小车”的能源浪费。同时辅以200冷吨的冰蓄冷系统,夜间用电低谷期蓄冰,白天用电高峰期化冰释冷,做到“削峰填谷”地使用外源电力。节能楼的供暖采用地区集中供暖,在二次换热后将热水输至各层,加湿后通过空调管道将热风输入房间。二是新风系统设计了转轮式全热回收装置。通过转轮式全热回收装置,将外排空气中的热能大部分回收到新风中,回收效率达到78%,既减少了室内热能外散,又大幅度降低了加热或制冷新风的能源消耗。三是照明系统采用自控技术。节能楼办公室内没有灯具开关,采用了光照传感器与红外人体感应传感器相结合的制控方式。当室内桌面自然光照度小于250勒克斯,且有办公人员进入室内或室内有人时,智能灯具会自动开启,否则自动关闭,从而显著地节省了照明用电。四是使用节能电梯。节能楼电梯通过运行程序的智能控制和按乘载量调节的变频系统,减少了空载,较大幅度地节省了电梯运行的能耗。

(三)广泛采用节水措施

一是采用节水设施。节能楼洗手间全部使用无水型小便器,使用4升以下的节水型坐便器,使用节水型感应式洗手水龙头。仅小便池一项全年可节水450吨。二是建立雨水收集池。节能楼在9层核心筒上建有8立方米的雨水收集池,其收集的雨水,可满足屋顶花园在夏秋季的浇水需求。节水器具和雨水收集池的使用,极大地降低了全楼用水量。北京市节水办公室批给节能楼的年用水指标为17%000吨,而在使用人员超标准一倍的情况下,节能楼全年用水量不足7000吨,年节水1万多吨。

(四)充分利用太阳能

节能楼的屋顶建有15千瓦的太阳能光电板,全年可提供3万度的电力。通过耦合变压器,将直流电变为交流,直接并入楼内电网使用。同时,太阳能热水系统除供30名值班人员洗澡外,可满足全楼洗手水的提温。

(五)通过智能化系统节约能源

节能楼通过自动控制系统保证了全楼的高使用舒适度。夏季室温为25℃~26℃,相对湿度为45%至60%;冬季室内温度保持在22℃~23℃,相对湿度为40%至50%。节能楼控制CO2浓度不超过600ppm,远低于国家推荐的1000ppm的CO2环保健康标准。同时,自控系统通过预设场景的不同控制方案交替使用,可实现节能5%至7%。

通过上述措施,节能楼节能效果显著,获得了美国绿色建筑领先奖。节能楼全年运行总能耗约为现有基准建筑的30%,年节电约88万度,节省经费近60万元。而该楼在节能措施上共增加投入400万元,预计可在7年内收回成本。节能楼的实践说明,依靠科技进步,一座绿色、节能、智能化的建筑不仅可以在中低价位上实现,综合运行费用还可以大幅度降低。

七、保障措施

保障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切实得以落实,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因此,《条例》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明确规定了监督检查的内容。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①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②能源消费计量、监测和统计情况;

③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

④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⑤能源管理岗位设置以及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⑥用能系统、设备节能运行情况;

⑦开展能源审计情况;

⑧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

特别是,为增强监督检查的实效,《条例》规定对节能规章制度不健全、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情况严重的公共机构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考虑到公共机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有的公共机构本身还负责政策的制定和监督执行,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条例》对公共机构的违法行为,包括未建立节能管理规章制度、未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未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等,规定了责令限期改正、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予以通报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等非经济性处理措施,并将这些措施与监督检查的内容一起作为监督与保障措施做了规定,没有设“法律责任”一章。同时,《条例》对公共机构违反《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做了衔接性规定。

(晋城市司法局 范晋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