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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本位与民族国家:平等、自由与中西文明

【摘要】:在此态势之下,欧洲社会自希腊城邦以来在人们心中所一直潜涌着的个人本位思潮,在同周边城市或其他族群的冲突竞争中,逐步联合起来放大为一种对自身族群/国家之保护制度的高度依赖。

31.个人本位与民族国家

人们之所以将自己的利益及命运托付给一个政府一个国家,其唯一实在的理由仅仅在于——这个政府或国家能给它的人民带来福祉,带来更好一点的生活;如果一个政府一个国家不能做到这一点,那它还有什么存在的理由呢?以此作为考虑问题的基本出发点,我们便能够对今天世界上所发生或迟早总会发生的许多事情,有一个大体的是非判断标准或共同论说的平台。

近代以降,人类又开始结成一种新的政治管理单位即民族国家(nation-state),其意识及概念孕育于欧洲中世纪,脱胎于同时期独立于乡村生活的各个城市,而其制度化的完整构造则成型于欧洲近代史之初。从12世纪起,西欧许多城市逐步摆脱封建领主的控制而获得完全或不完全的自治权,手工业作坊主和商人们不同程度地开始了自己独立的生产和经营(不可能是农夫们)——欧洲历史上又一种意义之富人阶层开始结成,并渐次规模化发展进而形成强烈的对外扩张、寻求新财富之诉求。在此态势之下,欧洲社会自希腊城邦以来在人们心中所一直潜涌着的个人本位思潮,在同周边城市或其他族群的冲突竞争中,逐步联合起来放大为一种对自身族群/国家之保护制度的高度依赖。曾经统辖巨大版图之神圣罗马帝国一类的传统国家形式,此时已基本丧失了对各侯国进行管理和协调的能力。恰如伏尔泰所戏言:“神圣罗马帝国既非神圣,也非罗马,更非帝国。”

1618年以波希米亚人反抗哈布斯堡王朝的统治为肇始,开始了欧洲各个民族(大多以各侯国为基本单位)之间的“三十年战争”。1648年签订的《威斯特伐里亚和约》,结束了不同族群之间绵延不绝多败俱伤的战争。为迎合各个民族相互之间划分地盘争夺资源并向外部世界扩张之需要,在“和约”基础上逐渐形成现代民族国家的体系;以语言、宗教、习俗和文化相认同的人群所生存的地域为各自的权力范围——新的“国家”之领土边界,同“民族”的居住范围大体相一致(英语“nation”一词,既指民族也可泛指国家)。

新形势下个人自由意志之实现,完全寄望于民族/国家所确立的主权、领土和政府——孤立的个体实在是势单力薄。此时期人们所期求的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高度一致并融为一体,个人本位很大程度不得不让渡于国家本位;个人的自由权利扩展为整个民族共同的自决权,进而被渲染打造与国家同构一体;虚拟自许的“民权”在个体工商业者中遛了一圈,被提升想象为新意义之一统“国权”,进一步便衍变为所谓的人民主权。欧洲近代史上曾经出现的多个“东印度公司”,均是以不同“国家”各自的实力为背景的(个人至多只能成为小打小闹的工匠或小商人)。大航海时代急于去海外发财单枪匹马的北欧商贩们,肯定不可能是西班牙国王的对手,于是他们只能联手建立起“尼德兰联省共和国”(1648年才被西班牙国王所承认)及“联合东印度公司”(获得了“国家”授予的自组军队、发行货币以及同其他国家签订条约的权力)。

尽管民族国家的兴起为欧洲各民族的崛起奠定了坚实政制基础,但应看到的是:西方文明自克里特起,先后历经了希腊城邦的辉煌和罗马帝国的鼎盛,延至近代的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乃至民族国家的勃兴,其间起起落落坎坷跌宕,却始终未能成就为一种普世性的强势文明(在实力方面大大落后于同时期的中华帝国)。而这其中所潜隐、所主导、所最具生气活力之个人本位自由创造的精神,只有到了18世纪中后期与工业革命的新技术新生活相结合,才如梦方醒血脉贲张狂飙突进,一举爆发为一股根本有别于农耕文明铺天盖地席卷全球的汹涌洪流。这种以民族国家为后盾并以工业革命新技术为武装的力量,对其他所有族群来说既无力抗拒——统治者缺乏应对招数,也无法抗拒——民众们心向往之。

欧洲民族国家所主张的主权原则,在20世纪前都只适用于西方世界内部(所谓天赋人权却只赋予了白种人,其他人种都不属西方法律上的“人”);二战后随着各个殖民地独立运动的兴起,才大规模延伸到西方以外的新兴国家;当代世界范围内在联合国“注册”的各个所谓主权国家,其实均是大体按照欧洲民族国家的模式重塑的(即欧标国家)。民族国家及主权观念在非西方世界的推行与存续,更多体现的却只是一个族群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潮及国家领导者的自私自大心态——国家、民族、集体和领袖的利益高于一切(当然也具以其自保的作用),而并非真实意义之人民主权。

以“欧标国家”观之,古代时期中华族群共同的“国家”形象根本与之相异。1965年在陕西宝鸡出土了西周初期铸造的青铜器“何尊”,其所刻铭文中就有“中国”一词——国家应该是呈一种以某一区域为中心而辐射天下的权力形态(但西周之“中国”,应该只是相对于“边国”而言的,并没有完成后期意义的统一)。梁漱溟先生指出:“像今天我们常说的‘国家’、‘社会’等等,原非传统观念中所有,而是海通以后新输入的观念。旧用‘国家’两字,并不代表今天这含义,大致是指朝廷或皇室而说。”[1]也就是说,古代史上“中国”之国家概念与近现代之国家概念,意义迥然不同。中国历代的君王们均信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念,更确切地说是“普天之下,莫非中国”;至清朝时,帝王们仍以“天朝上国”的神态睥睨世界,西洋各国均处于天下的边缘,属“蛮夷之邦”——所有人群都不过是中国皇帝所统辖所庇护的臣民(对边缘族群并不存在掠夺问题)。

明成祖时期(15世纪前期)朝廷不惜代价“七下西洋”。郑和所率的船队每次均在200艘以上、2万余人,载货上千吨,堪称当时全球实力最强大的海军机动编队。但其主要目的并不在于开辟海外领地或经商贸易,而是奉天命天君的旨意向各藩国炫耀并宣谕:明朝皇帝乃上邦大国之君,并赐予各国国王诰命银印、冠服及其他礼物。从实际效果看,欲使海外各国称臣纳贡的想法基本落空,成为“普天之下,广撒钱财”一厢情愿的亏本往来,而南洋诸国及西方世界却充分领受了东方古国的富庶与骄横。第一次鸦片战争前47年(公元1793年,即乾隆五十八年),英国马噶尔尼使团造访中国,希望能够“平等”地同中国进行商贸交流。清王朝以为英国使团的到来是为了观光上国表示臣服,因而以藩国之礼待之——中国皇室的天朝上国傲慢态度与英国人的主权平等观念格格不入。马噶尔尼因拒绝向中国皇帝行三跪九叩之礼,致商业谈判无从进行只得怏怏而返。几十年后他的愿望以另一种方式(鸦片战争)得以实现。

自古以来的中国,便自然而然生成为一个由不同地域的人群所整合的国家;普天之下其实只有一个民族即“华族”,民族并不可能成为一种独立的政治管理单位而至多只具——有限管理权及识别生活区域的意义。正因为秉承着这样的观念及制度,几千年来中华帝国散布于天南海北之各个群体,才能够在农耕(牧)条件下由统一的皇权而大体维持一种均平的格局。而今天意义之中国,却系自辛亥革命以来按照欧洲民族国家之内涵外延不断重构之政治实体;从孙中山缔造的“中华民国”到毛泽东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从自体到域外均被重新认同——只是“天下”的一个部分。一个从来不分民族由不同人群所整合之历史“中国”,突然间被扯断历史强行塞入欧标之单纯的“nation”框架之中,由此必然生成的制度错位、观念混乱及血淋淋的冲突便再难避免。

正视中西国家观念这一根本差异,对我们当下从根本上破解许多敏感问题具有极为重要的考虑价值。基于“中国”这一概念之历史语境、现实状况及未来走向,我们今天是否还有必要去继续强化欧洲式的族群意识?一旦在一国之范围内由掌控权力之主体民族去拟制区分“少数民族”[2],那处于权力边缘相对弱势之各个族群,最终势必领受“欧标”(民族即等于国家)而合符本性地会产生各种想法(民族分裂问题是导致苏联崩溃的直接原因之一)。由于历史长过程中错综复杂的原因——地表是否适合农耕为主要制约因素(由此决定了其所承载人口的多寡),形成今日世界上居多数的群体往往聚集在狭小空间,居少数的群体却散布于巨大地域的格局。在目前农牧方式日渐式微而对地域及资源之“工商业”意义已充分认识且极为匮乏的前提下,谁能够控制地域谁当然会坐收利益(像一些海湾国家仅靠出售石油资源即可尽享富贵)。

其实,实质意义上的“民族”古已有之——不同地域环境下之不同人群,自会形成自己区别于他族的语言、文化及生活方式。但将民族作为一种基本的政治管理单位,并渐次结成同传统王权根本对立的主权国家(君主立宪制中的君主,更多也只剩象征意义),却只是为近代资本主义精神才能铸就。“当西方精神在自由的旗帜下前进的时候,西方民族却在铸造它那种在整个人类历史上是最无情和最牢固的组织锁链。”[3]民族国家的出现、定型及批量化的复制,在人类历史上刚好伴随着自由的集体/民族意志疯狂扩张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大发展的血腥时期——不过就是人的自私本性被时代放大所呈现出的一种群体形态。而“资本”自体却又是不讲身份不管民族不分国界的(资本家对自己的皇帝都推倒不认,自建民主政制以维护自身利益),哪里有财富哪里就会有资本。资本在早期为适应向他族领地扩张之需要,其便也躲躲闪闪遮遮掩掩,只能依托于非常自利的民族国家做后盾打前站——在实质上仍然是逾国界超民族运行的。(www.chuimin.cn)

当今世界不同“国家”之间的领土之争,大多皆由不得不拟制之“nation”观念所引发,其基本解决之途径或靠协商或仗强权。资本主义工商业是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以对外抢掠他国资源为手段发展起来的,但资本不分区域不断追逐超额利润之属性,却又暗含着逾越“民族”或“国家”之历史必然(想想今日“欧盟”之多重意蕴)。人类各个民族在抵御、接受并反省的过程中,必将最终跨越民族国家这个阶段——最终认识到只能是在同他人、他国利益的和平博弈中实现自己利益。未来岁月中任何以暴力或战争方式意图占有土地及资源的行动,在损害他人的同时也必将自吞苦果!

费孝通先生就社会与制度的变迁谈道:“在二十世纪里,国与国之间、文化与文化之间、区域与区域之间,有着明确的界限,这个界限是社会构成的关键。不同的政治、文化和区域实体依靠着这些界限来维持内部的秩序,并形成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我们共同经历过的历史事实。而在展望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我似乎看到了另外一种局面,二十世纪那种‘战国群雄’的面貌已经受到一个新的世界格局的冲击。民族国家及其文化的分化格局面临着如何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纪里更新自身的使命。”[4]美国前任劳工部长赖克在其《各国的劳动》一书中也指出:当今世界,资金、技术和产品很容易越过边界在国家之间流动,几乎没有任何东西属于哪一个国家。因此,一个国家的基本资源不再是它的物质财富,而是其公民的素质、能力和思想。[5]赖克提出了一个令人十分不安的问题:在边界的意义正在变得模糊的世界新秩序中,公民们积极向海外扩展,把全世界都变为个人生活和赚钱的空间——到别的国家去挖矿石,办公司,修住房;新的生活方式下公民们自然会与自己的祖国疏离关系,逐渐形成一个并行于国家权力进而覆盖全球的庞大利益集团。目前,金钱、技术和企业已经在开始行动了!

过去的几百年间,是张牙舞爪原生的民族国家和怪里怪气后起的各种仿欧国家,以不同形式的强权和暴力主宰世界的时代;而随着超越民族国家的跨国资本利益集团的日益强大,其所拥有的资金和技术将成为21世纪主宰世界诱导民意(发财梦)的真正力量。这股既超越制度边界更超越地域边界的资本全球化力量,对人类未来的发展具有某种支配性意义。它足以减缓甚至阻止以民族国家为利益单位,以瓜分地球资源为终极目的传统型世界大战的发生——换以资本扩张的方式占有并分配资源,从而成为一种主张世界和平求取世界大同的最具裹挟力的强势话语。

在跨入又一个千年的时刻,回想过去思索未来,一种超越工业时代“民族国家”的未来意识从我们心底轰然涌起——全球化的时代必然呼唤全人类普适性的价值、共同的公平正义和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化安排。100年前,资本寡头对弱小民族的掠夺,主要是以殖民主义为手段而四处得逞,今天却换以“全球化”之新面目粉墨登场——以“WTO”、“GDP”等为掩饰。虽然此方式仍然是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利益单位的,但也仍然暗含着一种被超越的趋势及能量;一旦其自私自利的内核被完全剥开伎俩用尽时,满世界渴望发财的人们,便也只能再行寻找一种能够协调共同私利的政治管理方式。

第二个千禧年来临之前夜,全世界大多数地区的民众为之欢呼雀跃;中国政府举行了盛大的纪念仪式(中国领导人集体出席),中东各国许多年轻人自发地走上街头表示庆贺。但是否曾想到:大家共同庆祝的,却只是西方文化中一个带有浓厚基督教色彩的记录时间的符号(耶稣诞生的年份被臆造为公元元年);所谓“千年一遇”,不过是人为想象并宣泄一种基于时间流逝而长久等待的爆发性快感(这段话写于2000年元月)。由此亦可看出:今天的人类,在西方文明及其资本的强势裹挟下,已很大程度身不由己只得情绪性地追随。

【注释】

[1]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载《梁漱溟学术论著自选集》,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329—330页。

[2]民族的区分本身就是一种难以划界、没完没了的过程——上至大洲下至村落,皆会有自己的地域文化特色。在中国虽然同属汉族,但东南沿海与东北西北的居民,无论是在长相、口语(文字只对上层人士,参见第10节)、衣饰还是生活习俗等方面,均存在巨大差异;与业已划定的一些“少数”民族相比,这种差异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3]〔印度〕泰戈尔:《民族主义》,谭仁侠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3页。

[4]费孝通:《“三级两跳”中的文化思考》,载《读书》2001年第4期。

[5]参见《参考消息》,1993年11月18日《新理论》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