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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耕生活与村落格局:自然法中的平等与自由

【摘要】:这也系对狩猎群体之所以没有土地所有权观念的一种解释,也就造成人类几乎遍布整个地球的生存格局。而四大古代文明却又不约而同都与农耕直接发生联系——在此之前约200万年间的狩猎生活中均未能产生所谓文明,始终徘徊在打磨石器的阶段。

3.农耕生活与村落格局

按照生物学上所有动物“最小有效种群”的生存定律,一个种群要得以不断延续必须具备相当数量的个体,以形成一个物种基因库。而大型哺乳动物参与交配的个体若少于50只时,则该种群便难逃近交衰亡的厄运——人类种群亦不例外。远古人类族群的成员规模,常态性的至少应在四五十人以上(各群体之间应该是少有交往且互为食物的)。而如此数量的人群若以狩猎为生,则每日至少需消耗一头较大型的野兽充饥。在华夏先民远古时期主要活动地的北方,地貌简单气候寒冷,若平均每日猎取一头大型野兽,则群体的活动半径至少都须达数公里之遥,即群体的生存范围可能达数十乃至数百平方公里——如此广袤的林地才可能持续不断每日产生出一头大型的野兽。

但即使这样,在同一区域内不断狩猎,必然导致若干年后动植物生态链断裂而致食物资源渐次枯竭,于是群体中至少相当一批年轻力壮新增长的成员们,便被迫只能向新林地迁徙。远古人类之所以长距离大范围地游走,只可能是为寻找生计。这也系对狩猎群体之所以没有土地所有权观念的一种解释,也就造成人类几乎遍布整个地球的生存格局。[1]在人类整个旧石器时代约200万年的生息过程中,曾遭遇过若干次小冰期(串联为一个宏观的第四纪冰期),地表的气候异常寒冷且大部分地区均被冰雪覆盖,海平面较今天低几十乃至上百米。如此条件下人类根本不可能发展农业,只能举群四处迁徙以寻找食物。而极低的海平面及裸露相连的陆地,又为人类步入美洲、澳洲及大量岛屿提供了通行之可能。人类至今尚有若干族群定居在一年数月中或全是白昼或全是黑夜的极地,实属早期为追寻食物的无奈之举。

地球大约在一万多年前结束了迄今最近的一个小冰期(现今处于与下一个小冰期相连的间冰期),大地撒满阳光又开始变得温暖而适宜植物生长。在此时期人类逐步掌握了可归属于农业的植物栽培术和动物驯养术(此前即使掌握了农业术也由于冰河期难以施行),在约一万年前开始规模化地转入农耕生活方式。按季节播撒植物种子获取收成并人工驯养动物,以大规模地创造可预期的食物,较之于简单地从丛林中长距离大运动量地捕杀行踪不定的野兽,是更为稳定有效之果腹方式。人类转入以农耕方式生存,四五十人的群体即使广种薄收也只需几百亩地即可(不到一平方公里)。“春种一颗,秋收万粒”的食物产出方式,为远古人类从根本上改善生存质量、大规模繁衍种群并进而形成所谓文明,提供了最大可能。从此,人类的历史由四处流浪的采集经济,过渡到相对稳定的原始农业经济,进入到一个迄今一万年来的全新时期——由与动物基本相似的简单攫取,跃升到自己创造丛林中所不能自动贡献之资源的阶段。

对中国远古神话传说中的“盘古开天地”,在其所指涉的生活现象上可作另一种解释(所有的远古神话其实离我们都并不遥远):至少200万年来都有人类存在,但到了盘古时代才被视为“开天地”——转靠阳光(天)和农田(地),自此人类才似乎有了自己的历史。在此之前人类处于200万年如故的渔猎生活状态,周旋迁徙于丛林之中混混沌沌不知天地(无须刻意观天象择地域)。开天辟地必然吓跑可供人捕食的野兽(低矮的田野中各种野兽亦难以栖身无法形成必需的食物链),于是也就意味着开创出一片新生活——靠开垦土地收获粮食谋生。

世界早期的埃及、苏美尔、印度和中华四大古代文明,均一个模式起源于大河流域的冲积平原之上(且均处于气候温暖的北纬30度线上下)。古埃及文明起源于尼罗河流域,苏美尔文明(古巴比伦文明的前身)起源于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交汇的两河流域(即美索不达米亚平原),[2]古印度文明起源于印度河流域(后扩展至恒河流域)。中华文明一般认为起源于黄河流域,但现今考古学有大量证据表明,长江流域对中华农耕文明之发祥同样重要,即中国具有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两个农业起源中心——分别以小米大米为农耕成果的物质表征。而四大古代文明却又不约而同都与农耕直接发生联系——在此之前约200万年间的狩猎生活中均未能产生所谓文明,始终徘徊在打磨石器的阶段。显然,发现“种庄稼是需要浇水的”这十分简单自然,而利用河流上下游天然的落差修建沟渠对冲积平原的土地进行灌溉,这也因势利导方便易行。自觉自为充满智慧的人类,一旦发现有某种更方便更稳定更舒适之生活方式,一定不约而同会成群结队蜂拥而去。

人类自进入农耕后也就进入了所谓的新石器时代——整个狩猎时代均为旧石器时代。狩猎与农耕,各自表征的是不同谋生方式(且只指主要方面)。旧或新之石器时代,则分别是以所主要使用的器物类型进行断代。新石器时代区别于旧石器时代的最显要标志,便为陶器的出现。陶器同农耕生活方式具有某种天然的联系——只有陶器才能够也适宜“煮”饭。[3]学界通常认为旧石器时代的标志为打制石器,新石器时代为磨制石器。但显然,无论就器物外观看还是对点点滴滴进步的制作技术作推断,“打与磨”都是很难明确界分的。且不同材质、不同用途对加工要求不尽相同——简单用途便只需粗疏“打”造。是冰河期之狩猎生存方式决定着石器类型,而非单纯的智力及技术能否进步的问题——农耕生活更多需要的是“磨”制的石器(如裴李岗文化遗址中出土的大量石磨盘、石铲、石镰等)。约一万年前出现的陶器,刚好与通常界定的农耕时代即新石器时代同步,故若将新石器时代改称为陶器时代,则更为直观形象,既凸显器物也表征农耕——只有进入农耕才会使用陶器(但后文为方便理解仍沿用新石器时代的提法)。

在浙江上山地区发掘的古人类遗址中,就发现有9000—11000年前的陶器碎片和经过人工选择的栽培稻的稻壳,表明先民们此时已学会了制陶和种稻。由此可大致推论该族群的主要生活方式为种地打谷,用火煮米(米不可生吃——而陶器显然最适合米饭的蒸煮及盛置),以饭充饥。在约7000年前的浙江河姆渡遗址,则发掘出栽桩架板(以隔离湿气)的大型干栏式房屋和“井”字形状的木结构水井,出土的陶器及碳化的稻谷更是不计其数,表明该群体定居的程度更高。在河南濮阳西水坡发掘的6500年前的墓葬中,发现有用蚌壳拼成的“中华第一龙”(定居并有闲暇才有可能创制大规模的墓葬)。该墓葬在整体上呈现出与天相关的北斗星图造型,似乎要表达人对天的一种礼敬——人天合一,而人(遗骸)则又居于天(星图)的中间位置。从另一角度看,一个群体发达的天文季节知识及其复杂的墓葬形式,应该是同其农耕和定居的生产生活方式直接相关——由天象而知节气,由节气而择时耕作。在约5000年前的良渚文化遗址中还发现了石犁,表明人类在青铜时代以前相对于落后的锄耕方式,就已经掌握了十分先进的不间断耕作的犁耕技术(“耕”牛的起源应该与此相关,而北方疏松的黄土地则更适合犁耕)。

由于种地只适宜在偏离大山和森林、且有河流可灌溉的平原上进行(林子里缺阳光庄稼是无法正常生长的),于是人类只得“走出丛林”来到平原。而最适宜农耕的冲积平原上并无可现成居住的洞穴[4],于是还得想办法用树棒、树皮、茅草和黄泥搭建起能够遮风避雨的“房子”。近几十年来在欧亚大陆各地所发掘出的早期人类的大量半地穴式房屋(或更形象的说法为“窝棚”),十分近似于自然的山洞,带有非常明显的远古洞穴空间生活的痕迹。为抵御外族、野兽或自然力的侵袭并减少体力消耗和方便交流,一个农耕族群在居住方式上很自然地会尽可能缩小空间范围,从而形成由众多房屋相连接的聚落形态即村落。

从现今在西安近郊展示的半坡古人类遗址,可以看到远古时期农耕生活方式的村落雏形[5]。村落的中心区域有一大房子似的建筑,应该是村落首长的居所或处理公共事务的场所(即使大房子的功能还可能属于敬神的神庙,也仍然具有超越世俗权力的权威意义)。围绕大房子建有众多的小房子,供各个家庭的成员们居住。从另一角度看,房子有了大小之别,平等制度中的不平等悖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也就有了符号意象和物质载体,有了规范村落及家族等级秩序的中心坐标(在内蒙古兴隆洼村落遗址的中心,也有两座大房子)。而在红山遗址所发掘的数个积石冢墓群,每一墓群也均是由若干大小规格的墓葬围绕一个中心墓葬构成的——表征着“中心人物”(且皆为男性)的存在。

村落的经济学意义在于:以不动的居所为固定中心辐射四周不动的土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尽可能利用自然光照进行劳作。由于耕种土地不适宜负重行走太远——否则便失去效率(时间和体力都耗费在路程上),故村落与土地边缘的距离必须控制在2—3公里之内(来回也需一小时左右),以致自然村落的规模不可能随人口增加而不断扩大。于是只能是在原村落的基础上分裂繁殖,形成与原村落搭界的新村落。[6]为维护村落间的土地格局及调控河流水源的利用秩序(早期的农人均会傍河而居),进而便会由若干村落结成一种联盟体(即国家的初级形态)。也正由于耕种土地不适宜行走太远的特点,故国家政权所在地的“城市”(由村落放大变异而成)的居民们,便再无可能靠种地为生而只能从事商业手工业。(www.chuimin.cn)

在湖南澧县的洞庭湖畔,考古发现了距今6000多年前的城头山古城遗址。古城的平面呈圆形,有东南西北四座城门,城垣内面积约8万平方米;城垣外环挖有30—40米宽的护城河,城垣及护城河共占地15万平方米。挖河所取的约10万方泥土,被夯筑成底宽30多米、高4—5米的城墙。在城内发掘出大片台基式的房屋建筑群基础、设施齐全的制陶作坊、宽阔的城中大道及密集而重叠的公共墓葬。城市是农耕、村落及“国家”充分发展的物化表征——由修建并持续供养如此巨大城市的客观现象,可以合理推测当时的农耕生活已是高度发达(由周边众多的村落提供大量剩余财富),且政治制度也相当完善。较为发达的农业经济及剩余的农产品,为由非农业人口结成以管理乡村为主要功能的城市,提供了必要前提和物质可能。

从考古所确证的约5000—6000年前散布于中华大地的多处遗址看——大汶口、红山、仰韶、庙底沟、半坡、大溪、凌家滩、马家浜、崧泽、良渚,真可谓满天星斗!但到了约4000—5000年前,却似乎都不同程度出现了断裂(聚落未能再存续)。而从传说中的炎黄到尧舜禹,也存在一种帝王领袖不能相接的断代现象。联系到4000年前大禹治水从西到东奔走几千里的传说(其主要活动在皖浙一带),可推测此间曾有过一次持续三五百年的高温及大洪水时期(还可联想同时期西亚地区诺亚方舟的传说)。中国大陆属于三级阶地的区域(除鲁南、皖北涂山等山地外)均被洪水淹没[7],人们被迫只得退聚到中原偏西一带的二级阶地上生存(必然会将原住民的生活秩序完全打乱),待“海退”后河道疏浚再各奔四方,进而形成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龙山文化现象。沧海桑田,本属地球之常态——人类只在“空隙”中才得存在!

【注释】

[1]于此也可以解释:为何现今所发现的原始族群的生活遗址,往往都缺乏延续性而只有较为单一的文化层;而在属于农耕族群的生活领地,却大多可以发现逐层叠压的文化层。另外,原始族群的生活遗址中往往都留有大量的多种动物的遗骨,但由此并不能说明当时人类的生存资源极为丰富,而是由于人类族群是由老弱病残所组成——必须相对定居并将从周边所获取的食物集中到定居处以共食。

[2]如果说人类不约而同进入农耕是由于冰河期结束而促就,那显然更靠近赤道的埃及会早于苏美尔捷足先登;高温、自流灌溉和几乎无自然灾害(埃及南部终年无雨,而每年春季定期“泛滥”的尼罗河水,其实是在施肥),使尼罗河谷成为地球上最适宜农耕的地区。而之所以缺乏这方面的考古证据,却应该是一万多年来的埃及人均生息在几乎同一地层上所致——后人对前人的所有创造物不断重复使用以致毁坏殆尽(以位于北方的4700年前的金字塔与今天的开罗城,位于南方的3500年前的巨石神庙与今天的卢克索城,均在同一层面上为证)。而现今面世的大量埃及文物,均主要是由西方人于近代从各个法老的墓葬(金字塔和帝王谷陵墓群)中取出。令人炫目的古埃及文明其实并没有什么神秘,不过是由早早进入农耕的人类群体几千年乃至上万年积累的智慧所造就(至少在5000年前,埃及就出现了文字及其载体莎草纸)。

[3]虽然就人类的智能而言,在狩猎(旧石器)时代也足以制作出陶器;长时间固定在某一地点上烧火烤肉,便会致周围的泥土生成“陶”的性质,但笨重易碎的坛坛罐罐,对经常需要迁徙的狩猎群体却是无甚价值的;若仅为盛水则可使用更为轻巧的木质(如竹筒、硬果壳)或皮制的容器——且早期人类总是会寻找有泉水供方便取舀的洞穴定居。这大概便是在旧石器时代的遗址中未能发现陶器的重要原因。

[4]考古发现的江西万年县天然形成的“仙人洞”,系1万多年前人类从旧石器时代(狩猎与洞居)转向新石器时代(农耕与陶器)非常典型的过渡形态文化遗址。主洞长60米、宽25米、高3米,两侧各有支洞,可容纳1000余人。在洞内发现距今12000年前目前已知的世界上年代最早的栽培稻遗存和原始陶器。

[5]早于半坡(仰韶文化)并与之相似的属于人类长期定居的村落遗址,近几十年来在我国不断被发现,主要有河南舞阳县贾湖(约8000年前)、内蒙古敖汉旗兴隆洼(约7500年前)、甘肃秦安县大地湾(约7300年前)、河南新郑县裴李岗(约7000年前)、浙江余姚县河姆渡(约7000年前)。参见李坤编著:《中国大考古》,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6]由属于仰韶文化的众多村落遗址看,其规模一般都控制在100户500人左右。按人均约占10亩地(住房、道路、耕地、林地、河流及其他用地)计算——500人约需占5000亩地,故早期每一村落的边界大致控制在2公里×2公里的范围之内(即4平方公里6000亩地左右)。而我们今天在中原地区所能看到的村落格局,已属一种由于人口暴增所形成的同自然环境不成平衡关系的非正常状态。

[7]地表积水量(包括海水)的多少取决于长时期大范围气温的高低。4000多年前地球应该又经历了一次持续数百年的高温及融雪性洪水期,极地及高原的冰雪大量融化致海平面抬升,海水大规模侵入陆地形成“海侵”现象;海退后便会致河道淤塞形成大面积的陆地积水——此时才具治水成功之可能性,而尧舜皆无功而退(古人无法远距离测定两端水面之高低,且海侵或海退均为一种时涨时落长时期的增减过程)。在各自独立的四大古代文明中,埃及和印度则几乎未受影响,则是由于其海拔均相对较高(即使南北极冰雪全部融化,海平面也只上升约7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