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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助学金申报通知

【摘要】:四、申报程序与所需材料1.根据统一公布的《陕西省2008、2009年基层人才需求信息》(附件1),学生自愿在各实施学校报名。

关于组织2008、2009届毕业生申报“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助学金”的通知

(2007年10月10日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教育厅发陕人发〔2007〕216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陕政发[2006]12号)、《陕西省“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助学金”实施办法》(陕人发[2007]141号),做好2007年“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助学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有志到基层建功立业的省内2008、2009两届毕业的普通高校师范或医学专业本科生(影像、检验专业大专生也可报名);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3.家庭困难,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4.毕业后愿意按照协议到基层从医从教;

5.本省生源优先、本县(区)生源申报本县区优先。

二、资助金额与时限

每生每年资助6000元(国家助学金受助生,在当年享受国家1500元标准的基础上,由省上再给予4500元资助)。师范专业按4年资助,医学专业按3-5年资助。学生在校期间以助学金形式资助,学生毕业离校后金额不变,以奖励金形式发放。

三、实施学校

2007年“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助学金”计划在以下学校实施: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延安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音乐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体育学院、陕西中医学院、陕西理工学院、西安医学院、西安文理学院、宝鸡文理学院、渭南师范学院、咸阳师范学院、商洛学院、安康学院、榆林学院。

四、申报程序与所需材料

1.根据统一公布的《陕西省2008、2009年基层人才需求信息》(附件1),学生自愿在各实施学校报名。报名时须填写《陕西省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四份),并提交村委会(城市社区)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校审核材料,提出推荐人员名单,经校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误后,组织被推荐学生填报《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助学)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4,一式四份);

3.10月底前各学校分别向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与省人才交流中心报送材料:(1)推荐学生汇总表;(2)学生填报的《陕西省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报名登记表》;(3)学生填报的《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助学)专项资金申请表》;(4)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5)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4.省人才交流中心将推荐人选通过中国西安人才网(www.xajob.com)、陕西省毕业生就业服务网(www.sxsbys.com)反馈各市、县(区);

5.12月15日前各市组织所辖县(区)参加省上举办的供需见面会,赴有关校园招聘,确定人选,并将结果报省人才交流中心;

6.经省振兴办审查同意,省人才交流中心将最终确定人选名单在中国西安人才网(www.xajob.com)、陕西省毕业生就业服务网(www.sxsbys.com)上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误后将结果反馈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与各高校;

7.各学校分头组织,学生与省人才交流中心签约,省人才交流中心向各学校划拨资金;

8.学校向学生发放助学金,负责日常管理,学生毕业时按协议派遣至省人事厅,省人事厅安排至各市县(区)。

五、有关要求及相关政策

1.接到《通知》后,各学校应尽快确定处室,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填写《陕西省承办大学生从医从教助学金申报表》(附件5),于10月20日前分别交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与省人才交流中心。

2.各有关单位应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学生报名。各学校重点做好在校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各市、县(区)人事局重点做好生源地学生与家长的宣传工作。

3.各市在组织县(区)选择确定人员时,要注意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充分调动县(区)人事部门积极性。各县(区)事前要主动与报名学生联系,积极参加省上举办的供需见面活动。对在陕南、陕北有关高校就学的学生,各市、县(区)自主赴报名相对集中的学校举行招录活动。最终人选应于12月10日前报省人才交流中心。

4.各学校要建立制度,加强对受助生的管理与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分别报省教育厅毕业生服务中心与省人才交流中心。

5.报名所填表格由各高校按照样本自行印制或在陕西省毕业生就业网(www.sxsbys.com)上下载。表格统一为A4规格。

6.《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中明确“对违反协议不到基层工作的学生,列入本人不诚信记录,由省人事厅予以通报并在网络和媒体曝光,本人退还全部赞助、培养费用,并不得在全省党政机关和财政供养单位就业”。

省人才交流中心联系人:杜直前

联系电话:029-85266013

传真:029-85243565

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李梁

联系电话:029-87338654

附件1 《陕西省2008、2009年基层人才需求信息》

附件2 《各高校从医从教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3 《陕西省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报名登记表》

附件4 《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助学)专项资金申请表》

附件5 《陕西省承办大学生从医从教助学金申报表》(www.chuimin.cn)

附件1:

陕西省2008、2009年基层人才需求信息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附件2

各高校从医从教助学金额分配表

附件3

陕西省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

报名登记表

姓    名_______

学    校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

陕西省人事厅印制

学校性质:□医学类  □师范类

备注:此表一式四份,逐级审批后,各学校、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省人才交流中心各留一份,反馈给市(县)人事局一份

附件4

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

(助学)专项资金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_______

学    校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

陕西省人事厅印制

备注:1.此表一式四份上报,逐级审批后,各学校、省人才交流中心、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省振兴办各留一份;

2.审批程序按照《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资金管理与使用办法》规定办理。

有关证明粘贴处:家庭困难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校学习成绩及表现鉴定等。

附件5

陕西省承办大学生从医从教助学金申报表

学校名称:              性质:□医学类 □师范类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学校自留一份,报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省人才交流中心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