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应届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各级人事部门要及时为其出具非应届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协助其办理报到、户口迁转等手续,到西部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将人事档案转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免费的人事档案管理。......
2024-06-29
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发 人社部发〔2009〕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团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实施和完善中央有关部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各专门项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专门项目主要包括:中央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教育部牵头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
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在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框架下建立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部际协调机制。办事机构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在研究确定计划、组织报名选聘、安排工作岗位、出台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沟通协调。各专门项目主管部门不变,仍按现有方式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就业工作联席会框架下也要相应建立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团委等部门组成的部门协调机制,并明确相关职责,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统筹组织实施工作。
三、各专门项目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按照现在各专门项目毕业生所从事的岗位,可参照本地乡镇机关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按月发放。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现有项目中高于此标准的,按现行标准执行。
四、各专门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从2009年起,按照当地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应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www.chuimin.cn)
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负责发放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由负责发放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发放。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要坚持“凡进必考”,并明确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县及乡镇机关要拿出一定职位,专门招考到村任职等专门项目的大学生。各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同等享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优惠政策。在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范围内,符合规定条件的,同等具有报考资格。
六、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参加各专门项目的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七、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享受国办发[2009]3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各主管部门要发挥本部门资源优势,积极推荐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就业。
各专门项目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各专门项目高校毕业生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各专门项目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的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八、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参加各专门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及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物价水平,适当调整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保证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按月足额发放,并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九、各专门项目主管部门要明晰职责,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各专门项目的选拔招募工作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筹组织实施。各省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各专门项目现行招募办法,统筹做好农村基层岗位需求统计,制定工作方案,分项目上报招募计划并分类组织实施。要注意总结、运用已有经验,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有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选编的文章
非应届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各级人事部门要及时为其出具非应届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协助其办理报到、户口迁转等手续,到西部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将人事档案转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免费的人事档案管理。......
2024-06-29
为做好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特做如下通知: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要加大投入,安排适当资金用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四)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在城市落户就业的政策。地方有关部门要简化手续,方便已落实就业岗位的高校毕业生落户,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先落户后就业。......
2024-06-28
各级人事、劳动保障、教育、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等部门,要根据《意见》和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印发的《贯彻落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分工方案》,通力合作,从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2024-06-28
为了加强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工作,让更多的毕业生到基地见习,充分发挥优秀见习基地的示范带头作用,经我省推荐,西安东方集团等6家单位被国家人事部批准为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现将人事部办公厅《关于批准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2024-06-28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工作。各市根据需求信息和省上下达的计划,编制本市的“三支一扶”计划。省“三支一扶”办将制定有关管理规定,作为日常管理的依据,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安全和健康。(二)省“三丈一扶”办对“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所产生的年度总体绩效进行评估并公布结果。......
2024-06-28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大力支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残疾人毕业生给予求职补贴。财政部门要通过就业专项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渠道,支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
2024-06-28
审核通过的学生可在网上下载《2008年陕西省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报名登记表》。六、有关要求与相关事项1.2008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助学金”工作是振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基层筹集人才和解决学生就业困难的有效办法,接到《通知》后各学校、各市县人事局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定科室与专门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保证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24-06-28
教育系统要把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作为重要职责,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各项相关工作。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遇到的新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2024-06-2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