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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权腐败与苏共垮台的深层剖析

【摘要】:特权腐败与苏共垮台的深层剖析由于苏共在世界政治发展史上的独特地位和重大的象征意义,再由于中共与苏共之间的特殊历史渊源,所以研究苏共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有着汲取经验教训的重要现实意义。因此,可以说党和政府内存在的普遍的特权腐败现象是导致苏共丧失民心、失去执政合法性基础,从而导致其垮台的主要内因。可以说,苏共的特权腐败就发端于斯大林时期苏共执政体制的建立过程中。

特权腐败与苏共垮台的深层剖析

由于苏共在世界政治发展史上的独特地位和重大的象征意义,再由于中共与苏共之间的特殊历史渊源,所以研究苏共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有着汲取经验教训的重要现实意义。十多年来,国内学者对苏共垮台的原因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基本上达成了“苏共垮台是各种合力因素的结果”的共识。然而,在诸种“合力”中(“戈尔巴乔夫的葬送”、“西方的和平演变”、“上层精英的自决”、“经济相对落后”、“斯大林模式的僵化”、“错误的改革路线”、“自由化的意识形态”、“人民的抛弃”等),孰为主孰为次却是见仁见智,不尽相同。

总结苏共垮台以后的许多资料和民意调查,笔者认为当时苏联的绝大多数人并不认为国内经济生活无可忍受,也并不想抛弃社会主义理想,更不想使苏联解体,他们要抛弃的是言行不一的官僚特权阶层及其他们所代表的严重缺乏民主的党政体制。因为他们从这些官僚特权阶层身上只看到了腐败的影子,而看不到任何党政体制自我改革、完善的希望;而与此同时,官僚特权阶层为使通过非法得来的权益合法化,也默认甚至暗中推动当时的“民主化”浪潮。结果是,苏共这个列宁亲手缔造的、历经战争考验、并曾取得国内建设辉煌成绩的大党、老党一夜之间解散消亡。因此,可以说党和政府内存在的普遍的特权腐败现象是导致苏共丧失民心、失去执政合法性基础,从而导致其垮台的主要内因。

一、苏共特权腐败的成因及其表现

1.苏共的特权腐败是伴随着苏共高度集权的执政体制以及官僚特权阶层的形成、发展而产生、泛滥的。

在前苏联社会,个人贪污受贿、权钱交易式的腐败,虽有但并不很严重。大量表现出来的是党政干部的特权腐败,也就是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凭借其政治地位和社会身份,垄断政治、经济等权力,并为谋取私利而滥用和异化这种权力。他们严重脱离群众,追求法律外的特权,严格按等级类别享受不为外人所详知的种种特殊待遇。在前苏共党内,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特权腐败已成为根深蒂固和习以为常的痼疾。

从历史上来说,俄国是一个封建专制历史很长的国家,封建残余思想如特权思想、等级观念、私有观念等根深蒂固。它又是通过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和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历史阶段,从封建集权制直接转变为无产阶级民主集中制的。这为它特权腐败的产生提供了历史的土壤。但是,作为一个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政党,一个以社会平等为己任的共产主义政党,在其长期执政中不仅没能逐渐消除特权腐败滋生的土壤,反而使特权腐败现象愈演愈烈,直至民心丧尽,这就不能不从苏共的执政体制中寻找原因了。

十月革命后,列宁十分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强化监督,在防范官僚主义的滋生方面作了一系列探索。列宁逝世后,斯大林却并没有使苏联的政治体制像列宁晚年所叮嘱的那样向民主化方向转变,相反,总的趋势是将原来就日趋集中的政治体制推向极端,形成了一套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这种政治体制的突出特点就是以党代政,个人集权,干部任命制绝对化和凝固化;同时又轻视法治、滥用暴力手段等。其带来的直接弊端就是执政党的权力由于失去制约和监督而无限膨胀,而失去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趋向腐败。

在斯大林时期,在干部政策方面可说是恩威并施:一方面实行高压政策,严加控制;另一方面,又赋予种种特殊待遇。干部特殊化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苏维埃社会的等级结构逐渐形成和固定。这时期,由于处于计划经济(即短缺经济)社会,物质生产还处于低水平,货币甚至被看做是资本主义因素,加上政治斗争的残酷性,所以从表面上看,个人贪污受贿、权钱交易式的腐败现象确实少见,但权力滥用和异化的变体——官僚特权却逐渐发展。特权腐败,也就是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垄断政治与经济权力,享有特权,脱离群众,与人民隔离,严格按等级分类享受不为外人所详知的特殊待遇。可以说,苏共的特权腐败就发端于斯大林时期苏共执政体制的建立过程中。

赫鲁晓夫在位时,曾作过限制干部特权的改革尝试(如废除“钱袋”制度、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和轮换制等),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触动斯大林时期形成的传统领导体制和执政体制,因而其忙乱的改革未能对干部特权造成实质性的冲击。勃列日涅夫掌管苏共大权后,一反赫鲁晓夫的做法,对干部队伍提出了“稳定”的口号,重设“钱袋”制度,容许他们享受高水准的生活和各种特权。在勃列日涅夫掌权18年的“停滞”时间内,官僚主义泛滥,特权和腐败现象日渐增多,“官僚特权阶层”终于形成。据俄国学者的测算,苏联时期联盟和地方两级的官僚特权阶层大约有75万人,加上他们的家属,约为300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5%。[1]

对这个时期的官僚特权现象,前苏联著名学者和政治活动家格·阿·阿尔巴托夫作了较为详细的描述:“在停滞年代,就这样使负责干部和担任高级职务的人最终形成一个特殊阶层(共和国、州、区的干部则形成自己的‘小阶层’)。这有点类似某种贵族制度。与荣誉相联系的终身制,享受高生活水平(至少按照苏联标准来看是如此)和各种特权(用品的供应、住宅的保证、医疗和休假,甚至丧葬……)。这个阶层和社会上其他人的鸿沟不断扩大。这是一个真正的越来越脱离社会的阶层:他们孤立地生活、治疗、休养,在这个阶层中往往形成自己的家庭、氏族关系——须知这个阶层的子女们在一起度过时光,互相认识,往往通婚。不仅如此,正是在停滞年代,迈出了下述合乎逻辑的一步:试图建立交权制度,或者叫做特权继承制度。也就是通过建立专收这些子弟的教育制度,然后通过一套任命和提升职务的制度来达到继承权力的目的。”[2]

2.苏共特权腐败开始表现在官僚特权阶层所享受的特殊待遇上,到勃列日涅夫时期,特权腐败愈演愈烈,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也成为其明显特征。

苏维埃俄国刚成立时,基于崇高信仰,掌握政权的革命者们都十分廉洁,“那时候领导人,尤其是党的领导人,过清教徒式的生活认为是理所当然的”。[3]十月革命初期,拥有调拨几百万甚至几千万普特粮食的权力的粮食人民委员瞿鲁巴因为饥饿而晕倒在人民委员会会议上,其崇高品质感动了所有人。因此,列宁亲自倡议在格拉诺夫斯基大街为病弱的国家机关人员设立“疗养食堂”,以作为在饥荒年代保证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员承受超负荷工作重压的必要措施。这种做法,人民群众是完全能够理解和接受的。可是,苏联经济形势好转后,“疗养食堂”没有取消,反而逐渐演变为苏共干部的特殊食品配给和其他生活方面的一些待遇。随着党政机关的不断扩大,配给面越来越宽,标准也越来越高。以至于,把配给的和用购货证买到的酒类、衣料、鞋套、鞋类及其他各种杂物拿来进行投机倒把,几乎成了高中级负责干部家庭正常生活方式的一部分。[4]

20世纪30年代初期开始,高级干部包括汽车别墅、仆役在内的一切家庭生活费用由政府开支已经成为一种“制度”。随着行政人员数量的增加,就出现了为各级干部规定的界线分明的待遇等级制度。斯大林还在官员中实行“钱袋”(即“红包”)制度,即装在信封里秘密发给领导干部的工资附加款,其数量按职位高低从几百卢布到几千卢布不等。可以说,此时,官僚特权阶层已初步形成。

1935年,对苏联满怀热爱之心的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应邀到莫斯科访问时,根据其所见所闻,认为苏联已经出现了“精英人物组成的特殊的共产主义特权阶层”。他甚至发现,连无产阶级伟大作家高尔基也被当做贵族供养起来,不知不觉地过着封建领主般的生活:在金碧辉煌的别墅里,为高尔基服务的有四五十人之多,家里每天有亲朋食客数十人。他在其《莫斯科日记》中评述道:“身为国家与民族卫士的伟大共产党人队伍与其领导者们,正在不顾一切地把自己变成一种特殊的阶级”,“宫廷中的达官显贵(即使应该得到这种恩赐)过着特权阶级的生活,但人民却仍然不得不为了谋取面包和空气(我想说的是住房)而进行艰苦的斗争”。[5]曾任美国驻苏联大使的戴维斯就认为,在苏联,“政府本身成了打上各种阶级烙印的官僚机构。如特权、高水准的生活等。实际生活表明,政府高级官员可以享受特别的高级生活服务,例如在克里姆林宫饭店为他们提供高级生活享受。这里从上到下都能发现阶级的迹象”。“党员构成了一个明显的特权阶层。”[6]

斯大林以后的时期,苏共的领导干部们继续享受高水准的生活和各种特权。这种对干部地位和待遇的充分保证和实际上的终身制,不仅助长了干部脱离群众的官僚习气,而且使追求权力成了目的本身。正如叶利钦在《我的自述》中所回顾的:“你在职位的阶梯上爬得越高,归你享受的东西就越丰富。……如果你爬到了党的权力金字塔的顶尖,则可享有一切。”[7]

不仅如此,相当一部分官员由于不满足于体制内的待遇,而公然地以权谋私,从而导致了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的蔓延。典型的如谢洛科夫大将,他是勃列日涅夫的私人好友,任内务部长17年,将内务部第一大型国家别墅和曾作为内务部迎宾馆的第八国家别墅据为己有。在其中的一个别墅里光地毯就一张叠一张地堆放了七层,连俄罗斯著名画家的油画都被放在了床底下。他把内务部从国外进口的9辆豪华轿车中的5辆分给亲属使用,还把一桩重大投机倒把案起获的价值25万卢布的赃品占为己有,等等。其鲸吞国家财产已到了无所顾忌的地步。而苏联时期各种腐败行为的集大成者当属勃列日涅夫的女婿丘尔巴诺夫。丘尔巴诺夫与勃列日涅夫的女儿加林娜·勃列日涅娃结婚时,就在莫斯科市内得到了一幢装修豪华的公寓和一幢宽敞的郊区别墅。此外,在勃列日涅夫的直接关照下,丘尔巴诺夫步步高升,当上了内务部第一副部长,后又被推选为苏共中央候补委员,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他经常以各种名目到苏联各地“视察”,所到之处,不仅大吃大喝,而且大肆受贿。几年时间,丘尔巴诺夫总共收受贿赂654 200卢布,约合105万美元。

勃列日涅夫后期,俄罗斯和各加盟共和国里的贪污腐化问题越来越严重,“渔业案件”、“索契案件”、“克拉斯诺达尔案件”、“海洋案件”、“乌兹别克贪污案”……都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强烈不满。勃列日涅夫去世以后,苏共的各届领导人都没有将特权腐败视为须解决的问题,对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也惩治不严,客观上造成了苏共党内腐败现象的蔓延。

二、特权腐败对苏共的危害

1.特权腐败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使苏共执政丧失了群众根基。

苏共是以“人民的选择”名义取得政权,并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党的旗帜的,长期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也使这种观念深入人心。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标榜“社会平等”、“党员干部是公仆”的政党,却在无所顾忌地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享受人民群众不知详细内情的特殊待遇,甚至于腐化堕落。这种情况是广大人民群众无法谅解的。正像格·阿·阿尔巴托夫所说的那样:特权腐败在苏联不仅造成了国家物质上的损失,“道德上的损失就更为惨重:社会分化加剧;经常遇到磨难的大多数人对那些不仅享受福利照顾而且享有种种特权、任意攫取不义之财而又逍遥法外的‘上流人物’的憎恨之情与日俱增,埋下了社会冲突的地雷,党、政府、整个领导的威信下降。”[8]苏共实行“民主化”、“公开性”以后,以往被人为掩盖着的腐败现象被大量揭露,人民所接受的社会主义的理想精神和道德标准迅速趋于崩溃,从而对苏共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并对其政党代表性和执政合法性提出了巨大疑问。正如叶利钦在《我的自述》中写的,“当人们了解到这令人愤怒的社会不公,并看到党的领袖不采取任何措施以制止党的高层人物对财富的这种不知羞耻的掠夺,就会失去最后一丁点的信任”。而“没有信任,也就谈不上有任何前途的、真正的改革”。[9]被苏共视为异己分子的叶利钦,可以说恰恰在这一点上代表了人民的心声。

1990年6月,《西伯利亚报》曾作过一次“苏共究竟代表谁的利益”的民意调查,结果令人十分吃惊:认为苏共代表工人的占4%,代表全体人民的占7%,代表全体党员的也只占11%,而认为代表官僚、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竟高达85%。[10]这说明苏共到此时已完全丧失了其执政所必需的群众基础。这就不难理解,苏共作为一个成立93年、长期执政达74年、曾有着光辉历史的政党,却是几乎在“一夜之间”骤然解散、消亡,而包括2 000多万党员在内的人民大众漠然旁观,没有和平示威,更没有暴力抗争,政权“交替”出人意料地顺利。解散苏共没有遇到任何抵抗,人民群众没有起来保卫共产党,党的各级组织也没有抵制,甚至中央委员会仅仅要求召开最后一次会议“宣布解散”也未获批准。就连后来重新成立的共产党组织也声称“并不想使前共产党复活”,因为它已经“名誉扫地”。

2.苏共特权腐败的主体——官僚特权阶层,为维护既得利益,他们不惜“自我政变”,充当了苏共垮台的真正推动者。(www.chuimin.cn)

这些官僚特权阶层的成员们,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只是视为口头上的东西。他们贪恋权势,贪图享受,化公为私,恣意妄为,客观上起着瓦解苏共的宗旨、败坏苏共的风气、消解人民群众对苏共的信任和支持的作用,并从根基上动摇着苏共执政的合法性;同时,他们为维护既得利益,极力反对和阻挠任何有损于他们既得利益的改革,扮演着积聚社会矛盾、造成社会积怨和引发社会动荡的角色。这个官僚特权阶层,是国有资产的隐性占有者和私人资本的隐性积累者,而当他们化公为私的量变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便会不顾一切地扯去最后一块遮羞布,成为公有制的最有力的摧毁者和私有化的最实际的推动者。

正如美国马萨诸塞大学经济学教授大卫·科兹所分析的:“在80年代末辩论苏联发展的方向时,由10万人组成的‘精英集团’开始作出选择性的思考:如果改革达到民主化,就会减少特权和权力;如果回到改革前的社会主义,虽有相对的特权和地位,但特权又受到原有的社会主义机制的限制,也不能积累过多的财富,更不能把特权和财富传给自己的子孙后代。”[11]这样,资本主义制度就成为了这些“官僚特权阶层”的理想选择。因此,苏共的垮台,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苏联既得利益集团的“自我政变”,是为了使他们长期以来通过非法手段占有的社会财富和各种权益合法化。苏联剧变后的进程证明,最大的赢家不是黑市倒爷,甚至也不是持不同政见者,而是过去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成员,他们摇身一变成了今天俄罗斯的新显贵。据俄罗斯广泛引用的俄罗斯科学院的一项权威性的调查材料显示,新的权贵中,旧权贵的比例竟超过了70%(见下表)。无怪乎美国一个专门研究俄罗斯问题小组的负责人弗兰克·奇福德对其研究作出了一个总结:“(前苏联)共产党是惟一一个在自己的葬礼上致富的政党。”

前苏联权贵阶层在新社会精英层中所占的比例

资料来源:H.B.彼得罗夫:《中央和地方的政治精英》,《俄罗斯监测:当代政 治档案》,莫斯科1995年第5期,第55页。[12]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由于中国共产党与苏共在理论与实践上曾存在着许多的类似之处,所以我们更应以苏共为鉴,警觉在我党产生特权腐败现象。纵观苏共的特权腐败,我们可以看到,苏共特权腐败的形成和产生根源于苏共长期以来形成的党政不分、高度集权的领导体制和执政体制。在这种严重缺乏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体制下,党和政府的运作缺乏公开性和透明性,干部的选拔任用脱离了群众的参与和监督,权力的行使更缺乏党内外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同时,干部们的生活也日益脱离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圈子,以至于形成了官僚特权阶层并最终发展成为既得利益集团。

在我党,毛泽东早在1945年就指出只有走民主新路才能跳出历史盛衰周期率,“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1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他又多次告诫全党“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领导人先后多次指出:“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途与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不能赢得最广大群众的支持,就必然垮台。”并强调要严加防范在党内形成既得利益集团。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我们必须一方面注意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建设好一个人民信仰的社会主义社会;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注意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并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使广大党员充分行使党内民主权利,使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努力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唯有如此,我们党和国家才能遏制特权腐败的产生,才能建设一个真正和谐美好的社会主义社会。

(宋镜明、李文删,原载《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第2期)

【注释】

[1]格·伊·利伯曼:《俄罗斯社会中的政治精英问题》,《社会政治杂志》1997年第5期,第79~80页。

[2]格·阿·阿尔巴托夫:《苏联政治内幕:知情者的见证》,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309~310页。

[3]斯维特拉娜·阿利卢耶娃:《致友人的二十封信》,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0页。

[4]参见格·阿·阿尔巴托夫:《苏联政治内幕:知情者的见证》,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311页。

[5]罗曼·罗兰:《莫斯科日记》,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7页。

[6]约瑟夫·E.戴维斯:《出使莫斯科》,红旗出版社1994年版,第95页。

[7]鲍利斯·叶利钦:《我的自述》,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129页。

[8]格·阿·阿尔巴托夫:《苏联政治内幕:知情者的见证》,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178页。

[9]鲍利斯·叶利钦:《我的自述》,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50页。

[10]《莫斯科新闻》1990年6月24日~7月1日。转引自王长江:《苏共:一个大党衰弱的启示》,河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70~271页。

[11]引自2000年5月17日和5月24日大卫·科兹在清华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的报告,参见《当代思潮》2000年第5期。

[12]转引自张树华:《过渡时期的俄罗斯社会》,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88页。

[13]黄炎培:《八十年来》,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版,第156~1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