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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的风险社会理论视角

【摘要】:风险社会理论视角下和谐社会的构建风险、社会风险及其理论风险一词在词典的解释是指“可能发生的危险”,或“遭受损失、伤害、不利或毁灭的可能性”。因此,规避社会风险,追求社会的和谐、安全与稳定,就成了人类社会的永久课题。社会风险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刺激了社会理论的创新。进一步说,风险社会的存在意味着风险的全球化。这些事件证明了“风险社会”理论的前瞻性,同时也给世人敲响了警钟。

风险社会理论视角下和谐社会的构建

风险、社会风险及其理论

风险一词在词典的解释是指“可能发生的危险”,或“遭受损失、伤害、不利或毁灭的可能性”。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将其等同于危险、灾难或发生的导致损失和伤害的不幸事件。关于“风险”一词的来源及其定义,目前学术界还无统一的认识。在1979年和1988年出版的《辞海》中都找不到,1990年出版的《汉语大词典》中也没有收录这个词。这说明“风险”不是古已有之,而且在汉语中使用的频率不高。在西方文化中,英语词典将风险(Risk)解释为发生伤害、毁损、损失的可能性(原文为instance of the possibility of meeting danger or suffering harm,loss,etc)。西方的一些学者如吉登斯等人认为,“风险”的概念早在17世纪就已经出现。它原是早期资本主义时期商贸航行的一个术语,意思是指遇上危机或触礁。它源于拉丁文Risicare一词,Risi之意是由希腊文中的cliff(山崖)派生出来的(Risicare一词被解释为“在山崖中航行”)。后来,随着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逐步发展,风险逐渐成为商业行为和金融投资中的一个日常性概念,并逐渐演化为“社会风险”的概念,其内涵和外延也随之得以拓展。

社会风险的存在具有客观必然性,它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其根源于人类自身的实践活动,并将贯穿于整个人类物质活动过程的始终。自古以来人类始终生活在一个充满风险的社会之中,像瘟疫、饥荒、自然灾害、战乱等时常发生,给人类造成了巨大的灾难和损失,时刻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安全。因此,规避社会风险,追求社会的和谐、安全与稳定,就成了人类社会的永久课题。特别是人类社会自进入工业化时期以来,科学技术取得了迅猛的发展,但社会风险却并没有减少,而是大大增加了。除了传统类型的风险外,各种新型的社会风险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与传统的社会风险相比,现代社会的风险在时间、空间、速度和规模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社会风险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刺激了社会理论的创新。其中以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奇·贝克(Ulrich Beck)、英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等为代表人物的“风险社会”理论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其风险社会理论的主要观点是:(一)风险是永恒存在的,人类社会没有绝对的安全。“任何时候都会有一些可能存在的风险,哪怕这些风险的可能性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时候,但仍然难以完全避免和排除。”[1](二)人类社会正处在从古典工业社会向风险社会转变的过程之中,这一转变正在全球范围内潜在地发生。“高风险性”已成为现代社会的一种典型特征。与传统社会中的风险相比,“风险社会”中的风险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不可预见性和迅速扩散性都日益增强。此外,它还不同于工业化时期以前人类所遭遇的各种自然灾害,因为那些自然灾害是由外在因素而非人为因素导致的,而“风险社会”中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类的认识和决断导致的,也就是说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如生态风险、核风险、化学风险、基因风险等。因此,其又具有人为性或社会性。(三)现代社会风险是由于社会进步所带来的副作用与负面效应,特别是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带来的副作用和负面效应。其根源的实质是现代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社会制度能够应对各种风险,同时它又将不断地产生出新的进一步的风险。(四)在全球化时代的背景和条件下,社会风险能够跨越时空的限制。一些局部的危机或突发性事件往往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向外扩张,从而引发成全社会甚至全球性的灾难。进一步说,风险社会的存在意味着风险的全球化。(五)总体上风险是不能根除的,但对于某个具体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通过风险的精确推算,通过一系列的信号灯和指示器,我们现在就可以对未来的灾难未雨绸缪,制定出关于预防预警、事故赔偿、善后处理等一系列预案,从而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2](六)现代社会的风险具有双重性。辩证地说,风险既具有消极的一面,又具有积极的一面。人们往往只看到其负面,而忽视其积极因素。从积极的角度来看,风险常常和机遇相伴相随。风险的存在警醒人们不能为所欲为,同时给予人们选择生活和发展的机遇与期望,从而激活了社会的生机与活力。

自“风险社会”理论提出以后,一直为一连串的大灾难和危机的发生所佐证,像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的核泄漏事故、英国的疯牛病、拉美金融风暴、东南亚金融危机、美国“9·11”恐怖主义袭击、SARS的流行、伊拉克战争及欧美大停电等。这些事件证明了“风险社会”理论的前瞻性,同时也给世人敲响了警钟。“风险社会”理论与概念的提出对分析和应对我国经济社会结构转型时期和谐社会的构建所遭遇的风险具有很大的启发性:它不仅有助于我们确认当代各种社会风险的性质,而且有助于我们从一个新的角度来全面认识当今社会的总体特征,自觉反思和把握正在推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事业的进程。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主要风险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并把“社会更加和谐”[3]作为要实现的六项具体目标之一。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则更加旗帜鲜明地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4]。从社会安全运行的角度上讲,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上就是要努力消除各种隐性或显性风险,缓解社会张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以及人与社会的和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第一,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风险。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财富的总量实现了巨大的增长。然而在执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政策的过程中,我们往往看重效率而忽视公平,各种税收调节制度和其他分配制度没有及时跟进调整,导致社会贫富之间的差距扩大,社会不公平现象也愈来愈严重。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统计的数据表明,目前反映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的基尼系数为0.45,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和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和消费的份额则高达50%,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了合理的限度。基于收入差距悬殊之上的社会利益的急剧分化,就会直接导致社会利益群体之间产生不信任、不合作、相互仇视甚至是剧烈的对抗和冲突,社会和谐和稳定的根基就会受到严重削弱,社会就会动荡不安,党的执政地位最终也会受到威胁。

第二,就业压力增大的风险。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劳动力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也是就业压力最大的国家。目前,我国城乡过剩劳动力总量达1.5亿之多,隐性失业和显性失业问题都比较严峻。从失业群体所涉及的范围来看,除了工人、农民大量失业之外,一些专业人才如大学生群体等也开始失业。此外,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破产机制的正常运行,就业机制的转变,农村耕地的减少,再加上企业、机关冗员问题的解决,我国失业人口还将呈不断上升趋势。失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安定和政治民主以及深化改革开放的严重障碍,是潜藏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个巨大的社会风险。

第三,社会不正之风恶化的风险。我国社会目前正经历着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这场变革导致了剧烈的社会震荡,并由此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失常现象。在经济生活领域里的不正之风主要如欺行霸市、偷税漏税、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招摇撞骗坑害消费者的行为等,违背了市场价值法则和基本道德准则,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在政治生活领域,由于法制的不健全和监督的缺失,一些领导干部贪污腐化、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这些腐败行为为社会不正之风起到了消极的示范效应,不仅毒化了社会风气,而且还降低了政治制度的权威性。在社会生活领域内的社会不正之风集中表现为社会公德水平的下降,像惟利是图、为富不仁、社会公益心和正义感淡漠、坑蒙拐骗、投机取巧等。社会风气的不正,淡化了主体性社会意识,削弱了全社会的凝聚力,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加大了执政党整合社会的成本与代价。

第四,群体性事件逐渐扩大化的风险。近几年来,群体性上访事件和对抗政府事件呈现持续上升趋势,特别是2004年下半年,在重庆、四川、河南等地发生的大规模群体事件,一再引发社会和高层的高度关注。这些事件,直接反映出社会的分化程度和部分社会群体对政府官员的不满和抵触。造成群众上访和有规模对抗政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下岗失业、司法不公、环境污染、经济纠纷等;深层次的原因是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严重滞后,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政府职能出现严重的错位、缺位和越位现象。当然,与政府决策失误导致群众利益受损而引起不满也有关系。此外,有些政府部门官僚主义作风比较严重,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劳民伤财,这也是诱发群体性事件的一个导火线。

第五,社会治安不断恶化以及各种灾害事故频繁发生的风险。目前,我国社会治安大局总体稳定,但依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刑事犯罪、暴力犯罪、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等各种犯罪总量仍在高位运行。据了解,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471.8万起,比去年上升7.4%,特别是刑事案件总量居高不下,爆炸、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少数地方黑恶势力活动仍很猖獗,多发性侵财案件持续上升,严重影响了人民的安全感。此外,主要因管理问题而造成的各种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据新华社报道,全国平均每天发生7起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每3天发生一起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每个月发生一起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每年因事故造成70多万人伤残,给近百万个家庭带来不幸,经济损失达2 500亿元。

第六,民族分裂主义、恐怖主义、邪教等各种邪恶势力对我国政治安全带来的风险。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受到世界民族主义思潮的影响,在我国新疆、西藏等边疆地区,一些境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与境内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相互勾结,他们打着“族群”、“宗教”、“人权”的幌子,在境内不断制造骚乱和暴力事件,企图实现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与世界其他国家一样,处在转型期的中国也面临着国际恐怖主义以及内生型的恐怖主义的威胁,其中特别是以“东突厥斯坦”为代表的、以中国为直接敌对目标的国际恐怖主义组织。此外,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转型期国内外因素的影响,尤其是改革开放中负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的邪教问题由过去的隐性转变为显性,邪教已由过去的局部、个别现象,急剧发展成为具有显著破坏力的普遍现象,像法轮功等。以上这几大邪恶势力不断伺机制造事端,危害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秩序,已成为威胁国家政治和谐的一大因素。

第七,构建和谐社会还面临着日益全球化的风险。人类已经进入全球化时代。它的正面作用可以使一个社会迅速享受世界经济发展的成果,但它也产生了很大的负面效应,随之也不断地涌现出各种全球性问题,如毒品、核扩散、恐怖主义等,这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回避的。就中国而言,加入全球化进程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全球化进程是与社会经济转型同步进行的,这就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风险更加复杂、多变。特别是加入WTO后,经济领域内的风险尤其是金融风险对我国的国际安全威胁加大。国际资本市场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就会殃及我国。当然,除了经济风险外,全球化还会带来政治风险、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等。

第八,来自自然界的风险也不容忽视。自古以来,自然灾害就是危及社会安全、破坏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我国地域广大,地形复杂,自然灾害历来十分严重,像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水文灾害、生物灾害等几乎每年都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惨重的损失。尽管党和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每年都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防灾救灾,但其仍是中华民族的心腹大患。特别让人忧虑的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多,再加上对环境的人为破坏,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生态环境逐步恶化,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愈来愈高,危害程度日益严重,其中人为因素导致的自然灾害猛增,如工业污染造成的环境灾害、不合理的开采和工程建设造成的各种地质灾害等。(www.chuimin.cn)

除上述风险之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构建和谐社会还面临着其他风险,如腐败、劳资冲突、性别比例失调、人口老龄化问题等。这些风险盘根错节、相互交织,使此阶段的中国社会处于一种高风险的状态。

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应对社会风险

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社会风险主要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因此只有在改革开放和发展中采取积极、可行的应对办法,社会风险和社会问题才能够得到解决或者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有效缓解,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才能够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积极应对社会风险,应当抓住这样几个重要环节。

第一,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努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与实现公平与正义,既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当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利益结构和利益关系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加剧,在社会生活的一些领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以及社会阶层成员之间的差距拉大,这些现象的背后都或多或少地与社会不公正相关联,严重影响了社会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因此必须要建立健全利益整合机制,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从政治层面上讲,维护与实现公平正义,就是要完善法律制度与政策措施,逐步建立以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扫除影响正当竞争和合理流动的制度性障碍,促进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从经济层面上讲,维护与实现公平正义,主要就是加大对收入差距的调控力度,通过税收政策和分配制度等手段调节过高收入,依法限制或取缔像垄断收入、偷税漏税、权力寻租等各种非法收入,同时,依靠财政或运用二次分配等措施,加大对弱势群体和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防止因收入差距过大而导致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从而消除或弱化社会对立和排斥,促使社会良性运行,协调发展。

第二,加强社会管理和建设,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目前,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沿用过去以行政管理为主导的社会管理体制,这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是不相适应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以及胡锦涛在《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对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问题提出了重要思路和对策。我们要按照《决定》和《讲话》的指示与精神,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更新管理观念,积极学习、借鉴世界各国在社会建设和管理方面积累的一些具有普遍性的有益经验,不断改革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进一步提高党和政府管理社会的效能的同时,还要善于通过村民自治、社区自治组织、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组织以及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和各类群众代表会议等,形成社会管理的整体合力。

第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随着社会的转型,由于社会分化的强度、速度、深度和广度比以往任何时刻都要深刻,而此期间相对应的社会整合力量过于滞后或弱化,以致新的社会矛盾大量聚集。这些矛盾不仅涉及的领域和范围日益广泛化,而且还呈现出尖锐化的趋势,对抗性和突发性较以往社会明显有所增加。总的来说,这些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而且比较集中地表现为由利益关系引发的矛盾,带有社会变革和转型时期的明显特征,但这些矛盾如果不能得到有效及时的化解而任其积累和发展,就会对和谐相处局面的形成,对社会的稳定造成损害甚至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因此,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我们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主要内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为处理和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提供了新思路。

第四,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是人口、资源、环境等瓶颈约束最为严重的一个关键时期。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开发以及缺乏环保意识,导致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各种自然灾难频繁发生,这不仅影响到经济的增长、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对未来社会的生存与发展造成极大的威胁。为此,我们必须要改变传统的发展模式,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统一。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在全社会进行生态安全意识教育,进一步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方式;同时,还要加强生态安全的立法和执法工作,建立国家生态安全预警、防护体系以及统一的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努力把我国创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

第五,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构筑社会精神,发挥价值整合和凝聚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转型期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运行中的“道德失范”现象也愈来愈严重。道德失范是一种有能动力量的社会破坏力量,它不仅不断地侵蚀着“失范者”自身的价值观念,而且还将对社会其他成员的行为与观念产生消极影响,甚至会以一种不可低估的力量对社会价值体系提出挑战。如果任其发展,就会妨碍经济增长,威胁政治稳定,破坏社会团结,增加社会风险。克服道德失范,整合各种道德价值观念,为转型期社会和谐构筑一种可以支撑的社会精神,增强社会和民族的凝聚力,必须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增强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主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构建新型、文明、健康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道德文明基础。

第六,加强对社会风险的控制与管理,提高防范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当今世界,令人瞩目的各种突发事件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自然灾害、恐怖事件、疾病传染以及群体性事件首当其冲。如果不对其加以有效的控制与管理,它们就必定对和谐社会的建设造成巨大的危害,因此,有效地防范与应对这些风险是我们党和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2003年,一场突如其来的SARS危机使我们经历了一次严峻的考验,虽然我们取得了抗击“非典”的伟大胜利,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痛定思痛,这次危机事件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暴露出了我们在这方面的许多不足之处,如风险意识和预防意识淡薄、缺少应对风险的常设机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物资储备、技术准备、公民风险教育等。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我们必须树立和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要建立一套完备适用的风险管理系统,加强对社会风险的控制与管理,努力提高防范和应对能力。风险管理系统可由几个方面组成,即风险识别(风险预测)、风险分析(确定风险的驱动因素、分析风险来源)、风险评估(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评估)、风险计划(制定风险管理方案)、风险跟踪、风险应对(做出反应、执行行动计划)以及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监督与评价风险管理效果。这样,才能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的挑战,才能保障社会的长期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

(宋镜明、周术国,原载《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

【注释】

[1]乌尔里希·贝克:《从工业社会到风险社会》,《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3年第3期,第27页。

[2]乌尔里希·贝克:《从工业社会到风险社会》,《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3年第3期,第33页。

[3]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2年11月8日。

[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人民日报》200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