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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视野下的思想政治教育:概括接受规律与意义

【摘要】:三、用接受主体需要概括思想政治教育接受规律的意义说明第一,物质利益需要是人们社会行为的最终动因,契合满足接受主体物质利益需要是思想政治教育接受的最根本的原因,强调物质利益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遵循,也是对以往思想政治教育忽略物质利益的纠正。

三、用接受主体需要概括思想政治教育接受规律的意义说明

第一,物质利益需要是人们社会行为的最终动因,契合满足接受主体物质利益需要是思想政治教育接受的最根本的原因,强调物质利益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遵循,也是对以往思想政治教育忽略物质利益的纠正。实践表明:思想政治教育什么时候契合并满足主体物质利益需要,思想政治教育就容易被接受,思想政治教育效果就明显。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战争年代卓有成效,开展得轰轰烈烈。究其原因,在于具有共产主义思想的优秀分子启发了群众的觉悟,使他们认识到:地主阶级、资本家的剥削并非天经地义。通过革命的手段,打碎的是枷锁,获得的是整个世界。革命可以改变受剥削、受压迫的命运,获得丰厚的利益。物质利益的引导与刺激,使革命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早在井冈山时期,针对只知道向群众要粮要物要人,丝毫不顾群众疾苦、不关心人民大众生活痛痒的错误倾向,毛泽东同志提出了“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的主张,指出一定要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从关心柴米油盐等基本的生活物资做起。通过具体的事情,群众就能认识到我党是真正为群众谋利益的,从而从内心理解和接受我们党的政治号召,在行动上紧紧团结在我党的旗帜之下。“打土豪,分田地”这句政治口号,是广大穷苦百姓切身利益的集中体现,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同,很快就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土地大革命高潮。延安时期,毛泽东再三强调:党的领导权不能靠“脸红脖子粗”去争,而要靠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包括领导人民群众进行坚决的斗争并取得胜利和给群众看得见的物质福利。在轰轰烈烈地开展大生产运动的同时,实行了减租减息、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等一系列协调抗日的政治、经济政策,有效地减轻了民众的负担。以利益的认同为基础,人民群众形成了对“共产党民族独立与解放的希望,是劳苦大众的救星”这一价值理念的普遍认同,在艰苦卓绝的八年抗战中,出现了“妻子送郎上战场、父母送儿打东洋”的感人场面。解放战争时期,在解放区,老百姓通过土地改革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主动响应“保家保国保饭碗”的口号;在部队,以“诉苦三查”为核心内容的“新式整军运动”,把个人命运与阶级、国家命运联系起来,把个人利益升华为阶级和民族的利益。广大人民和人民的军队认识到“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乃是根本的利益所在,出现了弱小的人民军队打败蒋介石800万军队的奇迹,加速了革命的进程。抗美援朝时期,政治教育针对新中国建立后,老百姓普遍存在“建设小家园,过好小日子”的心理,引导大家认识到援助朝鲜,就等于保卫自己的国家;有国才能有家、卫国才能保家的道理,利益关系的深刻认识激发了全国人民“保家卫国”的热情与积极性。

革命战争年代,我党、我军重视群众利益需要,从人民群众物质利益认同出发,引导升华到价值认同,取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激发了官兵英勇善战的政治热情,从而赢得了一次次辉煌胜利。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过多地强调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吃大锅饭,忽视个体利益,提倡禁欲主义、苦行僧主义,把寻求个人利益看成是资本主义,要“割掉资本主义尾巴”,否定接受主体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一味地强调尽义务,讲奉献,严重挫伤了接受主体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积极性。可见,国家利益、集体利益虽然也包含着个人利益,但发展到极端时,会危害到个人利益。改革开放后,西方价值观念的冲击、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极大地促进了人们自我意识、主体意识的觉醒。市场经济把个人奋斗与物质利益直接挂钩,极大地激发了人们生产的积极性,生产力飞速发展,社会财富像潮水般涌流。综合国力的提高、国际形象的提升、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使接受主体更加自觉地认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表现出更高的接受积极性。物质利益对人们的巨大刺激作用、对社会生产发展的巨大进步作用已经彰显。

实践生动地说明,物质利益不是洪水猛兽,而是个好东西。但在人们的潜意识里、思想政治教育中,人们还是不敢公开地、名正言顺地、大讲特讲人们的物质利益,还是过多地强调义务,这和我们的历史传统密切相关。在义与利的关系上,中国古代普遍的价值取向是重义轻利。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认为义利是判断君子与小人的标准。孟子重义甚于孔子,当生与义发生矛盾、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时,要“舍生取义”。董仲舒提出“证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强调正义不谋利,明道不计功,只讲道义,不讲功利,把利与义完全对立起来。这一思想对后世产生了很大影响,宋明理学进一步发展,形成了“存天理、灭人欲”的禁欲主义观点。这种观点把重义轻利的思想发展到了极端,达到了完全否定利的荒谬地步,此传统对人们的影响根深蒂固,今天我们还往往把讲物质利益和功利主义利己主义,与思想道德觉悟低联系在一起。合情合理合法的物质利益是社会应该提倡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合理地讲物质利益比空谈共产主义道德更现实,更能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说明了这个道理。讲物质利益是不是就是道德觉悟低呢?不讲物质利益,只讲贡献奉献,那是一种觉悟,但适用于个别人,不具有普遍性。毛泽东说,革命就是让人民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奋斗。能够认识到自己的物质利益被别人掠夺,争取自身利益本身就是一种了不起的觉悟。不争取自己的利益,不维护自己的利益,利益被侵害依然不吭不哈,才是没觉悟的表现。享受与自己义务相一致的物质利益,尽一份职责,享受一份利益,也是一种觉悟。讲清人民群众的利益,尤其是物质利益,破除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的、迂腐的观念,需要我们在思想上解放,在理论上澄清,在法律制度上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依法保障人们的物质利益。不讲少讲物质利益,只讲责任义务,违背了人的基本需要,违背了人的天性,这样的思想政治教育不会被接受,更谈不上有好的效果。

第二,契合满足主体需要,有利于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的统一。从接受主体需要出发,我们还会发现接受主体之所以对思想政治教育漠然、抗拒,其原因在于目前思想政治教育仍然过多地强调其社会价值,即思想政治教育对社会发展和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所起的作用,而忽视其个人价值,即它对受教育者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对个人利益的实现,对人生的实践所具有的直接或间接的意义,这是造成许多人对思想政治教育不感兴趣,不能接受的主要原因之一。虽然社会价值包含着个人价值,承认思想政治教育对党、国家和社会有价值,就意味着间接承认它对我们社会中的每个人有利,但并不意味着可以用社会价值来取代个人价值。离开个人价值,社会价值很难讲清楚。社会不是抽象的东西,它是由一个个现实的人所组成的,如果脱离开具体的人,完全抽象地讲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价值,就会把这种价值变成空洞的,似乎与每个人无关的东西。长期以来,尽管我们十分强调思想政治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用“生命线”“中心环节”“优良传统”来概括它的价值,但在一些普通群众的眼里,思想政治教育再重要,也是党和国家的事情,是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事情,而不是每个人的事情,与他个人无关,似乎思想政治教育只能给教育者带来好处,对自己却没有什么好处,有时甚至觉得不但不能带来好处,还束缚了自己,所以对思想政治教育敬而远之。人们之所以有这种感觉,显然与我们撇开思想政治教育的个人价值而孤立地、抽象地讲它的社会价值有关。如果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接受者都持有这样的看法,那么不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如何努力,都难以达到被受教育者接受的效果。

今天,提出思想政治教育的个人价值问题尤为重要。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和态度具有明显的个体利益的取向。人们对于自己有利的事情就愿意去做,而跟自己无关或于己不利的事情就不愿意去做。我们要承认这一现实,把思想政治教育所包含的个人价值揭示出来,让人们意识到思想政治教育不是一种外来的甚至是强加于人的东西,它与人自身的需要和利益是一致的。接受教育是人的一种权利和需要。人不仅需要接受实用的知识技能的教育,而且也需要接受思想精神方面的教育,这对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是同样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更为重要。那种认为接受知识技能的教育是一种权利,而接受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义务的看法是一种误解。

从主体需要出发讲思想政治教育的个体价值并不意味着否认或淡化社会价值,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是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两个重要方面,本应该结合起来。

第三,契合满足主体需要,意味着当前思想政治教育情感缺失现状亟待改变。从思想政治接受主体需要出发审视当前的思想政治教育,会发现情感缺失是当前思想政治教育接受效果差的重要原因。具体表现为在目标定位上高、大、空,在内容体系上过于强调政治功能、社会功能,而忽视了接受者的内在需求,尤其是情感需要;在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上,主要考察受教育者思想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注重于受教育者行为是否合乎规范,而没有注重他们的内在情感和信念是否发生了改变。即使是对受教育者行为的考察,我们也往往是采取简单的量化方式,如受教育者参加了多少次活动、上课有没有缺席或迟到等,而对于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之后,受教育者的责任感、奉献意识、理想信念等有没有得到发展或增强,并没有真正得到足够的关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活动过程,主要侧重于传授知识、培养能力,钟情让受教育者死记硬背,而不是运用情绪和情感的感染性功能、弥散性功能、激励性功能和动力性功能,来促进受教育者对思想政治理论观点的认同与接受;教育者与接受者关系上,片面地强调教育主导作用和权威性,缺乏平等和民主,对接受者的思想、民主与权利、个性隐私与尊严、学习潜能等视而不见,情感沟通交流很少甚至没有,有些教育者仅仅把教育当成完成任务,受教育者也把接受教育当成完成任务。两者关系疏远,情感隔阂,难以步入一个相容而和谐的世界;在教育方式方法上,我国思想政治教育长期把受教育者当成一个需要教育者塑造和注入的“容器”,而不是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情感的人。在这种教育方式下,教育资源被教育者掌控,教育者的权威不容置疑,单纯填鸭式的灌输成为唯一的手段。教育主体把接受者当做一个固定不变的“靶子”,认为依据思想政治教育强大的力量,就可以把既定的思想、知识、要求、规范像子弹击中靶子那样迅速而有效地灌输到他们头脑。思想政治教育者在大多人的眼睛里,不再是一个传道、授业、解惑,可亲可敬的育人者,而是一个板着面孔的说教者。蕴含着深刻情感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变成了一个单纯的知识传授过程。这种教育方式,不仅忽视了教育者的情感投入,更重要、更危险的是它忽视了作为主体一方的接受者的情感投入。思想政治教育不仅是知识教育过程,更重要的是思想价值观形成的过程,后者的有效性依赖的是受教育者的体验和体验的深度,也就是说,任何来自外部的教育影响要达到预期的目标都必须经过人的体验。受教育者的受教过程,是在教育者教育影响下自主建构的过程,无论是认知水平的提高还是知行转化的完成,都是受教育者自我选择、自我评价、自我改造、自我修养,并根据自己的道德状况进行自我反馈、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的结果。强制性的灌输方式忽视的正是受教育者的情感的体验。目标的空而大,内容的政治化,评价标准的单一化、功利化,教育者的高高在上、教育方式方法的单调枯燥,难以与受教育者情感发生共振,产生共鸣,后果只能是“你讲你的”“我做我的”,教育者在唱独角戏,自言自语,无人应和;受教育者产生“虽是真理,于我无用”的感受。总之,由于缺乏情感的参与,本应自愿接受的双向建构过程,变成强制灌输的单项通道,非认知性障碍阻隔,往往造成浅度接受甚至零接受、负接受。

思想政治教育说到底就是做人的工作,就是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思想政治教育是育人的工作,而非制器。人是有思想、有感情、有个性、有精神世界的,忘记了人有思想、有感情、有个性、有精神世界,就失去了一切。我们一切的工作都是为了人,都是以人为出发点,以人贯穿于各方面及其始终,何况是直接培养人的教育。爱是教育的基础,是情感的桥梁,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心与心的呼应,情与情的交流,思想政治教育是充满感情,充满爱的事业,没有爱的播种,就不会有情感的结晶,思想政治教育就会苍白无力。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情感投入尤其重要。教育者首先要“动之以情”,才能达到“晓之以理”。那些对教育事业倾注了无限热爱的教育者,善于挖掘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中富有情感的题材,采取能触动接受者接受的情感隐性渗透方式,往往受到接受者的欢迎。运用情感教育,就是要真正关心、尊重、信任和理解受教育者,想受教育者所想,急受教育者所急,关心受教育者的学习、生活、思想,既做良师,又做益友,“动之以情”唤起和引导受教育者的积极情感,彼此进行沟通,及时发现受教育者身上的闪光点,因势利导,使他们得到愉快的情感体验,保持良好的情绪状态,精神振作,情绪饱满,使受教育者感应出奋发向上的精神,振奋人心,引起受教育者的共鸣,激发其内在的积极性。因此,教育者要尊重并满足受教育者的情感需求,实现教育双主体情感的融通,从而使受教育者在情感上认同并接受教育内容。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内容、方式理应从人出发,教育过程理应充满人情味,重视以情感人、以情育人,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目的。

第四,从接受主体需要出发审视思想政治教育,有助于改变目前僵化的主客体教育模式,建立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特别强调人的主体性。认为人与世界的关系是以人的存在为前提的,人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主体”,而整个世界则是人改造和认识的对象,也就是“客体”。主客体关系是以“我”的存在为前提的,这也意味着“主体”对“客体”具有逻辑的先在性,这种逻辑的先在性是说主体在“逻辑”上先于客体而存在,这并不与唯物主义的物质先于意识相矛盾。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凡是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人都具有主体性,即教育者与接受者都是主体,当然教育者和接受者是有区别的主体。教育者的主体性体现在主动性、主导性和创造性上,体现在制定教育计划、确立教育方案、选择教育手段和内容与方法上;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体现在积极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环节上。

在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中,通常认为教育者是主体,不考虑受教育者需要,忽视、抹杀了接受者的主体性,甚至把受教育者当成与教育资料一样的客体。在这种主客体模式中,教育者是主体,接受者被视为可雕刻的“石头”,两者在属性上是不同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教育者与接受者由于存在知识经验的差距,教育者常常以此差距为自己的优势,建立自己的权威地位。由于接受者被当做客体,其人格、尊严、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经常被视做打造的工具、被填充的容器,其能动性被否定。这种不平等性很可能导致受教育者被边缘化,在这种模式下,思想政治教育接受效果是不会令人满意的;正是因为把接受者当做客体,教育者通常根据自己的思考来确定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根本或很少考虑接受者的实际情况,很少关心他们的内在需要及成长渴望,在接受者看来,这样的教育内容是那样的高大、遥远、虚无缥缈、听起来是那样的刺耳,这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如同谈“玄”,无法穿透接受者的心灵,缺乏应有的感召力;在这种模式下,教育者通常采用两种方法进行教育,一种是“我说你听”式的单向输出、单向影响的方法,于是“独语”现象司空见惯;另一种是“我打你通”,用权威来征服、改变受教育者,具体表现为对教育者提过高的要求,达不到要求就采用体罚、侮辱人格、强迫反省、精神威胁等方法。这种“填鸭式”的方法具有明显的霸权性、高位性、控制性、奴役性,有明显的简单化倾向。在这种模式下,接受者成了“美德之袋”,任凭教育者填充。这是一种僵化的、不人道的方法,令人难以接受;在这种主客二分法的模式下,由于受教育者仅仅被当做客体,被看做是教育者可加工、可塑造的“产品”,而“产品”是可以批量按照标准生产的,教育者的目标就是生产标准化的“产品”,因此教育目标整齐划一,对受教育者的要求是“一刀切”。在这种目标的指导下,受教育者被培养成同一模式的“产品”。这些“产品”以后又生产出与自己完全相同的“产品”,如此恶性循环,人的个性消失殆尽,整个思想政治教育将出现千人同声、万人同语的可怕局面。

主客体思想政治教育模式要摆脱困境,冲破围城,就要重视接受者需要,把受教育者真正当做主体,建立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模式。主体间性,指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相关性、统一性、协调性,强调自我与他人、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主体间性不是把自我看成单子式的个体,而是看成与其他主体的共在,主体间性意味着双方的共同了解,不仅了解自我,而且了解“他我”;意味着交往双方的彼此承认,承认“他我”与自我有相同的地位、权利;意味着双方人格平等和机会平等,反对强制和压迫;意味着双方注重交流、讨论、对话,说服;意味着交往双方必须遵守共同认可的规范,这一切都是对主客体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的一种突破。主体间性以人的主体性为基础,没有人的主体性,也就没有主体间性。在主体间性教育模式下,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主体在政治、法律、人格上都是完全平等的,双方都要尊重彼此的人格。作为教育者来说,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挖掘受教育者的主体潜能,塑造受教育者的主体人格,使受教育者这一主体真正实现自教自律。作为受教育者来说,要以尊重教育者的主导地位为前提,没有教育者的主导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思想政治教育。我们强调受教育者需要、强调其主体性,绝不是掩盖教育者的主体性,也绝不是把教育者当成客体。“文革”期间,红卫兵的主体性得到恶性张扬,而作为教育者的一些老革命、老专家、知识分子等被当做改造的对象,教育者成为客体,受教育者成为主体的状况,导致“文革”期间思想政治教育失去了方向,内容出现了真空。思想政治教育成为自发、自流的群众运动。看来,强调教育者或受教育者单方面的主体性,都是一种极端思维,而我们在前面大量论述受教育者的主体需要,只不过是在主客体教育模式下的一种矫枉过正,并不是说从教育者主体这个极端又滑向受教育者主体这个极端,这方面的教训我们应该吸取,从而建立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模式。

第五,从接受主体需要出发,我们会发现获取知识追求真理是人们不竭的动力。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接受主体获取知识的动力越来越强,渠道越来越宽。思想政治教育无疑是接受主体获取知识的渠道和途径之一。思想政治教育是人类在改造主、客观世界中获取的知识积累,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积淀和系统总结。在知识经济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内容、形式、方法和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中,必须进一步增强知识教育含量,增大信息量,彰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真理性魅力,克服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大话、空话、套话”连篇的现象,满足接受主体获取知识追求真理的需要。增加思想政治教育的知识教育含量,也有助于促使接受主体形成新型的学习观和价值观,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总之,从主体需要出发,契合并满足主体物质利益需要、情感需要、获取知识追求真理的需要及参政需要,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接受、提高接受效果;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实现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的统一;有利于改变主客体关系,建立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最终有利于实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目的。

【注释】

(1)张耀灿著.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3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40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86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439(www.chuimin.cn)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130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260

(7)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1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574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926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103

(11)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726

(12)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46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409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56脚注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85

(16)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11

(17)斯大林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99-200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69

(19)列宁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255

(20)16—18世纪西欧各国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5:162,163

(21)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548

(22)[美]伯纳德·韦纳著.人类动机:比喻、理论和研究[M].孙明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