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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茶馆:城市休闲方式的社会属性

【摘要】:马克思将之归为劳动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12]在马克思看来,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正是在此基础上才会产生为满足社会交往需要和精神需要而进行的社会活动和精神文化活动。

1.1.2 休闲的社会属性

中国著名的思想家于光远对“玩”有一个精辟的概述:“玩是人生的根本需要之一。如果母亲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的话,那么,玩具就是人类的第一部教科书。”玩,或者说休闲存在的合理性依据就在于它是人性的一部分,是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的具体化,贯穿在从生存需要到社会需要、精神需要的整个生命历程中。

人具有两类属性,一是人的自然属性,即人的生物性。“人不仅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是人的一部分,而且人必须与自然多少有那么一点同型(这就是说,近似于自然),以便在自然中能够存活。自然使人演化发展。”[10]人的自然属性,是人与自然界、动物界的连续性和一致性的表现,也是人成为物质的现实的生命存在的保证。二是人的社会属性,指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和表现出来的合作和互助。马克思将之归为劳动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人的精神属性产生于人的社会实践,本质上属于人的社会属性。正因为人具有自觉的能动性,人的活动方式才能超越自然属性对人生命存在和生命活动的限制,努力寻找并赋予人生和世界以某种积极意义,从无知的“自在存在”走向有意识的“自为存在”。人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有机统一的生命体,而休闲是人的活动现象,休闲分析中就必须包括人的生物性及社会性两个方面。

人的存在状态包括生理存在、社会存在、精神存在。它们始终处于匮乏与充实之间交替循环。当人的这三种状态处于被感觉到的匮乏状态时,反映在人的心理上就成为一种心理匮乏状态,如痛苦、紧张等,由此便构成了人的需要,促使人采取行动来克服和消除匮乏以进入满足状态。因此,需要是维持人的生理、社会和精神存在和发展所必不可少的要素和动力。按照马克思的话说:“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11]

与人的存在状态相对应,人有三种基本需要:物质需要、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物质需要是一种物质匮乏状态,包括绝对匮乏和相对匮乏。前者指满足人自然生命存在的最基本需要,如维持生存的最低限度的衣、食,以及睡眠等必要的休息。后者指物质条件相比较他人而处于平均生活线之下。严格来讲,物质匮乏只有反映在心理中,表现为贫困感、甚至是被剥夺感,才会构成物质需要。由于心理因素的介入,物质需要不仅仅侧重于物质生活资料对生存需要的满足功能,而且也侧重它对心理需要的满足功能,如满足感、幸福感、快乐感、美感。

社会需要是一种社会匮乏状态,即个人在社会资源方面的匮乏。社会资源包括家庭、朋友、邻里、业缘群体、社会组织、社会身份、地位和权力等等。根据它的特点可分为两类:一是“非零和”式社会资源,即不以损害他方的利益为代价,而是对所有各方均有益的社会资源,包括以下三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自然性的社会关系,如家庭、亲属、朋友、邻居;象征性的社会关系,如社区、民族、国家;功能性的社会关系,如在劳动分工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和合作伙伴。二是“零和”式社会资源,即绝对稀缺的资源,它的获得往往是以其他各方的损失为代价的,因而其争夺具有冲突性,如权力资源。人是社会的人,具有对社会关系的依赖性,离开了这种社会关系,个人就是处于社会资源的匮乏状态,即社会匮乏;反映在心理中,就是孤独感、感情饥渴、危机感、挫折感、绝望、嫉妒、失常等心理失衡状态。这种匮乏构成社会性需要,即对爱、友情、受尊敬、被接受、荣誉、名望和自我实现等的需要,它是人们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从事社会活动的原因之一。

精神需要是一种精神匮乏状态,指的是对意义、价值、信仰、理想以及精神性产品如宗教、文学艺术、娱乐、教育等的需要。“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如果说,人的物质匮乏状态揭示了人的动物性的一面,那么,人的精神匮乏状态则揭示了人的精神性的一面。人作为动物有本能性的欲求,但人又是唯一能超越肉欲的束缚,追求精神自由、价值目标、意义世界的动物。对意义的追求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地方之一,也是人的文化和精神性产品形成和发展的动力。人对意义的需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对终极意义的需要,表现为某种信仰、价值和理想。二是对精神性产品的需要。人们从事宗教活动和文化活动在一定范围内就是为了满足人的精神需要,消除意义和精神匮乏带来的痛苦。

对于需要的内在结构,社会学心理学、文化人类学等学科的学者还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看法。除了上述的“三种需要论”,人本心理学之父马斯洛提出了“五种需要论”,即把人的需要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等五个方面。但所有需要理论的共同点都是肯定人的需要具有层次性、递进性。人的需要存在着高低不等的层次,其满足有相对的先后顺序,在低一层次的需要满足后,又会产生新的高一级的需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

在人的需要中,生存需要是最低级也是最基本的需要。“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12]在马克思看来,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正是在此基础上才会产生为满足社会交往需要和精神需要而进行的社会活动和精神文化活动。

享受需要是较高层次的需要。“人类的生产在一定阶段上会达到这样的高度:能够不仅生产生活必需品,而且生产奢侈品,即使最初只是为少数人生产。这样,生存斗争——假设我们暂时认为这个范畴在这点仍然有效——就变成为享受而斗争”。[13]事实上,人不仅为生存而斗争,而且为享受,为活得更好一些而斗争,享受需要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的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精神享受的内容越来越多,在享受中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大。

发展需要是人的最高级需要。人的本性在于人的需要,但不只是维持自身新陈代谢的需要,而主要是实现主体自我创造、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需要。“在人人都必须劳动的条件下,人人也都将同等地、愈益丰富地得到生活资料、享受资料、发展和表现一切体力和智力所需的资料。”[14]恩格斯把发展需要概括为三个方面,即自己体力和智力得到充分实现的需要;全面发展自己才能的需要;创造和超越的需要。

人的需要构成人们活动的动力,而社会活动结构则是人的需要结构的投射。具体来说,人的生理活动、家务劳动、工作生产和休闲活动等,都是人的各种需要的体现,是为满足人的物质需要、社会需要和意义需要而进行的活动。需要和满足需要的活动通过互动,相互促进,使人的需要和活动表现为一个历史的、不断上升、不断深化的过程。

就休闲活动而言,其本身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的,从低级到高级的过程。物质性休闲不仅仅在于物质生活资料对生存需要的满足功能,而且更侧重它对心理需要的满足功能。如休闲性用餐,不只是为了充饥,更多的是满足于享受带来的快乐。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日渐提高。人在安居乐业、丰衣足食后,更多的追求便是向往富有意义的社会休闲生活和精神休闲生活。“休闲使我们能寻求意义、目的、美、友善、快乐、心灵的宁静及与他人的和睦相处,从而使自己更高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15]通过社会性休闲交往,人们互相交流情感,感受爱、被接受、被尊重的温暖,并进行社会关系的再生产。而精神性休闲旨在培养和运用精神世界中人的创造力和鉴赏力,促使人对生活、生命进行思索,有助于人的个性成熟和全面发展,最终真正地走向自由。精神性休闲还以特有的精神理想赋予人的经济、技术行为以真实的意义,并使自身与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政治、经济或科技力量保持一定的距离或相对的独立性,从而成为一种对社会发展进程有矫正、平衡、弥补等功能的人文精神力量。(www.chuimin.cn)

在现实生活中,休闲的各种内涵要素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每一休闲活动都可能具有丰富而深刻的意义。同时,人的各种需要在休闲活动中都能得到体现,彼此密不可分。因此,人们通常把各种享受需要、发展需要整合为休闲需要。休闲需要不同于主观性的欲求,而是客观性的社会存在。布西亚认为,“需要只不过是生产力在个人层次上的理性系统化的最高级形式。消费接过了生产的逻辑,是对生产的必要的接力”,“需要和消费事实上是生产力的有组织的延伸”。[16]在现代社会,由于休闲的消费性质越来越突出,生产技术进程每一变化都将促使休闲消费者具体需要的变化。这是一个后福特主义时代,技术化将会导致休闲消费的生命周期的短期化,今天流行保龄球,明天壁球已经在满世界飞舞。除了技术进程的加快,社会的文明化、城市化、全球化速度都在不断提升,它们也会内化到休闲需要的产生和发展中去。如全球化带来的不同休闲文化的融合,“哈韩族”、“哈日族”的出现就是明证。

人是社会的人,休闲需要在本质上并不完全是个人的事情,不是个人的收入和个人的理性可以完全解释得了的。在个人的“自由选择”的表象下蕴藏着权力和资源对比关系不均衡所造成的收入分配不均衡的现实。人是按群体和阶级(属性)划分为不同层次的,休闲需要是与社会分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以社会阶级和群体为依托而出现的需要。因此,可以说,“休闲不但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指示器,而且也是社会分层的指标之一”。不仅如此,休闲需要为社会各个阶层所带来的休闲经历和休闲履历本身也会构成休闲社会化的一部分,或者说通过社会化而延续下去,从而再生产阶级的群体休闲需要。

布迪厄说:“文化需要是培养和教育的产物。”大部分的休闲需要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获得的,是社会、文化熏陶和培养的结果。社会是个开放的系统,休闲需要在此系统中运行,会受到社会环境、文化传统、经济制度、生活方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但休闲需要一旦形成,又构成影响休闲需要的相对独立的原因。换言之,休闲需要既是一种“被结构了的结构”,休闲需要作为心理结构受到社会的结构性条件的决定;同时又是一种“结构着的结构”,休闲需要作为心理结构支配和左右着许多方面的休闲选择。[17]因此,休闲需要既具有共同性,又具有差异性,包括个人差异、代际差异、性别差异、群体与阶层差异、文化与民族差异、地域差异、历史阶段的差异等。

休闲需要是休闲活动的内在动力,休闲活动则是休闲需要的外化形式。就其本质而言,休闲活动是一种社会活动。首先,休闲活动的主体不是孤立的、抽象的个人,而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进行社会交往的人。哈贝马斯认为,进行交往行动的主体始终是在生活世界范围内相互理解的。进行交往者把各种有争论的、需要取得一致意见的他们之间的状况关系,安排成为无争论的、首先设置的生活世界。“交往行动是在一种生活世界之内进行反映的,交往参与者反过来仍然停留在生活世界内。交往参与者只是以不言而喻的背景观点的预先反思的形式,以及简单掌握的成就而现存于生活世界的。”[18]从交际性休闲的角度来说,休闲活动也是一种“交往行动”,同样需在生活世界的背景下来加以理解。

人的休闲活动模式也是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是文化适应的结果,是文明积淀的产物。休闲反映了人的文明化和社会化成果,体现了文化和社会环境对人的教化和塑造作用。具体来说,个体休闲活动受参照团体和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而且经常是一种社会交流和表演的过程,“我”最终要走向“他人”,是以他人的期待和评价为导向的,因而是韦伯所讲意义上的“社会行动”。正因此,休闲行为才有社会模仿性的效应,包括跟潮效应,即休闲活动选择上的“从众性”;认同效应,即跟从的是与自己心理距离很近的“认同群体”;示范效应,即对参照群体的模仿;反叛效应,即标新立异,与众不同,以显示自我个性的“逆众性”;攀比效应,即通过相互攀比或炫耀性消费以显示或提升社会地位和身份。如此,我们就不难理解曾经为什么会一夜之间中国的大江南北、男女老幼都在旋转呼啦圈。

休闲活动的功能也具有社会性。如果说,“消费不但是物理运动过程,而且也是文化、交往和社会生活过程。消费在物理意义上消解客体的同时,也在社会和文化的意义上塑造主体,并因此找到了使个体整合到社会系统中去的媒介。消费是社会生活的‘辩证法’,它使某种东西如商品消失,同时又使其他东西如自我与社会认同产生”。[19]那么,休闲活动也体现了这种辩证法。休闲消费了时间、精力甚至还有金钱,但它维持个体的再生产,而且起着社会关系再生产的作用。休闲活动还是社会认同和社会区分的方式之一,表现了相同群体的共同品位和生活风格。在一定的意义上讲,休闲是一种社会交往、社会沟通、社会竞争等社会互动方式。

从休闲活动的供应来说,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自给性供应休闲所占比例越来越少,社会性供应休闲则越来越多,即休闲越来越需要通过交换或某种社会关系来获取。休闲供应的社会形式主要有这样几种:市场交换的赢利型休闲、国家和社区的非赢利型公共休闲,以及私人的非盈利型休闲。

任何休闲活动总是在一定的时空中产生的。在现代社会,时间并不是纯粹的自然现象,而是社会现象。作为社会建构的产物的社会时间,表现为一定的集体节奏、生活秩序、活动频率和作息制度,是协调社会成员活动的同步性、次序性、节奏性和频率的一种手段和工具。时间与社会的相互作用,使时间获得了一定的边界、结构和可分割性与计算性,并被赋予一定的文化意义和商业价值。时间还体现了社会关系中的不平等的权力对比关系。受政府立法、就业压力、工会或有关团体的倡导运动、价值取向以及科学技术等因素的影响,人们的时间得到了休闲性建构。同样,休闲的空间性也不是既定的东西,而是社会行动建构的产物,是社会过程的后果,这一点已经在前文中得到论述。

那么,休闲除了社会性之外,是否还有个人特性的内涵呢?人们究竟是怎样选择和决定自己的休闲活动和休闲方式的呢?凯利认为,休闲如同任何其他人类活动一样,存在于一种个体生存与社会结构的辩证关系中。就个体层面来看,个人决定虽然受到一定的限制与影响,但它却是真实的。个人会根据自己的理性和情感做出包含真正风险、导致不同后果的决定。我们并不需要走极端,认为生活完全是由个人塑造的,或者说,个人决定就是生活本身。但我们可以确立这样的前提:“个人决定也并非虚幻的或无足轻重的。无论受到怎样的局限,我们都能在一定的程度上把握和权衡各种不同的选择。如果不全面考察各种可能的选择及可能带来的不同结果,人们只能自食其果。”[20]人是个体性的存在,任何对人类行为的解释,如果忽略了个人存在层面的分析,都将是不全面的或不确切的。

休闲不是没有角色或结构的“开放空间”,而是具有某种特殊性开放性的“社会空间”。个人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群体和关系中,个人决定不可能在真空里做出。个人决定的背景受制于诸多因素,文化、政治及社会制度等社会力量都会对个人施加影响。我们受后天习得的价值体系左右,又受到社会体系的制约和各种限制性规范的约束,因此,只能在力所能及的有限范围内行使自己的选择,保证自己的偏好。这里有“相对自由”,却没有完全自主。社会体系会赋予每个不同的集团以不同程度、不同种类的自由和权力。当我们的利益与其他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制度化的权力结构会对我们的自由程度做出具体的规范。

由此可见,休闲不是毫无约束的自由和选择,也不仅仅是普遍性规范的体现和整合社会系统的需要。“个人决定的风险性与社会力量的现实性同属于人类生活的一部分。……生活究其根本,既不单是社会的,也不单是个体的。而且,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并不简单地只是前者为后者提供情境,为后者的真实性提供赖以存在的环境。事实上,休闲尤其展现了人类生存的辨证本性。”[21]这就是说,休闲既非完全是自由的,也非完全是确定的。休闲活动是个人的选择与行动,也是社会和文化建构的产物。

休闲的社会性是“社会学学科属性”的最明显的体现,研究休闲的社会性则是社会学的理所当然的任务。本书20世纪以社会学自身独特的视角、范式和方法,对休闲所涉及的文化和社会机制进行深入而系统的考察,如社会、文化、传统、习俗和心理等变量对休闲的影响;休闲与其他社会建制如工作、家庭之间的关系;各阶层、各群体的休闲文化差异;休闲对社会生活的作用等,旨在加深和扩大对休闲这一社会现象的理解。同时,本书20世纪还将对城市化进程中休闲领域表现出来的社会问题进行探讨,这也是构建可持续的休闲发展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