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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国的地方行政体制简介

【摘要】:26﹒渤海国的地方行政体制渤海素有“海东盛国”之称,一度雄踞东北,称霸海东。渤海的地方建治,即体现了这一循序渐进之途。伴随着政治、经济和军事实力的综合增长,渤海国的中央政权日益稳定,渤海国王方有能力进行全面改制。渤海国的地方行政机构也是仿照唐朝的道、府、州、县的地方行政制度设置的。实际上,京和府是同一级别的建制,府是渤海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其长官称都督,统领全府军政事务。

26﹒渤海国的地方行政体制

渤海素有“海东盛国”之称,一度雄踞东北,称霸海东。渤海强盛若此,绝非一蹴而就,一鸣惊人之举,而是经过历代君臣的群策群力,呕心沥血才成就了大业。渤海的地方建治,即体现了这一循序渐进之途。集权型中央行政体系建立完毕后,地方行政因地域广袤,人才难觅,到八世纪时尚未形成系统,渤海地方建制尚处于原始的部落首领制时代。

伴随着政治、经济和军事实力的综合增长,渤海国的中央政权日益稳定,渤海国王方有能力进行全面改制。具体而言,渤海国的地方行政体系是随着中央行政体制的逐渐完备而逐步推进的,文王时已有州府出现,大彝震时已初步建立起了府州制,计有15府62州,渤海仿照唐制在全国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行政区划,此外还设有郢、铜、涑三个独奏州(直隶州,相当于今日的直辖市。涑州近今松花江,在今吉林市附近,铜州在今天的哈尔巴岭一带的山区),州下设置有一百多个县,渤海国组成了府辖州,州管县的递进式的三级地方行政组织系统。府的长官为都督,州设刺史,县置县丞。渤海国的地方行政机构也是仿照唐朝的道、府、州、县的地方行政制度设置的。

唐朝于757年所设的西京(凤翔府)、南京(成都府)、中京(京兆府)、东京(洛阳府)、北京(太原府)。可以想见,唐的五京制源于我国古代的五行思想。唐设置5京后的第5年,大钦茂就被唐册封为国王,平素仰慕唐文化的大钦茂活学活用,很快就将唐的五京制在自己的国土上付诸实践。渤海国的五京完全仿照唐例,按方位而设的,分别是上京龙泉府、中京显德府、东京龙原府、南京南海府、西京鸭绿府。实际上,京和府是同一级别的建制,府是渤海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其长官称都督,统领全府军政事务

经过专家学者的系列考证,现已基本还原出了渤海国京府大致的地理位置。上京龙泉府,其府址在今黑龙江省宁安市江宁县的渤海镇。下辖有龙、湖、渤三州。龙州与府皆在同一址,下辖八县:永宁、丰水、扶罗、长平、富利、佐慕、肃慎、永平。湖州在忽汗海(今镜泊湖)附近。渤州在今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郊南城子。渤海建国至灭亡总计有229年,上京曾两度设为王都,前后长达160余年,可见该地曾是渤海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中京显德府,其府治在今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和龙县西古城,下辖卢、显、铁、汤、荣、兴六州。显州与府在同一址,下辖五个县。卢州以产稻谷闻名,以其农业兴旺发达之势推算,当在海兰江流域,下辖五县。铁州在京西南六十里,下辖四县。汤州在京西北百余里,下辖五县。荣州在京东北一百五十里,下辖三县。兴州在京西南三百里,下辖三县。京西北百里。公元747年至751年,该处曾为渤海国王都城所在。

东京龙原府,亦称栅城府,府治在今天的吉林省珲春市境内八连城遗址。府下辖庆、盐、穆、贺四州。庆州与府同址,下辖六个县。盐州在今俄罗斯波谢特湾克拉斯基诺南两公里濒海处的古城址,下辖四县。穆州在府西南一百二十余里处,下辖四县。贺州方位尚不明确,但据传统应至少辖有四县。公元785至793年,文王大钦茂时期曾将该地设为渤海王都。(www.chuimin.cn)

南京南海府(咸镜南道北青郡北青土城),下辖沃、晴、椒三州。沃州与府治同在一处。晴州在府西北百二十里,下辖五县。椒州在府西南二百里,下辖五县。

西京鸭绿府,府治在今吉林省临江市附近,下辖神、桓、丰、正四州。神州与府治同址,下辖三县。桓州即高句丽故都丸都(今吉林集安)。丰州即吉林安图仰脸山城,辖四县。正州在今临江县城西北三百八十时、富尔河流域。

除五京所隶五府之外,渤海又设立了十府以辖其余地区。分别是长岭府(今吉林省桦甸县苏密城)、扶余府(今吉林省农安县)、鄚颉府(今辽宁省昌图县八面城)、定理府(今黑龙江省依兰县一带)、安边府(今黑龙江省双鸭山、宝清、富锦一带)、率宾府(黑龙江省东宁县大城子)、东平府(详址不清,一说在黑龙江穆棱河流域)、铁利府(今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安远府(约在今俄罗斯滨海地区)、怀远府(约在今俄罗斯滨海地区)。

六十二州分别为龙州、湖州、渤州、卢州、显州、铁州、汤州、荣州、兴州、庆州、盐州、穆州、贺州、沃州、晴州、椒诈、神州、桓州、丰州、正州、瑕州、河州、扶州、仙州、鄚州、高州、定州、潘州、安州、琼州、华州、益州、建州、伊州、蒙州、沱州、黑州、比州、广州、汾州、蒲州、海州、义州、归州、宁州、湄州、慕州、常州、达州、越州、怀州、纪州、富州、美州、福州、邪州、芝州、郢(yǐng)州、铜州、涑州、集州、麓(lù)州,总计有62个,因而统称其为62州。州的最高行政长官称为刺史,主管该地政务、司法、监察、民政、教育、总署全部事宜。渤海国实行的是州辖县,但每个州究竟辖有多少个县尚有许多未见确切记载。经近年考古学者的辛勤考证,已查明渤海国古城遗址40余处,仅在牡丹江流域的遗址除上京外还有敖东城、石湖城、黑石城、地山子山城、通沟岭山城、南台子城、大甸子城、孙家船口城、大牡丹城、牛场子城、五道河子连环城、营城子城、石头河子城、温特赫城、八连城、城墙砬子城、萨其城等多处遗址。

在厘定京、府、州、县的同时,渤海王廷对各地的行政机构与建制做了调整和规定,大体上府设都督一人,与唐朝的都督府都督职责相同,列为三品大员,负责全府军政要务。州置刺史一人,与唐制诸州刺史相似,亦称为太守,主管全州大小事务,列为三品至四品不等。县置有县丞,相当于唐制县令,列为正五品至从七品不等。在军事重镇和边防要塞,渤海也仿唐制设置了节度使,统掌兵马、布置防务,兼政事,以保证辖区的安定和团结。

渤海自文王以后,首领制逐渐弱化,首领作为渤海官职的旧称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除了个别边远地区采用原始部落首领制以外,渤海的地方行政系统几乎完全是按唐制逐步建立起来的,因唐朝地方政治体系较为完善,所以也可说渤海地方建制也是相当完备的。地方行政系统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原有的部落首领负责制,加速了渤海一些封闭落后地区从原始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完成了渤海的统一大业,客观上促进了渤海地方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为渤海成为海东强国打下了坚实的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