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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层保基本,深化医改扎实推进

【摘要】:强基层保基本——也谈贯彻落实深化医改工作子长县是卫生部张茅书记的联系点,他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先后四次来子长县调研、指导工作,跑遍了子长县所有的乡镇,总结出了子长县公立医院改革的经验,极大地推动了子长县和我省的医改工作。即药品“三统一”制度在全省基层医疗单位全覆盖。省卫生厅负责制订总体方案,报省政府审定;各市负责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医改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实施责任主体是分管副市长。

强基层保基本——也谈贯彻落实深化医改工作

子长县是卫生部张茅书记的联系点,他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先后四次来子长县调研、指导工作,跑遍了子长县所有的乡镇,总结出了子长县公立医院改革的经验,极大地推动了子长县和我省的医改工作。这次,他在百忙中挤出时间出席我省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现场会,并作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卫生部和张茅书记对陕西的关心支持,对老区人民的深情厚意。为开好这次会,会前正永省长专门召开了省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对主要问题进行了讨论决定;为了使会议按时召开,他又调整了在西藏出差的日程,提前于今天上午赶到子长县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让我们向两位主要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午,我们现场考察了子长县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配送、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和保障情况,感受了子长县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投入保障、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使我们深受启发。

下午,子长、府谷、阎良三县(区)就各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思路和做法进行了大会经验交流,镇安、神木、洛川、太白、千阳等县作了书面交流,他们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医疗改革的部署要求中,不等不靠,大胆创新,锐意进取,探索出了符合各自县情、区情实际的改革路子,虽然方法、途径不尽相同,但都是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如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去探索、去实践,目标、方向完全一致,都取得了较好成效,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少明同志结合子长经验,对做好今年医改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张茅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子长等县(区)的做法和经验,站在全国医改全局的高度,对做好下一阶段医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正永代省长的重要讲话,在肯定我省前一阶段医改工作进展和成效的同时,客观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结合学习子长等县(区)经验,对下一步我省医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我讲两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医改这件事听起来简单,但是做起来不容易,上了心就好办,不上心就很难完成。经过近三年的努力,我省已基本完成了“强基层”的任务,现在已进入到“保基本”的阶段,也就是“改县级”的过程。“保基本”就是要做到大病不出县,90%的病人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得到救治。不深化县级医疗改革,不强县,就无法实现“保基本”。所以,“强县级”不仅是现实的需要,更是深化医改的需要。只有这个突破了、实现了,一个完整的农村医改体系才能真正建立起来,一个充满生机的医疗机制才能运行起来。这样,“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预防在基层”的目标,通过“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就得到了解决。这次会议就是在我们基本完成了“强基层”的整体任务后如何实现“保基本”的过程中召开的,是一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会议,是一次新的实践上的突破,意义非常重大。

二、落实任务

这次会议后,要落实四项任务:一是“全覆盖”。即药品“三统一”制度在全省基层医疗单位全覆盖。二是县镇一体化。县和镇,首先是重点镇,实行县级医疗机构与镇卫生院一体化试点。三是县级医疗卫生综合改革试点。每个市要确定一到两个县作为本市医药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县。四是建立保障体系。从明年起要对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开始实行保障体系。

(一)落实的重点内容

有三个重点:一是药品“三统一”工作。要注重四个方面:资金补偿、药品配送率、药品使用率、药价结算率。

二是县镇一体化试点工作。要制订三个意见:全省总体指导意见、各市实施意见、县(市、区)组织实施意见。

三是县级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工作。要制订两个方案:全省改革方案、各市组织实施方案。

(二)落实的时间

1.关于药品“三统一”工作。一是资金补偿:包括药品零差率资金补偿、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补助金、村医补助金。第一批试点的五个市,省、市、县补偿资金必须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第二批试点的五个市和杨凌示范区,省级补偿资金必须在10月底前到位,市县补偿资金必须在11月底前到位。二是药品配送率:第一批试点的五个市,10月底前必须达到80%,11月底前必须达到90%;第二批试点的五个市和杨凌示范区,11月底前必须达到20%。三是药品使用率:各市、杨凌示范区必须在11月底前达到80%以上。(www.chuimin.cn)

四是药品结算率:第一批试点的五个市,必须两个月结算一次。12月底全省检查验收时,未结算的最多两个月。

2.关于县镇一体化试点工作。9月底,省卫生厅提出全省总体指导意见,10月底前全面启动。

3.关于县级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工作。9月底,省卫生厅提出总体方案,10月底前全面启动。

(三)落实的主体

1.药品“三统一”责任主体。一是资金补偿责任主体:省级是省财政厅分管厅长,市级是分管副市长和财政局局长,县(市、区)是县(市、区)长和财政局局长。二是药品配送率责任主体:省级是省药监局局长,市级是分管副市长和药监局局长。三是药品使用率责任主体:省级是省卫生厅厅长,县(市、区)是县(市、区)长和卫生局局长。四是药品结算率责任主体:县(市、区)卫生局局长,医疗单位负责人。

2.县镇一体化试点责任主体。省卫生厅负责制订全省总体指导意见;各市负责制订实施意见;县(市、区)政府负责制订具体实施意见,报市政府审定;组织实施责任主体是县(市、区)长。

3.县级医疗综合改革责任主体。省卫生厅负责制订总体方案,报省政府审定;各市负责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医改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实施责任主体是分管副市长。

(四)检查验收

省上用督查的办法进行验收。10月底前,省医改办负责商相关成员单位提出督查验收办法。12月份,用一个月时间组织验收,要排出名次,评选出好的和差的。

(五)奖惩兑现

明年1月份,省政府召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表彰大会,表彰好的,通报差的,对最差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表彰大会由省医改办会同省卫生厅组织筹备。

这是根据2010年8月26日郑小明在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现场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