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内圣外王”之道,后世学者无一例外将其归于儒家的主要思想,但并非儒家首创。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天下篇》作者的“内圣外王”之道是儒道法三家思想糅合的产物。......
2024-04-12
三、心性修养
孟子提出性善说,并把心性与天联系起来,构成了尽心、知性、知天的系统化的修养理论。尽心、知性即穷尽人的善心,明了人的善性,这样就是知天,即善心、善性从根本上说是天生的,有自然哲学的依据。那么,如何保持和发展善心、善性呢?孟子提出了“寡欲”和“思诚”。他说:“养心莫善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孟子·尽心下》)强调修身养性最主要的就是清心寡欲,不要有太多的欲望。但孟子说的是“寡欲”,而不是“无欲”。荀子反对“纵欲”,但也反对“去欲”、“寡欲”,而是主张“节欲”、“导欲”和“养欲”。儒家与道家不同,不是禁欲主义,也不是纵欲主义,而是走中道的节欲主义。
在儒家修养之道中,“诚”占有极高的地位。实际上,它是儒家道德体系的根基。《中庸》指出,因着“诚”,人便能发现自己不是一个孤立存在。人首先与父母然后和子女有着关系。这个血缘的联结是自然的。但是,如无“孝”,则这种自然联结就会日趋松散,并终于流失,使人同于禽兽。因着“诚”,人还发现自己是在一定等级的社会中生活,因而他需要“忠”,他进而需要朋友交往,因而需要“信”,等等。孟子说:“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即是说,要诚心诚意(诚身)就必须明白心、性本来是善的,然后才能专心致志地去追求善的本性(思诚),这才是人的修养之道。他强调思诚,就是要人们找回那遗失的先天善性来。
荀子也强调“诚”,他说:“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荀子·不苟》)君子修身养性没有比诚更好的途径了,能够做到诚就不会有任何意外之事发生。他还说:“治气养心之术:血气刚强,则柔之以调和;知虑渐深,则一之以易良;勇胆猛戾,则辅之以道顺;齐给便利,则节之以动止;狭隘褊小,则廓之以广大;卑湿重迟贪利,则抗之以高志;庸众驽散,则劫之以师友;怠慢僄弃,则炤之以祸灾;愚款端悫,则合之以礼乐,通之以思索。”(《荀子·修身》)意思是说,理气、养心的方法:血气方刚,就用心平气和来柔化调和;知识和忧虑日渐加深,就用专一来改变;勇猛乖戾,就用人生的道路来理顺;平等地都给予便利,就用节制来制止;知识气量狭隘,就用广大来开导;自卑低下着重迟缓又贪图利益,就用高远的志向来激励;需要大众之力而又散漫,就用良师益友来威逼;怠慢轻狂而弃忘,就用灾祸来昭示;愚蠢空虚而又端正恭谨,就用礼乐来调和,又用思索来疏通。一般来说,理气养心的办法,莫不走向社会行为规范,莫不要得到良师,莫不神化于专一。这就称之为理气养心的办法了。总之,就是要根据人的个性、气质,特别是性格、心理的弱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心性修炼,以达到提升整个的人生境界。
宋明理学家进一步发展了孟子有关心性的理论,他们把“心”分为道心、人心,把性分为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道心即善心,人心则可善可不善。道心与人心并不是说人有两个心,而是指人心的两重性。“天地之性”又称“天命之性”、“本然之性”、“义理之性”,是指天理在人心中纯然至善,无一丝杂质渗于其间的状态,它完美无缺,万善皆备。“气质之性”则是以理与气杂而言之。天理必须寓于具体的人体之中,而又是由气聚合而成,气又有昏明清浊之异。这样,寓于人体的天理不免被这些不清纯的气所遮蔽、侵蚀,使之有杂质,这就是气质之性。
理学家认为人的修养就是变化气质,即学习和实践,逐渐灭去人心和气质中所具有的“恶”,复归到“本然之善”的“天理”(天命之性),这就叫“变化气质”。“学至变化气质,方是有功”,“积学既久,能变化气质,则愚必明,柔必强”[6]。
在具体修养方法上,理学家继承、发展了孟子的“寡欲”说,主张“存天理,灭人欲”,有禁欲主义的倾向,如北宋理学创始人之一的周敦颐就认为,无欲是主体修养的最重要的准则。他说:“于谓养心不止于寡焉而存耳,盖其焉以至于无。”(《养心亭说》)又说:“‘圣可学乎?曰:可。曰:有要乎?曰:有。请闻焉。曰:一为要。一者无欲也。无欲则静虚动直。静虚则明,明则通;动直则公,公则溥。明通公溥,庶矣乎!”(《通书》)宋明理学家进行“天理”、“人欲”之辨,一般都认为欲有蔽知的危害。如程颢说:“人心莫不有知,惟蔽于人欲。”(《程氏遗书》卷十一)朱熹也认为,人的天赋灵明之所以昏昧,完全是被“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大学章句》)。因此,程颐说:“养心莫善于寡欲,不欲则不惑。”(《程氏遗书》卷十五)朱熹更说:“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朱子语类》卷十三)心学的集大成者王守仁同样认为:“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传习录》下),并要求人们“静时念念去人欲存天理,动时念念去人欲存天理”(《传习录》上)。
对于宋明理学家的“存天理,灭人欲”,近代以来多有误解,多持批判态度。首先,一般人往往把“天理”与“人欲”对立地看待,实际上二者不是对立的关系。钱穆曾经在《朱子学提纲》中说:“理学家无不辨天理人欲,然天理人欲同出一心,此亦一体分两体合一之一例。朱子论阳不与阴对,善不与恶对,天理不与人欲对。”这就是说,“天理”与“人欲”不是对立的,就像天地不是对立关系,男女也不是对立关系一样,当我们把两者看做对立关系的时候,便已经不是朱子的原意。这样,我们所批判的“存天理,灭人欲”就不是朱子的意思,而是戴着有色眼镜的认识了。
其次,认为这里的“灭人欲”就是反对人的一切生活欲望,如必要的衣住行食色性等,其实,“人欲”一词过去指一人之欲,实与私欲同意。宋明理学家所说的人欲,就是指私欲,而凡有普遍的不得不有的人的自然欲望,都不能叫人欲,而属天理范畴,如饥而求食,寒而求衣,以及男婚女配,都是符合天理的。但是,对于食而求美味,衣而求美服,不安于夫妇之道而别有所求,则是人欲。所谓天理人欲之辨实是公私之辨。[7]如“二程”就说:“天下之害,无不由求之胜也:峻宇雕墙,本于宫室;酒池肉林,本于饮食;淫酷残忍,本于刑罚;穷兵黩武,本于征讨。凡人欲之过者,皆本于奉养;其流之远,则为害矣。先王制其本者,天理也;后人流于末者,人欲也。损之义,损人欲以复天理而已。”(《程氏易传·损》)即就是说,天理是本,人欲是末。宫室、饮食、刑罚、征伐,都是天理所应有;峻宇雕墙、淫酷残忍、穷兵黩武,则是人欲之过了。
朱熹把“欲”分为“不好底”和“好底”两类,主张灭去“不好底”欲,他举例说:“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朱子语类》卷十三)这样就肯定了人合理(天理)的生存要求。
“存天理,灭人欲”是宋明理学修养论的总纲,由此还推导出一些具体的方法,如主敬、集义、克己、改过等。
“敬”在理学家那里除了通常意义上的外貌端方,举止规矩外,主要指内心守住心中“义理”,保持一种“内无妄思”、“外无妄动”、“整齐严肃”的精神状态。朱熹说主敬是“圣门第一义”,是“真圣门之纲领,存养之要法”(《朱子语类》卷十二)。
“敬”还要通过“集义”来完成:“敬是涵养一事,必有事焉,须用集义,只知用敬,不知集义,却是都无事也。”[8]这就是说,在心性修养中,既要“敬以直内”,又要“义以外方”,以达内外统一,体用一致。(www.chuimin.cn)
“主敬”具体可以分为两类:操存和涵养。“操存”就是稳住自己的“本心”,不使其因物诱而放于外。具体操作又可分为“闭邪”——阻止外邪的引诱和“主一”——驱除心中一切杂念,只存一个“敬”字。
“涵养”之法,可细分为“养心”、“养志”、“养气”。“养心”就是摒除物欲而使心中所有的“义理”渐明。“养志”就是以养志战胜习俗之气,使习气不能动其心。“养气”就是养浩然之气。
还有“克己”,就是克制自己的私心;“改过”即改正行为中的过失。私心与过失,二者都是根源于“欲”的,但又有不同:私心是“未发之时”的东西,即行为发生之前的想法、动机、念头;过失是“已发之后”的东西,即行动过程中的不正确行为。
【注释】
[1]李煌明:《“孔颜之乐”——宋明理学中的理想境界》,云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
[2]刘保才:《〈大学〉〈中庸〉的道德政治论》,《求学集》,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00页。
[3]刘志琴:《礼制和等级观念》,《文史知识》1988年第6期。
[4]〔美〕D.布迪、C.莫里斯著,朱勇译,《中华帝国的法律》,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3—14页。
[5]《中国礼文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5月,第14页。
[6]程颢、程颐:《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208页。
[7]张岱年:《中国哲学史大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455页。
[8]程颢、程颐:《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185页。
有关儒家人文精神的文章
说到“内圣外王”之道,后世学者无一例外将其归于儒家的主要思想,但并非儒家首创。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天下篇》作者的“内圣外王”之道是儒道法三家思想糅合的产物。......
2024-04-12
这些传统美德无疑是需要继承和发扬光大的。改革开放以来,在商品经济的浪潮中,利益的冲突,物质的诱惑,使得人们普遍缺失中国文化传统中的恻隐之心、重义轻利的品德。可以说,这“八德”体现着中华民族传统的核心价值观,而今对未成年人进行这“八德”教育,能为他们成人成才打下扎实的基础。......
2024-04-12
儒家的仁爱不同于道家的慈爱。道家的圣人是得道的圣人,儒家的圣人是仁者爱人的圣人。切不要从表面看到老子在批评儒家的仁义道德,就以为道家反对仁爱,其实道家强调道层次的大爱。......
2024-04-12
“三纲”观念的萌芽是法家的韩非子。这里虽无“三纲”之名,却是“三纲”的最初表述。董仲舒还把这三种很正常的人伦关系视为“天”定:“君臣、父子、夫妇之道……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王者三纲,可求于天。”......
2024-04-12
礼治、礼法、礼俗、礼教、礼律从不同层次表述礼的内容和功能。广义的礼是指所有的礼节性或者礼貌性行为,既涉及世俗社会,也涉及宗教领域。待客、娶妻、交战以及其他各种讲究礼节的场合,都有应遵循的礼。早在春秋时代人们就十分重视礼仪礼貌,把礼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规范和要求,礼被逐渐强化了伦理道德含义。所以,礼仪礼貌的缺乏便是自然而然的了。......
2024-04-12
儒家的“仁爱”在践行上可以分成五个层次:首先是要具备仁爱之心。孟子是彻底的性善论者,他不仅指出仁爱是人天生的本性,而且强调恶是人性的丧失。这说明宽容是仁爱的应有之义。......
2024-04-12
所以老子以尊道贵德为其学说的目标和归宿,道门中人士常道德联称。“尊道贵德”体现在社会生活中,就是遵循社会发展规律、遵循人际交往规律,尊重民心。《老子》提出的“尊道贵德”原则为历代道学人物所信守。......
2024-04-12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