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外的反腐败制度建设美国:美国是制定防范和惩处公职人员犯罪法律较早的国家之一。按照相关法令规定,“预防贪污腐败中心”每年要向政府总理和司法部长提交一份活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针对报告中所阐述的涉及国家机关和企业单位的贪污腐败问题所提出的制裁措施和预防性建议。为避免公职人员利用职务腐败,在日本实行公务员轮岗制度,轮岗范围不局限于政府某一部门内,部门与部门之间也有相互轮岗。......
2024-03-21
(一)中国历史上的反腐败措施 [1]
秦朝严禁官吏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比如:“吏自佐、史以上负从马,守书私卒,令市取钱焉,皆迁。”意即佐、史以上的官吏,利用驮运行李的马和看守文书的私卒,为个人进行贸易牟利的,处以流放之刑。
汉武帝规定,吏民可以越级上书,甚至可以直接到皇宫反映地方官的贪腐问题。对这些上书者,各地官府不但不能拦阻,还要提供食宿、车辆。许多贪污大案就此浮出水面。汉宣帝注重源头治理。对刺史郡守之类的重要官员,任前都要进行谈话,看其是否称职。他还“五日一听事”,要求“自丞相以下各奉职而进”,定期述职,亲自问责。
北魏献文帝规定,“纠告得尚书已下罪状者,各随所纠官轻重而授之。”对尚书以下官吏的贪腐行为,如举报属实,则以被告者官位授之。孝文帝“班行俸禄”,高薪养廉,严禁官吏经商,否则处死。
隋文帝让亲信“密查百官”,搞不定期暗访,对贪腐行为严惩不怠。他还派人暗中向一些可疑的官员行贿,这些人一旦受贿,即行处死。上海的钓鱼执法,估计是受此启发。隋文帝规定,地方官不得在同一地区长期任职,刺史和县令任期为三年,其他低级官吏任期为四年,期满后必须调离,不存在连任两届的特殊情况。
长孙顺德受贿绢帛数匹,事发,李世民在大殿之上,当着文武百官的面,赐其绢数匹,以此来羞辱他。右卫大将军陈万福在驿站索要麦麸,被告发,李世民亦赏赐其麦麸数石,并让他自己背回家去。(www.chuimin.cn)
宋太祖规定,各级官员推荐的干部,如在任上贪赃枉法,则“举主坐之”,推荐人要受连带责任。宋太宗也规定,“所举人若强明清白,当旌举主;如犯脏贿及疲弱不理,亦当连坐”。
完颜亮颁布禁酒令,规定“朝官饮酒,犯者死”,不但如此,就连外国使节到访,摆酒接待都得定罪,公款吃喝风遂止。
朱元璋创立“剥皮实草”之刑,凡贪污60两白银以上者,就要枭首示众,剥皮实草,然后将其挂于官府公座两旁,以示警戒。朱元璋规定,官吏下乡搜刮民财、骚扰地方的,“许民间高年有德耆民,率精壮拿赴来京”,可以直接将其捆了送京城治罪。贪官到处,人人喊打,日子很不好过。明朝监察制度所赋予监察官的职责,只是一个“弹劾权”,并不能直接对贪官污吏进行处理,最高的决定权操纵在皇帝手中,所采取的是“以卑临高”、“以小制大”、“内外相维”的制约机制。明朝的监察制度具有动态机制,采取定期与临时相互交替的巡按方式对地方官员进行考察监督。封建社会中的行政监督,一般是采取由固定的上级部门和官吏对下级部门和官吏进行考察。这种办法固然简便易行,但日久成弊,极易形成官官相护的陋习,造成行政监督难以发挥实效。为了解决这一弊端,对地方官员的监察采取了定期和临时交替的巡视方法。同时,对于外派的监察官吏,则采取了定期更换的政策。这些措施,不仅防止了监察官与被监察者相互勾结、沆瀣一气进行舞弊,保证了监察质量,而且也防止了监察机构自身的腐败变质。
嘉庆帝禁止官员进献礼物。三阿哥绵恺进上书房上学,肃亲王永锡“备进玉器陈设等物”,以示祝贺。嘉庆获悉后,将永锡免职,并召集亲王、郡王一干人等聚齐,将永锡所进宝物“当面掷还”。清朝以都察院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掌管对各级官吏的监察与弹劾,并可对皇帝进行规谏。都察院内设“六科”,分别对中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进行监察;又设“十五道”,分别对各行省“巡分抚绥”,“澄清吏治”,以为“天子之耳目”。除此之外,各省还设有布政使、按察使和提督学政等,分别对地方民政、司法和教育行政等进行监察;对特定行业,如制盐贩盐、漕运、仓库管理等事务,亦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巡按御史,进行专项监察。同时,又以巡抚为行省最高行政长官,总督为二省或三省之最高行政长官,各带都察院宪衔,即为地方最高监察官员,由此形成了一个以中央直属的、一步到位的监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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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外的反腐败制度建设美国:美国是制定防范和惩处公职人员犯罪法律较早的国家之一。按照相关法令规定,“预防贪污腐败中心”每年要向政府总理和司法部长提交一份活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针对报告中所阐述的涉及国家机关和企业单位的贪污腐败问题所提出的制裁措施和预防性建议。为避免公职人员利用职务腐败,在日本实行公务员轮岗制度,轮岗范围不局限于政府某一部门内,部门与部门之间也有相互轮岗。......
2024-03-21
(一)腐败现象是与权力滥用共生的产物自从1931年中华苏维埃全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之日起,中国共产党人就与党内存在的腐败分子进行了殊死斗争。然而,我国是个具有很长封建社会历史的国家,腐败现象是与权力共生的产物。但腐败现象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也是不容否认的事实。邓小平一贯强调,要把“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党的工作的标准。......
2024-03-21
(三)反腐败的实践创新随着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全面开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中国很早就有专业的反腐败机构了,现在更为健全,其职责是维护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而腐败分子维护的完全是个体利益。但这种群众性的反腐败已不适应今天的社会实际。据反腐败权威人士透露,现在查处腐败分子的线索90%以上来源于检举报告。对各行各业腐败和犯罪行为的检举报告人,给予明确的经济分成比例。......
2024-03-21
(二)公共权力的制衡与反腐败有关铲除腐败问题之于我们国家意义的认识,要将其置于拯救国家的高度进行考虑,铲除腐败对我们的国家来说有其特殊性。中国历史上政权的建立方式虽然有所不同,但政权的丧失却有其共性,那就是多数政权亡于腐败。......
2024-03-21
绩效驱动的治理:反腐败活动的组织学分析倪星陈兆仓摘要:当今中国反腐败活动的动力机制,可以划分为认同驱动与绩效驱动两种类型。青河集团的案例集中展示了中国公共组织中绩效驱动的反腐败活动逻辑和运作机制,为微观层面的反腐败研究提供了精当的注脚。......
2023-11-28
也与下列因素有些关联:其一,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三十年里,无论我们怎么评价这三十年,有一点是必须承认的,即这段时间政府人员起码没有经济上的腐败问题,这是任何人都否认不了的。从新中国成立之日起,中国人民迎来了新世纪,在这种新的政权的组织形式下,为解决几千年来因政权而腐败的问题提供了契机,我们可以在这个组织形式下全面地解决腐败问题,达到国家长治久安的目标。......
2024-03-21
(三)民主权利的张扬与反腐败我们谈到民主,就是官员直选,以为人民去直选官员就民主了,以此寄希望于解决社会生活中的腐败问题。可以通过对民主权利的张扬来抑制腐败现象的滋生,相关数据可以佐证这一点。民主权利是现代国家最显著的特征。只有这样,才能使民主权利得到彻底的张扬,才能让所有的公务人员直接置于民主权利的管理之下,才能从根本上抑制腐败问题的产生。......
2024-03-21
(四)治理腐败与惩治比例的关系我们一般认为,腐败问题是政治问题或经济问题,如果探本求源地深入分析,腐败其实是市场问题。有关治理腐败与惩治比例的关系问题,理论界、政界、民间一致认为,腐败现象猖獗是由于对腐败分子的惩治比例过低造成的。所以,不能寄希望于通过提高对腐败分子的惩治比例来取得治理腐败的良好成效。......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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