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读者参与:诗学价值的创造

读者参与:诗学价值的创造

【摘要】:然而,诗学价值的创造者,绝不只是创作主体诗人,还包括接受主体读者。可以说,就价值来源而言,读者与诗人是诗学价值的共同创造者。这种劳动成为读者与诗歌作品价值关系建立和主客体双方同时价值化的动力源泉。

第二节 读者直接参与诗学价值的创造

读者,不仅在诗学价值的结构中居于“灵魂”地位,而且,就诗学价值产生的源泉而言,在诗学价值的创造中也起到了参与的作用。

诗学价值来源于何处?简单地说来源于作品的特性或读者的需求,或来源于两者间的关系,都是不准确的。因为两者间的关系,是诗学价值的特殊结构或构成方式,还不是价值的源泉。在我看来,诗歌作品作为一种人工产品,其价值的源泉在于诗人与读者共同的审美创造。

马克思有时把物的使用价值同审美价值联系在一起,把审美价值作为使用价值的一个方面和种类,这可以启发我们在思考诗学价值的来源前先对一般使用价值的来源作一简单考察。自然物作为直接的使用价值那是大自然赋予的,如河水可饮,野果可食,山洞可避风雨等;但是,当人类产生以后,特别是走出原始时代进入文明社会后,自然物的这种直接使用价值已日趋缩小,为人类所使用的物品绝大多数都已经过人的加工、改造,都已经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产品,而不再是纯然生糙的自然产品或感性对象。诚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人“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甚至连最简单的‘可靠的感性’的对象也只是由于社会发展、由于工业和商业往来才提供给他的。大家知道,樱桃树和几乎所有的果树一样,只是在数世纪以前依靠商业的结果才在我们这个地区出现”(3)。就是说,连野果也经过人的实践活动变为人工产品了。人所面对的自然界,已经是一个经过人改造的、人化了的自然界。在此,作为财富标志的使用价值(不指作为商品的交换价值),其来源不只是自然材料,而主要是人这个社会主体的劳动和创造活动。恩格斯说:“劳动和自然界一起才是财富的源泉,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变为财富。”(4)作为物质财富的人工产品,其使用价值的主要源泉是主体的劳动。与此相似,作为精神财富的诗歌作品,其使用价值——审美价值——的主要源泉同样是主体的劳动——精神劳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诗学(审美)价值的源泉中,主体劳动的重要性比之在物质财富使用价值的源泉要大得多。因为诗歌作品,作为精神劳动的成果,它所需的物质材料是极其简单的:一支笔、若干纸,而这些物质材料本身不具备任何诗学性审美价值的潜在可能性。诗歌作品审美价值的真正物质载体是文字语言。而文字语言本身就是人类社会(主体)的集体创造,而不是自然产品。因此,诗歌作品的审美价值作为诗学的主要价值,其来源决不是自然物,而是主体的精神劳动和创造。所以说,从诗学价值的来源上,而不是从诗学价值的构成上,“诗人赋予”说是有一定道理的,是诗人主体性的对象化、语符化,才提供了诗学作品构成价值客体的基本条件与特性。(www.chuimin.cn)

然而,诗学价值的创造者,绝不只是创作主体诗人,还包括接受主体读者。读者也直接参与了诗歌作品的价值创造,是诗学价值的重要来源之一。可以说,就价值来源而言,读者与诗人是诗学价值的共同创造者。

首先,诗学的价值关系只能在读者的阅读欣赏中现实地生成。前文已述,诗学价值是由作品的特性与读者的审美需求两方面的关系构成。但是,一方面,诗歌作品若未被读者阅读,其客观的审美特性就还没有与读者需求发生关系,因而就仍只是一种特性而没有价值化,没有转化为价值客体;另一方面,读者若没有进入阅读,那么他对作品的审美需求也就只是一种纯然的主体欲望,而未同作品的相关特性发生价值关联,因而读者的需求也没有价值化,他也就没有转化为价值主体。在此情况下,作品与读者就不存在现实的价值关系。而要建立起两者之间的真正的价值关系,唯一的途径就是阅读活动。一旦读者进入了阅读欣赏,他的审美需求就以审美经验的期待视界方式向作品搜求、选择满足自身这种需求的特性,而作品如果确实包含着满足这种需求的可能的特性,那么,两者就发生契合与交融,现实的价值关系就得以建立,诗歌作品的有关特性就转化为现实的诗学价值。可见,是读者的阅读活动催生了现实的诗学价值关系。不仅如此,在诗学价值关系的建立中,读者一方是主动的、起决定作用的。因为,诗歌作品一旦被诗人完成,就脱离作者而独立了。它内含的有可能转化为诗学价值的种种特性,固然是由诗人的创造性劳动注入和赋予的,然而这些潜在的、可能的价值因素本身是不会活动、不会选择的,它们像待价而沽的商品一样有待于读者的选择。在阅读活动中,一部具有多种潜在的价值层次与侧面的诗歌作品,如何同读者发生价值关系,发生何种价值关系,主要取决于读者的选择和发现。读者总是从自己的审美需求和期待视界出发,能动地作出自己的选择。只有那些同读者特定需求接近与相符的作品特性才会被读者发现并选中,进入读者的审美视界,从而转化为现实的诗学价值。因此,在阅读欣赏中,读者的发现和选择活动,是一种能动的主体性活动,也是特定意义上的精神劳动。这种劳动成为读者与诗歌作品价值关系建立和主客体双方同时价值化的动力源泉。

其次,更为重要的是,诗学价值的形成,需要读者的创造性劳动的直接参与。如果说,上述在阅读中价值关系的现实建立,读者起了催生的外在动力作用,那么,读者直接参与诗学价值的创造,就是诗学价值的内在源泉了。要说明这一点,必须简要回顾诗学审美对象的形成过程。因为,诗学价值关系的建立是作品特性与读者审美需求的碰撞和一定程度的交融、契合,而这种碰撞、交融、契合主要发生在审美对象形成的过程中。诗歌作品与某些其他艺术品不同之处,在于它作为语言艺术的独特存在方式。诗歌作品的审美对象不是先在地存在着的,而是在阅读过程中在读者心中形成的。在此,严格区分诗歌作品与审美对象这两个概念是必要的。诗歌作品在不被读者阅读时只是一堆白纸黑字;而在阅读时,这些白纸上的黑字——语言符号本身并不是审美对象,虽然这些语符是诗人创造性劳动的结晶,是他心灵历程的记录,是他创造的审美意象意境的对象化和语符化。诗歌作品的语言符号只提供了一个召唤性结构,一个召唤读者通过这些语符创造性地还原和重建意象意境世界的“图式化方面”和包含着许多空白与不确定性的框架结构。读者在阅读中按照自己的特定审美需求和期待视界,凭借语符——意象思维,把作品的语符框架在自己的心理层面上重新意象化、意境化,运用自己的想象机制,调动自己的生活经验与审美经验积累,对此框架中的空白与不确定性进行独特的填补与具体化。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读者自己心中的、与诗人创作时的审美意象意境不完全相同的、为读者所独有的审美意象意境。这个在阅读欣赏中才形成的、经过读者创造性加工的审美意象意境,才是诗学的实际的审美对象。它与诗歌作品已完全不同了:(1)它是读者的一种心象,作品则是一种语符形态的客观存在;(2)它经过了读者的再创造,注入了读者的精神劳动,而作品只是诗人精神劳动的凝定;(3)它是在阅读过程中形成的,而作品则在阅读前业已存在。所以,作品只是读者的阅读对象,而不是阅读中生成的审美对象。

重要的是,作品与读者之间审美效应关系即价值关系的建立,恰恰发生在审美对象这一层次上。因为,读者的审美需求与作品的客观特性,即读者的期待视界与作品的召唤结构之间的碰撞、交融和契合,就发生在审美对象的形成过程中,就集中体现和融汇在审美对象上。也可以说,诗学价值和价值关系的实际承担者或载体就不直接是诗歌作品,而是在读者创造性阅读中形成的审美对象。作品只是诗学价值的间接载体。审美对象作为诗学价值的实际承担者,其价值来源当然不只是一个方面,而是两个方面:既是诗人的艺术创造活动的对象化,又是读者审美再创造活动的对象化。具体说来,在阅读中形成的审美对象,主要是读者语符——意象思维的成果,诗人创造的作品虽然提供了读者进行意象意境重建的客观依据和图式化框架,但没有提供现成的确定不移的意象意境,而这要靠读者自己来创造、来填补、来充实。所以,在最后形成的能满足读者自己审美需求的审美对象中,确凿无疑地包含着读者的精神劳动和想象、再造活动。读者这部分的再创造劳动,乃是诗学价值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来源。这种例子是俯拾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