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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西方审美经验观念史:休谟的审美同情

【摘要】:从经验主义的不可知论原则出发,休谟首先肯定了审美经验与客体的属性无关,只存在于人的情感和想象当中。但是,他讲的最多的还是想象问题,是休谟第一次明确把审美快感和美本身等同起来,认为美就是审美快感。在此之后,休谟还规定了审美快感产生的条件。

四、休谟与审美同情

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1776年)沿着洛克经验论基本原则出发,把洛克“感觉”和“反省”的知识双重来源调整为一源,即感觉。他说“反省印象只是在它们相应的观念之前产生,但却出现在感觉印象之后,而且是由感觉印象得来的。”[37]比如我们看到了一朵美丽的鲜花,心中就有了喜爱之情,“看到”即感觉印象,“喜爱”则为反省印象。所以无论是在逻辑上还是在时间上,“反省”、“观念”之类的理性因素都居于“感觉”之后,换言之,一切知识归根结底都是来源于感觉。在此之后,他又把人们从感觉得到的知识分为两类,即观念的知识和关于事实的知识。前者包括几何、代数、三角、算术等科学,是“必然的知识”,可以脱离开“感性印象”而独立存在,这就与他的经验论基本原则,即一切知识来源于感觉发生了矛盾。关于事实的知识包括自然科学历史学、心理学和日常生活知识,它们建立在因果关系基础之上,是“或然的知识”。如火和烫手的关系,烫手的不见得一定是火,火也不见得一定烫手,所以因果关系并不意味着必然的联系。于是休谟在自己的经验论中,一方面为唯理论的天赋观念留下了余地,并为其规定了必然的归宿,即自明的必然知识只局限在抽象观念之内,而与感性的外部事物无关;另一方面他又为经验论划界,认为在感性经验中得到的知识只能是或然的知识,从而令经验论者寻求普遍、必然的科学知识的梦想就此破灭。因此他坦白说:

在我看来,由感官所产生的那些印象,其最终原因是人类理性完全不能解释的,我们永远不可能全然确定,那些印象是直接来自对象,还是由心灵的创造而生,抑或源出于我们的造物主。[38]

在不可知的基础上得到的印象知识不可能是必然的,而只能是或然的。所以休谟并没有为关于事实的知识强加任何必然性,而只是用因果关系来为这类知识提供基础,并坦然承认因果关系的确定也无非是“习惯的结果”。

经验主义不可知论原则出发,休谟首先肯定了审美经验与客体的属性无关,只存在于人的情感和想象当中。他说:

即便只是心灵在起作用,感受到谴责或赞许的情感,它也会断定某个对象是丑陋、可憎可厌的,另一对象是美丽、可爱的。即便在这种场合我也要说,这些性质绝对不在对象身上,而是完全属于做出褒贬的心灵感受。

……欧几里德充分说明了圆的各种性质,但在所有命题中没一个字提到圆的美。理由很明显,美并不是圆的一种属性,不存在于等距于圆心的圈周线任何一段弧线上。美只是圆形给人心造成的效果,人心的特殊结构令它宜于产生这种感受。如果你想在圆上面找美,无论是靠常识还是数学推理,哪怕是找遍圆形的每一个角落,结果也只能是徒劳往返。[39]

很显然,休谟对审美经验的看法延续了培根以来的传统,属于想象和虚构的范围,绝不能用科学理性去约束和规范它(霍布斯除外)。但他比前人更加明确了它的主体性质,而且是主体情感的性质。这是由他的哲学推导出来的。不但属于诗歌的想象,而且属于历史的回忆也均不能用经验逻辑来规约,因为同对冷热的实际感受相比,“想象和回忆虽可模仿或复制这些感性知觉,却绝不会完全达到原来感受的强度与活力。”[40]如此一来,审美经验的创作与欣赏就只关涉主体的情感。

虽然以前的经验派思想家提到审美想象时,也是把快感当作审美经验的基本特征,特别是培根,认为审美经验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经验类型,就在于它通过想象和虚构给人提供审美愉悦。但是,他讲的最多的还是想象问题,是休谟第一次明确把审美快感和美本身等同起来,认为美就是审美快感。在《人性论》中他是这样定义美与丑的:

关于美丑之间的不同,如果我们考虑一下哲学家和常识所给出的所有假定,就会发现,这些假定全部都归结于一点:美是对象各部分之间这样的一种秩序和结构,它们由于我们的天性结构、习惯或喜好(caprice),宜于使心灵产生快乐和满足。这就是美的特征,正如丑令我们产生不快,美与丑的全部差异也在于此。因此,快乐和痛苦不仅必然会伴随美丑而生,同时也它们的本质。[41]

把美的本质和快感等同起来并非是休谟最早提出来的,古希腊美学一直有这个传统。比如毕达哥拉斯、德谟克利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在审美观照或者感官快乐的意思上强调过审美经验的愉悦特征。特别是希腊化时期的伊壁鸠鲁,更是把能否带来快感,当作审美经验最基本的标志。不过与以上这些人不同,休谟所讲的快感和认识无关,无关乎知识,甚至也无关乎善,它只限于狭义的审美经验,即已经从生活领域中独立出来的一块特殊领域。而从性质上看,它也仅指感官上的愉悦,不再和理智的观照纠缠在一起。

在此之后,休谟还规定了审美快感产生的条件。在这一点上,不能说他把审美快感完全与对象割裂开来,至少它不是主体所能任意产生。上面的引文其实已经涉及了审美快感产生的重要条件,那就是在客体对象上面的“秩序”或“结构”同主体的“原始组织”发生作用,从而产生了审美快感,这也就是休谟的“同情”( sympathy)说。在《论怀疑派》里,休谟对此有过更直接的说明:

一旦涉及美、丑和喜、憎,就和真假的情形大不相同。就前者而论,心灵并不满足于勘查对象,探询它们本身是什么;除此结果之外,它还会去感受欣喜或焦虑、赞许或谴责的情感,而这种情感就决定了是给对象贴上美、丑还是喜、憎的标签。那么很显然,这种情感一定会依赖于心灵的特殊结构,这种特殊的结构使得这些特殊的形式以某种特定的方式发挥作用,达成心灵与其对象之间的某种同情或协调。[42]

在审美想象过程中会发生“同情”,是因为对象的“秩序”和“结构”,特别是人心的“特殊结构”。前者休谟始终没有讲清到底是什么,但应该就是对象的形式结构。这倒不难理解,因为从古希腊到文艺复兴的传统,一直都在强调形式在审美经验构成中的作用,而休谟自己也明白讲过:

在绘画和雕塑中,必不可少的原则莫过于使形象平衡,须据其重心将它们置于最合适的位置。一个没有适当平衡的形象是丑的,因为它传达出跌倒、伤害和痛苦这些令人不快的观念。[43]

秩序井然且实用方便对一座宫殿的美而言,同其式样和外观一样都是必要的。出于同样的道理,建筑学的原则要求立柱上细下粗,因为这样的造型能给我们带来安全感,所以令人愉悦;相反的造型则会给人危险感,当然让人不悦。[44]

因为在同情过程中,对象的秩序和结构也很重要,所以休谟要求创作主体要用科学的眼光来了解对象,说“甚至画维纳斯和海伦的时候,科学也是有用的。画家可以用艺术中最丰富的色彩,赋予形象最迷人的姿态,但他还是要注意到人体的内在结构,各种筋脉的脉络走向,骨骼的组织结构,各种器官的功能与外形。在任何情况下,精确都有助于美,正如思考有助于精微的情趣。”[45]很显然休谟借鉴了霍布斯对判断力的看法,认为理性因素可以在审美想象中起到应有的作用。但是不同的是,他并没有像霍布斯那样,要求审美经验去认识真,而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更好地了解审美对象的秩序和结构,目的是产生同情。在这种意义上,这应该是对培根想象说的补充和发展。同时,休谟对秩序比例的强调又不同于古希腊的传统,后者把比例、秩序、和谐这类形式规则当作是世界本原的体现,是审美经验表现的目的,但在休谟这里,它们仅仅是审美同情和审美愉悦的一种手段,并且还不是唯一的手段。

关于审美同情的主体条件,也就是心灵的“特殊结构”,休谟很多时候含糊其辞,其实也就是他所讲的“趣味”( taste )。这种趣味如休谟在《论人的知解力》中所讲:

理智传达真和伪的知识,趣味产生美与丑的及善与恶的情感。前者照事物在自然中实在的情况去认识事物,不增也不减。后者却具有一种制造的功能,用从内在情感借来的色彩来渲染一切自然事物,在一种意义上形成了一种新的创造。理智是冷静的超脱的,所以不是行动的动力,……趣味由于产生快感或痛感,因而就造成幸福或苦痛成为行动的动力。[46]

因为趣味不涉及真伪的知识,与个人的喜好感觉有关,所以相互间的差异很大。休谟也承认有这种差异,却认为可以找出些共同的标准。在《论趣味的标准》一文中他说:“普遍性的趣味原则人人皆同:人们之所以在趣味判断上出现差异,一般总可以在判断能力的缺陷或反常上面找到根源;或是出于偏见,或是缺少训练,或是不太敏感。”[47]也就是说,只要是健康正常的人,有一定的敏感力,加之实践训练,排除偏见,对相同的审美对象还是可以产生相同的审美趣味。这里面有先天因素,但后天训练和习得也很关键。也就是说,后天的熏陶、教育和训练可以改变审美趣味的结构。

主体的某种特殊趣味与对象特殊的结构和秩序发生作用后,产生了同情。这种说法对后来的“移情说”、“内模仿说”,以及康德的主体“先天综合形式”影响很大。特别是由此而来休谟提出的审美经验功用说,更是启发了康德对审美功利性的看法。在《人性论》中休谟对审美功用是这样看的:

我们对他人财富所感到的愉快,我们对财富所有者所发生的尊视,可以归于三个原因。第一,归之于他们所有的财物,如房屋、花园、设备;这些东西因为本身就是令人愉快的,所以在每一个考虑或观察它们的人的心中必然产生一种快乐的情绪。第二,归之于希望分享富贵的人的财物而沾到利益的心理。第三,归之于同情,这种心理使我们分享每一个和我们接近的人的快乐。这三个原则可以联合起来产生现在这个现象。问题在于,我们应当把这个现象主要归于哪一条原则。[48]

这是一种奇怪的效用说。因为它并不是与审美主体自身的利益相关,就像苏格拉底、洛克等人所认为的那样,而是与别人利益的分享相关。关键是,这种分享并不是现实的分享,而是一种想象的分享,即同情。用休谟自己的话来说,无论第一条还是第二条原则,都可以归于第三条原则。“除了同情原则之外,不再有什么其他东西使我们尊重权利和财富,鄙视卑贱和贫困;借着同情作用,我们才能体会富人与贫人的情绪,而分享他们的快乐与不快。财富给予其所有主以一种快乐;这种快乐通过想象传给旁观者,因为想象产生了一个在强力和活泼性方面都与原始印象相似的观念。”[49]最关键的是这种分享的性质,是“对于财富的没有利害关系的尊重感”,“与我们的利益丝毫没有关系”。[50]这种审美同情中没有利害关系的观念,对康德的启发尤巨,而且也是后来审美心理距离说的理论源头。

但更为重要的是,休谟的上述看法完成了自培根以来的审美经验独立化工作。自此之后,审美经验就成为生活领域中只涉及审美愉悦与形式,与科学认识、实际功用无涉的经验类型。相比以前,审美经验在休谟的观念里范围极大地缩减了。特别是经过以后康德、黑格尔等人更为精密的理论分割,审美经验或是高飘于实际生活经验之上,或是失去了实际生存的价值。

【注释】

[1]【法】艾黎·福尔:《法国人眼中的艺术史——十七至十八世纪艺术》,袁静、李澜雪译,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版,第4页。

[2]法语中“文艺复兴”(renaisssance)一词的意思是复活或再生,19世纪的时候法国历史学家米什莱(Michelet)首先使用了这个词。

[3]【英】贡布里希:《艺术发展史——艺术的故事》,范景中译,天津: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1991年版,第122页。

[4]【美】J·L·本恩顿、L·D·亚尼:《全球人文艺术通史》下卷,尚士碧、尚生碧译,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10年版,第287页。

[5]【瑞士】雅各布·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何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89页。

[6]【法】艾黎·福尔:《法国人眼中的艺术史——文艺复兴时期艺术》,付众译,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版,第8页。

[7]实际上,无论古希腊还是罗马,他们的文明都建立在经济和军事的强盛基础之上。特别是后者,主控整个社会精神的是功利理性,文明、特别是艺术主要是事功的一种宣传媒介(比如塑像包括维吉尔的史诗),或者是控制社会的一种享乐手段(剧场、竞技场、水利工程和建筑等)。这便注定了单纯文艺上的复兴注定不能走远,1527年西班牙查理五世对罗马的洗劫很好地说明了这种文艺的脆弱,同时也引发审美经验观念向“风格主义”的转变。

[8]【美】J·L·本恩顿、L·D·亚尼:《全球人文艺术通史》下卷,尚士碧、尚生碧译,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10年版,第294页。

[9]1481年前后,达·芬奇就以有名的画家和雕塑家著称于世。但出使米兰的时候,他却告诉米兰公爵,他主要是个军事和海军武器的设计者,其次才是个建筑师、画家、排水系统工程师和雕塑家。

[10]【瑞士】雅各布·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何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48—150页。

[11]【意大利】瓦萨里:《意大利艺苑名人传》,引自迟轲主编:《西方美术理论文选》上册,邵宏、杨小彦等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76,77页。

[12]【意大利】马基雅维里:《君主论》,方华文译,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97,111—113,105页。

[13]刘君:《何为“风格主义”》,《新美术》2005年第3期。(www.chuimin.cn)

[14]【美】J·L·本恩顿、L·D·亚尼:《全球人文艺术通史》下卷,尚士碧、尚生碧译,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10年版,第320页。

[15]【英】罗萨·玛利亚·莱茨:《剑桥艺术史:文艺复兴艺术》,钱乘旦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9年版,第87页。

[16]【意大利】乔尔乔·瓦萨里:《巨人的时代》下,徐波译,武汉:湖北美术出版社2003年版,第299,298页。

[17]【美】J·L·本恩顿、L·D·亚尼:《全球人文艺术通史》下卷,尚士碧、尚生碧译,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10年版,第321页。

[18]【英】艾玛·阿·里斯特编:《莱奥纳多·达·芬奇笔记》,郑福洁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6,8—9页。

[19]Francis Bacon,The New Organon,edited by Lisa Jardin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0,p.40-42,45,83.

[20]Francis Bacon,Advancement of Learning and the New Atlantis,Oxford University Press,London New York and Toronto 1951,p.75-76.

[21]Francis Bacon,Advancement of Learning and the New Atlantis,Oxford University Press,London New York and Toronto 1951,p.89-90.

[22]【波】沃拉德斯拉维·塔塔科维茨:《古代美学》,杨力、耿幼壮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42页。

[23]【古罗马】西塞罗:《论演说家》,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47页。

[24]【古罗马】西塞罗:《论演说家》,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71页。

[25]Francis Bacon,The Essays or Counsels,Civil and Moral,of Francis Ld.Verulam Viscount St.Albans and The New Atlantis,the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2007,p.116,113.

[26]Francis Bacon,The Essays or Counsels,Civil and Moral,of Francis Ld.Verulam Viscount St.Albans and The New Atlantis,the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2007,p.111.

[27]【美】凯·埃·吉尔伯特、【德】赫·库恩:《美学史》上卷,夏乾丰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278页。

[28]Thomas Hobbes,The English Works of Thomas Hobbes of Malmesbury Vol 1,Edited by William Molesworth,Adamant Media Corporation 2004,p.70,73.

[29]Thomas Hobbes,Leviathan or the Matter, Forme and Power of a Common-wealth Ecclesiasticall and Civill.London Printed for Andrew Crooke,at the Green Dragon in St.Pauls Churchyard 1651,p.12,43.

[30]Thomas Hobbes,The English Works of Thomas Hobbes of Malmesbury Vol Ⅳ,Edited by William Molesworth,Adamant Media Corporation 2004,p.451-452.

[31]【英】洛克:《人类理解论》上册,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86页。

[32]【英】洛克:《人类理解论》上册,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22—123页。

[33]【英】洛克:《人类理解论》下册,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497—498页。

[34]引自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211页。

[35]巴洛克这个术语,源自葡萄牙语barrocco,原指一颗形状不规则或怪异珍珠,最初有轻蔑的贬义。巴洛克艺术是由“风格主义”转换而来,开始的时间大概在16世纪末期,17世纪兴盛,18世纪衰落,意指一种涉及面广且又十分复杂的艺术现象。概括地说,这种审美经验现象强调戏剧感,强调现实与虚幻情感的冲突,强调激情和感官享乐,具有一定的浪漫色彩。

[36]【英】乔治·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3年版,第22,21页。

[37]【英】休谟:《人性论》上册,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9—20页。

[38]David Hume,The Philosophical Works of David Hume,Vol.Ⅰ,Printed for Adam Black and William Tait; and Charles Tait,63,Fleet Street,London 1826,p.117.

[39]David Hume,Essays:Moral,Political,and Literary,edited by Eugene F.Miller,Liberty Fund Indianapolis 1987,p.163,165.

[40]David Hume,The Philosophical Works of David Hume,Vol.Ⅳ,Printed for Adam Black and William Tait; and Charles Tait,63,Fleet Street,London 1826,p.17.

[41]David Hume,The Philosophical Works of David Hume,Vol.Ⅱ,Printed for Adam Black and William Tait; and Charles Tait,63,Fleet Street,London 1826,p.31-32.

[42]David Hume,Essays:Moral,Political,and Literary,edited by Eugene F.Miller,Liberty Fund Indianapolis 1987,p.164-165.

[43]David Hume,The Philosophical Works of David Hume,Vol.Ⅳ,Printed for Adam Black and William Tait; and Charles Tait,63,Fleet Street,London 1826,p.322.

[44]David Hume,The Philosophical Works of David Hume,Vol.Ⅱ,Printed for Adam Black and William Tait; and Charles Tait,63,Fleet Street,London 1826,p.32.

[45]David Hume,The Philosophical Works of David Hume,Vol.Ⅳ,Printed for Adam Black and William Tait; and Charles Tait,63,Fleet Street,London 1826,p.8-9.

[46]北京大学哲学系编:《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朱光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11页。

[47]David Hume,Essays:Moral,Political,and Literary,editepd by Eugene F.Miller,Liberty Fund Indianapolis 1987,p.243.

[48]【英】休谟:《人性论》下册,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395页。

[49]【英】休谟:《人性论》下册,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399—400页。

[50]【英】休谟:《人性论》下册,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399,4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