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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普通高中课程计划的改变

【摘要】:在建国以来的50多年里,我国基础教育课程经历了8次重大改革,历次改革之间有着密切的历史联系,下面主要讲述几次重大改革,希望对当前的课程改革和今后的改革有所助益。1949—1952年的第一次课程改革新中国成立后,收回了教育主权,对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各类教育问题进行了彻底的改造。根据学制的要求,1952年3月教育部颁发了小学和中学暂行规程,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发的第一个全面规范中小学课程的政府文件。

4.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普通高中课程计划经历了哪几次大的改变?

在建国以来的50多年里,我国基础教育课程经历了8次重大改革,历次改革之间有着密切的历史联系,下面主要讲述几次重大改革,希望对当前的课程改革和今后的改革有所助益。

(1)1949—1952年的第一次课程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收回了教育主权,对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各类教育问题进行了彻底的改造。1949年12月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教育改革的基本方针“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借助前苏联经验.建设新民主主义教育”。这次改革是教育部门自上而下进行的,实行对旧课程的改造,初步确立了我国中小学新课程体系,形成了全国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学大纲与统一教科书的“大一统”课程模式。具体过程如下:1950年8月教育部颁发《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教学计划;同年9月,在全国出版会议上提出中小学教材必须全国统一供应的方针,并成立人民教育出版社,承担编写国家统一教材的任务,于1951年出版了第一套中小学全国通用教材。1951年3月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会议上通过了《普通中学(各科)课程标准(草案)》和中学规程,提出目前普通中学的教学计划必须全国统一,课程科目和每科教学内容必须定出统一的标准。同年10月,政务院颁发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重新规定了中小学的学制,规定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取消初高两级分段制,中学修业年限为六年。分初高两级,各三年。根据学制的要求,1952年3月教育部颁发了小学和中学暂行规程,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发的第一个全面规范中小学课程的政府文件。这一时期的课改呈现的特点是:强调中央集权,全国统一,致使课程结构单一,只设必修课,不设选修课;注意根据中小学培养目标来考虑学科设置;课程内容方面,注意科学性和思想性的有机结合;模仿前苏联的痕迹明显,某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中国实际。

(2)1986—1996年的第七次课程改革

经过第六次课程改革,基础教育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在个别问题上,如普及义务教育、教育体制僵化等仍需进一步改革。1985年5月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1986年4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拉开了第七次课程改革的序幕。

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为配合义务教育法的实施,1988年国家教委颁发了《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试行教学计划》,之后进行了修改,1992年颁布《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首次将“教学计划”更名“课程计划”,这个课程计划将课程表分为“六三制”和“五四制”两种,在课程表中将全部课程37分为两大类:学科类和活动类,课程表中还留有空间让地方安排课程。与此同时,国家教委组织编订各学科教学大纲(初审稿),允许一些地区和单位按大纲初审稿编写教材,在教材试验的基础上,对大纲做修改,形成了24个学科义务教育教学大纲(试用),于1992年颁布。(www.chuimin.cn)

由于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后,初中课程已从原有的中学课程体系中分离出去,而且原教学计划中高中的课程结构也不够合理,一些学科的要求偏高,国家教委于1990年颁发了《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作为新的普通高中教学计划颁发前的过渡性教学计划。其后,在实践的基础上,国家教委于1996年颁发了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相衔接的《全日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试验稿)》。期间,由人教社负责全新编写和修订的第七套全国通用中小学教材,也于1988年秋开始使用。

这一时期的课改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在课程行政管理体制上开始打破“集权制”的绝对支配地位,确立了“一纲多本”的课程改革方略;在课程目标、内容、组织、结构等方面大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敢于突破以往课程改革中的诸多禁区,如“个性发展”,“选修课程”,“活动课程”等内容在各地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中都有重要地位。

(3)1996至今第八次课程改革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提出并开始实施素质教育,素质教育要求有别于应试教育的课程。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了更好地解决前七次课程改革遗留的课程问题,为了顺应世界课改的潮流,中国政府又开始了一场广泛、全面、深入持久的课程系统改革。

2001年2月,国务院批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启动。遵循“先实践,后推广”的原则,新课程于2001年9月在全国38个国家级实验区进行了实验,2002年秋季实验进一步扩大到330个市、县。2004年秋季,在对实验区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广泛交流的基础上,课程改革进入全面推广阶段。到2005年,中小学阶段各起始年级原则上都将进入新课程。这次改革不是对课程内容的简单调整,不是新旧教材的替换,而是一次以课程为核心的波及整个教育领域乃至全社会的系统改革,是一场课程文化的革新,是教育观念与价值的转变,涉及课程的理念、目标、方法、管理、评价等方面。这场改革仍在继续,成败与否有待实践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