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是“第几阶级的人”——关于李初梨李初梨是后期创造社成员。他在《怎样地建设革命文学》一文中,反对甘人君的“鲁迅……是我们时代的作者”的观点,他说:“我要问甘人君,鲁迅究竟是第几阶级的人,他写的又是第几阶级的文学?他所曾诚实地发表过的,又是第几阶级的人民痛苦?‘我们的时代’,又是第几阶级的时代?甘人君对于‘中国新文艺的将来与其自己’简直毫不认识。”......
2024-01-28
由鸡鸭倒提而论及“买办”问题——鲁迅与廖沫沙
廖沫沙(1907—1991),杂文家、报刊编辑家。原名廖家权,笔名林默、野容、达伍、熊飞、易庸、怀湘、繁星等。湖南长沙人。1922年入长沙师范学校学习,毕业后在上海艺术大学文学系旁听。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任《远东日报》编辑,不久,加入“左联”。1938年至抗战胜利前历任湖南《抗战日报》编辑主任、桂林《救亡日报》编辑、重庆《新华日报》编辑主任。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教育部长、市政协副主席。长期从事新闻宣传工作。1961年《人民日报》曾为他和夏衍等人开《长短录》杂文专栏;中共北京市委机关刊物《前线》半月刊杂志曾为他和邓拓、吴晗开辟《三家村札记》杂文专栏。1966年5月他和邓、吴三人被错定为“三家村反党集团”,遭到残酷迫害,直至1979年2月才得以平反昭雪。代表作有《分阴集》《余烬集》《纸上谈兵录》等。1986年出版《廖沫沙文集》4卷。廖沫沙是“三家村”成员中唯一逃过文化大革命死亡劫难的幸存者。1991年12月27日因病逝世。
1934年7月,鲁迅以“公汗”为笔名,发表了一篇杂感《倒提》[1],文章六百余字,为了不致产生理解上的歧义,我照抄如下:
西洋的慈善家是怕看虐待动物的,倒提着鸡鸭走过租界就要办。所谓办,虽然也不过是罚钱,只要舍得出钱,也还可以倒提一下,然而究竟是办了。于是有几位华人便大鸣不平,以为西洋人优待动物,虐待华人,至于比不上鸡鸭。
这其实是误解了西洋人。他们鄙夷我们,是的确的,但并未放在动物之下。自然,鸡鸭这东西,无论如何,总不过送进厨房,做成大菜而已,即顺提也何补于归根结蒂的运命。然而它不能言语,不会抵抗,又何必加以无益的虐待呢?西洋人是什么都讲有益的。我们的古人,人民的“倒悬”之苦是想到的了,而且也实在形容得切帖,不过还没有察出鸡鸭的倒提之灾来,然而对于什么“生刲驴肉”“活烤鹅掌”这些无聊的残虐,却早经在文章里加以攻击了。这种心思,是东西之所同具的。
但对于人的心思,却似乎有些不同。人能组织,能反抗,能为奴,也能为主,不肯努力,固然可以永沦为舆台,自由解放,便能够获得彼此的平等,那运命是并不一定终于送进厨房,做成大菜的。愈下劣者,愈得主人的爱怜,所以西崽打叭儿,则西崽被斥,平人忤西崽,则平人获咎,租界上并无禁止苛待华人的规律,正因为我们该自有力量,自有本领,和鸡鸭绝不相同的缘故。
然而我们从古典里,听熟了仁人义士,来解倒悬的胡说了,直到现在,还不免总在想从天上或什么高处远处掉下一点恩典来,其甚者竟以为“莫作乱离人,宁为太平犬”,不妨变狗,而合群改革是不肯的。自叹不如租界的鸡鸭者,也正有这气味。
这类的人物一多,倒是大家要被倒悬的,而且虽在送往厨房的时候,也无人暂时解救。这就因为我们究竟是人,然而是没出息的人的缘故。
我理解,鲁迅表达了这样几层意思:一、外国人未必把中国人看得不如鸡鸭。二、鸡鸭只有一种命运,那就是“无论如何,总不过送进厨房,做成大菜而已”。人则不同,人既可能沦为奴隶,任人宰割,也可能经过抗争,“便能够获得彼此的平等”。三、中国的某些人,宁愿忍受动物的境遇,把自己看作动物或不如动物的人,“其甚者竟以为‘莫作乱离人,宁为太平犬’,不妨变狗,而合群改革是不肯的。自叹不如租界的鸡鸭者,也正有这气味”。四、鲁迅认为,要摆脱“倒悬”的命运,不能等“仁人义士”来解“倒悬”,不能“总在想从天上或什么高处远处掉下一点恩典来”,而要靠自己解救自己,不能把自己当作动物或动物不如的东西,比如“太平犬”之类。否则,那倒真的有了动物一样被宰杀的结局。
鲁迅从动物的命运而谈及中国人的命运,暴露了国民中的奴性心态,再度批判传统的恩赐观点,要中国人自强自立,以平等的姿态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我自以为我以上的理解是符合原文的意思的,因为原文说得明明白白。
鲁迅的文章一发表就遭到廖沫沙(他发表文章时署名“林默”)的误解。
林默的文章叫《论“花边文学”》[2],发表在攻击鲁迅最烈的《大晚报》上。虽然廖沫沙自己也是个典型的“杂感家”,但他在文中还顺势否定所有杂感,认为“颇尽了八股的能事的”,“虽然不痛不痒,却往往渗有毒汁,散布了妖言”。他把这种文章名之曰“花边文学”。“花边文学家的嘴和笔怎能蒙混过去呢?”廖沫沙预言,“花边体”的文章,“相去不远,就将有人来唾弃他的”,“花边文学”不论形式或内容,这类“走入鸟道以后的小品文变种”,“有流传不下去的一天罢”!(www.chuimin.cn)
廖沫沙是这样理解鲁迅的文章的:
这意思极明白,第一是西洋人并未把华人放在鸡鸭之下,自叹不如鸡鸭的人,是误解了西洋人。第二是受了西洋人这种优待,不应该再鸣不平。第三是他虽也正面的承认人是能反抗的,叫人反抗,但他实在是说明西洋人为尊重华人起见,这虐待倒不可少,而且大可进一步。第四,倘有人要不平,他能从“古典”来证明这是华人没有出息。
廖沫沙不是没有阅读能力的人,我不知道他是怎么读的,怎么会读出这样的结论来!若不是出于别的什么动机,我只能说他当年在阅读这篇文章时,一时昏了头脑。也许,他写这篇文章时正在发高烧?也未可知。从这种他自以为是的结论出发,接着,他便用恶毒的腔调攻击鲁迅:
上海的洋行,有一种帮洋人经营生意的华人,通称叫“买办”,他们和同胞做起生意来,除开夸说洋货如何比国货好,外国人如何讲礼节信用,国人是猪猡,该被淘汰以外,还有一个特点,是口称洋人曰:“我们的东家”。我想这一篇《倒提》的杰作,看他的口气,大抵不出于这般人为他们的东家而作的手笔。因为第一,这般人是常以了解西洋人自夸的,西洋人待他很客气;第二,他们往往赞成西洋人(也就是他们的东家)统治中国,虐待华人,因为中国人是猪猡;第三,他们最反对中国人怀恨西洋人。抱不平,从他们看来,更是危险思想。
文章下结论说,《倒提》代西洋人辩护,作者当然是“买办”了!在廖沫沙的眼里,鲁迅成了称国人为“猪猡”的“买办”了,成了洋人的走狗了。
廖沫沙对鲁迅的原文根本就没有读懂,他闭了右眼,鼓着左眼,只凭着革命的意气,愤怒声讨他的“假想敌”。也许鲁迅觉得不值一驳?对廖沫沙的叫骂,虽然“百感交集”,但没有直接答复,只是在两周后,写作《玩笑只当它玩笑》时,署名为“康伯度”,即英语“买办”,作为一种回敬。文章本意在表明关于中国语法里要加些欧化的主张,不料又引出一个叫“文公直”的公开信,给他加上出卖民族,“为西人侵略张目的急先锋(汉奸)”的罪名。在编这一年的杂文集时,鲁迅移用廖沫沙所赠的恶谥,就命名为“花边文学”。在《序言》中,他把“林默”和“文公直”称为“鬼鬼祟祟,躲躲闪闪的攻击”,鲁迅说:“这一个名称,是和我在同一营垒里的青年战友,换掉姓名挂在暗箭上射给我的。那立意非常巧妙:一,因为这类短评,在报上登出来的时候往往围绕一圈花边以示重要,使我的战友看得头疼;二,因为‘花边’也是银元的别名,以见我的这些文章是为了稿费,其实并无足取。至于我们的意见不同之处,是我以为我们无须希望外国人待我们比鸡鸭优,他却以为应该待我们比鸡鸭优,我在替西洋人辩护,所以是‘买办’。”1935年2月7日,在致曹靖华的信中,鲁迅又提到了这件事:“去年春天,有人在《大晚报》上作文,说我的短评是买办意识,后来知道这文章其实是朋友做的,经许多人的质问,他答说已寄信给我解释,但这信我至今没有收到。”1936年1 月7日,在致徐懋庸的信中,鲁迅说:“年底编旧杂文,重读野容,田汉的两篇化名文章,真有些‘百感交集’。”“野容”即廖沫沙。鲁迅多次把绍伯(田汉)和林默的名字挂在一起。1934年12月18日,他写信给杨霁云说:“叭儿之类,是不足惧的,最可怕的确是口是心非的所谓‘战友’,因为防不胜防。例如绍伯之流,我至今还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为了防后方,我就得横站,不能正对敌人,而且瞻前顾后,格外费力。”
对“买办”诸问题,廖沫沙也有解释,1985年《新文学史料》载文《廖沫沙的风雨岁月》,廖说“误伤”鲁迅是当时历史环境造成,自己不知所伤者是鲁迅,他并没有把他尊敬的鲁迅当敌人,只是把鲁迅的文章当“敌人”,文章发表后即由党组织派去做秘密工作,后又离开上海,直到1938年看到《鲁迅全集》才知真相。
这种说法,与鲁迅1935年2月7日致曹靖华的信有矛盾,从鲁迅的信看,鲁迅知道“这文章其实是朋友做的”,而这个“朋友”也知道“公汗”是鲁迅,“经许多人的质问,他答说已寄信给我解释”,只是鲁迅没有收到这封信而已。如果廖沫沙不知道是鲁迅,就没有写信给鲁迅解释之说。他到底知不知道“公汗”即鲁迅?他有没有写信向鲁迅解释?这里,我无法判断廖沫沙是否诚实。
如果廖沫沙认为自己的观点是对的,是不是鲁迅,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廖沫沙的观点不对,那么,他对自己的恶意攻击,哪怕攻击的不是鲁迅,而是真实存在的一般作者“公汗”,是不是也应该有所说明?
【注释】
[1]《鲁迅全集·花边文学》。
[2]发表于1934年7月3日《大晚报》,作为附录收入《鲁迅全集》第5卷。本文所引廖沫沙言论,除特别指明外,均出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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