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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多宗教国情:民族宗教理论与政策

【摘要】:第六章中国的多宗教国情中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各种宗教源远流长,国际联系广泛。中国的五大宗教,除道教外,均由国外传入,与国外宗教有着历史渊源和不同程度的联系。第一节道教、佛教一、道教在中国的五大宗教中,道教是唯一发源于中国、由中国人创立的宗教,所以许多人称其为“本土宗教”。在中国漫长的封建时代,道教与佛教并称为两大宗教,是封建统治阶级的三大精神支柱之一。

第六章 中国的多宗教国情

中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各种宗教源远流长,国际联系广泛。目前,中国信仰五大宗教的人口约有1亿,五大宗教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近14万处,宗教教职人员36万余人,宗教团体5500个。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形成了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五大宗教并存的格局。此外,东正教在北方边疆地区有少量信徒,各民族的民间信仰也影响着不少群众。

中国的五大宗教,除道教外,均由国外传入,与国外宗教有着历史渊源和不同程度的联系。在几千年的中外文明交流史上,宗教交流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促进了相互联系和了解,对各自经济文化等事业的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社会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对宗教制度也进行了民主改革,这就使得中国的宗教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近30多年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谐社会的建设,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成为中国宗教发展的主流。

第一节 道教、佛教

一、道教

在中国的五大宗教中,道教是唯一发源于中国、由中国人创立的宗教,所以许多人称其为“本土宗教”。

“道”是道教的根本信仰。道教认为,道是天地之元,是无所不包、无所不在的,它是一切的开始,天地万物都是由它化生的。道教的一切教理教义都是由道演绎而来。道被人格化后,称之为三清尊神,即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和太清道德天尊(即太上老君),他们也是道教所崇拜的最高天神。道教还认为人经过修炼可以延寿,如果修炼有恒,日久年深,可以得道成仙。道教的突出特点是主张天人合一,顺其自然。修行的人一切顺自然,不做作。

道教以道为至高信仰,认为无形无象、玄之又玄、无法言说。道在人和万物中的显现就是德,故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散则为气,聚则为神。道教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卷帙浩繁的经籍书文,如《道德真经》《南华真经》《道藏》等,内容包罗万象,不仅记录了道教的教理教义、教规教戒、修炼方术、斋醮科仪,还保留了中国古代哲学文学、医药学、养生学、化学音乐地理等多种学科的珍贵资料,堪称中国传统文化的知识宝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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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与道德经

老子(前600~前470年之后),姓李名耳,字伯阳,有人说又称老聃。中国春秋时代思想家,楚国苦县厉乡曲仁里(今河南省鹿邑县太清镇或今安徽涡阳)人。老子著有《道德经》,是道家学派的始祖。在道教中,老子是三清尊神之一太上老君的第十八个化身。《道德经》是一本道家的哲理书,主要研究自然和人生哲学,它具有一定的文学性,语录体韵文,语言精练,内涵丰富,结构严谨,思想性极强,对后世文学的影响不小。此书分上下篇,共5000多字。后人称上篇为《道经》,下篇为《德经》,合称《道德经》。

中国史学界和道教界一般都认为道教形成于2世纪,中国上古时代的巫术,秦汉时代的神仙方术,起源于战国形成于西汉的黄老道学,均是早期道教的思想渊源。东汉顺帝时,张陵入四川,创五斗米道,又名天师道,把老子奉为教主,奉《道德经》为主要经典,这标志着道教的初步形成。至于道教所崇奉的老子(太上老君),则完全是对著《老子五千文》的古代大哲学家老子的神化。

道教的发展经历了从形成、昌盛到衰微的过程。道教初创时的重要派别五斗米道和太平道,因其教义简单、组织单纯,被称为原始道教。这一时期的道教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注重在民间发展教众,积聚势力,发动起义,如太平道创始人张角发动了黄巾起义,但最终惨遭镇压。从魏晋开始,道教出现两种发展取向:一种取向是仍沿着早期道教的路,继续在民间发展,其中孙恩、卢循曾发动了规模较大的起义,终因不敌而败。另一种取向是把道教上层化,以取得合法地位,这一种取向后来成为道教发展的主流。东晋葛洪撰写的《抱朴子》,对战国以来的神仙方术理论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整理和阐述,并主张吸收儒家的纲常名教,丰富了道教的思想内容。北朝有寇谦之在崇奉道教的魏太武帝的支持下,“清整道教,除灭三张伪法”,提出了以封建“礼教”为主要内容,以礼拜炼丹为主要形式的新教义,由此形成了北天师道。南朝有陆修静“祖述三张,弘衍二葛”,整理三洞经书,编著斋戒仪范,直接促进了道教教义理论和组织形式趋向完备,由此形成南北天师道。南北天师道的形成,标志着对原始的民间五斗米道的改造完成,道教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唐朝和北宋时期,封建统治者对道教大力推崇,道教由此兴盛,成为中国最有影响的宗教之一。唐宋以后,南北天师道与上清、灵宝、净明等一些较小宗派逐渐合流,到元代归并于以符箓为主的正一派。金代王重阳创立了以道为主、兼容儒释的全真派。金元之际,又有刘德仁创立大道教、萧抱珍创立太一道,但历时不久即被埋没。从此,道教正式分为正一、全真两大教派,一直流传至今。进入清代以后,由于道教自身的原因,也由于统治者不再大力支持,道教逐渐衰落,重新走向民间。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时代,道教与佛教并称为两大宗教,是封建统治阶级的三大精神支柱之一。道教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思想都产生过深刻的影响。道教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宗教神秘主义体系,拥有大量的经典论著,是中国传统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中国成立后,在道教界爱国人士的倡导下,根据广大道教徒的要求,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对旧社会道教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制度和陋习进行了改革,道教的面貌为之一新。道教徒在政治上和其他各界人民一样,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各级人大和政协都有道教界的代表。道教徒的信仰受到尊重,宗教活动受到政府保护,道教宫观得到很好的保护和维修。1957年4月,成立了中国道教协会,实现了全国道教界的大联合、大团结,共同整顿教务,研习教义,为发展道教事业共同努力。近年来,中国道教界在开展教务活动、进行对外交流及从事道教思想研究等方面,都比较活跃,并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二、佛教

佛教是最早传入中国的外来宗教之一,也是在中国本土化最为彻底的宗教之一。佛教发源于公元前6至前5世纪的古印度,于西汉末年传入中国。根据历史学家研究,佛教传入中国已两千多年。

佛教教义的主要内容可分为两大方面:一是关于因果与修行的理论,这是佛教教义的实践方面、宗教方面、道德说教方面。佛教的善恶因果观与修行法门,既与其他宗教、道德说教有共通之处,又有自身特点。二是关于生命和宇宙的真相,这是佛教教义的理论和哲学方面。当然,从具体内容上看,这两大方面是不能截然分割开来的。佛教的基本教义,主要是缘起、法印、四谛、八正道、十二因缘、因果业报、三界六道、三十七道品、涅槃等。

佛教在印度的发展中形成了不同的派别。不同时期、不同派别的佛教传入中国后,经过长期的传播与发展,逐渐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现在,三大语系佛教在中国都存在,即汉传佛教(汉语系)、藏传佛教(藏语系)和南传佛教(巴利语系)。

(一)汉传佛教

中国佛教史开始于公元纪元前后。与藏传佛教和南传佛教相比,汉传佛教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最重要,影响也最大。佛教传入汉族地区后,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1]

第一个阶段是在东汉和三国时期,是初传阶段,其显著特征是依附性。佛教传入中国初期,遭到一些儒家代表人物的贬谪,被视作与尧舜周孔之道相违背的“夷狄之术”。但佛教的确从当时受到统治阶级推崇的黄老之道以及社会上盛行的方术、阴阳五行中找到了相通之处,“专务清净”。当时,“在一般人心目中的佛教,教义类似黄老之道,佛陀类似神仙”[2]。到汉末和三国时期,佛经的翻译开始兴盛,大乘和小乘的许多佛经都被翻译成汉语。小乘佛经的传译以安世高为代表,主要传播小乘说一切有部论和禅法;大乘佛经的传译以支娄迦谶为代表,其中对后来影响较大的是他所译的般若类经典。当时,无论大小乘经论的翻译和传播都借助于中国本土思想,尤其是黄老之道,已为世人所理解和接受。佛教初传汉土,其影响主要在上层权贵中,至汉末三国时,下层信众才开始增多。

第二个阶段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其显著特征是佛教开始走上相对独立发展的道路。经过初传,佛教已渐渐为世人所了解,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进入这一时期,儒教、道教、佛教之间发生过大辩论,佛教为自己在中国的存在和发展进行辩护,出现了一些护教著作。此时,国家处于割据状态,一些统治者特别是北方一些少数民族统治者大力支持佛教发展。鸠摩罗什、真谛等大翻译家将大量的佛经高质量地翻译过来,并广为传播,佛学研究蔚然成风,并形成了许多学派。在魏晋时代开始盛行的佛教般若学,到两晋之际发展出“六家七宗”——七种般若学说。在南方,佛教以其精致的唯心主义体系迎合着名士望族的玄学兴趣,实现了佛教般若学与玄学的合流,并在发展中丰富了玄学思想。这种合流,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依附性,取得了相对的独立性。而北方的佛教,则较偏重于禅学和因果报应之说,在统治者的支持下建造了众多的佛像石窟。佛教以其独特的面貌发挥着对社会的作用。随着佛教政治地位的提高,寺院经济得到了很快的发展,“从而以强大的经济实力挤进了中国地主阶级的行列”[3]

第三个阶段是隋唐时期,其显著特征是佛教义学蓬勃发展,出现了汉语系大乘佛教所特有的宗派,有的已传播到国外,佛教在中国的发展达到顶峰。在隋朝之前,南北方佛教经过长期的交流和辨析,已渐渐呈现出融合统一的趋势。隋初,炀帝在东都(今洛阳)设立道场,云集当时南北佛教各学派名僧进行教学研究,“破斥南北,禅义均弘”[4],进一步促进了南北佛教的合流。另外,经过不同学派对所传入佛教经典的长期研究,形成了不同的“判教”方式,从而将佛教经典统一起来。同时,由于隋唐统治阶级内部不同政治势力扶持不同的僧团,僧团在教派学说及寺院财产各方面均实行师徒继承制度,佛教宗派随之出现。当时流传较广、影响较大的有八宗:一是天台宗,二是三论宗(又名法性宗),三是瑜伽宗(又名法相宗),四是律宗,五是净土宗,六是贤首宗(又名华严宗),七是禅宗,八是密宗。禅宗是各宗派中最具中国特色的佛教宗派,而且“此宗和净土宗一样,一直是中国流传最广的宗派”[5],对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极其深远,其他六个宗派主要流传于上层知识分子和官僚中。

第四个阶段是唐末至新中国建立前,其显著特征是佛教由极盛而逐渐走向衰落。赵朴初先生生前有一段话是极好的概括:“隋唐是各宗兴起和极盛时代,会昌法难后,除禅宗外,是诸宗衰亡时代。稍后有天台、贤首的复兴和禅宗的大发展,这可算是佛教复兴的时代,但也没有初唐、中唐那样的盛况。自元代起西藏佛教传入内地,很受朝廷崇奉,但未普及民间,而汉地原有佛教则不及宋时兴盛。明清一代,汉传佛教没有什么起色,仅可保持原有的余绪。”[6]

第五个阶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至今,其显著特征是通过改革,废除了封建特权和剥削压迫制度,寻求新的发展道路,努力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藏传佛教

藏传佛教亦称藏语系佛教,俗称“喇嘛教”,是中国佛教的一支,主要流传于藏族蒙古族土族、裕固族等民族地区。它是在7世纪时,由印度传入的密教与汉地传入的大乘佛教,以及藏族地区的原始宗教——苯教相互影响、相互结合而形成的。藏传佛教的发展分为“前弘期”和“后弘期”。

“前弘期”为7世纪中叶到9世纪前半期,前后200年左右。佛教是在西藏地区统治者的支持下传入该地区的,由于遭到苯教的激烈抵抗,佛教的传播连连受挫。直到印度著名僧人莲花生进藏后,才发生转折。莲花生“用类似苯教的那套奥秘的巫术传教,以迎合人们相信驱魔摄鬼的心理,从而消除人们对佛教的陌生感。他还把苯教的某些神祇吸收到佛教中作为护法神。他用密宗法术战胜苯教巫师,为佛教的传播大大排除了障碍[7]。赤松德赞为了完全确立佛教在西藏的地位,组织了一次佛苯辩论会,结果佛教告胜。于是赞普明令禁止苯教,立佛教为唯一合法宗教。赤松德赞之后的三任赞普(牟尼、赛那累、热巴坚)继续大力兴佛,并采取了许多严厉手段,结果激化了矛盾,使形势发生了逆转。9世纪中叶,继任的赞普朗达玛为了复兴苯教,禁止佛教流传,驱僧毁寺。直至10世纪末,佛教才重新传入西藏并获得复兴,这就是“后弘期”的开始。这个时期复兴的佛教与“前弘期”有了很大的变化。在与苯教的长期斗争中,使致力于传播佛教的人们深刻认识到,仅仅依靠统治者的扶持还是不够的,必须使佛教深植于西藏文化的土壤之中,才能真正站稳脚跟。因此这个时期,佛教的显著特点是吸收了苯教的许多内容,形成了具有西藏特色的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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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赖”和“班禅”称号的由来

“达赖”和“班禅”是藏传佛教格鲁派两大活佛系统之一。其中,达赖称号是1578年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首赠与哲蚌寺首席住持索南嘉措,全称为“圣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其中“瓦齐尔达喇”是梵语,意为“金刚菩萨”;“达赖”是蒙语,意为“大海”。索南嘉措自称达赖三世,后转世延续,现转14世。1645年,蒙古和硕特部固始汗向第四世班禅·罗桑确吉坚赞赠以“班禅博克多”尊号。尊号中的“班”字是梵文“班知达”的缩写,意为通晓“五明学”的学者;“禅”字是藏文“禅波”的缩写,意为“大”或“大师”;“博克多”是蒙语,意为“睿知英武的人物”,后转世延续。1713年,清朝康熙帝又授封第五世班禅·罗桑益西为“班禅额尔德尼”。“额尔德尼”是满语,意为“宝”。之后,班禅额尔德尼这一称谓被确定下来,简称“班禅”,现已转世至第11世。

10世纪以后,由于佛教内部各宗经典修行方式、传承系统各不相同,更由于各据一方的僧俗势力之间的争夺,佛教逐渐分裂为许多教派。早期主要有宁玛派(俗称红教)、萨迦派(俗称花教)、噶举派(俗称白教)等。15世纪初,宗喀巴实行宗教改革,创立了格鲁派(俗称黄教)。在清政府的扶持下,格鲁派从17世纪中叶开始执掌西藏的政教大权。由于西藏地方政权实现了对全西藏地区的有效控制,确立了格鲁派对各教派的统治地位,从而再也没有新的教派出现。顺治年间,清政府正式册封宗喀巴再传弟子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此后,“达赖”和“班禅”采取转世相承的办法,且须经中央政府册封,遂成为定制。

(三)南传佛教

云南地区上座部佛教,属巴利语系,亦即南传佛教,主要分布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普洱地区、临沧地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保山地区的傣族、布朗族、阿昌族和部分佤族,以及其他民族的部分群众之中。六七世纪,缅甸系佛教开始传入,后又有泰国佛教传入。13世纪前后开始刻写经文,修建佛寺。15世纪以后开始有较大发展,并一直延续至今。

信奉云南上座部佛教的男人,一生中至少要到寺庙出家一次,一般是在年轻时到寺院出家,既学习佛经,又学习文化。因为只有出过家的男人,在社会上才有地位,受人尊敬。云南上座部佛教有自己的三藏,系巴利文的音写。书写的文字有傣泐文、傣纳文、傣绷文、金平傣文四种文字,写在贝叶或枸皮纸上。

以汉传佛教为代表的中国佛教,既继承了佛陀创教的基本精神,同时又在传统文化的氛围中形成了鲜明的不同于印度佛教的特色,其突出的表现就是把印度佛教中蕴含着的对人或人生的关注及肯定作了充分的发挥和发展,形成了它特有的重现实社会和人生的特点。最有代表性的中国佛教宗派禅宗,在充分肯定每个人的真实生命所透露出的生命底蕴与意义的基础上,解脱于当下的现实人生之中,化修道求佛于平常的穿衣吃饭之间,强调随缘任运,即心即佛,认为“全心即佛,全佛即人,人佛无异”[8]。近现代复兴的佛教,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唐末以来中国佛教入世化、人生化倾向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从太虚法师大力提倡“人间佛教”“人间净土”,到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港台兴起的以面向现代社会和人生为重要特征的新型佛教文化事业,乃至中国大陆当前也在提倡人间佛教思想以期自利利他,实现人间净土,无不体现出中国佛教重现世的基本精神。绵延两千年之久的中国佛教也由此走上了新的发展道路,开始了新的进程。

新中国成立后,佛教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发生了新的变化。经过民主改革,在佛教寺庙中废除了封建地租剥削,废除了等级制度和压迫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广大佛教徒从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并充分享受到宗教信仰自由。1949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有佛教界的代表参加,这在中国佛教史上还是第一次,以后各届全国人大、政协都有佛教界的代表参加。1953年,成立了包括各民族、各地区、各宗派的全国性佛教组织——中国佛教协会,各地也陆续建立了地方性佛教协会。几十年来,各地佛教徒坚持佛教积极进取思想,发扬中国佛教的优良传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同时,在佛学研究、佛学教育、对外交流、公益事业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总之,中国的佛教已经走上了一条全新的发展道路。

第二节 天主教、基督教

基督教起源于1世纪初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巴勒斯坦地区,它是这一地区犹太人反抗罗马帝国奴役的政治斗争反映于宗教的产物。最初是犹太教的一个支派,后从犹太教分离出来,成为一种独立的新宗教。相传基督教的创始人是耶稣,奉圣父之命来到人间拯救人类。后来,由于犹大的出卖,耶稣在耶路撒冷受难,被罗马总督钉死在十字架上。此后,人们把十字架作为信奉耶稣基督的标志,耶路撒冷因此也成了基督教的圣地。3世纪中期,基督教被罗马皇帝镇压。313年,罗马帝国君士坦丁大帝发布《米兰赦令》,宣布它为合法宗教。392年,狄奥多西一世宣布基督教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并要求所有人信奉。395年,由于罗马帝国分裂,基督教形成了东部君士坦丁堡和西部罗马两个中心。1045年,东部教会成为正教会(即东正教),西部教会成为公教会(即天主教)。到了16世纪,罗马天主教中又产生了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利益、脱离罗马教廷的“抗议派”——基督新教。从此,基督教分成了东正教、天主教和基督新教三大派别。

一、天主教

天主教的教义分理性教义和启示教义两大部分。

理性教义亦称自然教义,是指以人的理智所能推论出的教义。内容有四条:宇宙只有一个神,天主唯一;天主创造宇宙万物;天主定贫富生死,赏善罚恶;人有灵魂,人死而灵魂不灭,灵魂得宠爱升天堂,否则下地狱。

启示教义亦称超性教义,是指超过人的智力所能理解且非天主启示是得不到的教义。内容有四条:天主至真至善是自有的;天主至公至义;天主全能全智;天主三位一体。天主教强调启示教义是教徒必须坚信的,所以又称为信德道理。启示教义的来源有三个方面:一是《圣经》,二是圣传,三是历史上教皇的决定。

天主教传入中国与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几乎是在同时,可能还略早一些。纵观世界各民族的历史,可能还很少有像天主教传入中国这样经历如此多曲折的。天主教在中国的传入和发展大约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唐代。唐贞观年间,天主教的一个派别——聂斯托利派[9]从波斯派遣传教士到达中国,受到太宗礼遇,之后唐代大多数帝王对此也都表示包容。该教派当时被称作“景教”,经过近200年的发展,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尽管如此,景教在社会上的影响很小,景教教徒按当时教会的夸大统计,也不超过3万人。到了唐武宗,崇道禁佛,景教也被禁止,发展受挫,未几终绝。

第二个阶段是元代。元朝建立后,元世祖对各宗教都抱宽容态度,还要求罗马教皇派传教士来华。1239年,方济各会士约翰·孟德高维诺受罗马教皇尼古拉四世派遣抵达中国,成为罗马天主教在华传教活动的开拓者。他在华传教30余年,设置了北京总教区和泉州教区,教徒发展至3万余人。但随着元朝的覆灭,天主教的两个教派(当时被称作“十字教”或“也里可温教”)又一次绝迹于中原。

第三个阶段是明代和清代前期。16世纪以后,随着西方殖民主义的发展,天主教会的眼光再次投向中国,各教派(主要是耶稣会、方济各会、多明我会等)以前所未有的势头相继派遣传教士来华传教。起初,许多传教士只是跟随殖民主义对华侵略的触角,仅在中国东南沿海一些地方传教。后来一些天主教会总结经验教训,改变传教方式,主张学习中国语言,研究中国文化,而不强制推行西方习俗。明代万历年间,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等人入华传教获得成功。利玛窦穿儒服,戴儒冠,学汉文,研儒学,并以介绍西方科学知识为媒介,结交中国士大夫,由此受到万历皇帝的礼遇。继利玛窦后,天主教其他修会的传教士相继来华传教,并进一步得到朝廷和士大夫阶层的信任,获得在10余省自由传教的允诺,使天主教在华势力得到较快发展。到清康熙年间,教徒已达15万人,其中绝大多数是耶稣会士。但随着清朝统治者对西方殖民主义的担心,对国内天主教势力的发展也开始警惕。在明清之际曾发生过两起朝廷严厉处置教徒和外籍传教士的事件[10]。康熙末年,在华的耶稣会与多明会因中国人祭祖祀孔问题发生了所谓“礼仪之争”。罗马教廷两度颁发“禁约”教谕,并派遣专使赴华,禁止天主教徒祭祖祀孔。罗马教廷对中国内政的干涉,激怒了康熙,他下令拘押囚死了罗马教廷专使多罗,驱逐了包括总辖中国教会总主教在内的大批教士,并下达了制止外教教会在华传教禁令。特别是在乾隆年间(1736~1795年),不仅严禁外国人在华进行传教活动,还全面采取了“闭关”政策。至此,天主教包括耶稣会和其他修会在华传教活动受到严重挫折。

第四个阶段是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继1842年清政府被迫签订屈辱的《南京条约》后,又被迫陆续签订了《辛丑条约》(1901年)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的签订,不仅有一些传教士积极参与,更重要的是根据条约的有关条款,中国被迫取消了“教禁”,还为天主教、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教活动提供了种种特权。从此,中国门户洞开,西方列强的天主教势力依仗特权,深入中国内地,发展教徒,1900年天主教徒达到72万,1921年达200多万,1945年增至270万。

新中国建立后,为了清除中国天主教界中的帝国主义分子及其影响,改变中国天主教的殖民状态,中国天主教界的爱国人士首先站出来,谴责罗马教廷利用中国天主教作为帝国主义颠覆新中国工具的种种行径,号召中国广大天主教徒行动起来,实现中国天主教的自立革新,受到了中国广大天主教徒的热烈响应,从而掀起了一场反帝爱国运动。1957年,中国天主教爱国会成立。1958年,中国天主教实行了自选自圣主教,从而使长期以来为国外势力操纵的中国天主教改变成为中国天主教界自办的宗教事业。1980年,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在北京成立,中国天主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事业又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现在,中国广大天主教徒过着正常的宗教生活,并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1989年,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撤销。现在全国性天主教团体是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

二、基督教(新教)

天主教、基督教基本信仰一致,只是体制礼仪上有差别。天主教与基督教(新教)的最大也是最根本的区别:一是天主教认为教会是绝对权威,是信徒与上帝之间的中间人,是替上帝向人类传布教义的使者,是《圣经》在人间的唯一解释者,天主教则认为信徒离上帝甚远,中间不仅需有基督做中保(中间人),还需圣徒在上帝面前代求、尤其是圣母——玛利亚的代求、做中间人。二是新教认为《圣经》是绝对权威,认为信徒可以通过圣经以及自己的忠诚信仰而与上帝直接沟通,人和上帝的中保只有耶稣基督。不承认玛利亚是信徒与基督的中保(中间人),无需圣徒在上帝面前代求。玛利亚和使徒都只是人,是受造之物而不是上帝。信徒只敬拜造物之主——上帝(或翻译作天主或神)。

基督教的教义主要来自《圣经》,以后随着社会的发展,教派也不断涌现,各派的教义侧重点也各异,但基本的信条有以下内容。

一是十诫。除了上帝以外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和敬拜偶像,不可妄称耶和华上帝的名,当守安息日为圣日,当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陷害人,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子和财物。

二是三位一体。是基督教的基本信条之一。相信上帝唯一,但有三个“位格”,即:圣父——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圣子——耶稣基督,上帝之子,受上帝之遣,通过童贞女玛利亚降生为人,道成肉身,并“受死”“复活”“升天”,为全人类作了救赎,必将再来,审判世人;圣灵——上帝圣灵。三者是一个本体,却有三个不同的位格。

三是信原罪。这是基督教伦理道德观的基础,认为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因偷食禁果犯的罪传给了后代子孙,成为人类一切罪恶的根源。人生来就有这种原罪,此外还有违背上帝意志而犯的种种“本罪”,人不能自我拯救,而要靠耶稣基督的救赎。后来,原罪说逐渐发展为西方的“罪感文化”,对欧美人的心理及价值观念影响深远。

四是信救赎。人类因有原罪和本罪而无法自救,要靠上帝派遣其独生子耶稣基督降世为人做牺牲,成为“赎价”,作了人类偿还上帝的债项,从而拯救了全人类。(www.chuimin.cn)

五是因信称义。人类凭信仰就可得救赎,而且这是在上帝面前成为义人的必要条件。

六是信天国和永生。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人的灵魂会因信仰而重生,并可得上帝的拯救而获永生,在上帝的国——天国里得永福。

七是信地狱和永罚。人若不信或不思悔改,就会受到上帝的永罚,要在地狱里受煎熬。

八是信末世。相信在世界末日之时,人类包括死去的人都将在上帝面前接受最后的审判,无罪的人将进入天堂,而有罪者将下地狱。

与天主教相比,基督教传入中国要晚得多。第一个来华传教的是英国传教士马礼逊,时间是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马礼逊完成了两项重要的翻译和编纂工作,即汉文基督教经典《圣经》和《华英字典》。之后,英、美、俄、德、法陆续派遣传教士来华。他们除收集情报外,还出版书刊、开设医局、创办学校等,为在中国大规模传教作准备。与天主教一样,基督教也是在鸦片战争之后,借助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深入中国内地,扩展其传教事业。《南京条约》签订后,英国伦敦会、美国公理会、英国圣公会、美国浸礼会、美国长老会、英国浸礼会、美国美以美会、英国长老会、英国安息浸礼会、英国循道会等,纷纷派遣传教士到中国南方5个通商口岸活动。《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签订后,英国圣公会等的对华传教触角伸到北京,并派遣传教士深入到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山东、甘肃等地。之后,各国传教士在“利益均沾”的口号下,相继到中国各地进行传教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到19世纪末,分布在中国各地的基督教教会达80个,其中较有影响的有信义会、长老会、圣公会、伦敦会、公理会、浸礼会、美以美会、监理会、卫理会、内地会、救世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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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

《圣经》是亚伯拉罕诸教(包括基督新教、天主教、东正教、犹太教等宗教)的宗教经典,由旧约与新约组成,旧约是犹太教的经书,新约是耶稣基督以及其使徒的言行和故事的记录。旧约圣经在天主教和东正教中承认46卷,当中包含了其他宗派划为次经的数个书卷;基督新教承认的旧约圣经有39卷;而犹太教的圣经由于把多个章节较少的书卷合成一卷,总数只有24卷。新约圣经的数量比较一致,都有27卷。

纵观天主教、基督教(新教)的传入和发展,其中国化过程较之佛教和伊斯兰教,显然经历了更为曲折的过程。唐代景教之流传,得益于唐朝统治者的宽容,正如唐朝统治者对待伊斯兰教一样;元代“也里可温教”之发展,得益于元朝统治者统治中原的需要。唐代,由于以儒为主、释道相辅的格局已基本形成,包括伊斯兰教、天主教在内的各西方宗教要在中国社会产生重要影响已属不易。伊斯兰教因为有大批穆斯林移居并扎根中国,与汉族等兄弟民族通婚交融,有其民族载体,得以流传而不绝。天主教则仅仅借助于中国统治者的宽容得以生存,没有致力于融入中国文化,随着统治者态度的改变,必遭致命打击。加之中唐以后,阿拉伯—伊斯兰帝国灭波斯,元末,中亚进一步伊斯兰化,在华天主教同时受到伊斯兰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的抵制,失败就是必然的了。16世纪以后,中国封建社会开始走上没落之路。国外传教士介绍进来的西方先进科学技术,引起了相当一批士大夫的浓厚兴趣,但他们之中却鲜有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的,这说明受“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影响相当深。因此,尽管那时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对华传教方式有了重大变化,即主要依托殖民主义势力,但如果仅止于此,天主教和基督教要真正在中国扎下根来仍属不易。事实上,当时许多著名的传教士继承了利玛窦的方式,倡导耶儒结合,利用经学阐发其教义,同时开始注意培养华籍神职人员。这一点比借助介绍西方科学技术进行传教更进了一步。

新中国的建立,为中国天主教和基督教走上全新的发展道路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20世纪50年代初,以吴耀宗先生为首的几十位中国基督教领袖发表宣言,号召广大基督教徒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伟大变革,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反帝爱国运动,肃清基督教内的帝国主义影响,实现中国基督教的自治、自养、自传。这一宣言得到了中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广大基督教徒的热烈响应,中国基督教的“三自”爱国运动在全国范围内蓬勃展开,并取得了伟大胜利。1954年成立了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1980年,中国基督教协会宣告成立。现在,中国基督教继续坚持“三自”爱国方针,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广大基督教徒过着正常的宗教生活,并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三节 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是世界性宗教之一,与佛教、基督教并称为世界三大宗教。中国旧称大食法、大食教、天方教、清真教、回回教、回教、回回教门等。截至2010年年底,世界约68亿人口中,穆斯林总人数达15.7亿,分布在224个国家和地区,占全世界总人口的23%。

伊斯兰教的教义由三部分组成:基本信仰指信真主、信天使、信经典、信使者、信后世、信前定;宗教义务指穆斯林必须完成的五项宗教功课,简称念、礼、斋、课、朝;善行指穆斯林必须遵守的穆罕默德按《古兰经》指导规定的道德行为规范。承认和虔诚信仰基本信条、身体力行宗教功课和止恶扬善合为一体,构成伊斯兰教的基本教理。伊斯兰教最基本的信仰宗旨是“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中国穆斯林称此为“清真言”。崇拜独一的最高主宰安拉,是信仰的最高原则和总纲,其他一切信仰细则均由此派生;诚信穆罕默德是安拉派遣的使者,他是人不具神性,不是被崇拜的对象,其职责是奉主命向全人类“报喜讯”和“传警告”,同时他以身作则,成为穆斯林仿效的最佳典范。

据《旧唐书》记载,651年,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逝世后的第二任哈里发奥斯曼派遣第一个使者到达中国,在京城长安进见唐高宗,中国一些史学家把这一年作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标志。至今已经有一千多年了[11]。其实,在此之前,已有许多阿拉伯商人来华经商,他们把伊斯兰教带到了中国。阿拉伯半岛与中国通商有水陆两条通道:陆路即著名的“丝绸之路”,由阿拉伯半岛、波斯、中亚等地区经中国新疆天山南北,再到长安(今西安);水路即著名的“香料之路”,由波斯湾经孟加拉湾、马六甲海峡,到中国南海,再到广州、泉州、杭州等地。穆斯林大量进入中国曾有两次:一次是唐肃宗为平定“安史之乱”,从大食等国借兵马20余万,他们中许多人后来落籍中国,繁衍后代,修建清真寺;一次是在随蒙古三次西征而被签发和掳掠来的大批中亚、西亚穆斯林军士、工匠和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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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兰经》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它是穆罕默德在23年的传教过程中陆续宣布的“安拉启示”的汇集。“古兰”一词系阿拉伯语Quran的音译,意为“宣读”“诵读”或“读物”,复述真主的话语之意。中国旧译为《古尔阿尼》《可兰经》《古兰真经》《宝命真经》等。《古兰经》有麦加章和麦地那章之分,即:先知迁徙前颁降的,统称麦加章;迁徙后颁降的,统称麦地那章。644年,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时,对以前零散的经文重新进行订正、整理,统一内容和章次编排,整理成现行《古兰经》。整理成书后,定为“标准穆斯哈夫”,亦称“奥斯曼定本”,并宣布其他抄本一律无效,予以焚毁。至今,全世界穆斯林都通用这个定本。现存最古老的688年的手抄本《古兰经》藏于埃及国家图书馆。

元朝对伊斯兰教采取宽容政策,允许穆斯林在官府任职,允许修建清真寺,一部分穆斯林还移居全国其他一些地方。这样,伊斯兰教在中国全境得到较快发展。伊斯兰教传入今新疆地区大约是在10世纪中叶,但直到十六七世纪,才在新疆各地得到广泛传播。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过程中,先后有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等10个少数民族的群众信仰。

外来穆斯林要长期留居中国,并保持其原有宗教信仰,使其落地生根,就必须适应中国国情。事实上,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伊斯兰教不断吸收中国传统文化,逐步形成了与阿拉伯或世界上其他地域伊斯兰教大同小异的具有中国色彩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教坊制(特别是门宦制度)和经堂教育两个方面。

教坊制始于元代。当时的许多穆斯林士兵被元政府派到全国各地驻防或屯戍,后被就地解除武装变成农民,只对其上层赐予特权。这样,不仅使穆斯林融入中国农村社会生活,而且出现了等级和贫富分化。教坊制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开始出现的。教坊,就是以清真寺为中心的穆斯林聚居区,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区域性穆斯林组织。各寺坊的管理方式有所不同,有的实行教长制,有的实行董事会制。在以后的发展中,教坊制出现了三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单一的教坊制,各教坊互不隶属;一种是“海乙制”,由一大寺(“中心寺”)统辖若干小寺,是一种隶属关系;还有一种介乎上述两种之间,即一个教坊管辖若干个清真寺,或由教主直接管理,或由教主委派代表(“热依斯”)负责。

经堂教育是中国伊斯兰教进行宗教教育的一种方式,又称寺院教育。明代嘉靖年间(1522~1566年),兼熟汉文儒家经典和阿拉伯文伊斯兰经典的陕西经师胡登洲率先改革父传子授的传习经文教义的方法,在家乡以私塾方式招收学员授课,开创了陕西学派,推动了经堂教育的发展。此后,经堂教育陆续出现了山东学派、云南学派、兰州学派、河州学派、金陵(东南)学派等。随着经堂教育的发展,在中国穆斯林中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语言,被称作“经堂语”,由阿拉伯语、波斯语和汉语混合组成,其中一些语汇来自儒释道经典或日常汉语。“经堂语”在通用汉语的穆斯林中普遍使用,促进了中国伊斯兰教的发展,也丰富了中国汉语词汇。

正是由于经堂教育的发展,直接推动了中国一些伊斯兰教学者的译著活动,并在明末清初达到高潮。其中的代表人物如王岱舆、马注、刘智等。王岱舆的主要著作有《正教真诠》等,马注的主要著作有《清真指南》,刘智的主要著作有《天方性理》等。他们都是受过儒家思想熏陶的著名回儒,在他们的译著中,把中西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用儒文传西学”,用儒释道的概念、范畴和术语来诠释伊斯兰教教义,从而完成了伊斯兰教在教义学上同中国以儒家为主的传统思想的结合,使伊斯兰教具有了真正的中国色彩,更深地扎根在中国大地上,伊斯兰文化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12]

伊斯兰教目前仍然是新疆地区信仰民族和人口最多、分布地域最广、社会影响最大的宗教。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10个少数民族群众在新疆都有居住。全疆信教群众有1000多万人,占全疆总人口的50%以上。在中国法律和宗教政策的保护下,伊斯兰教团体和穆斯林的权益及其正常的宗教活动,都得到了充分的保障。自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清真寺的数量急剧增加。目前全疆共有清真寺20010座,简易活动点3927个,是当前世界上人均清真寺数量最多的地区之一。这些清真寺广泛分布在全疆各地的城镇乡村,一般每个村庄至少有一至两个。可以说,凡是有穆斯林聚居的地方,都有了清真寺,满足了穆斯林群众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需要。

宁夏的伊斯兰教概况及其现状[13]

7世纪以来,中国和阿拉伯经济文化交流渐趋繁盛,丝绸之路上商旅如织,阿拉伯贡使、商人骑着骆驼越过中亚草原、新疆戈壁,来到黄河绿洲中的灵州城下或六盘山下萧关(今固原)古城,在这里洗去塞外风尘,然后缓缓进入长安或洛阳。年久日深,丝绸之路上的宁夏成为阿拉伯穆斯林商人留居的地方。回族民间传说老先人是拉着骆驼从西边过来的,征之正史,其说不谬。时至当代,一些回族穆斯林经营的饭馆门口往往悬示“西域回回”四个大字,正是对这一古老而真实的历史的追述。

安史之乱后的756年,唐肃宗在灵州(今宁夏吴忠西南)登基。757年,唐朝集合朔方、陇右、回鹘、大食军队15万人,夺回长安和洛阳。大食军队由吐火罗开赴灵州。宁夏回民中有“灵州回回的来源”“唐太宗的梦”等民间传说,与正史记载相符。

到了13世纪,成吉思汗西征中亚、西亚伊斯兰国家,大批穆斯林被迫东迁,成吉思汗驻军六盘山,灭西夏后,东迁的穆斯林得以落居宁夏。

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宁夏成为西北地区乃至全国回族最为集中的地方之一。当地回汉各族人民团结和睦、齐心协力、共同发展,自治区社会经济文化得到全面发展和进步。2011年,全区总人口630万人,其中回族人口228万人,占自治区总人口的36%,约占全国回族人口的1/5,宁夏回族人口的60%居住在中南部山区。宁夏回族与全国回族一样信奉伊斯兰教逊尼派,教法上奉行哈乃斐法学派。现有三个教派即格底目、伊赫瓦尼、赛莱菲耶;历史上受伊斯兰苏非主义的影响,宁夏形成了哲赫忍耶、虎夫耶、嘎德林耶、库布林耶四大门宦。截至2012年,宁夏有近4100座清真寺,阿訇等教职人员达9100人。成立于1985年的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为宁夏培养、培训了一大批伊斯兰教教职人员。

回族在全国98%的市县都有分布,其分布的特点是大杂居、小聚居,农村多、城市少。截至2010年,全国回族总人口超过1000万,回族人口分布居住在全国各地,而且凡是有回族居住的地方,就有历史年代长久、大小规模不等、建筑风格各具特色的清真寺及其附属设施。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穆斯林和全国人民一道获得了翻身解放。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重大变革,伊斯兰教也实行了一些重要变革,废除了伊斯兰教中的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革除了一些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陋习。20世纪50年代初,穆斯林中的知名人士发起成立了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许多地方也相继成立了地方性的伊斯兰教协会,党和政府贯彻执行正确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在信仰伊斯兰教的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区域自治,尊重和保护穆斯林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保护和修缮清真寺,还特别制定了一些具体政策,对穆斯林的饮食习惯、丧葬制度和宗教节日等都给予照顾。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得到了各族穆斯林的拥护。

第四节 其他宗教和信仰

除上述五大宗教外,中国还有东正教和民间信仰等。

东正教是与天主教、新教并立的基督教三大派别之一。大约在17世纪早期,由俄国传入中国。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东正教在边疆一些地方传播,这与沙皇俄国对中国的侵略有关。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大量沙俄时代的东正教徒涌入中国。至1929年,东正教在中国的北京、哈尔滨、上海、天津、新疆已建立起教区,在一些城市建立了教会。此时中国的东正教信众数量有较大增加,但其中俄侨占绝大多数,真正中国籍的东正教信众很少。中国现有东正教徒2000人,他们多是俄罗斯族,开放的东正教堂有4座,分别位于黑龙江哈尔滨、内蒙古额尔古纳、新疆乌鲁木齐和伊宁。

在中国,许多少数民族至今还保留着某些传统信仰。如分布于东北黑龙江及相邻的内蒙古地区的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赫哲族、达斡尔族及部分锡伯族、满族等少数民族信奉萨满教;居住于青藏高原的门巴族、珞巴族及部分藏族信仰或兼信苯教;其他一些少数民族则信奉本民族固有的传统信仰。中国一些少数民族宗教大多处于以祖神崇拜为主,并带有浓厚的自然崇拜特色的发展阶段,有的已与日常的生活、生产和习俗等融为一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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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信仰

民间信仰主要是指俗神信仰。这种信仰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而且比佛教信仰和道教信仰更具有民间的特色。中国民间俗神信仰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把传统信仰的神灵和各种宗教的神灵进行反复筛选、淘汰、组合,构成一个杂乱的神灵信仰体系。不问各路神灵的出身来历,有灵就香火旺。这鲜明地反映了中国世俗信仰的多元性和功利性。所以说,中国民间信仰具有多教合一、多神崇拜的特点。如妈祖、土地、城隍、二郎神等坊神信仰等。

在西南、中南、东南(包括台湾)广大南方地区生活的少数民族较为普遍地保持着以万物有灵为核心的信仰。保持着自然崇拜的民族有基诺族、德昂族、拉祜族、傈僳族、珞巴族、怒族、羌族、彝族、侗族、毛南族、哈尼族、畲族、高山族等;保持着动物崇拜的民族有布依族、独龙族、德昂族、佤族、怒族、侗族、傈僳族、哈尼族、壮族、高山族等;保持着鬼神崇拜的民族有景颇族、苗族、侗族、布依族、阿昌族、布朗族等;保持着祖先崇拜的民族有拉祜族、苗族、仫佬族、土家族、黎族、布朗族、德昂族、侗族、哈尼族、高山族等;保持着图腾崇拜的民族有羌族、彝族、畲族、高山族、苗族、仫佬族、珞巴族、布朗族等;保持着神灵崇拜即多神信仰的民族有阿昌族、布朗族、侗族、独龙族、仡佬族、哈尼族、景颇族、门巴族、苗族、仫佬族、土家族、怒族、畲族、佤族、彝族等;保持着灵物崇拜的民族有阿昌族、傈僳族、苗族、毛南族、羌族、彝族、畲族、普米族、佤族、土家族等;保持着英雄崇拜的民族有京族、侗族、毛南族、土家族、彝族、布依族等。另外,白族的本土崇拜也属于原始崇拜的范畴。这些形成了中国南方少数民族传统信仰文化。

萨满教影响着赫哲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及满族等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意识。原始信仰在中国南方的壮族、苗族、土家族、侗族、瑶族、布依族、佤族、黎族、高山族、傈僳族、怒族等民族中还有较大的影响,在彝族、纳西族等少数民族中还保留着毕摩信仰和东巴教等民族传统信仰。

有些外国人称中国还存在犹太教,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11世纪前后,有一些犹太人沿着“丝绸之路”来到当时宋朝都城开封,并在那里定居。在以后漫长的几个世纪中,他们同当地人民一起参加生产劳动,共同生活,相互通婚,与当地人民在生活习俗上已经融合,在宗教信仰、生活习惯和语言等方面已经没有明显区别。现在,开封已不存在犹太教。

思考题

1.中国有哪几大宗教?各自有什么特点?

2.传统文化与宗教的历史关系如何?

3.本土宗教与外来宗教的发展历程有什么异同?

【注释】

[1]王作安:《中国的宗教问题和宗教政策》,宗教文化出版社,2010年,第13页。

[2]吕大吉:《宗教学通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571页。

[3]曹琦、彭耀编著:《世界三大宗教在中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20页。

[4]《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一)。

[5]赵朴初:《佛教常识答问》,中国佛教协会印制,1983年,第97页。

[6]赵朴初:《佛教常识答问》,中国佛教协会印制,1983年,第102页。

[7]曹琦、彭耀:《世界三大宗教在中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105页。

[8]《五灯会元》(卷三)。

[9]聂斯托利派是一个小教派,431年,在以弗召开的宗教公会上,被东罗马皇帝和西派教会判为“异端”。之后在波斯受到庇护并发展形成独立教派。约翰·孟德高维诺称作罗马天主教来华传教第一人。

[10]一起发生在明神宗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的事件。礼部侍郎沈漼对天主教势力的发展深感忧虑,认为是国家隐患,应当予以遏制,并从南京给神宗连上三疏,由此引发了一场风波,朝廷被迫下令拘捕一些教徒,驱逐外籍传教士。另一起发生在清圣祖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的事件。钦天监监员杨光先指责天主教破坏了主公封建“伦常”,因而造成一批外籍传教士被投入监狱,一些官员也受到牵连并革职。

[11]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确切年代,史无定论,意见纷纭,主要有“隋开皇中”“唐武德中”“唐贞观初年”“唐永徽二年”等说法。这里采用学术界较为普遍的一种论断。

[12]李兴华等:《中国伊斯兰教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13]以下内容参见丁国勇主编:《宁夏回族》,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年;勉维霖:《宁夏伊斯兰教教派概要》,宁夏人民出版社,1981年;勉维霖主编:《中国回族伊斯兰教宗教制度概论》,宁夏人民出版社,2000年;马宗保主编:《伊斯兰教在西海固》,宁夏人民出版社,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