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人民法院报》业务卷20周年纪念文丛:法制舆论引导的思考

《人民法院报》业务卷20周年纪念文丛:法制舆论引导的思考

【摘要】:根据以上的分类,我认为法制报道舆论引导也有相应的几个层面。与往年相比,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的报告以较高票数获得通过,不能说没有新闻舆论正确引导的一份因素。

刘 岚[2]

自党的十五大确立了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以来,历史上从没有哪一个时期像今天这样,法制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如此地贴近和息息相关;也没有哪一个时期像今天这样,法制类新闻报道如此为老百姓所关注和喜闻乐见,成为新闻报道领域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更没有哪一个时期像今天这样,法制类报纸和记者所应担负起的舆论引导的责任如此重大。

最近一段时期,中央领导同志对宣传思想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要求新闻单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高度重视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使党的主张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更好地统一起来;强调新闻报道要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指出这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思想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的根本途径,是思想宣传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原则;要求新闻舆论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中央的这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工作,是新闻界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任务。具体到法制类报纸,我认为就是要强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依法治国方略服务。

一、法制报道舆论引导的几个层面

应当说,不论什么样的法制新闻报道,最终离不开一个“法”字,用法律视角映照社会生活,将较专业的法律新闻演绎为社会新闻,是法制新闻报道的主旋律。通过新闻报道普及法律知识,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是法制新闻报道的根本任务。

作为一家专业法制类报纸的记者,笔者根据十多年的采访经历,大致将法制类报纸新闻报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日常的案件报道。包括新类型案件报道和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件报道。二是对新近出台和即将讨论通过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报道。三是对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工作报道。四是“两会”期间的报道。每年的“两会”报道因其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而显得非常重要。五是专业性较强的理论报道,特指报纸的理论版。

根据以上的分类,我认为法制报道舆论引导也有相应的几个层面。简单来说就是,一是以案说法,引导群众懂法、知法、守法。二是引导群众逐步理解现代法治精神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之间存在的差异,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三是引导群众进一步了解相关部门的工作,加强双方的理解和沟通,也便于有关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四是通过相关报道把握社会生活的主流,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血肉联系。

以今年的“两会”报道为例。众所周知,每年的“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的审议通过情况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和中央法制类大报之一的人民法院报,在“两会”召开前精心拟题,策划了《社会期盼职业化法官》、《吸纳民意力推改革》、《九届人大:递交立法接力棒》等9篇主打稿件,会议期间又抓住现场热点,采写刊发了《“请代表监督高法工作”》、《肖扬回答代表三问》、《首席大法官敬谢“浪子妈妈”》、《司法改革成为议案新热点》等入情入理、鲜活生动的一组稿件,将最高人民法院的改革力度、群众的呼声心愿和会上首席大法官与代表之间良好的沟通呈现在读者和群众面前,在“两会”期间起到了很好的舆论导向作用。报道受到代表的好评,也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肯定。与往年相比,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的报告以较高票数获得通过,不能说没有新闻舆论正确引导的一份因素。

二、法制报道舆论引导的几个关键

与其他领域的新闻报道相比,法制领域的新闻报道需要更强的政策性和理性,尤其需要记者把握大局,独立思考,坚决避免人云亦云。大致归纳起来,法制报道舆论引导有以下几个关键。

(一)反映舆论和引导舆论的关系

应当说,舆论分两种:一种是社会流传的对某一社会问题的口头议论,类似街谈巷议。它既是生动的,又是粗糙的,既是真实的,又是模糊的,有时甚至带有某种偏激与盲目,缺少理性思考。另一种是富于理性思考,基于理性升华后的集纳,大部分表现为某一领导集团通过集中各方正确意见而提出的主张。在新闻报道中,一方面,我们既要体察群众的情绪,传播公众中正确的舆论;另一方面,也不能机械照搬,而是要对其“导航”,用党的方针、国家的法律统一社会各阶层的思想认识。比如,法院对于一个案件的判决,可能会与社会舆论不相一致。这时就要分清,到底是法官裁判不公,还是法官严格遵照法律进行的判决?比如,为什么有的高官贪污受贿上百万却没判死刑?可能是有自首情节或主动退还全部赃款。这时,新闻报道就有必要加以引导,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www.chuimin.cn)

(二)直面焦点、热点不回避

众所周知,现在我们的社会正处在新旧体制变革时期,正如其他政治体制领域的改革一样,日渐推进的司法改革不可避免地要触及一些深层次矛盾,触及一些思想观念上的障碍和原有的利益格局。当改革举措付诸实施,就会遭遇到认识上的偏见及心理上的失衡。这要求我们在新闻报道中加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敢于并且善于触及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做出有深度、有说服力的解答,从而加强新闻舆论的贴近性。比如,人民法院报依托最高人民法院,能够触摸到国家司法改革的大走向,经常得到第一手的权威可靠的内部信息,同时也担负着统一改革思想和方向的舆论引导责任。为了使报纸舆论传播和国家的司法改革及法院改革达到“共振”,从去年8月份开始,人民法院报开设了深度报道的《司法调查》栏目。本着“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栏目宗旨,近一年来,栏目记者先后采写刊发了《审委会怎么四年没批案?》、《私采的视听资料悄悄走上证据舞台》、《年审千案的支点》、《民事简易程序:多种声音一个焦点》、《万次申诉的背后》、《非典时期,让我们体验职业化》等一批有份量的重头调查报道稿件,为做好司法改革的舆论引导发挥了报纸媒体的鼓与呼的作用。

(三)视角下移,平等沟通

这是指法制新闻舆论引导要讲究宣传策略,变训导式的宣传方式为诱导式的宣传,让人感到有一种亲和力。视角下移,首先是指要与老百姓平视,以群众的视角报道群众想看、想知道的内容;其次,对于法律专业性、业务性强的新闻,记者还要换个视角,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从老百姓关心的、相关的、能看得懂的角度去报道;最后,要做到与受众建立平等的沟通关系,力求做到循循善诱,春风化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增强报道的可读性与吸引力,使之取得理想的社会效果。

在“两会”报道中,我们就读到了不少可读性强、舆论引导效果好的作品。比如,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参加代表团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报告的现场报道,人民法院报记者没有简单地写个消息,或仅仅是对现场有闻必录,而是在代表向院长提出的众多问题中选取了三个最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作为文章的三个小标题,即“法院能不能不收钱”、“死刑案能不能快点儿审”、“报告为什么没提案件受理数”,一问一答间,就将许多代表和群众心中的疑惑解释清楚了。再如,人民法院报2002年11月刊发了一篇对老上访户问题的深度调查报道——《万次申诉的背后》。这本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老上访户认为法院十多年前对自家房产分割不公,让同父异母的弟妹占了便宜,多年来一直到处上访不断,为此法院不得不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一次又一次地复查并向各有关领导监督部门汇报结果。记者深入采访当事人、法官、专家学者后,提出了实行有限再审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这项改革的推进进行了舆论上的支持。后来,记者陆续接到读者来信,对这一采访结果表示心服口服。

三、记者的专业素质影响舆论引导

记者专业素质的高下直接影响新闻舆论导向作用的发挥。记者的专业素质不高,将导致鉴别能力差,对一个事件的新闻价值评判或左或右,或以偏概全,也没办法形成自己的观点。

一个从事法制报道的记者应该具备哪些素质呢?我认为,他应当有开阔的视野,要能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寻找有价值的新闻以及写作新闻。他应当具备法律专业学科的背景,即使不具备法律专门学科的背景,最起码应当掌握法律领域最基本的学术名词和术语,了解所涉及到的问题中的关键用词,还应当能敏锐地捕捉司法改革的动向和大的趋势。另外,切忌急功近利、哗众取宠。记者并不仅仅意味着就是写文章,还有一个把事业的着力点往哪里放的问题,首先在哪里下功夫的问题。报道经济的,研究的是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而报道法制的,就应当关注法制领域事业发展得怎么样,存在什么问题,更多的精力应放在对社会现实问题研究上,放在对社会发展的贡献上,要求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负责任的人。不研究现实,不了解现实,只考虑自己的文章写得怎么样,就是本末倒置,不仅很难写出对国家法治和司法改革实践有推动作用的真正的好文章,弄不好还会走上哗众取宠的歪路。

【注释】

[1]本文刊发于《新闻与写作》2003年增刊。

[2]作者系人民法院报社案件部主任。